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惊艳众人!
叶晓娇想要宣布的消息很简单,她既然已经把机器给弄过来了,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招女工了。
当然还是优先从村子里面选,外村有特别合适的,也可以破例。
趁着此时几个村干部都在这里,索性把这件事说一下,毕竟也是要保证公开透明的。
实不相瞒,干部们从叶晓娇一开始去广省的时候,脑海中就已经有了这想法。
此时听她正式说出来,一个个顿时目光灼灼发亮。
果然,叶晓娇说出来的话,全都是大家想听到的,大家的眼底也都泛起了阵阵的火热。
“行,那就和之前一样,你订个要求,让符合条件的来,最终还是按考核结果定。”
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让所有人心服口服,避免了不少争论,一直以来大家也都没啥意见。
叶晓娇见征求了大家的意见,也就放心了。
正事谈完之后,接下来就开始吃吃喝喝,快快乐乐了。
叶家今天宰了一头猪,叶母和叶大嫂把看家的本领都拿出来了,做了一顿极为丰盛的宴席。
当然也不全是猪肉,剔完骨头后还剩上百斤的纯肉,就算再多几个人也吃不完的。
叶家用来跟村里人换了鸡鸭鱼兔等各种肉,甚至还有一些蘑菇、时令蔬菜之类的。
各样这样混合着来,满满当当一桌子且不重样,再加上大厨的手艺好,色香味俱全,让人仅是看着就食指大动。
金大轩自认为在广省也算是吃过各种好东西了。
以至于最开始,在他心中还是有那么一丢丢骄傲呢。
觉得再好吃能有多好吃?
肯定是这些人没什么见识,并没有吃过真正的美食。
等回头这些人全部去了广省,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美食海洋!
结果?
有些东西是不能吃第一口的,因为——你吃了就还想再吃!
然后就停不下来,真是见鬼!
金大轩也并不算是一个,过分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可在叶家,他感觉自己一秒钟变吃货,真的好丢人啊!
偏偏叶母还不断给他夹菜,不停地说着:“千万别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
金大轩:“……”
金大轩在这边待了两天后就离开了,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他还记挂着广省那边的情况,也就不多留了。
只是临走时,金大轩对叶晓娇说道:“你真的很厉害,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他也知道,如今叶晓娇有了她自己的机器,恐怕就不会那么经常去广省进货了,日后两人见面的机会肯定变少。
讲真,金大轩还挺佩服叶晓娇的。
看着她这样艰难且勇敢地向前,让他的心头也不由生出了阵阵的想法。
或许,他也不能再继续守着这一亩三分地,是时候扩展、提高一下自己了!
叶晓娇把人送走之后,就继续忙自己的事。
既然是要做衣服,这次的招工必定以女人为主,且为了让大家都能更快上手,最好要有一定针线活能力、手比较巧的。
在叶母和叶大嫂的帮忙下,叶晓娇第一批先招了20个女人。
哪怕这些人都算是有基础了,但用针和用机器,算得上是两码事,全都需要叶晓娇一一去教。
别问她为什么会这些?
上辈子犹如野草般疯狂生长时,什么样的工作又是没有做过呢?
就好似一只流浪的野狗,但凡有一点吃的,都会格外努力的活下去…
如今想想,的确格外心酸,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又何尝不是另外的一种积累和宝藏呢?
好在这些女人们都非常珍惜这难得的机会,纷纷都打起12分的精神认真学。
且这批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相对年轻的人。
她们对于新事物的学习能力更强、更快,且彼此之间都互相教、只要有空了,就有人过来练习、琢磨。
一番下来,大家的能力倒也突飞猛进。
叶晓娇将这些看在眼里,心中十分欣慰。
人的命运从来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你自己不努力,那就别怪机会来临之后抓不住。
就比如眼下的这些女人们,她们这样的努力,就不由让人觉得很感动。
有机会,就拿命般地去珍惜,那就不愁日子过不好。
在大家暗暗努力的时候,叶晓娇同样也没闲着。
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张接一张地画图。
机器和人都有了,那么下一步,就是出产品。
在开学之前,她要拿着一部分的样品去省城推销,临走去京城的时候也要带一些。
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
在叶晓娇的心里,想要的并不仅仅只是这些,她还要做大做强,最终推广到全国去呢。
或许有朝一日,她的品牌还会畅销到全世界呢!
梦想总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如今才刚开始做,叶晓娇就只画了几张图,全都是女装,各种风格的都有,但无论哪一张拿出来,都是绝对不输港岛那边最新款的美丽。
女工们在最开始看到第一件成品时,真的都惊呆了。
“太好看了!”
“好美啊!”
“……”
女人们都不由的发出一阵阵的惊叹声。
大家的目光都灼灼落在衣服上,真的连视线都不舍得移开了。
叶晓娇对于大家的态度,算是早就有心理准备,只笑着说道:“谁先来试试看?”
女人们立刻争先恐后地举手,谁都想做这第一个幸运儿呀!
可挑选了一圈后,都没有特别合适的。
这第一个很重要,叶晓娇准备打个好头阵,算是开门红吧。
就在叶晓娇正纠结的时候,就听其中一个大姐笑着说道:“我说晓娇妹子,你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呀,你自己那么好看,先来呀!”
众人们一愣,也都哈哈笑起来。
是啊!
最终,叶晓娇无奈只能自己换上了。
等她穿上走出来之时,在场的众人们就只有惊呼的份儿了。
这是一件后世比较经典的大衣,半长款的暗红色,翻领+腰带束腰的那种,时髦又舒服。
在眼下这种几乎全都是蓝白灰三色衣服的世界里,这样的一抹红,绝对是极为亮眼的存在。
准确来说,是惊艳!
这时,方子淮来了——
当然还是优先从村子里面选,外村有特别合适的,也可以破例。
趁着此时几个村干部都在这里,索性把这件事说一下,毕竟也是要保证公开透明的。
实不相瞒,干部们从叶晓娇一开始去广省的时候,脑海中就已经有了这想法。
此时听她正式说出来,一个个顿时目光灼灼发亮。
果然,叶晓娇说出来的话,全都是大家想听到的,大家的眼底也都泛起了阵阵的火热。
“行,那就和之前一样,你订个要求,让符合条件的来,最终还是按考核结果定。”
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让所有人心服口服,避免了不少争论,一直以来大家也都没啥意见。
叶晓娇见征求了大家的意见,也就放心了。
正事谈完之后,接下来就开始吃吃喝喝,快快乐乐了。
叶家今天宰了一头猪,叶母和叶大嫂把看家的本领都拿出来了,做了一顿极为丰盛的宴席。
当然也不全是猪肉,剔完骨头后还剩上百斤的纯肉,就算再多几个人也吃不完的。
叶家用来跟村里人换了鸡鸭鱼兔等各种肉,甚至还有一些蘑菇、时令蔬菜之类的。
各样这样混合着来,满满当当一桌子且不重样,再加上大厨的手艺好,色香味俱全,让人仅是看着就食指大动。
金大轩自认为在广省也算是吃过各种好东西了。
以至于最开始,在他心中还是有那么一丢丢骄傲呢。
觉得再好吃能有多好吃?
肯定是这些人没什么见识,并没有吃过真正的美食。
等回头这些人全部去了广省,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美食海洋!
结果?
有些东西是不能吃第一口的,因为——你吃了就还想再吃!
然后就停不下来,真是见鬼!
金大轩也并不算是一个,过分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可在叶家,他感觉自己一秒钟变吃货,真的好丢人啊!
偏偏叶母还不断给他夹菜,不停地说着:“千万别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
金大轩:“……”
金大轩在这边待了两天后就离开了,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他还记挂着广省那边的情况,也就不多留了。
只是临走时,金大轩对叶晓娇说道:“你真的很厉害,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他也知道,如今叶晓娇有了她自己的机器,恐怕就不会那么经常去广省进货了,日后两人见面的机会肯定变少。
讲真,金大轩还挺佩服叶晓娇的。
看着她这样艰难且勇敢地向前,让他的心头也不由生出了阵阵的想法。
或许,他也不能再继续守着这一亩三分地,是时候扩展、提高一下自己了!
叶晓娇把人送走之后,就继续忙自己的事。
既然是要做衣服,这次的招工必定以女人为主,且为了让大家都能更快上手,最好要有一定针线活能力、手比较巧的。
在叶母和叶大嫂的帮忙下,叶晓娇第一批先招了20个女人。
哪怕这些人都算是有基础了,但用针和用机器,算得上是两码事,全都需要叶晓娇一一去教。
别问她为什么会这些?
上辈子犹如野草般疯狂生长时,什么样的工作又是没有做过呢?
就好似一只流浪的野狗,但凡有一点吃的,都会格外努力的活下去…
如今想想,的确格外心酸,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又何尝不是另外的一种积累和宝藏呢?
好在这些女人们都非常珍惜这难得的机会,纷纷都打起12分的精神认真学。
且这批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相对年轻的人。
她们对于新事物的学习能力更强、更快,且彼此之间都互相教、只要有空了,就有人过来练习、琢磨。
一番下来,大家的能力倒也突飞猛进。
叶晓娇将这些看在眼里,心中十分欣慰。
人的命运从来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你自己不努力,那就别怪机会来临之后抓不住。
就比如眼下的这些女人们,她们这样的努力,就不由让人觉得很感动。
有机会,就拿命般地去珍惜,那就不愁日子过不好。
在大家暗暗努力的时候,叶晓娇同样也没闲着。
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张接一张地画图。
机器和人都有了,那么下一步,就是出产品。
在开学之前,她要拿着一部分的样品去省城推销,临走去京城的时候也要带一些。
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
在叶晓娇的心里,想要的并不仅仅只是这些,她还要做大做强,最终推广到全国去呢。
或许有朝一日,她的品牌还会畅销到全世界呢!
梦想总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如今才刚开始做,叶晓娇就只画了几张图,全都是女装,各种风格的都有,但无论哪一张拿出来,都是绝对不输港岛那边最新款的美丽。
女工们在最开始看到第一件成品时,真的都惊呆了。
“太好看了!”
“好美啊!”
“……”
女人们都不由的发出一阵阵的惊叹声。
大家的目光都灼灼落在衣服上,真的连视线都不舍得移开了。
叶晓娇对于大家的态度,算是早就有心理准备,只笑着说道:“谁先来试试看?”
女人们立刻争先恐后地举手,谁都想做这第一个幸运儿呀!
可挑选了一圈后,都没有特别合适的。
这第一个很重要,叶晓娇准备打个好头阵,算是开门红吧。
就在叶晓娇正纠结的时候,就听其中一个大姐笑着说道:“我说晓娇妹子,你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呀,你自己那么好看,先来呀!”
众人们一愣,也都哈哈笑起来。
是啊!
最终,叶晓娇无奈只能自己换上了。
等她穿上走出来之时,在场的众人们就只有惊呼的份儿了。
这是一件后世比较经典的大衣,半长款的暗红色,翻领+腰带束腰的那种,时髦又舒服。
在眼下这种几乎全都是蓝白灰三色衣服的世界里,这样的一抹红,绝对是极为亮眼的存在。
准确来说,是惊艳!
这时,方子淮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