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芍药刚要说话却被苏樱打断。
“日后便不要叫我王妃了,我已经不是赵王妃了,赵王妃李晴天已经死了,留在这皇宫之中的,只是晴天。”苏樱将茶杯上的茶叶沫拂开,慢慢地缀了一口,苦涩的滋味还在舌尖萦绕,无论过了多久,她还是喜欢这个味道。
“王……小姐,你怎么知道的?”芍药惊讶地看着苏樱,似乎很是不明白,苏樱一直呆在了这清风阁之中,怎么会知道的?
“一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了。”苏樱笑着打趣道,她可不是什么神人,不过是凭借着原主的记忆才得知而已,毕竟,曾经的李晴天也是直接被宣判了死亡,苏樱一阵好笑。
“小姐,赵王怎么能够那么绝情呢!好歹,好歹,一夜夫妻百夜恩……他,他……”原谅芍药也一下子想不出来什么骂人的话了,只是真心里为李晴天感到不值。
“世上都是臭男人居多,真正的好男人,恐怕这一世不会遇见了。”苏樱想起了自己现在的状况,又忆起灵均,嘴角苦涩一笑。
“小姐,您也别太担心,日子总是一天一天过好的,更何况……更何况,还有芍药陪着您呢!”芍药急忙忙地为苏樱添了一杯新茶。
“下去吧!容我一个人静一静。”苏樱轻扣桌面,低敛下了眉眼。
“是,小姐。”芍药听话地垂首退下,留下了苏樱一个人在这里,思绪烦乱,找不到线头,不过这条路还是要继续走下去的,妖妃还是贤妃?恐怕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每次夜间,苏樱便会将傀儡放出来,自己一个人偷偷溜到了屋顶上,有时候会对月饮酌,形单影只,偶尔会见到灵均,陪着自己一起喝酒。
“听说你快要升职了,当真恭喜啊!”灵均举起酒杯,将他的神色掩藏在了酒盏之后。
“同喜,同喜,你在京都里活到现在都没人要你的性命,也当真是可喜可贺。”两个人现在像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互相损着对方。
“那也不看看我是谁!”灵均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根狗尾巴草,衔在了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或许是月光太过温柔,也或许是氛围太过旖旎,灵均鬼使神差地问出了一句他认为自己永远不会问出的话来。
“你说,我要是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灵均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
“男的女的?”
“咳咳……咳……”灵均白了苏樱一眼:“自然是女的了,怎么可能是男的,你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
“哦!话说你叫我从来都是‘你你你’的,从未曾叫过我皇嫂或者是晴贵人,要知道,我可是你哥哥的妻子,对了,还是你父皇的妻子。”苏樱知道他要说什么,深吸一口气,强逼自己说出了这句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你!我说女人,天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女人!”灵均强词夺理道。
“那可真奇怪了,你有了心上人,为何要问我?”说不上难过还是解脱,苏樱只觉得自己现在很是矛盾,希望他可以好好的活着,可是又希望他能够陪伴着自己,人有时候真的犯贱啊!苏樱但笑不语,一个劲儿的饮酒。
“别喝太多了,这种东西浅尝就好,多了伤身。”灵均止住了她的酒盏,用眼神示意她放下。
“你以什么样的身份来管我?皇兄?皇子?呵!可笑。”苏樱白了他一眼,又拿起了另一杯喝了起来。
“我欢喜你,晴天。”如释重负地说出了这句话,灵均像是解脱了一样,整个人放松了下来,语气不再那么冷凝,温暖回春。
“可是这一世我不喜欢你,灵均,下一世再见吧!你我如今这样便好。”苏樱几乎是将泪水混合着酒液吞了下去,分不清是酒的苦涩还是泪的腥甜。
“好!那我等你,等你的下一世。”灵均突然绽放出一个笑容,仿佛呈着万千星光:“来,碰一杯吧!或许下次再见,就不会那么从容了。”
“你要动手了吗?”苏樱发问道。
“恩,我的那些个兄弟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如今我手握兵权,未必没有一争得权利。”灵均的眼中闪过志在必得的光辉。
“我期待你的那一天。”苏樱也同样举起了酒盏,和他的碰撞在了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知道我在皇上的书房看见了什么吗?”灵均对着苏樱调皮一笑,眨了眨眼,食指在她的手心里勾勾缠,让苏樱不自觉地躲了一下。
“你会说出来的。”苏樱轻轻扫过了他的脸庞,知道这人是装着的假正经,就算自己不问,他也会自动说出来的,这样调戏什么都不记得的灵均,感觉真的好好啊!
“真没意思,我在皇帝的书房里看见了你的画像,也不能说是你的画像,据我观察,大约有二三十年那么久了,上面还写着舞阳公主的名讳,而且你与画像上的人有八分的相似,不过,眼神不一样,你比那画像上的人多了份淡然和无畏。”灵均挑了挑眉,直直地看着苏樱的反应。
“哦。”苏樱应了一声,怪不得武皇想方设法地想要夺得李晴天,原来根源在这里,舞阳公主,据说是武皇同父异母的姐姐,想到这里,苏樱的心里一阵恶寒,连自己的姐姐也不放过,这武皇是有多么重的口味,才能喜欢上自己的姐姐和儿媳,细思恐极啊!
“你别给个这样的反应啊!起码给个抱抱或者亲一下吧!”灵均表示自己很委屈,需要苏樱的爱抚才能恢复。
“哦。”苏樱还是一如既往的表情,灵均无力倒地……
“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偷、情?”苏樱突然给了他一个笑眯眯的表情,让灵均受宠若惊。
“应该算吧!你说这样够不够刺激啊!”灵均凑近了苏樱,准备跨越历史性的一步。
“不够,你当上皇帝才算是刺激。”苏樱豪言壮志地说道。(未完待续。)
“日后便不要叫我王妃了,我已经不是赵王妃了,赵王妃李晴天已经死了,留在这皇宫之中的,只是晴天。”苏樱将茶杯上的茶叶沫拂开,慢慢地缀了一口,苦涩的滋味还在舌尖萦绕,无论过了多久,她还是喜欢这个味道。
“王……小姐,你怎么知道的?”芍药惊讶地看着苏樱,似乎很是不明白,苏樱一直呆在了这清风阁之中,怎么会知道的?
“一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了。”苏樱笑着打趣道,她可不是什么神人,不过是凭借着原主的记忆才得知而已,毕竟,曾经的李晴天也是直接被宣判了死亡,苏樱一阵好笑。
“小姐,赵王怎么能够那么绝情呢!好歹,好歹,一夜夫妻百夜恩……他,他……”原谅芍药也一下子想不出来什么骂人的话了,只是真心里为李晴天感到不值。
“世上都是臭男人居多,真正的好男人,恐怕这一世不会遇见了。”苏樱想起了自己现在的状况,又忆起灵均,嘴角苦涩一笑。
“小姐,您也别太担心,日子总是一天一天过好的,更何况……更何况,还有芍药陪着您呢!”芍药急忙忙地为苏樱添了一杯新茶。
“下去吧!容我一个人静一静。”苏樱轻扣桌面,低敛下了眉眼。
“是,小姐。”芍药听话地垂首退下,留下了苏樱一个人在这里,思绪烦乱,找不到线头,不过这条路还是要继续走下去的,妖妃还是贤妃?恐怕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每次夜间,苏樱便会将傀儡放出来,自己一个人偷偷溜到了屋顶上,有时候会对月饮酌,形单影只,偶尔会见到灵均,陪着自己一起喝酒。
“听说你快要升职了,当真恭喜啊!”灵均举起酒杯,将他的神色掩藏在了酒盏之后。
“同喜,同喜,你在京都里活到现在都没人要你的性命,也当真是可喜可贺。”两个人现在像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互相损着对方。
“那也不看看我是谁!”灵均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根狗尾巴草,衔在了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或许是月光太过温柔,也或许是氛围太过旖旎,灵均鬼使神差地问出了一句他认为自己永远不会问出的话来。
“你说,我要是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灵均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
“男的女的?”
“咳咳……咳……”灵均白了苏樱一眼:“自然是女的了,怎么可能是男的,你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
“哦!话说你叫我从来都是‘你你你’的,从未曾叫过我皇嫂或者是晴贵人,要知道,我可是你哥哥的妻子,对了,还是你父皇的妻子。”苏樱知道他要说什么,深吸一口气,强逼自己说出了这句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你!我说女人,天下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女人!”灵均强词夺理道。
“那可真奇怪了,你有了心上人,为何要问我?”说不上难过还是解脱,苏樱只觉得自己现在很是矛盾,希望他可以好好的活着,可是又希望他能够陪伴着自己,人有时候真的犯贱啊!苏樱但笑不语,一个劲儿的饮酒。
“别喝太多了,这种东西浅尝就好,多了伤身。”灵均止住了她的酒盏,用眼神示意她放下。
“你以什么样的身份来管我?皇兄?皇子?呵!可笑。”苏樱白了他一眼,又拿起了另一杯喝了起来。
“我欢喜你,晴天。”如释重负地说出了这句话,灵均像是解脱了一样,整个人放松了下来,语气不再那么冷凝,温暖回春。
“可是这一世我不喜欢你,灵均,下一世再见吧!你我如今这样便好。”苏樱几乎是将泪水混合着酒液吞了下去,分不清是酒的苦涩还是泪的腥甜。
“好!那我等你,等你的下一世。”灵均突然绽放出一个笑容,仿佛呈着万千星光:“来,碰一杯吧!或许下次再见,就不会那么从容了。”
“你要动手了吗?”苏樱发问道。
“恩,我的那些个兄弟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如今我手握兵权,未必没有一争得权利。”灵均的眼中闪过志在必得的光辉。
“我期待你的那一天。”苏樱也同样举起了酒盏,和他的碰撞在了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知道我在皇上的书房看见了什么吗?”灵均对着苏樱调皮一笑,眨了眨眼,食指在她的手心里勾勾缠,让苏樱不自觉地躲了一下。
“你会说出来的。”苏樱轻轻扫过了他的脸庞,知道这人是装着的假正经,就算自己不问,他也会自动说出来的,这样调戏什么都不记得的灵均,感觉真的好好啊!
“真没意思,我在皇帝的书房里看见了你的画像,也不能说是你的画像,据我观察,大约有二三十年那么久了,上面还写着舞阳公主的名讳,而且你与画像上的人有八分的相似,不过,眼神不一样,你比那画像上的人多了份淡然和无畏。”灵均挑了挑眉,直直地看着苏樱的反应。
“哦。”苏樱应了一声,怪不得武皇想方设法地想要夺得李晴天,原来根源在这里,舞阳公主,据说是武皇同父异母的姐姐,想到这里,苏樱的心里一阵恶寒,连自己的姐姐也不放过,这武皇是有多么重的口味,才能喜欢上自己的姐姐和儿媳,细思恐极啊!
“你别给个这样的反应啊!起码给个抱抱或者亲一下吧!”灵均表示自己很委屈,需要苏樱的爱抚才能恢复。
“哦。”苏樱还是一如既往的表情,灵均无力倒地……
“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偷、情?”苏樱突然给了他一个笑眯眯的表情,让灵均受宠若惊。
“应该算吧!你说这样够不够刺激啊!”灵均凑近了苏樱,准备跨越历史性的一步。
“不够,你当上皇帝才算是刺激。”苏樱豪言壮志地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