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不到二十米听到伍良喊他:

    “老师,您去哪儿?”

    伍良看到金泰往公寓的反方向走,感到奇怪才喊住金泰的。

    “怎么啦,为什么不和大家一块儿走?”金泰问。

    “晤,他们大多数是骑自行车的,所以我想和老师一块儿走……”

    “是吗……老师想去看个朋友。”

    “经常来的那位?”伍良带着玩笑的口吻问道。

    “呃?谁?”

    “不是正月在老师家打扑克的那个女子吗?”

    “啊,是吗?有那么回事。怎么样,跟我一起去行不?”

    金泰在他的公寓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办了个补习班。他打算跟叶丽结婚后租一个院落办补习班并住在那里,让叶丽来处理一切杂务。

    所以带着学生去叶丽的公寓,金泰一点都没有压力。

    结果多亏带了伍良一起前往。

    伍良遇事不慌不乱,对现场保护起了很大的作用。

    “到了公寓门口,无论怎么按门铃都没有反应。”金泰说,“我也没有感到奇怪,一拧门把手,门就开了。我还以为她出去买东西去了,我跟伍良便一起进了房间。发现她趴在起居室里。我正在想她怎么睡在这儿?突然发现她的姿势不对,怎么喊她都没有反应。走近仔细一瞧,只见她睁着眼睛,眼珠一转不转,没有任何表情。我就大声喊道:‘伍良,不得了了!她死啦!’

    当时伍良反应机敏,他听了金泰的喊声立即说道:

    “老师,保持原样,别动!我去打电话报警!”说着他飞快地跑出去,打电话报警。

    伍良打的不是110,打的是西城区公安分局的电话。

    伍良的舅舅是那的刑警,他把舅舅的电话号码记得滚瓜烂熟。

    “伍良外出打电话后,只剩您一人在屋里,您都做了什么?”警官询问金泰。

    “什么也没……”金泰回答完后,又辩解说:“说起来有些丢人,我完全神魂颠倒了。心想与其先报警,还不如先请医生……”

    “您想过先请医生?”

    “是的,我想她万一还活着呢?”

    “您刚才不是已经确认她死了吗?伍良清楚地听到您喊道‘她死啦!’这句话。”

    “喂,我记得我确实说过这话。不过我没有检查她的呼吸与脉搏……”

    “您没有摸她的脉搏,怎么就能断定她已经死亡了呢?”

    “断定不敢说,只是凭感觉罢了。一见那种眼神,谁不会认为她已经死了呢?”

    “总而言之,既然最初已经断定她死了,为什么后来还想请医生呢?”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已经完全昏了头。请您不要咬文嚼字。”金泰用抗议的口气答道。

    第一桩案件,也就是客来旅馆那桩案子,从现场状况分析,是桩杀人案。

    被害者的遗体送往公安医院解剖,结果未出来之前,还不能断定死亡原因,不过鉴定人员讲:“可能是有机磷中毒。”

    发现尸体时,脖子上虽然缠着浴衣的带子,但上面不见勒索的反应。

    人体在生前受到损伤或感染后,局部和全身会出现反应。所以很有可能是在死亡后再缠上去的。

    从中毒这点来分析,不可能是那女人走后,男子才服毒自杀的,所以断定为他杀。

    往尸体上缠带子肯定是那个女人。

    被害者的身份立即就查清了。

    从被害者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名片。他是程哲私立内科医院的院长程哲。

    用警车接来了程哲的妻子夏江,确认了那具尸体就是她的丈夫。

    据她说,这天程哲声称要出席市医师会的集会而离开了家,对和她丈夫一起出现在旅馆的那个女子夏江提供不出—点线索来。

    ########

    星期天早晨东城区公安分局举行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确定了调查的方针。

    第一,调查案发当天被害者的

    行踪。第二,调查有关他和其他女性的关系。

    第一点,星期六有没有医师协会的集会?假如有的话,散会后他又与谁见面?这个人是不是出席集会的医生等等。假如能找到最后与他见面的人,对查找他的行踪能提供重要的线索。

    第二点,调查他与女性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那家客来旅馆是经常有情侣去的旅馆。跟程哲一起去那里的女性肯定和他有特别的关系。调查他与其他女性的关系就有可能查到犯罪嫌疑人。

    确定了调查方针后,正当侦察员们准备出去执行各自的任务时,从西城区公安分局打来一个电话。

    “上午九点左右,我分局的管辖区内的一个公寓发现了一具服毒死亡的女尸。现在还不能断定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个女子是程哲内科医院的护士。据说在东城区旅馆的被害者是程哲院长,我们想核实一下这个女人跟那桩杀人案有无关系?”

    “中的是什么毒?搞清楚了吗?”

    “还不太清楚,不过据观察,有可能是农药。”

    “明白了。我们这边马上就派人过去!”东城区公安分局的警官答道。

    所谓的农药主要的成分就是有机磷化合物。从这点分析,这两个案子可以考虑并案调查……

    十二日(星期一)早晨,西城区公安分局认定本案的嫌疑人属于自杀,判定为强迫性情死(强迫对方自杀的情死)。

    送交检察院的那份报告这样写道:嫌疑者叶丽(现年二十八岁)将内科医师程哲(现年四十六岁)杀害后也自杀。强迫性情死的根据之一是旅馆的女服务员肖铃的证词。

    据警方记载,她见到叶丽的尸体后说:“大概是这个人吧!”

    “确实吗?”

    肖铃稍微犹豫了一下,好像想起了似的,使劲地点了点。

    “我以前说过,她戴着太阳镜没看清她的眼神,可我记得她鼻子左侧有颗痦子。”

    案发后肖铃曾对警察说过:“那个女人的痦子是茶色的,感觉像是画出来似的。”

    叶丽的脸上有一颗痦子。

    可是这颗所谓的痦子,是用化妆品画的。这一点肖铃观察得相当准确。

    “那个太阳镜有什么特征吗?”

    “镜片特别大。颜色很深。从前边看简直就像镜子似的,能照出我的脸。尽管如此,那个人是不是她,我说不准。”

    “知道了。”警官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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