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来分钟之后,第一个客户闻讯匆匆赶来了。
正是魏阳的大学同学姚之璇。
陪着她的老板琳姐。
她们一进门,美丽的琳姐立刻杏眼圆瞪,问起了他:“魏阳,啥情况?你们老板真跑路了?”
“应该是。”
魏阳一脸惭愧地回道。
从颜值上来说,不管是姚之璇,还是琳姐,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只不过此时的魏阳根本就无暇欣赏美色,而是在想,如何来给琳姐一个交代。
说起来,这事还真跟他脱不了干系。
两年前,魏阳和姚之璇结伴来了坪洲找工作,当时的魏阳无人问津,而颜值出众,且口齿伶俐的姚之璇却得到了同样美丽的琳姐的欣赏,成为了这位缅甸华侨,据说还是大矿主之女的大老板的助理。
再后来,经姚之璇搭桥,他也认识了琳姐,然后又把琳姐介绍给了平哥,再之后,两家公司就开始有了业务上的往来。
因此,尽管这次他从琳姐那里借的那块春料,是平哥先给琳姐打了电话,并且还是以公司名义借的,但真要论起因缘,还真是脱离不了他的干系。
妈的,真是被平哥那混蛋给害死了。
这下该怎么跟琳姐交代呢?
魏阳忍不住暗暗爆起了粗口。
“琳姐,实在是抱歉,是我连累了你。”
在快速描述完具体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推测之后,魏阳又诚恳地向琳姐深深地鞠了一躬,以示歉意。
“没事,你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已经很好了。”
稍稍出乎魏阳意料的是,此时的琳姐并没有暴怒不说,反而在轻声安抚他。
这可是三百多万啊!
难道你就一点都不肉疼?
不过想想也是。
三百多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一笔无法承受的巨额财富,可是对于身为缅甸大矿主之女,在全国多地都开有大型连锁玉石珠宝店的琳姐来说,可能还不值为此惊慌失色。
只不过这涵养未免也太好了一点吧?
她越是这样,魏阳就越是惭愧,连忙建议道:“要不……咱们还是先报警?”
“也行。”
琳姐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淡定模样。
魏阳连忙又拿出电话报起警来。
正当他刚报完警,门口却又冲进来一人,雷鸣般的暴躁声也同时响起:“梁夏,你个王八蛋,给老子滚过来。”
又一位受害者来了。
魏阳定神一看,来者是一位条纹衬衫扎在西裤里的微胖中年男子,一看那标志性的光头,他即刻就认了出来,这是隔壁店铺的老板李老板。
胖子的前东家。
这可是一位出了名的暴脾气。
大概在一年多前,成天挨骂的胖子终于受不了了,一气之下就从李老板那里辞职,跳槽来了翠生缘,跟魏阳成了无话不说的兄弟。
别人一跳槽,往往会跟老板反目成仇,这两人倒好,自从胖子跳槽来翠生缘之后,跟李老板的关系反倒变得融洽了很多。
这也连带着,两家之间的业务往来也逐渐变得多了起来。
只不过今天……
魏阳一看,就心知大事不妙。
果然,李老板一进门,就指着胖子破口大骂,而心里有愧的胖子却畏畏缩缩地躲在了人高马大的他身后,不敢上前直面正雷霆万钧的李老板。
只是这么一来,李老板就更是气炸了,他扭头环视了一下四周,顺手就从门口的架子上拿起了一块翡翠原石摆件,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一边冲还一边喊:“梁夏你个王八蛋,亏老子那么信任你,结果你害得老子损失那么大!”
糟糕,要出人命了!
魏阳一听就知,李老板这是损失大了,急眼了,已经有些失去了理智。
假如任由他这么冲到胖子面前,那胖子肯定是死定了!
要知道,这可是硬度比钢铁还硬的翡翠原石,没有哪个血肉之躯能受得了它一击。
他一看架势不妙,连忙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拦阻道:“李总,你消消气,这事也不能全怪梁夏……”
可此时已失去理智的李老板根本就不听劝,他一边左手推魏阳,一边还挥舞着手握原石的右手,想绕过人高马大的魏阳去砸他身后的胖子。
混乱中,魏阳突然觉得额角一片火辣,他伸手一摸。
满手湿漉漉的。
妈蛋,又受了无妄之灾!
而且还是血光之灾!
他即刻就知道,在阻拦过程中,自己的额角应该是被李老板手中挥舞的原石给蹭破了,但他一时也顾不了那么多,又用尽全力单手保住了李老板,另一支手拼命去夺李老板手中仍在挥舞的原石。
“李瑞阳,你疯了吧?”
而站在不远处的琳姐也忍不住呵斥了一声。
这总算是让李老板稍稍冷静了下来。
而那块原石,也总算是到了魏阳的手中,只不过他伸手一看,原石上已沾满了鲜血。
他的血。
趁着琳姐在劝说李老板的空隙,魏阳连忙走去了门口,把那块滴血的原石丢进了马路牙子的灌木丛中,这才又回到店里。
这块原石本身并不是啥值钱货,只不过其坑坑洼洼的外形酷似一骷髅头,就被去缅甸采购原石的平哥顺带收了回来,弄了个架子做成了原石摆件摆在了门口的架子上。
只是魏阳没想到,平时连狗都懒得理的这破玩意,今天却让他又一次遭受了无妄之灾。
如此不详的东西,还是丢了好!
“李瑞阳,你是不是玩不起?非得弄出人命来,把自己也搭进去你才罢休吗?”
当他手捂额头再次进到店里时,原本还保持淡定的琳姐此时却已经训斥起了李老板。
两人原本也是认识的。
并且还有生意往来。
只不过同是老板,但地位上却是有差别,别看李老板的生意做得也不算小,可是在家里有矿的琳姐面前,却啥都不是。
大多数时候,是他有求于琳姐,从维恩公司那边拿货。
因此,琳姐一出声,年龄比琳姐还大上十来岁的他,即刻就乖得跟只小绵羊似的,一个劲地点头服软。
“你看你,把魏阳的头都砸出血了!”
而魏阳一进去,琳姐又接着呵责起李老板来。
李老板也连忙双手抱拳致歉:“魏阳小兄弟,今天是哥对不住你。”
“没事没事。”
魏阳连忙回道。
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可琳姐却说道:“怎么会没事?你看你,都流了那么多血,赶紧去医院包扎一下!”
“之璇,你陪他去,坐我车去。”
紧接着,她又不容分辩地下达了另一条指令。
……
尽管血流了不少,但有经验的魏阳知道,这应该只是一点皮外伤,用不着上大医院去那么夸张。
因此,在姚之璇的押送之下出了门之后,他往右一拐,准备拐向玉石街后一家熟悉的私人小诊所,去随便包扎一下。
“喂,你去哪?琳姐的车在这。”
没跟上他步伐的姚之璇却呵住了他,指了指停在路边一台银白色的玛莎拉蒂。
“不用去医院,也就一点皮肉伤,去后面的小诊所看看就好了。”
魏阳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不行!
“李瑞阳那王八蛋,竟然敢打你,你必须去医院,然后再住上个十天半个月,讹他个十万八万,让他受点教训再说。”
姚之璇却不依不饶地说道。
这让魏阳颇感头疼。
在学校时,姚之璇就有小辣椒的美名,啥事,你别欺负她,那就啥都好说,一旦欺负她,她就势必跟你没完。
而现在,在跟了琳姐那位颇有实力的大老板两年之后,她的这一特性似乎又进一步放大了。
可问题是……
“别这么说,他也不是故意的。
“再说,现在平哥跑路了,店里群龙无首,一会警察到了,我还得赶回来录口供呢。”
魏阳不得不出声安抚道。
这并不是他不想讹李老板,而是双方确实是太熟。
尽管人家是老板,他是打工仔,双方地位悬殊。
最大的问题在于,等这事了结之后,他还得在圈内混,真要是讹狠了,把人给得罪了,以后他在圈子里也不好做人。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现在囊中羞涩。
去大医院住上个十天半个月?
那得多少钱?
其实这两年下来,他在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其实还是存了些积蓄的,可是前些天受平哥唆使入股,他不仅把自己的积蓄都赔光了,甚至还负债累累。
其中就包括从姚之璇那里借的两万块。
现在,他账上也就剩下八百来块钱了,而接下来,很快又得交这个月的房租,他原本是指望这个月的工资来维持生计的,可现在平哥一跑路,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熬?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哪有心思去讹李老板?
“你啊……算了,不说你了。”
也好在姚之璇并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之人,他那么一说,很快就妥协了,跟着他去向了后面的小诊所。
伤势比魏阳想象的要严重一点点。
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一点点皮外伤,清洗一下伤口,涂点药就好了,可最终却是缝了三针。
这又引来了姚之璇的埋怨:“你啊,毕业都两年了,怎么还跟在学校时一个德性?明明不关你事,却还是一有事就往前冲,也不想想后果。现在好了,破相了吧!小心找不到女朋友。”
“呵呵,没事的,你知道的,我皮粗肉厚,这点小伤对我来说就是小case,也就十天半个月的事。”
魏阳不得不又一次赔上了笑脸。
这倒是大实话。
在学校时,他就是运动爱好者,不管是在篮球场上还是足球场上,他都是拼命三郎,因此受伤是常事。
都说伤疤是男子汉的功勋章,对于这点小伤,哪怕是会留下少许疤痕影响他的帅气,他也没太当一回事。
两人很快又回到了店里。
警察已经来了。
……
正是魏阳的大学同学姚之璇。
陪着她的老板琳姐。
她们一进门,美丽的琳姐立刻杏眼圆瞪,问起了他:“魏阳,啥情况?你们老板真跑路了?”
“应该是。”
魏阳一脸惭愧地回道。
从颜值上来说,不管是姚之璇,还是琳姐,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只不过此时的魏阳根本就无暇欣赏美色,而是在想,如何来给琳姐一个交代。
说起来,这事还真跟他脱不了干系。
两年前,魏阳和姚之璇结伴来了坪洲找工作,当时的魏阳无人问津,而颜值出众,且口齿伶俐的姚之璇却得到了同样美丽的琳姐的欣赏,成为了这位缅甸华侨,据说还是大矿主之女的大老板的助理。
再后来,经姚之璇搭桥,他也认识了琳姐,然后又把琳姐介绍给了平哥,再之后,两家公司就开始有了业务上的往来。
因此,尽管这次他从琳姐那里借的那块春料,是平哥先给琳姐打了电话,并且还是以公司名义借的,但真要论起因缘,还真是脱离不了他的干系。
妈的,真是被平哥那混蛋给害死了。
这下该怎么跟琳姐交代呢?
魏阳忍不住暗暗爆起了粗口。
“琳姐,实在是抱歉,是我连累了你。”
在快速描述完具体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推测之后,魏阳又诚恳地向琳姐深深地鞠了一躬,以示歉意。
“没事,你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已经很好了。”
稍稍出乎魏阳意料的是,此时的琳姐并没有暴怒不说,反而在轻声安抚他。
这可是三百多万啊!
难道你就一点都不肉疼?
不过想想也是。
三百多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一笔无法承受的巨额财富,可是对于身为缅甸大矿主之女,在全国多地都开有大型连锁玉石珠宝店的琳姐来说,可能还不值为此惊慌失色。
只不过这涵养未免也太好了一点吧?
她越是这样,魏阳就越是惭愧,连忙建议道:“要不……咱们还是先报警?”
“也行。”
琳姐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淡定模样。
魏阳连忙又拿出电话报起警来。
正当他刚报完警,门口却又冲进来一人,雷鸣般的暴躁声也同时响起:“梁夏,你个王八蛋,给老子滚过来。”
又一位受害者来了。
魏阳定神一看,来者是一位条纹衬衫扎在西裤里的微胖中年男子,一看那标志性的光头,他即刻就认了出来,这是隔壁店铺的老板李老板。
胖子的前东家。
这可是一位出了名的暴脾气。
大概在一年多前,成天挨骂的胖子终于受不了了,一气之下就从李老板那里辞职,跳槽来了翠生缘,跟魏阳成了无话不说的兄弟。
别人一跳槽,往往会跟老板反目成仇,这两人倒好,自从胖子跳槽来翠生缘之后,跟李老板的关系反倒变得融洽了很多。
这也连带着,两家之间的业务往来也逐渐变得多了起来。
只不过今天……
魏阳一看,就心知大事不妙。
果然,李老板一进门,就指着胖子破口大骂,而心里有愧的胖子却畏畏缩缩地躲在了人高马大的他身后,不敢上前直面正雷霆万钧的李老板。
只是这么一来,李老板就更是气炸了,他扭头环视了一下四周,顺手就从门口的架子上拿起了一块翡翠原石摆件,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一边冲还一边喊:“梁夏你个王八蛋,亏老子那么信任你,结果你害得老子损失那么大!”
糟糕,要出人命了!
魏阳一听就知,李老板这是损失大了,急眼了,已经有些失去了理智。
假如任由他这么冲到胖子面前,那胖子肯定是死定了!
要知道,这可是硬度比钢铁还硬的翡翠原石,没有哪个血肉之躯能受得了它一击。
他一看架势不妙,连忙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拦阻道:“李总,你消消气,这事也不能全怪梁夏……”
可此时已失去理智的李老板根本就不听劝,他一边左手推魏阳,一边还挥舞着手握原石的右手,想绕过人高马大的魏阳去砸他身后的胖子。
混乱中,魏阳突然觉得额角一片火辣,他伸手一摸。
满手湿漉漉的。
妈蛋,又受了无妄之灾!
而且还是血光之灾!
他即刻就知道,在阻拦过程中,自己的额角应该是被李老板手中挥舞的原石给蹭破了,但他一时也顾不了那么多,又用尽全力单手保住了李老板,另一支手拼命去夺李老板手中仍在挥舞的原石。
“李瑞阳,你疯了吧?”
而站在不远处的琳姐也忍不住呵斥了一声。
这总算是让李老板稍稍冷静了下来。
而那块原石,也总算是到了魏阳的手中,只不过他伸手一看,原石上已沾满了鲜血。
他的血。
趁着琳姐在劝说李老板的空隙,魏阳连忙走去了门口,把那块滴血的原石丢进了马路牙子的灌木丛中,这才又回到店里。
这块原石本身并不是啥值钱货,只不过其坑坑洼洼的外形酷似一骷髅头,就被去缅甸采购原石的平哥顺带收了回来,弄了个架子做成了原石摆件摆在了门口的架子上。
只是魏阳没想到,平时连狗都懒得理的这破玩意,今天却让他又一次遭受了无妄之灾。
如此不详的东西,还是丢了好!
“李瑞阳,你是不是玩不起?非得弄出人命来,把自己也搭进去你才罢休吗?”
当他手捂额头再次进到店里时,原本还保持淡定的琳姐此时却已经训斥起了李老板。
两人原本也是认识的。
并且还有生意往来。
只不过同是老板,但地位上却是有差别,别看李老板的生意做得也不算小,可是在家里有矿的琳姐面前,却啥都不是。
大多数时候,是他有求于琳姐,从维恩公司那边拿货。
因此,琳姐一出声,年龄比琳姐还大上十来岁的他,即刻就乖得跟只小绵羊似的,一个劲地点头服软。
“你看你,把魏阳的头都砸出血了!”
而魏阳一进去,琳姐又接着呵责起李老板来。
李老板也连忙双手抱拳致歉:“魏阳小兄弟,今天是哥对不住你。”
“没事没事。”
魏阳连忙回道。
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可琳姐却说道:“怎么会没事?你看你,都流了那么多血,赶紧去医院包扎一下!”
“之璇,你陪他去,坐我车去。”
紧接着,她又不容分辩地下达了另一条指令。
……
尽管血流了不少,但有经验的魏阳知道,这应该只是一点皮外伤,用不着上大医院去那么夸张。
因此,在姚之璇的押送之下出了门之后,他往右一拐,准备拐向玉石街后一家熟悉的私人小诊所,去随便包扎一下。
“喂,你去哪?琳姐的车在这。”
没跟上他步伐的姚之璇却呵住了他,指了指停在路边一台银白色的玛莎拉蒂。
“不用去医院,也就一点皮肉伤,去后面的小诊所看看就好了。”
魏阳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不行!
“李瑞阳那王八蛋,竟然敢打你,你必须去医院,然后再住上个十天半个月,讹他个十万八万,让他受点教训再说。”
姚之璇却不依不饶地说道。
这让魏阳颇感头疼。
在学校时,姚之璇就有小辣椒的美名,啥事,你别欺负她,那就啥都好说,一旦欺负她,她就势必跟你没完。
而现在,在跟了琳姐那位颇有实力的大老板两年之后,她的这一特性似乎又进一步放大了。
可问题是……
“别这么说,他也不是故意的。
“再说,现在平哥跑路了,店里群龙无首,一会警察到了,我还得赶回来录口供呢。”
魏阳不得不出声安抚道。
这并不是他不想讹李老板,而是双方确实是太熟。
尽管人家是老板,他是打工仔,双方地位悬殊。
最大的问题在于,等这事了结之后,他还得在圈内混,真要是讹狠了,把人给得罪了,以后他在圈子里也不好做人。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现在囊中羞涩。
去大医院住上个十天半个月?
那得多少钱?
其实这两年下来,他在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其实还是存了些积蓄的,可是前些天受平哥唆使入股,他不仅把自己的积蓄都赔光了,甚至还负债累累。
其中就包括从姚之璇那里借的两万块。
现在,他账上也就剩下八百来块钱了,而接下来,很快又得交这个月的房租,他原本是指望这个月的工资来维持生计的,可现在平哥一跑路,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熬?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哪有心思去讹李老板?
“你啊……算了,不说你了。”
也好在姚之璇并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之人,他那么一说,很快就妥协了,跟着他去向了后面的小诊所。
伤势比魏阳想象的要严重一点点。
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一点点皮外伤,清洗一下伤口,涂点药就好了,可最终却是缝了三针。
这又引来了姚之璇的埋怨:“你啊,毕业都两年了,怎么还跟在学校时一个德性?明明不关你事,却还是一有事就往前冲,也不想想后果。现在好了,破相了吧!小心找不到女朋友。”
“呵呵,没事的,你知道的,我皮粗肉厚,这点小伤对我来说就是小case,也就十天半个月的事。”
魏阳不得不又一次赔上了笑脸。
这倒是大实话。
在学校时,他就是运动爱好者,不管是在篮球场上还是足球场上,他都是拼命三郎,因此受伤是常事。
都说伤疤是男子汉的功勋章,对于这点小伤,哪怕是会留下少许疤痕影响他的帅气,他也没太当一回事。
两人很快又回到了店里。
警察已经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