在这之前,我想象过无数次再次见到张启明之后的情景,设计过十几种假设,或暴怒、或清高、或冷漠、或淡定……这些想法是在每一个失眠独处的夜里,一段段假设出来的,那些在心里潜在了许久的台词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

    吃饭吧……我只是说。

    张启明有些诧异,他应该已经做好了接受我各种反应的准备。结婚十年,我深知他的性格,时至今日,无论我怎么闹,就算一把火把这个家烧了,只要我不杀了他,他也不会动我一根手指头。

    结婚以来,他就没有对我动过手,连重话都很少说过一句。天天出生以后,他更是对我百依百顺。就是这样一个我满心欢喜信任的好丈夫,却让我在35岁生日天收到了一张微信图片。

    那张图片上是一对男女,恶俗地穿着泳装自拍,姿态亲热。那男人是张启明,女主角是他的女下属徐丽丽。

    我今天回来,是把这个带你给你,饭——我就不吃了。他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

    我看了看,那是一张草拟的离婚协议说,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基本上就是他净身出户,家里一切他都会留给我,包括天天。

    我了解他,他不是不爱孩子,这个孩子是他们家唯一的男孩,他不可能不想要。但是他知道,我视天天如生命,没有了天天,我会活不下去。

    天天的生活费,我每个月会准时你打给你,这个你放心。他说道。

    我先走了,你考虑一下,如果觉得没什么问题,我就把正式的协议带过来,有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

    他说完这句话,却并没有朝门口走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于对这个家的留恋,还是怕我受不了,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

    饭已经做好,吃了再走嘛。我淡淡的语气,让我自己也很惊讶。

    告诉过你,不要做饭了,你还做。他看了看桌上的菜;酸菜鱼?

    对,再吃一顿吧,以后可能就吃不到了。我说。

    张启明嘴唇微微张了张,应该是有什么话想说,他的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不用多想我也能猜到是谁打来的电话。

    丽丽,你再等我一下,我很快了。他的语气还是那么温柔,跟之前我打电话催他回家时一模一样。

    你走吧。我说。

    心心念念地等待,本以为可以用我最后的努力感动他,可不想他竟连一个机会都不给我。也罢,打消我最后的念头,从今往后,我也无所谓再对这个男人有任何期望了。

    我再陪你吃顿饭吧。他想了想。

    可是……

    没关系,反正我也饿了,正好你做了酸菜鱼,我们一起吃吧。说完,他习惯性地取下手表,放在餐桌旁边的吧台上,解开外套的扣子后就去拿碗舀饭。

    我来吧。我先他一步拿起碗。

    他看了看我,没有拒绝,转而拿起饭勺,打开饭锅后一阵浓郁的饭香铺面而来。

    真香,这是什么米饭?他问。

    这是老家亲戚带过来的米,今年新打出来的。

    你不是最爱吃茉莉香吗?

    再好的东西,也不能过量,一过量,就吃多了,迟早就厌倦了。

    听了这话,他愣了有那么一秒钟,接着就开始舀饭。

    张启明舀饭有个习惯,喜欢先用饭勺把在饭锅中饭沿着锅边一勺勺舀从锅底全部舀开,然后再从上到下各个地方全部轻压一下,整锅饭就变成一粒粒的富有弹性,香糯松软,入口有弹性,这样的一碗饭,就这咸菜也能吃一大碗。

    两碗热饭上桌,我与他面对面地坐下,他拿起筷子,仔细端详着那盆鱼,却迟早没有下筷。

    我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时光仿佛回到十年前。

    在那个城中村的租住房内,那天是我们领证的日子,张启明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我都可以。张启明把我带到楼下的饭馆,想跟我好好吃一顿,游走在城中村中,各式饭馆映照眼帘,张启明最后把我拉到一家川菜饭馆。我看了看菜单,虽然是城中村,最便宜的一道炒空心菜才也要28,那一顿吃了我们200多。张启明最爱那道酸菜鱼,他大赞鱼肉细嫩,酸菜脆爽,吃到最后,连鱼汤也一口一口全部喝了个精光。

    真是太好吃了,可惜太贵了,我们两加起来一个月工资才不到2000。张启明的神色很落寞。

    以后还是在家里吃吧。尽管已经很撑了,可我还是努力吃完了最后一根空心菜。

    你这个学金融的大学生,能做出什么好吃的菜?不过没关系,你能做出什么我就吃什么。他戏谑地捏了一下我的脸。

    错!是你以后想吃什么我就能做什么!大学我都能毕业,我就不信做个菜我能做不好!我信誓旦旦。

    他笑了。趁热吃吧,鱼凉了就不好吃了。将彼此的思维拉回了现实。

    我夹上一块鱼肉,和上几丝新绿色葱丝,放入张启明的碗中。

    蒜粒和花椒付在雪白嫩滑的鱼肉上,冒着丝丝热气,葱丝细如发丝,散散的清香中伴着些许的刺鼻,这是张启明最爱的味道。

    鱼肉夹葱丝,京酱肉丝的吃法,只此一家哦。我看着他。

    好久没有这样凝视过他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他的生活已经形成了一种固有的模式,我负责照顾他们父子两的日常起居,他在外面拓展事业,赚钱养家。渐渐地,我们之间的关注点变得风马牛不相及。他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带领的团队拓展的新业务,是如何风生水起,蒸蒸日上之时,我脑子里全是今天晚上的红烧牛肉,到底是用牛腱肉还是牛腩肉比可口。久而久之,初恋时形成的默契与志同道合,溶解在这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而彼此之间互为吸引的那些激情,也在那毫无保留的坦诚相对中,消逝地一干二净!

    他看着那盆鱼,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的完美结合,使雪白的鱼汤上浮着一层黄色的混合油,白嫩的鱼肉漂浮在汤面上,使人食欲大增。鱼肉夹起后,翻动起汤汁,被油水锁住的酸爽侵入空气中,闻之便口齿生津。

    一块鱼头被他夹起,放入我的碗中。皖鱼头小,吃起来不如花鲢赶口,可肉质却相当细腻,没有一点儿腥味。

    你最爱的鱼头。他说。

    我不是爱吃鱼头,我爱吃的只是鱼眼。说完,我拿筷子挑起鱼眼,送入口中,鱼眼中自自有独特的胶质,还有如脆骨班的眼壳,混子那小硬的眼珠,其中滋味,食者自知。

    吃吧,我没有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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