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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驾驶座位上躺着一束白色的马蹄莲,司徒兆将离合器踏板踩到最底,别克赛欧在湿漉漉的地面急速行驶,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挠胎声,路面的雨水不断飞溅开来。

    此时已经是半夜,路面空无一人,只有偶尔经过的过往车辆。

    但他现在可没有在享受急速行驶带来的快感与兴奋,相反,司徒兆俊朗的脸紧绷,原本就忧郁深邃的眼神透露出复杂的感情,若有所思。

    就该直接把那王八蛋打死,司徒兆狠狠拍了一下方向盘,心里暗骂了一声,心里想到那家伙也许现在比死还难受,这才好过一点。他可不管那个倒霉蛋是对李雨若有意思,还是只是在大半夜出于礼貌开车送李雨若回去,或者是在开车送她回去的同时顺带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些在司徒兆看来无关紧要但同时忍无可忍。

    管他妈的什么情况,一顿暴打必不可少,不打出残废誓不罢休。

    对自己的爱的人有绝对的占有欲,眼里容不得一点干扰的沙子,仿佛人畜无害的一缕风吹打到李雨若的脸上他也要往风里空打几拳。这要在外人看来绝对认为司徒兆是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好男人,但他可并不是看起来那样的。

    浪荡子往往对不同的女人都会表现出最认真的一面,是的,对每个人都认真,对待每一次邂逅都投注了如对待初恋才会有的感情与热情,让她怀里的女人仿佛有了可以钻进这个男人胸膛里度过余生的错觉。司徒兆就是广大浪荡子中的一员,凭借着与生俱来的俊朗外貌,他甚至可以说是其中的杰出一员。

    司徒兆又猛踩了一下离合器踏板,仿佛要把怒气发泄在脚下。

    今天本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就在晚上的十点左右——更加具体的时间司徒兆也有些记不清了——发生了在他看来意义非凡的事。在安排中,这个夜晚也本该是很愉快美妙的。就在下午司徒兆已经订好了李雨若经常去的餐厅——尽管那个餐厅平时也没有几个人,当然Kaffacorner咖啡馆也必不可少,这可也是李雨若经常去的地方。晚上又从花店选好李雨若最喜欢的马蹄莲,一路驱车过来,想象中,李雨若微笑着,司徒兆会在夜色中为李雨若打开车门,车速很慢,直接去餐馆,点她最喜欢的菜,然后一路闲聊,肩并肩走到不远处的Kaffacorner,点她最爱的咖啡,在狭小的暖色调咖啡馆里喝着热腾腾的咖啡,鼻尖触碰到她垂到耳际的秀发,嘴唇贴着她的耳际,和她小声的说着打趣的话,逗乐了她,然后静静地看着她笑,一直待到很晚很晚。

    考虑到宁溪晚上多雨,司徒兆甚至还特意去买了把雨伞,但后来他故意没带上——两人在细雨中肩并着肩漫步也挺好…但,这一切都被一个人毁了,就是那个该死的王八蛋把这原本美好,只属于他和李雨若的美好都毁了。司徒兆想起夜色中李雨若冰冷地看着自己,那双眸子深得让他有了无比的距离,不,不仅是这一晚,那种眼神很久之前就开始了吧!至于多久前开始的他也没了印象,只知道已经印在了心里很久很久,这种烙印挥之不去,召之即来。而这一切的一切还要从头开始说起。

    司徒兆记得第一次见到李雨若就是在Kaffacorner里。他已经记不起他怎样到那个咖啡馆的,只记得当时已经是初秋,天气也开始转凉,他一个人坐在咖啡馆的角落里,咖啡馆里没有几个人,他懒散地坐在座位上,看着窗外发呆,也没有心思去理会咖啡馆里小女生不时偷偷瞥来的目光。

    注意到李雨若是因为蔡希妍的声音,蔡希妍的哈哈大笑基本是惊动了整个咖啡馆里的人。司徒兆回过神来,向蔡希妍的方向看去,那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两个人。

    他清楚记得李雨若刚好背对自己,身体稍微往前倾,手轻轻靠着深色木桌,宽松的白色棉麻衫,圆点浅蓝色的棉布半身长裙,长发束起了松散的马尾,有几缕发丝随意的披散在肩上。看着李雨若的背影,仿佛一切都是轻轻地,高跟鞋踩到地板,雨点击打地面,人们咧嘴大笑,这一切的一切都没了声音,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好像一片轻盈洁白的羽毛在湛蓝的天空下缓缓飘落,又好像蓝蜻蜓落在紫色的牵牛花上,静静张开翅膀,没有一丝风,只是在雨后的和暖云层下。

    司徒兆坐在角落里看着那个背影发呆,他想象着自己应该以何种方式去接近李雨若,难道就是一般的“美女,你好!”然后,天南地北的扯,让她笑,还是现在立刻冲出去买上一条漂亮的项链拿到她面前说“嘿,美女,这是不是你掉的?”或者是老套但对于自己确实有效的伎俩——“嘿,美女,你好像我一个大学时代的同学…”,然后创造出一个海市蜃楼般美妙的人儿,把她逗乐。不,一切都美好得庸俗了,司徒兆那时更愿意相信李雨若是一个背影杀手,站到她面前就会看到她扭曲的五官,然后硬生生噎住打好腹稿的开场白。

    的确,轻易得来的人们都不会去视若珍宝,人们更愿意享受追的过程,而不是得的结果。司徒兆就害怕着李雨若会是那一类会轻易得来的人——在以前的经历中,有太多太多那样让他恶心的人了。

    那天以后,司徒兆每天下午都会来那个咖啡馆,如果角落有位置,他肯定会选择第一次就坐过的位置。事实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李雨若并不是背影杀手。她也会经常在下午来到那个咖啡馆,选择第一次见背影时她坐的位置。

    一个周的时间下来,司徒兆只是在角落里等待,没有任何的表现。他突然发现自己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的他可是喜欢就会霸道说爱的人,但现在竟像一个还保留着初恋的小伙子,只是静静地注意着,没有语言,没有行动。

    一个周的时间足以让对爱情反应迟钝的人,特别是女人感觉到那一双注视的眼睛,但次数可不下七次,更何况李雨若的阵营里还有蔡希妍。

    蔡希妍单独找到了司徒兆,并没有谈到什么具体的儿女情长,就只是聊,瞎聊,不着边际的聊。但司徒兆却牢牢抓住了她——这个李雨若大大咧咧的闺蜜——就如同中学时第一次恋爱一样,从喜欢人的闺蜜下手。也就是从这个李雨若的闺蜜口中,司徒兆第一次知道李雨若喜欢黑咖啡,喜欢马蹄莲,喜欢浅蓝色,喜欢周末散步,喜欢羽毛球,喜欢安静,喜欢裴多菲…

    蔡希妍的夸夸其谈,再适度配以司徒兆理想化的想象,李雨若俨然成为了自由浪漫无拘无束知生活懂情趣会赋诗能抒情的白天使。于是司徒兆开始了他寻找第一次恋爱感觉的旅途。

    每天下午司徒兆都会去同一个咖啡馆,选择靠窗的位置,不管李雨若是否出现,始终如此。如果不出现,他会一人呆到很晚,如果出现,他也只是安静坐在那儿等着李雨若离开,然后才喝掉最后一口咖啡,走出咖啡馆目送着她。一段时间后,他开始每天清晨选上一束白色的马蹄莲送到李雨若上班的公司,并不留下姓名,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自从他从台湾来到宁溪后不久,他的生活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清晨捧着马蹄莲走过几个街道,递给李雨若公司前台的漂亮小姐,说出李雨若三个字后离开,下午坐在Kaffacorner的窗边,要一杯咖啡,拿一本杂志,等着李雨若的身影。送花的时候偶尔撞上刚来上班的李雨若会报以微笑,目送她离开咖啡馆的时候,偶尔碰上大雨会递上一直准备着的浅蓝色雨伞,从初秋到深秋,从深秋到初冬,从初冬到深冬,从深冬到初春,再到暮春,初夏,初秋,深秋,李雨若始终还是答应了司徒兆的追求。能不答应吗?要是一个女生看到一个长得绝对对得起观众的男人每天周而复始乐此不疲的创造着感动自己的故事,就算是一个铁石心肠曾经受伤的姑娘也会感动一把吧!更何况李雨若的心不是铁,它会跳,有时它甚至会跳得厉害!

    事情发生变化是在司徒兆追求到李雨若大约一个月后,也就是去年的今天这个日子,就在晚上,只是当时没有下雨,甚至还有一点闷热的感觉,具体的时间司徒兆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在他看来这根本不算是一个错,它发生得理所当然,但正是这个理所当然让一切都变得不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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