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于谦,不该杀!
嗯?
是奔这个来的?
秦枫眉头微皱。
刚才距离远,还真以为高文天是带了个侍卫。
但现在到了近前,倒也看出这位高玉兰是女扮男装,不过似乎……她还是男装能稍微看得过去点,否则……简直辣眼。
这身材!
贾玲能减下来,她也减不下来!
这模样!
演张飞都不用化妆,就差那一巴掌护心毛了。
现在刚一照面,三句话没说完,就问我是否婚配。
天啦噜!
不会吧?
我说这知府大人怎么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我还以为是抢政绩的呢,那倒没关系,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这个千斤小姐,我是真的遭不住啊!
不假思索,秦枫立刻笑道:“蒙大人关怀,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兰同时露出喜悦的表情。
却听秦枫继续说道:“不过,下官已经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择日下聘,娶进门来。”
他是生怕说得慢了,场面尴尬。
呃!
高玉兰一腔喜悦顿时化为泡影,居然觉得鼻子发酸,铜铃般的眼睛里也泛起一点泪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坏了!
这个秦枫,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冷道:“不知是谁家姑娘,有这个福气。”
“她叫兰娘。”秦枫只好戏做全套,信口编造了一个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现得甚是憧憬。
至于兰娘这个名字,在整个大明洪武年间,都极为常见,只怕光是淳化县,找出十个八个兰娘也不困难,穷人家的女儿,没太多文化,用些什么兰啊,芳啊,莲啊,相当普遍。
哼!
高文天越听越是烦躁,倒也不好当场发作,好像显得自家女儿嫁不出去似的,虽然是事实。
“如此,本官应该恭喜秦知县了!”高文天压下火气,已经决定给这个不识抬举的秦枫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明白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
不过现在么,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盘上,倒也不想闹得太难看。
话不投机,高文天一盏茶都没喝完,便借口公务繁忙,拂袖而去。
人还没走出淳化县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给我拿下!”毛骧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一拥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带了个壮士,也肯定挡不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高文天慌乱道:“本官乃应天府知府!尔等胆大包天!竟敢……”
“错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骧心想,刚才陛下的脸色都变了,你这小小知府还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把皇上气成这样,等着灭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连同高玉兰,已经被五花大绑,连嘴都给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带走!”毛骧轻蔑地看了一眼恐惧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诏狱,然后等待圣上发落!”
啊?!
高文天魂都给吓飞了。
诏狱?还圣上发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过就是跑了趟淳化县,事儿还没谈成,怎么还就惊动陛下了呢?
诏狱那地方,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我这到底是犯了什么天条!
……
高文天走后没多久,秦枫略一思忖,觉得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
显然,这个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张飞姑娘……
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但若是并没有“兰娘”其人,被查了出来,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
淳化县里,倒应该有不少兰娘,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也不是难事。
倒不如借此机会,结个婚?
要说这洪武年间,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娱乐相关,都远远不如,别说手机了,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
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
但就有一样,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
这个年代的姑娘,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对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儿女满堂的景象,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当然是极好的。
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保媒拉纤什么的。
现在仓促间要鼓捣这个事情,秦枫犹豫片刻,便离了县衙,到毛骧家里拜访。
“啊呀!秦大人!”
毛骧一身的风尘仆仆,好像刚从外面回来。
毛老爹也在,但秦枫没太在意,落座后稍稍寒暄几句,便直截了当地说道:“刚才,应天知府高文天,到我县衙去了。”
嗯?
毛骧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没想到他为何说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经抓起来了啊,这会儿正押着去往诏狱呢。
你找他?
秦枫想要找毛骧帮忙,便没有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一说,然后苦笑道:“真不是我矫情,那高家的千斤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就这么说吧,娶她,我还不如娶了毛兄……”
嗯?!
虽然知道是夸张玩笑的说法,但毛骧还是心尖一颤,心想你不要乱说话。
皇帝陛下在这里呢!
要是会错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还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们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这淳化县,找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儿,明媒正娶?”毛骧听懂了秦枫的意思,但下意识地皱眉道:“有这个必要么……或许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随便一提,以后不会再来了。”
当然不会再来,这一点,毛骧可以保证。
可是秦枫却叹息摇头道:“毛兄对这官场上的事,还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来不大,但其实十分凶险!若是处置不当,别说丢官去职,掉脑袋都大有可能。”
夸张了夸张了。
存在感不强的朱元璋微微摇头,暗想着我大明哪有那么黑暗,就为了不娶他家女儿,就要杀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虑了。”毛骧身为圣上嘴替,越来越能体会君心,目光一扫,便笑道:“秦大人忠君爱国,功在社稷,哪能为了这点小事就遭遇横祸,那不是没天理了么!”
呵……
秦枫轻轻一叹。
天理?
什么时候有过这东西……
忠君爱国么?功在社稷么?
曾经倒是有这么一个人,功比天高,力挽狂澜于既倒,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数百年,且光明磊落,两袖清风,然而到头来……
啊?!
朱元璋本来只是随意听着,并没当回事,毕竟高文天已经捉住,秦枫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
忽然间,心声传来!
第一句就是:
【于谦……不该杀啊!】
是奔这个来的?
秦枫眉头微皱。
刚才距离远,还真以为高文天是带了个侍卫。
但现在到了近前,倒也看出这位高玉兰是女扮男装,不过似乎……她还是男装能稍微看得过去点,否则……简直辣眼。
这身材!
贾玲能减下来,她也减不下来!
这模样!
演张飞都不用化妆,就差那一巴掌护心毛了。
现在刚一照面,三句话没说完,就问我是否婚配。
天啦噜!
不会吧?
我说这知府大人怎么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我还以为是抢政绩的呢,那倒没关系,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这个千斤小姐,我是真的遭不住啊!
不假思索,秦枫立刻笑道:“蒙大人关怀,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兰同时露出喜悦的表情。
却听秦枫继续说道:“不过,下官已经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择日下聘,娶进门来。”
他是生怕说得慢了,场面尴尬。
呃!
高玉兰一腔喜悦顿时化为泡影,居然觉得鼻子发酸,铜铃般的眼睛里也泛起一点泪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坏了!
这个秦枫,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冷道:“不知是谁家姑娘,有这个福气。”
“她叫兰娘。”秦枫只好戏做全套,信口编造了一个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现得甚是憧憬。
至于兰娘这个名字,在整个大明洪武年间,都极为常见,只怕光是淳化县,找出十个八个兰娘也不困难,穷人家的女儿,没太多文化,用些什么兰啊,芳啊,莲啊,相当普遍。
哼!
高文天越听越是烦躁,倒也不好当场发作,好像显得自家女儿嫁不出去似的,虽然是事实。
“如此,本官应该恭喜秦知县了!”高文天压下火气,已经决定给这个不识抬举的秦枫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明白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
不过现在么,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盘上,倒也不想闹得太难看。
话不投机,高文天一盏茶都没喝完,便借口公务繁忙,拂袖而去。
人还没走出淳化县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给我拿下!”毛骧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一拥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带了个壮士,也肯定挡不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高文天慌乱道:“本官乃应天府知府!尔等胆大包天!竟敢……”
“错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骧心想,刚才陛下的脸色都变了,你这小小知府还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把皇上气成这样,等着灭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连同高玉兰,已经被五花大绑,连嘴都给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带走!”毛骧轻蔑地看了一眼恐惧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诏狱,然后等待圣上发落!”
啊?!
高文天魂都给吓飞了。
诏狱?还圣上发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过就是跑了趟淳化县,事儿还没谈成,怎么还就惊动陛下了呢?
诏狱那地方,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我这到底是犯了什么天条!
……
高文天走后没多久,秦枫略一思忖,觉得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
显然,这个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张飞姑娘……
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但若是并没有“兰娘”其人,被查了出来,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
淳化县里,倒应该有不少兰娘,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也不是难事。
倒不如借此机会,结个婚?
要说这洪武年间,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娱乐相关,都远远不如,别说手机了,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
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
但就有一样,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
这个年代的姑娘,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对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儿女满堂的景象,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当然是极好的。
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保媒拉纤什么的。
现在仓促间要鼓捣这个事情,秦枫犹豫片刻,便离了县衙,到毛骧家里拜访。
“啊呀!秦大人!”
毛骧一身的风尘仆仆,好像刚从外面回来。
毛老爹也在,但秦枫没太在意,落座后稍稍寒暄几句,便直截了当地说道:“刚才,应天知府高文天,到我县衙去了。”
嗯?
毛骧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没想到他为何说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经抓起来了啊,这会儿正押着去往诏狱呢。
你找他?
秦枫想要找毛骧帮忙,便没有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一说,然后苦笑道:“真不是我矫情,那高家的千斤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就这么说吧,娶她,我还不如娶了毛兄……”
嗯?!
虽然知道是夸张玩笑的说法,但毛骧还是心尖一颤,心想你不要乱说话。
皇帝陛下在这里呢!
要是会错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还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们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这淳化县,找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儿,明媒正娶?”毛骧听懂了秦枫的意思,但下意识地皱眉道:“有这个必要么……或许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随便一提,以后不会再来了。”
当然不会再来,这一点,毛骧可以保证。
可是秦枫却叹息摇头道:“毛兄对这官场上的事,还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来不大,但其实十分凶险!若是处置不当,别说丢官去职,掉脑袋都大有可能。”
夸张了夸张了。
存在感不强的朱元璋微微摇头,暗想着我大明哪有那么黑暗,就为了不娶他家女儿,就要杀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虑了。”毛骧身为圣上嘴替,越来越能体会君心,目光一扫,便笑道:“秦大人忠君爱国,功在社稷,哪能为了这点小事就遭遇横祸,那不是没天理了么!”
呵……
秦枫轻轻一叹。
天理?
什么时候有过这东西……
忠君爱国么?功在社稷么?
曾经倒是有这么一个人,功比天高,力挽狂澜于既倒,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数百年,且光明磊落,两袖清风,然而到头来……
啊?!
朱元璋本来只是随意听着,并没当回事,毕竟高文天已经捉住,秦枫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
忽然间,心声传来!
第一句就是:
【于谦……不该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