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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由旅行社按情况合理分配给导游从社会各方面来看,导游回佣收入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理解

    采取公对公的佣金方式,实行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结算,并向社会公开,以最大限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保证游客合法权益

    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的资料,2002年,在全国138个优秀旅游城市中,多数已经按照”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启动了”公对公佣金”制度工作形式一片大好,游客可以不必担心再被导游痛宰了

    于是乎,非法的回扣摇身一变,就成了合理的佣金导游手里有了一道免死金牌,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游客进店购物而成为旅行社的优秀导游,再也不是一件让人难为情的事情了

    又奇怪了,”优秀”不就是”先进”吗在我们这个提倡”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社会,作为一个优秀导游应该感到无上的光荣在旅行社里对优秀导游可是青眼有加,大团任挑、好团任带,特别令人眼红的是,还能有幸跟旅行社的老总共进年夜饭,何来”难为情”一说呢

    笔者所在的旅行社,某一年大概是不太景气吧,连中国传统习惯上的年夜饭也省了当然不是全部都省,办公室人员及老总还是要吃的,只是导游那一份在节约之列但也不是全部,一百多个导游中毕竟还有十个优秀导游做了代表啊能跟老总及办公室的人员平起平坐,那可是平常的导游连想都没想过的事啊

    如今优秀导游的名衔,在导游之间成为笑谈的话题,没有人会以此为荣即使是上面提到的那十位优秀导游,有几个甚至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没有参加那一次的盛宴连自己的员工也不肯给面子,这岂不是一种悲哀

    旅行社的悲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绩斐然但是从和导游密切相关的旅行社发展情况来看,小散弱差的情况普遍存在,不容乐观,价格战仍然是大小旅行社之间进行竞争的”杀手锏”,直接后果就导致了旅行社整体利润水平下降长此以往,恶性竞争愈演愈烈,无新产品,导致大旅行社无法发展壮大,中小旅行社又到处”填坑”,经济状况不佳,不能加大投入来改善条件和培训员工,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旅行社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经营旅游业务获得利润的旅游企业旅行社是作为第三方帮助实现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节约交易成本的,其盈利来源就是通过一定的机制从其他旅游经营商以及旅游者那里把一部分节约的交易成本转移给旅行社,让它实现组织费用的补偿和正常的利润但在旅行社的实际经营过程中,通过在产品定价中考虑一定的利润率,向旅游者收取一定费用无疑这个成本基础上的相加一定会小于旅游者自己完成整个旅游过程所需费用的总和这是旅行社存在的基础试想,一个纯交易、纯盈利的企业怎么会拼命降低价格呢

    压价、煞价的背后必然会伤害消费者,让消费者承受旅行社压价后再从消费者身上捞回的那部分损失

    如今的旅游,由于消费者的不成熟,片面的追求低价格,引发了旅行社同行间的恶性竞争,而且愈演愈烈低价可以有效吸引客人,成为占领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一个便宜三个爱”,许多旅行社反映,旅游产品往往一降就灵,一两家旅行社扛着不降价,只能自己没生意

    因为竞争激烈,一些旅行社不计成本地迁就客人种种不合理要求,助长了这种行为,使价格杀到惨烈的程度在渐渐的杀戮过程中,旅游的价格就慢慢地降到了谷底,直至”低团费”的出现,然后接着是”零团费”、”负团费”也来了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情况实际上是旅游者、组团社、地接社之间的价格交易行为”低团费”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团费低于成本价举例来讲,价值100元的东西,你只肯给80元,这在正常的商业往来中是不可能的,买的没有卖的精,结果当然是不可能成交了

    但这种表面上看来吃亏的事在旅游行业就普遍存在,比如您在广州报名交了1400元,去海南岛旅游四天三晚的时间,来回乘坐飞机,参观包括海瑞墓、五公祠、热带植物园、黎寨歌舞、东山岭含上下缆车、南山文化苑、天涯海角等在内的景点,加上用餐、用车、酒店、导游服务费等等,以及海南岛旅行社的合理利润,大概是700元正常的情况下就是广州的旅行社收取了您的1400元报名费后,要拿出600元购买来回机票,要付给海南岛的旅行社700元,才给完成您的此次旅游

    ”低团费”时组团旅行社向旅游者收取的现金只是成本价或左右,根本无利润可言同样以上个例子来讲,旅游者在广州的交纳的参团费用是1400元,来回交通费已经占了600元,海南岛的地接费为700,那广州旅行社不是就有每人100元的利润吗但旅游者一再提出要求得到优惠,否则将另选别处报名为了争取到这个旅游者,广州组团社在与海南岛地接社协商后,做出了让步,仅仅收取了旅游者1300元而当广州组团社向海南岛地接社支付旅游者在海南岛的费用时,就将本身应得的利润先扣除了,剩下了600元,这就是”低团费”了但广州要求海南岛做到降价不降质,不能降低接待的标准海南岛地接社能答应吗

    海南岛的旅行社居然答应了

    后来的旅游者看到有降价的空间,便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为了做成生意,广州组团社总是无条件的迁就旅游者,于是报名的费用越来越低,然后付给海南岛旅行社的费用也就自然水退船低了”低团费”降到谷底,就成了”零团费”这时广州组团社向旅游者收取的费用只有700元,仅仅够往返交通费用以及自己的合理利润在旅行目的地海南岛的吃、住、行和景点门票等费用,以及海南岛旅行社的利润都没有计入报价海南岛地接社不收取任何费用,还要做到完成接待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海南岛的地接社能接受吗

    海南岛的旅行社居然也接受了

    再到后来,旅游的价格更便宜了,旅游者只要向广州组团社交纳600元或更低就可以去海南岛旅游了这也就刚够来回的机票钱啊连广州方面也没有利润了没有利润岂不是白干放心吧,天底下没有肯白干的傻瓜利润自然有人会给,这时海南岛的旅行社拍着胸脯对广州的同行说:”没关系,你的利润我来付,我给你100元,只要你能把游客给我送过来就可以了”这就是”负团费”了”负团费”是指地接社在无接待费用的情况下,还要向组团社倒贴”人头佣金”,称之为”kb””kb”的多少并无规定,视两地间旅行社协商而定

    海南岛的旅行社疯了吗全岛高峰时,有上千家的旅行社,几乎百分之百这样做,难道说海南岛旅游界至少有1000个疯子而且他们都是旅行社的老总啊有这么多的疯子当道,岂不是海南岛旅行社的悲哀岂不是海南岛旅游局的悲哀

    这种”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其中以海南岛、桂林等地最为盛行其次是华东、北京、中原、广东、云南、港澳等地,总之越是旅游的热点线路或地区,这种疯狂的行为就越多,所以才有上面的那么低的旅游报价

    全国的旅行社数以万计,他们就不知道海南岛、桂林,还有华东、北京、中原、广东、云南、港澳等地有那么多的疯子,就那么放心地把自己的游客交给这些疯子去接待,除非他们也疯了天啊,中国旅游界被那么多的疯子把持着,岂不是一个巨大的悲哀

    难道这些的旅行社一个个都成了慈善机构,免费招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者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句话似乎每个人都明白它的意思,但还是有那么多的旅游者对此趋之若鹜,并乐此不疲难道他们就不懂这里面会有陷阱如果说有人因头脑简单不高而不容易弄懂其中的奥妙的话,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混杂其中,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只能用一句话来解释,受过高等教育并不一定有高的素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为旅游者的勇气感到悲哀,为他们的愚蠢感到悲哀,为天底下所有的旅游者感到悲哀

    旅游者的悲哀

    什么是旅游是一种审美的精神活动,是让人赏心悦目、心情愉快的游山玩水,是增广见闻、开拓视野的参观游览

    为什么要去旅游增知益神、观赏消闲、娱乐健身

    悲哀的是,在中国旅游市场,旅游者消费观念还很不成熟,还处于”出门走走”、”听说那里好玩”、”别人都去了”、”就是出去玩”、”没事儿干,出去转转”的阶段,对自己出游的动机,要花多少钱,为什么花钱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还完全没有准备

    基于这种消费动机,很多游客对旅游市场所提供产品的价值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市场上也提供了投其所好的低价现象没有目的和准备的旅游者永远都是低价的俘虏,而这种低价使旅游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现在的旅游者追求低价已到了十分不理智的境地,甚至想得到”白吃的午餐”正常而言商家是不可能提供”白吃”的机会的,可是目前不规范的旅游市场上却真的出现了可以”白吃”的”午餐”,如浙江600元海南游、广州199元泰国游、55元香港游的诱惑

    你真的以为那是可以”白吃”的吗

    有的旅游者称,当然知道不能”白吃”,但那是你旅行社的事,与我无关,总之我交了钱,你就得按标准提供服务

    你以为得到的会是什么样的标准

    就吃饭来说吧,一般国内游标准都是”八菜一汤”,这一点任何一家旅行社都会保证,但他们有向你保证你吃的是什么东西吗

    ”菜是八个的,青菜为主的;豆腐是酸的、隔夜用剩的;米饭是黄的,糙米掺和的;青菜是烂的,市场里捡的;鱼虾是臭的,死了才买的;汤是清淡的,紫菜蛋花的;肉片薄薄的,还是病猪的;餐厅偏远的,郊外竹搭的;空调没有的,风扇大大的;台布不用的,桌面油油的”有好事者为旅游餐下的如此结论,也许有夸张之处,但并不过分

    就是在广东,就是在珠三角这一带,甚至可以做到13元人的用餐标准,也要保证八菜一汤,您想想能有什么好吃好喝的给你

    ”食在广东”,这句话几乎每个能吃饭的中国人都知道广东的早茶风靡全国,

    光是点心就有上千种,还有老火靓汤、海鲜也都是出了名的但是几乎没有哪个来到广东的普通旅游团能安排去喝个早茶、尝尝靓汤、吃上一餐海鲜的一个人一餐早茶平均下来十五、六元差不多了,可是来广东的旅游团天天就是油条、稀饭、炒粉、馒头、鸡蛋、咸菜,一点”食在广东”的感觉都没有没有办法啊,五六块钱的早餐标准,您想吃点啥深圳的乐园路,海鲜便宜的要命,几乎就没见到有哪个旅游团到那儿去吃饭的

    这时,你吃到的”午餐”已经变了质,成了处处是陷阱、处处是欺骗的购物旅游到头来,不仅花了钱,享受不到什么旅游的乐趣,还到处受气,上当受骗,买回来一大堆不值钱、甚至是假货的商品

    即使是这样,国内外的低价游依然火爆很多旅游者在经历了多次的变质旅游之后,依然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压低价格,反正吃的烂、住的烂、用的烂、玩的烂,为什么不能再便宜点呢这些本来应该让人接受教训的经历,却成了旅游者讨价还价的本钱,你说这是不是一种悲哀呢

    导游的收入

    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终端提供者,他自身不能创造有效益的产品,而只能通过他的导游服务换取相应的回报,作为自身价值的体现,也作为一个导游安身立命的根本导游要吃,要喝,要养家糊口,还要发展,所有的这些费用要从他的导游服务工作中换来这样才可以使一个导游生存发展下去,也才可以使整个导游行业生存发展下去

    道理看似简单,可是导游提供了导游服务,他的回报从哪里来呢

    中国导游的收入组成,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和变化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为初期阶段,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为第二阶段,90年代中期到如今为第三个阶段

    从我国旅游发展的情况来看,旅游业是从涉外旅游接待开始发展而来建国后,旅游业一直由国家掌控,几乎谈不上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被作为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导游都是公务员,名称是外事接待人员,收入是以工资的形式出现旅游接待是当成涉外接待来做的,工作带有比较强的政治色彩,为了维持国家的形象,甚至严令不准收取小费导游的工资便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奖金组成这笔钱的数额与当时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属于比较高的,所以导游曾是让很多人羡慕的高薪职业

    1978年至今是我国旅游业的真正创业和发展时期,当入境旅游开始兴起时,社会导游开始出现当时,作为经济门类的旅游业刚刚起步,规范确定的导游定义,是从”外事工作的一部分”延宕而来的此时的导游,再也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收入也有了变化,由基本工资、出团补助、小费、景点门票的折扣以及购物的回扣组成据说当时还有一种做法,利用国家对外宾的免税优惠政策,利用护照去申请进口电器的指标,转手倒卖,一本护照的指标就可以赚到上千元当时多多少少还会有一些基本工资,但那点微末的工资比起导游的外快来几乎不值一提接待入境的外宾团还会有小费的收入,小费的多少也会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相比之下,工资和补助在导游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导游最大的收入来源还是以购物为主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带团的导游,月入上万是很正常的事

    新生事物出现的发展初期,利润总是相当可观,那时候大家都赚得盆满钵满,好像钱来得特别容易据那些老导游讲,一个团下来,三五千的还嫌少,会骂娘,可见当时的收入是相当不错的那时候的导游,根本不用推荐自费项目,或者在车上推销什么东西,恨不得快点把旅游团送走,好痛痛快快地去花钱

    随着国内旅游的发展,旅游逐渐由一种少数人的高消费,变成为大众参与的普遍消费90年代中期,旅游行业的竞争也逐渐由产品、服务、特色的竞争完全转化为单纯的价格竞争旅行社为了生存,把旅游路线的价格一降再降,以至到现在的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

    随着低价格战的持续,部分的旅游成本转接到了导游的身上,导游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先是渐渐地没有了工资,再又慢慢地失去了出团补助,门票的折扣也被旅行社完全让利给了游客导游靠自身服务获取正当报酬的路都给堵死了导游要靠什么去生存呢导游的收入从哪里来呢

    导游的小费

    导游获取报酬的另外一个途径是来自于客人给的小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前,我国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费的,客人主动给也不能收修订后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了微妙的变化,只规定导游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前者是强制性规范,导游员不能有丝毫的违返,后者呢是任意性规范,给了导游比较大的空间,只要导游没有索取小费,这部分收入就是合法的

    在国外,导游基本都自由职业者或者兼职人员,在担任导游时没有固定的收入,其收入的一部分就来自于客人的小费只要导游按照旅游合同的规定提供了服务,旅游者应当给他们一定数量的小费欧美各国都是如此,小费的数额差别不是很大美国导游的日收费在160200美元,也有个别地区偏低;日本导游服务的收费比较高,日收费8小时达298美元英国导游服务收费在130200美元,个别地区低于100美元;意大利导游服务日收费在100200美元之间

    以上涉及的都是发达国家的小费收取标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小费的标准当然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如今入境团给小费的标准大概是导游和司机每人每天10元就是说接待一个20人的入境旅游团,导游每天可以得到200元的小费,司机也是一样,而习惯的做法是以住宿的天数为标准

    在法律上说来,导游收取小费是没有障碍,可是实际生活中呢导游凭收取客人的小费而安身立命,这种方式在我国行得通吗

    2004年8月,广东中旅推出vip团,在行程中取消购物安排,使得导游无法再从购物这一环节中赚取回扣同时,作为补偿,建议客人每天向导游支付20元小费,这20元小费实行自愿原则,服务满意就给,服务不满意,可以不给应该讲,这似乎不失为一种解决当前导游疯狂带客人进店购物恶疾的良药可事实又怎么样呢广东中旅推出该团已有一段时间,电话咨询的很多,却无客人交钱成行

    就此事国内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出现了三多三少的情况:媒体争论多、定论少;行业内附和多、跟进少;消费者方面是反对多、赞成少奇怪的是,为什么媒体从来没有报道过与此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导游的看法呢导游难道就此事没有发言权吗还是导游又一次被忽略了呢

    听听导游对此事的想法吧百分之一百没有人愿意带这样的团,为什么呢每人每天支付20元就能保证导游的收入吗其中10元还要给司机的全陪呢这种vip团一定要有全陪的,难道他就不要小费了吗20元怎么分啊参加这种团的人毕竟是少数,团队的人数不会太多,因为vip们都会算账,多一个人服务就少了一分20个人的团队已经算是大团了,即使是20人的大团,导游得到的小费一天不过200元,还要起早贪黑的不要以为一天200元就很多了,导游不是每天都有团带的,再说出团前一天要做准备工作,送团后的一天还要去报帐,而且是只算夜晚,不算白天的带这种团还要面对诸多的压力,参加这种vip团的旅游者要求会比一般的游客更挑剔再说还只是建议而已,给不给还得看他们满意不满意让vip团的游客满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会按照高标准严格要求导游,甚至会到了鸡蛋里挑骨头的地步

    听听旅行社怎么对导游说吧:”这种团就当是帮公司吧,义务劳动一下改天补你一个购物团,大团”购物团比vip团更受导游的欢迎,这说明小费制的实施根本无法保证导游的收入,那vip团受不受旅行社的欢迎呢

    同时,经仔细调查一下后发现,此举并非什么新招术早在2001年,广东曾有两家旅行社推行国内游小费制度,但却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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