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您相信命吗?
锦朝朝见他要把鼻涕往她身上擦。
她一脚把他踹出去,“站起来好好说话。”
盛景跌坐在地,也不顾疼痛,爬起来跟着锦朝朝走进店铺。
门打开,他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样,走到货架上,拿起一个青花瓷的古董瓶子,仔细研究起来。
锦朝朝走到主位上,拉开椅子坐下,“别乱动我的东西。”
盛景回头,白了她一眼,“我都是你的人了,你的东西也是我的东西。我不管,我现在没地方住,你得给我安排住宿。”
“不好意思,我这里不管吃住。”锦朝朝懒得理他。
盛景抱着青花瓷冷笑,“可以,不给我安排住宿,这个瓶子就归我了。”
回头卖掉,不仅能买下一栋环境优美的别墅,还能留下不少存款,请个保姆给他做饭吃。
盛景想哭,早知道锦朝朝这儿条件这么好,他还当什么小偷。
直接抱她大腿的了。
锦朝朝闻言,嘴角狠狠地一抽,“我看你是皮痒了!”
盛景对她的话不屑一顾,“我是你的狗,你不养我,你要把我饿死吗?”
锦朝朝扶额,现在她反悔还来得及吗?
经过她对盛景的观察,发现他对古董颇有研究,并且鉴别古董很有一套。
“盛景,我传授你一项技能吧!”锦朝朝提议。
盛景放下青花瓷,在锦朝朝对面坐下,“先说好,你不能强迫我学习不想学的东西。”
锦朝朝白了他一眼,“你没有拒绝的权利,我准备教你古董鉴别,以及文物修复。等你学会了,就去找份工作。”
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地当个人。
盛景本来还不太在意锦朝朝的话,听到古董鉴别和文物修复,他的双眼立即冒出精光。
“你真的愿意教我?”他觉得难以置信。
一般的手艺人,不会轻易外传手艺。
锦朝朝拿过茶杯,给他倒了杯水,“谁让你是我的狗,总不能让你以后饿死了。”
盛景双手接过茶杯,整个人都变得认真起来,“我学!”
他昂起头,热血澎湃,一口喝掉杯子里的水。
尽管水烫的他龇牙咧嘴,仍旧高兴地傻笑起来。
“那咱们先从修复字画开始!”锦朝朝从空间符中,拿出一张被撕毁的字画,“这是一副唐伯虎的真迹,但在保存的时候被东西压破了,如果能修复,也算是功德一件。”
盛景激动地接过字画,“锦朝朝,你手里到底有多少宝贝!”
锦朝朝冷笑,“不告诉你。”
早上锦朝朝一直在教盛景修复字画。
她果然没有看错,在这方面,盛景有天赋。并且他有浓厚的兴趣,做事的时候,也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其手法比她这个老师还要细腻。
锦朝朝见他悟性这么高,就拿给他几本修复古董的古籍,以及一些破碎的古董,让他找个地方好好研究。
盛景为了学习,准备在附近租个房子,想要彻底安定下来。
目送盛景拿着东西出门,锦朝朝才松了口气。
只是她这口气还没松完,就又有人找上门。
来人是个中年女人,穿着普通,留着短发,或许是因为出门太匆忙,乱糟糟的头发也没来得及梳理。
她看到锦朝朝的时候,本能地有些自卑,眼神闪躲。
“姑娘,我能进来吗?”马娇三十岁,眼里满是惶恐。
锦朝朝亲切一笑,“过来坐!”
马娇在锦朝朝面前的椅子上坐下,表情尽是拘谨,“我……我……我想求一签。”
“好!”锦朝朝先递给她一杯茶。
漂亮的瓷器,看上去很贵重,她甚至都不敢伸手去接。
锦朝朝把签筒递给她,“您抽吧,抽一支,我给您解签。”
马娇动作很利索,抽出一支签,递给锦朝朝。
锦朝朝看向签上的字:平庸。
马娇拿着竹签,整个人如遭雷击。
她愣了好久,才把签递给锦朝朝,“您帮我解解看!”
锦朝朝接过竹签,重新放回签筒。
她看向女人笑了。
“您相信命吗?”
女人想了好久,郑重点头。
锦朝朝拿过扇子,轻轻地摇了摇,表情严肃道:“平庸,平凡庸碌,这一生没什么大富大贵,有的只是生活的琐碎,鸡毛蒜皮的小事,婚姻里受尽委屈,还得不到体谅。”
女人起初想要以微笑掩饰眼底的慌乱,可最后她绷不住哭了出来。
锦朝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等她哭到不能自己的时候,开始讲述自己的事情。
她二十岁嫁人,年幼无知的时候,觉得遇到了真爱。
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她认为的爱情,结果早早生下孩子,为钱发愁,家里公婆关系不好,男人自私也不疼她,孩子也没被教育好,只感觉生活让她筋疲力尽,琐事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锦朝朝等她说完,才慢慢开口,“虽然我是算命的,但有句话,还是得告诉你。”
女人红着眼睛看向她。
锦朝朝温声说道:“你相信命,那你的余生就没救了。”
女人不解,“你不是算命先生吗?不相信命,又让人算命,这不是矛盾吗?”
锦朝朝语气依然温柔,“算命是为了趋吉避凶,有天命的人能有几个?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庸碌一生。若是你相信命,就无法挣脱开命运的枷锁。”
女人还是不懂。
锦朝朝也不着急,从抽屉里拿出四个杯子。
依次排列,分别是丑陋的陶土杯,精致的瓷杯,漂亮的银杯,华丽的金杯。
锦朝朝看向女人,“你喜欢哪个?”
女人毫不犹豫地指向金杯。
锦朝朝点头,“看看吧,我们每个人都不例外,喜欢金杯。因为它不仅有华丽的外面,还值钱。那如果把你代入这些杯子,你觉得自己是哪个杯子?”
这次女人犹豫了,她很不想选择,可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了陶土杯上。
她不漂亮,甚至还有点儿胖,没什么本事,也不够优秀,学识不高……
锦朝朝知道她心里有了答案,“陶杯是随便捏成的,瓷器经历了高温烧制,银杯和金杯千锤百炼,才有如此光泽。你想被人喜欢,就要当金杯,最不济也是瓷杯。”
女人辩解,“可我生来就是土,又怎么当得了金杯?”
锦朝朝依旧微笑,“问得好,有这样一段话,你可听过?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
她一脚把他踹出去,“站起来好好说话。”
盛景跌坐在地,也不顾疼痛,爬起来跟着锦朝朝走进店铺。
门打开,他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样,走到货架上,拿起一个青花瓷的古董瓶子,仔细研究起来。
锦朝朝走到主位上,拉开椅子坐下,“别乱动我的东西。”
盛景回头,白了她一眼,“我都是你的人了,你的东西也是我的东西。我不管,我现在没地方住,你得给我安排住宿。”
“不好意思,我这里不管吃住。”锦朝朝懒得理他。
盛景抱着青花瓷冷笑,“可以,不给我安排住宿,这个瓶子就归我了。”
回头卖掉,不仅能买下一栋环境优美的别墅,还能留下不少存款,请个保姆给他做饭吃。
盛景想哭,早知道锦朝朝这儿条件这么好,他还当什么小偷。
直接抱她大腿的了。
锦朝朝闻言,嘴角狠狠地一抽,“我看你是皮痒了!”
盛景对她的话不屑一顾,“我是你的狗,你不养我,你要把我饿死吗?”
锦朝朝扶额,现在她反悔还来得及吗?
经过她对盛景的观察,发现他对古董颇有研究,并且鉴别古董很有一套。
“盛景,我传授你一项技能吧!”锦朝朝提议。
盛景放下青花瓷,在锦朝朝对面坐下,“先说好,你不能强迫我学习不想学的东西。”
锦朝朝白了他一眼,“你没有拒绝的权利,我准备教你古董鉴别,以及文物修复。等你学会了,就去找份工作。”
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地当个人。
盛景本来还不太在意锦朝朝的话,听到古董鉴别和文物修复,他的双眼立即冒出精光。
“你真的愿意教我?”他觉得难以置信。
一般的手艺人,不会轻易外传手艺。
锦朝朝拿过茶杯,给他倒了杯水,“谁让你是我的狗,总不能让你以后饿死了。”
盛景双手接过茶杯,整个人都变得认真起来,“我学!”
他昂起头,热血澎湃,一口喝掉杯子里的水。
尽管水烫的他龇牙咧嘴,仍旧高兴地傻笑起来。
“那咱们先从修复字画开始!”锦朝朝从空间符中,拿出一张被撕毁的字画,“这是一副唐伯虎的真迹,但在保存的时候被东西压破了,如果能修复,也算是功德一件。”
盛景激动地接过字画,“锦朝朝,你手里到底有多少宝贝!”
锦朝朝冷笑,“不告诉你。”
早上锦朝朝一直在教盛景修复字画。
她果然没有看错,在这方面,盛景有天赋。并且他有浓厚的兴趣,做事的时候,也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其手法比她这个老师还要细腻。
锦朝朝见他悟性这么高,就拿给他几本修复古董的古籍,以及一些破碎的古董,让他找个地方好好研究。
盛景为了学习,准备在附近租个房子,想要彻底安定下来。
目送盛景拿着东西出门,锦朝朝才松了口气。
只是她这口气还没松完,就又有人找上门。
来人是个中年女人,穿着普通,留着短发,或许是因为出门太匆忙,乱糟糟的头发也没来得及梳理。
她看到锦朝朝的时候,本能地有些自卑,眼神闪躲。
“姑娘,我能进来吗?”马娇三十岁,眼里满是惶恐。
锦朝朝亲切一笑,“过来坐!”
马娇在锦朝朝面前的椅子上坐下,表情尽是拘谨,“我……我……我想求一签。”
“好!”锦朝朝先递给她一杯茶。
漂亮的瓷器,看上去很贵重,她甚至都不敢伸手去接。
锦朝朝把签筒递给她,“您抽吧,抽一支,我给您解签。”
马娇动作很利索,抽出一支签,递给锦朝朝。
锦朝朝看向签上的字:平庸。
马娇拿着竹签,整个人如遭雷击。
她愣了好久,才把签递给锦朝朝,“您帮我解解看!”
锦朝朝接过竹签,重新放回签筒。
她看向女人笑了。
“您相信命吗?”
女人想了好久,郑重点头。
锦朝朝拿过扇子,轻轻地摇了摇,表情严肃道:“平庸,平凡庸碌,这一生没什么大富大贵,有的只是生活的琐碎,鸡毛蒜皮的小事,婚姻里受尽委屈,还得不到体谅。”
女人起初想要以微笑掩饰眼底的慌乱,可最后她绷不住哭了出来。
锦朝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等她哭到不能自己的时候,开始讲述自己的事情。
她二十岁嫁人,年幼无知的时候,觉得遇到了真爱。
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她认为的爱情,结果早早生下孩子,为钱发愁,家里公婆关系不好,男人自私也不疼她,孩子也没被教育好,只感觉生活让她筋疲力尽,琐事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锦朝朝等她说完,才慢慢开口,“虽然我是算命的,但有句话,还是得告诉你。”
女人红着眼睛看向她。
锦朝朝温声说道:“你相信命,那你的余生就没救了。”
女人不解,“你不是算命先生吗?不相信命,又让人算命,这不是矛盾吗?”
锦朝朝语气依然温柔,“算命是为了趋吉避凶,有天命的人能有几个?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庸碌一生。若是你相信命,就无法挣脱开命运的枷锁。”
女人还是不懂。
锦朝朝也不着急,从抽屉里拿出四个杯子。
依次排列,分别是丑陋的陶土杯,精致的瓷杯,漂亮的银杯,华丽的金杯。
锦朝朝看向女人,“你喜欢哪个?”
女人毫不犹豫地指向金杯。
锦朝朝点头,“看看吧,我们每个人都不例外,喜欢金杯。因为它不仅有华丽的外面,还值钱。那如果把你代入这些杯子,你觉得自己是哪个杯子?”
这次女人犹豫了,她很不想选择,可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了陶土杯上。
她不漂亮,甚至还有点儿胖,没什么本事,也不够优秀,学识不高……
锦朝朝知道她心里有了答案,“陶杯是随便捏成的,瓷器经历了高温烧制,银杯和金杯千锤百炼,才有如此光泽。你想被人喜欢,就要当金杯,最不济也是瓷杯。”
女人辩解,“可我生来就是土,又怎么当得了金杯?”
锦朝朝依旧微笑,“问得好,有这样一段话,你可听过?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