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李念病逝,事先已经安排妥当,隔壁管家赵老,对整个流程都很是熟悉,帮了陈慎不少忙。

    待到五十多天后,母亲断七,将这住了十来年的院子,以一个很良心的价格,折现了隔壁王家,陈慎收拾完行囊,牵着大眼白,最后看了一眼,就准备出发。

    是时候入世了,虽然晚了一点,但陈慎依旧很有信心,别说世界线并未有大的变动,即使真的有,他也有为之再搏一把的勇气。

    “沐道哥哥,你要离开了么?”

    眼前的萝莉睁大眼睛,拉着陈慎的手,眼泪汪汪的开口。

    “是啊,我要走了,要是有机会,我还会回来看若若的。”

    小姑娘名为王若,是隔壁王家的小女儿,今年七岁。

    因为要培养驭兽,这两年除了大眼白以外,也没少在其他的猫猫狗狗身上做实验,有时候小兔子之类的也不少,这不,身边另一只评价级为良好的宠物,就是一只长毛白兔子。

    长毛兔

    综合评级:良好

    冰雪聪明:拥有此特性的驭兽,可是认主对象的学习能力小幅提升。(LV1)

    陈慎从兜里取出这只小萌物:“若若,你慎哥要走了,送一只小礼物给你做纪念,你做它的主人,好不好?”

    小萝莉抱着小兔子爱不释手:“那就谢谢沐道哥哥了。”

    认主不需要什么仪式,每只驭兽只能认主一个人类,这个过程可以反复。

    比如一个人能同时拥有两只认主驭兽,一个让人跑得快一个让人睡得香,同时只能激活一只,那他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自主切换。

    在这方面,宿主的好处就体现了出来,虽然现在同样数量为一,但等到系统等级提升后,肯定会有额外的优待。

    城外,在李念墓碑前坐了半晌,陈慎抹了抹眼角站起身。

    “母亲,孩儿不孝,只能把您和父亲,暂时葬在此处,若是有一天光复了北方,到那时候,我再来帮你们迁回故土。”

    带着行囊,骑着大眼白,陈慎离开了住了十年的徐州城。

    ……

    江东,秣陵,整个丹阳郡内,这座城的规模和人气是最旺盛的,因此在几年后,会被孙权改为建业,并正式作为都城。

    朱家,东吴四大家族之一,区别与其他三家的是,在造船技艺这一方面上,朱家先祖由此起家,代代相传,从不旁落,各类船只的建造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某处港口,看着新船上张开的帆,听着下人的报告,中年男子露出了笑容。

    “王执事,根据你的要求,在加重了船的同时,还改变了帆的走向,现在这样横着挂,在顺风的时候,由于吃水深,带来的动力也会更大。”

    “这艘船,相比起交给吴侯的艨艟舰,虽然体积要大上不少,但在速度上,可是完全没有慢多少。”

    “不过你说的隔水舱的设想,我们还是没能处理完成,实在是对不住。”

    王姓男子,正是当初狠心屠戮了两名队友的王五,来到江东,了解到朱家的造船传承后,花了点钱蛰伏进来,经过这些年不遗余力的工作,总算是有了比较心满意足的船只。

    随手甩出一串银钱,王五笑了笑:“辛苦你们了,我上次让打听的,吴郡会籍两地,有没有出海渔民,走的比较远的那种?”

    下人拿过赏钱,凑到跟前:“打听了,也找到了好几个,最远的那个,据说已经走出了百里之远,在海中见到了能喷水的大鱼。”

    王五内心思索,已经在近海见到了鲸类?那在当前这个年代,属实是有几把刷子了,至少相比起只能在长江里开船的这些渔民来说,能下海百里还安全回返的,航海术已经走在了前列。

    王五沉吟道:“既然如此,倒是值得一见,下午带他过来见我就是。”

    ......

    如果记忆没错的话,这个年份,刘备应该还在苟在新野那个小地方,至于有没有三顾茅庐请出他的人生大管家诸葛亮,就不知道了。

    依稀记得电视剧的三国演义里,二探隆中的时候是大冬天,那就是说,三顾茅庐应该发生在初春的时候。

    既然如此,考虑到现在已经是夏天,那刘备应该已经请出了这位啥事都要亲力亲为,超过996,到达007,并最终把自己累死的敬业鼻祖。

    眼下已经是建安十二年了,明年年底,就会发生史上着名的赤壁大战,想来留给刘备和自己安稳发育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乱世一个人独行是很危险的,但自己幼年之时,得到了关羽的练武心得,这十来年勤练不辍,说百十个人近不了身可能有点夸张,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山贼麻匪能来撩拨的。

    大半个月后,总算是站到了新野的城门口。

    看着这破败的城头,城东往到城西,都要不了一个时辰。整个城加起来,可能都未必有后世的一个县城大。陈慎就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地方也太小了,就那么个地方,能养多少人?

    也不知道刘备是怎么在这边苟了那么久,从官渡离开袁绍后到现在,已经不止五年时间了,人生里,又有几个五年可浪费?

    这些年里,曹操一统河北,拿下冀州,幽州,并州,算上原来的青徐,兖豫,外加上关中等地,俨然已经占据了天下大半。刘备能在这种局面下最后打成三分,当真是天命之子的主角待遇。

    从兜里拿出二十个铜钱交给商队管事,谢过后,牵着马,陈慎直接入城。

    ……

    新野某处,一个胡子拉渣的壮汉猛地从床上坐起,不可置信的看着系统中的提示。

    “系统提示:有检测到有其他穿越者接近中,方位东北,距离500米,490米,480米…..”

    这位模样已经大为改变的壮汉,正是十多年,因为他大哥荀成要放走一栏妇孺,而提前离开曹操的林正。

    拜别荀彧后,他去江夏住了一小阵,又去江东想加入孙氏阵营,可惜的是,他当时的武力值上不成低不就,整个孙策阵营又刚好处于一个快速上升的范畴,连孙策的面都没见到,就被程普手下的人打发了。

    知道历史进程的他,想着既然同样从底层的士卒做起,那呆在江东这边,还不如去干脆找刘备。抱着这样的想法,来到了襄阳。

    虽然去和诸葛亮成为好基友的剧情也不错,但这样荒废十年时间,林正觉得会无聊死,思来想去,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先到新野,娶妻生子安顿下来,过一过寻常人的日子再说。

    来到新野这,花了点银钱得到了个城门守卫的职责,找了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过着普通人的生活,静静的等着刘备的到来,随着剧情的发展,身份也顺利的转变为刘备军。

    经过数年时间的成长,身材和武力都有不俗的提升,现在则是在张飞的麾下,和当初大哥荀成一样,已经是一个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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