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二十四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

    伍东盛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芸式唱腔,便拿出电脑,打开歌曲《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宁静,真的很舒畅。

    打完电话,伍东盛久久无法入眠,凌翔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周水的网络。

    《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十六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内容与她给《信使》周刊撰写的专栏《我的旅店游记》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在穷街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不同的是,《我的荒谬旅程》另外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的中学上高郑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樱花树下放声歌唱。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我很近。近得我都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整个高中我学习都很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也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暂时的解脱高兴。

    那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饭店吃了一顿像样的饭。吃完后,妹妹跟着妈妈,我跟着爸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爸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爸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妈妈对妹妹都一样,动不动就使用暴力,从来不懂体贴,妈妈就是因为这才离开他的。但妈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经常打妹妹,妹妹便跑回家来。我们躲在房间里聊、吃瓜子、涂红药水,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做起了现成的媒人。爸爸作了不动粗的保证,妈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男友是在那年秋。那,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最心仪的碎花裙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他站在人群中,立刻就把别人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去,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沦陷了。

    当晚上做梦,我梦见我们仍在街角相遇,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当时一定也注意到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清爽干净,像蓝一样。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暗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暗语是我的怪僻。

    果然,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故意不给他解释,,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院街往前走,都不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过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穿得也不好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在干什么。但他平静地握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气息,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饶气息。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的意识好像已经没有了,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他走着,心想要是能一直跟他这样走下去,那该有多好。

    那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他放开我后,我竟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孤独。他显得很内疚,而我因为太过惊讶而忘记了反抗,或者这正是我所期待的。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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