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梦想是无价的
看了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快要下班了。
林南也没有再在区内溜达,直接就关机收拾电脑了。
在收拾的时候,他还在疑惑,为啥今天老板这么放纵他。
可千万别说老板没看见他的所作所为,这他绝对是不会信得。
就算是老板没有守着监控看,还有小涛接二连三的告状呢。
这还一点反应都没有,属实是不应该啊。
林南不知道的是,现在他们老板也捉摸不透他是啥情况。
因为昨天晚上他们抽华子、喝茅子的时候,正好被他们老板所看见了。
而且那个时候李闯已经喝多了,嘴里跟林南念叨着苟富贵、勿相忘啥的。
这给他们老板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冲击。
难道这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在我们这小公司体验民间疾苦呢?
这要是给他整急眼了,给我公司搞黄了可怎么办吧。
所以,今天老板极力的克制着自己。
在没打听清楚林南底下之前,他是肯定不敢有什么激进的举动的。
到了下班点 ,林南和李闯结伴而出。
原本他是想去吃烧烤的,可这货非得要吃烤鱼,没办法,林南只能放大招了。
“烧烤我请,烤鱼AA。”
一下子,李闯愣住了,然后开始撒娇:“哥,南哥,你别闹。”
这让林南感到一阵恶寒。
“拜过把子发过誓,这顿也得AA制。”
“那咱们就去吃烧烤吧,我真是没钱了。”
李闯这转变的态度还是很快的,只不过,这让林南充满了鄙夷。
这货虽然工资不高,跟他一样每个月都是2800块。
可这货还兼职写小说,每个月还能对付几千块钱的收入。
算上工资,每个月都有近万块的收入了,在他们这三四线的小城市,正常情况下,怎么着也够花了。
毕竟这货没有房贷、没有车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只不过,这货最近这段时间沾染上了一点不良嗜好,所以才显得这么的拮据。
“以前你是一只小蜜蜂,现在都快变成瓢虫了吧。”
对于林南的鄙视,李闯就当看不见。
他也不想这样,他控制不住他自己啊。
多巴胺的分泌没有救赎,他只是一个上瘾的囚徒啊。
美滋滋的炫了一顿烧烤,林南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想好了,自己还要弄点什么。
既然现在有钱有能力了,那肯定要把之前未完成的梦想给好好的完成一下。
随即,他在藏宝阁上直接开始搜索了起来。
很快,他就找准了目标。
一只4技能的变异芙蓉仙子,成长1.254,攻击资质1542,带着高级连击和高级偷袭,售价770块。
一只4技能的变异鬼将,成长1.264,攻击资质1645,带着高级夜战、高级必杀、高级偷袭,套装高级连击,伤害1974点,售价1400块。
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付款下单。
他之前玩的时候,看人家带着那粉白色的变异芙蓉和蔚蓝色的变异鬼将,简直给他羡慕的不行。
毕竟那个时候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召唤兽。
也没有各种进阶的造型。
所以,在当时林南所能接触到的召唤兽中,就属这两个是最帅的。
只可惜,资金受限,他想弄一只芙蓉或者是鬼将都不太行,只能将这个梦想给深埋在心中。
而现在有实力了,那没啥好说的了,必须把当初的愿望给实现了。
哪怕这两只变异召唤兽仅仅只有4个技能,对于现在的梦幻来说,是完全不够用的。
那林南也要将其给搞出来。
哪怕仅仅只是任务的时候过过瘾也是好的啊。
下单付款将两只变异宝宝给取出后,林南又挑选了几本高兽决。
芙蓉仙子还要把身上的必杀和夜战给换成红书,然后带个善恶的套子,搞成极限连善。
鬼将则是要把身上的小吸血打成高级隐身,打成隐攻的宝宝。
至于高吸血或者是高神佑,那通通都不要了。
续航根本不考虑,就是玩。
这样的改书对于林南来说,简直是没有任何的难度,轻松加愉快的就把两只宝宝给搞定了。
而后,林南又花了将近1.3万,给芙蓉仙子配了一套80伤以上的善恶套。
宝宝才不到一千块,装备却这么贵,看似有点犯不上,但对于林南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梦想是无价的。
现在这两只变异宝宝,加上昨天刚弄出的出其不意须弥,他任务一直用这三只宝宝已经是足够足够的了。
接下来,他就要为了他扬名立万而继续努力了。
想要立足于梦幻之巅,宝宝肯定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各种特殊技能就可以安排上了。
反正就是怎么过分怎么来,谁让他有这样的实力呢。
林南直接秒下6亿的梦幻币,这又是5100块的消费。
不过这些钱他也不知道够不够,反正肯定是能血赚的。
因为他的宝宝要是合出来,那就是无价之宝。
梦幻币已到位,林南便直奔摊位开始挑选了起来。
4技能大力金刚。
4技能广目巡守。
4技能妙华天女。
4技能涂山雪。
4技能毒花龟(夜)。
4技能鬼将。
他这波就是要弄出一个全梦幻绝无仅有的存在,6特殊N技能的绝命大鬼将。
这玩意在现在的梦幻西游中,绝对是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靠着炼妖合上去5个特殊技能,然后再打一本浮云神马,那不就足够了嘛。
萌大奶那只16技能净台神马力劈画魂,都被称为全梦幻唯一一只的存在。
那他这个要整出来后,不知道会得到怎么样的评价。
不过,就算林南真的搞出来了,他也不会让第二个人看到的。
因为这玩意得是多么的夸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很懂的。
到时候自己就悄咪咪的闷声发大财就完事了,也不需要整的那么的高调。
林南也没有再在区内溜达,直接就关机收拾电脑了。
在收拾的时候,他还在疑惑,为啥今天老板这么放纵他。
可千万别说老板没看见他的所作所为,这他绝对是不会信得。
就算是老板没有守着监控看,还有小涛接二连三的告状呢。
这还一点反应都没有,属实是不应该啊。
林南不知道的是,现在他们老板也捉摸不透他是啥情况。
因为昨天晚上他们抽华子、喝茅子的时候,正好被他们老板所看见了。
而且那个时候李闯已经喝多了,嘴里跟林南念叨着苟富贵、勿相忘啥的。
这给他们老板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冲击。
难道这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在我们这小公司体验民间疾苦呢?
这要是给他整急眼了,给我公司搞黄了可怎么办吧。
所以,今天老板极力的克制着自己。
在没打听清楚林南底下之前,他是肯定不敢有什么激进的举动的。
到了下班点 ,林南和李闯结伴而出。
原本他是想去吃烧烤的,可这货非得要吃烤鱼,没办法,林南只能放大招了。
“烧烤我请,烤鱼AA。”
一下子,李闯愣住了,然后开始撒娇:“哥,南哥,你别闹。”
这让林南感到一阵恶寒。
“拜过把子发过誓,这顿也得AA制。”
“那咱们就去吃烧烤吧,我真是没钱了。”
李闯这转变的态度还是很快的,只不过,这让林南充满了鄙夷。
这货虽然工资不高,跟他一样每个月都是2800块。
可这货还兼职写小说,每个月还能对付几千块钱的收入。
算上工资,每个月都有近万块的收入了,在他们这三四线的小城市,正常情况下,怎么着也够花了。
毕竟这货没有房贷、没有车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只不过,这货最近这段时间沾染上了一点不良嗜好,所以才显得这么的拮据。
“以前你是一只小蜜蜂,现在都快变成瓢虫了吧。”
对于林南的鄙视,李闯就当看不见。
他也不想这样,他控制不住他自己啊。
多巴胺的分泌没有救赎,他只是一个上瘾的囚徒啊。
美滋滋的炫了一顿烧烤,林南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想好了,自己还要弄点什么。
既然现在有钱有能力了,那肯定要把之前未完成的梦想给好好的完成一下。
随即,他在藏宝阁上直接开始搜索了起来。
很快,他就找准了目标。
一只4技能的变异芙蓉仙子,成长1.254,攻击资质1542,带着高级连击和高级偷袭,售价770块。
一只4技能的变异鬼将,成长1.264,攻击资质1645,带着高级夜战、高级必杀、高级偷袭,套装高级连击,伤害1974点,售价1400块。
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付款下单。
他之前玩的时候,看人家带着那粉白色的变异芙蓉和蔚蓝色的变异鬼将,简直给他羡慕的不行。
毕竟那个时候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召唤兽。
也没有各种进阶的造型。
所以,在当时林南所能接触到的召唤兽中,就属这两个是最帅的。
只可惜,资金受限,他想弄一只芙蓉或者是鬼将都不太行,只能将这个梦想给深埋在心中。
而现在有实力了,那没啥好说的了,必须把当初的愿望给实现了。
哪怕这两只变异召唤兽仅仅只有4个技能,对于现在的梦幻来说,是完全不够用的。
那林南也要将其给搞出来。
哪怕仅仅只是任务的时候过过瘾也是好的啊。
下单付款将两只变异宝宝给取出后,林南又挑选了几本高兽决。
芙蓉仙子还要把身上的必杀和夜战给换成红书,然后带个善恶的套子,搞成极限连善。
鬼将则是要把身上的小吸血打成高级隐身,打成隐攻的宝宝。
至于高吸血或者是高神佑,那通通都不要了。
续航根本不考虑,就是玩。
这样的改书对于林南来说,简直是没有任何的难度,轻松加愉快的就把两只宝宝给搞定了。
而后,林南又花了将近1.3万,给芙蓉仙子配了一套80伤以上的善恶套。
宝宝才不到一千块,装备却这么贵,看似有点犯不上,但对于林南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梦想是无价的。
现在这两只变异宝宝,加上昨天刚弄出的出其不意须弥,他任务一直用这三只宝宝已经是足够足够的了。
接下来,他就要为了他扬名立万而继续努力了。
想要立足于梦幻之巅,宝宝肯定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各种特殊技能就可以安排上了。
反正就是怎么过分怎么来,谁让他有这样的实力呢。
林南直接秒下6亿的梦幻币,这又是5100块的消费。
不过这些钱他也不知道够不够,反正肯定是能血赚的。
因为他的宝宝要是合出来,那就是无价之宝。
梦幻币已到位,林南便直奔摊位开始挑选了起来。
4技能大力金刚。
4技能广目巡守。
4技能妙华天女。
4技能涂山雪。
4技能毒花龟(夜)。
4技能鬼将。
他这波就是要弄出一个全梦幻绝无仅有的存在,6特殊N技能的绝命大鬼将。
这玩意在现在的梦幻西游中,绝对是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靠着炼妖合上去5个特殊技能,然后再打一本浮云神马,那不就足够了嘛。
萌大奶那只16技能净台神马力劈画魂,都被称为全梦幻唯一一只的存在。
那他这个要整出来后,不知道会得到怎么样的评价。
不过,就算林南真的搞出来了,他也不会让第二个人看到的。
因为这玩意得是多么的夸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很懂的。
到时候自己就悄咪咪的闷声发大财就完事了,也不需要整的那么的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