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力量大,在元宵节前一日便已经整理好山坡了,并且撒上了草木灰。
辣椒秧已经长出三片叶子,可以移栽了。
沈嘉怕家里的下人和下属不知轻重弄断了辣椒秧,只挑了八个比较细心的下人,还请了杨大壮夫妻,加上沈卓云、沈浩、覃文青,只用了一天便种完了。
这八个人除了必要的训练,另外的任务就是学会种地,到四月的时候跟着凌云肃进京,在京郊庄子上种植辣椒和西红柿。
沈嘉想过了,以这个时代的交通,要是只在这里种植辣椒、西红柿、向日葵的话,运到京城已经不新鲜,甚至烂掉,且还要动用不少人力物力,划不来。
既然京郊有庄子,派人在那里种植岂不是更好。
向日葵已经开花了,沈卓云、顾氏、沈浩三人天天去看一遍,惊奇不已,三人还作了好几首诗。
去年的狗爪豆得到家里人的一致好评,沈嘉将豆种全部种上。
忙完这些之后已经到了正月二十。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嘉觉得这几个丫环都不错,长得好,人比较机灵,懂分寸,知进退,安守本分,可以培养成心腹丫环,现在每天由着顾氏和她轮流教她们各种知识。
沈嘉正在教家中的几个丫环泡茶。
青禹进来禀报:“姑娘,县令派人来了。”
“请他进来!”
“小的见过沈姑娘,大人让小的来跟您禀报,朝廷来人了,让您到县衙去一趟。”
“你稍等一会,我随你一道去。”沈嘉说完便去找沈卓云。
白蔻从荷包里拿出一角银子赏给来人,并奉上茶水。
来人喜滋滋的接过银子,心道,难怪每个人都争着来沈姑娘家,这银子少说也有一两多,沈姑娘就是大方。
沈卓云在书房给三个儿子批改功课,听完沈嘉的话,便立刻站起身道:“我和你一起去。”
沈卓云派人跟顾氏说了一声,便和沈嘉一起坐着马车去县衙。
两人下了马车直接走进县衙韦煜明办公的地方,门口的衙役见到他们父女,纷纷抱拳行礼,沈卓云和沈嘉也礼貌的抱拳回礼。
陈华和顾言之直愣愣的看着,从大门口走进来的那个风姿卓越的男子和娇俏灵动的小姑娘,激动的站起来,张大嘴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沈卓云看见和韦煜明坐在一起的两个人时也怔住了。
沈嘉见到这情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又是他爹的老熟人呗。
韦煜明早在萧逸宸那里知道,皇上会派人来义县跟沈嘉学造纸和印刷,故而在他们刚到县衙便派人去通知沈嘉过来,目的就是让沈卓云有所准备,现在照这种情形看来,他们不但认识,且交情不浅,那他就放心了。
“陈大哥,阿之,我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你们?”沈卓云唇角上扬,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陈华快步上前,用力打了一拳沈卓云:“阿云,我不是在做梦,真的是你?”
“陈大哥,真的是我。”沈卓云朗声道。
顾言之偷偷拭去眼角的眼泪,声音哽咽:“姐夫。”
沈卓云拍了拍顾言之的肩膀:“臭小子,转眼间长这么大了。”
“嘉儿,这是你小舅。”沈卓云介绍道。
沈嘉行了个标准的福礼:“见过小舅。”
沈嘉偷偷的打量顾言之。
嗯!长得挺帅的,大概二十五六岁左右,长相俊朗,身材挺拔,着一袭锦衣华服,两只星眸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一股洒脱,给人一种潇洒不羁的感觉。
顾言之激动应了一声,“哎!”
然后握着双手,目光灼灼的看着沈嘉。
暗暗赞道,他外甥女长得可真俊啊!肤若凝脂,五官精致,唇红齿白,特别是那通身的气质让人见之忘俗,比起姐姐当年还要胜上几分。
要是祖父祖母、爹娘、大哥二哥三哥他们见到她,也不知道要激动成什么样。
今晚写信回去,让他们羡慕羡慕。
顾言之想到这,唇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外甥女,小舅舅没带见面礼在身上,等会再补给你啊!”
这么多年他们只收到几封姐夫和姐姐的信,但信上都是没有地址的。
那天父亲回到家中说,皇帝命他秘密前往岭南学造纸和印刷后,家中的长辈就不淡定了,他们命他一定要找到姐姐,还收拾了不少礼物给他带上,只是放在客栈里。
沈嘉调皮的说道:“好啊!我等着小舅的礼物哦!”
沈卓云给沈嘉介绍陈华:“嘉儿,这是你陈伯伯。”
“见过陈伯伯。”
陈华大概三十出头,长得身材魁梧,体格矫健,一张四方脸庞上,两只眼睛犹如点漆般明亮,眼神温和,充满了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好!好!好!阿云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陈华激动得有些语无轮次。
陈华的父亲陈彦均和沈其琛都是保皇党,一个是御使,一个是吏部侍郎,两人都是清官,平日里经常接触,交情很好。
陈华比沈卓云大两岁,两人从小一起玩到大,又同在国子监读书,感情自然极深。
陈彦均如今是正二品都御史,而陈华是正五品工部郎中。
大周有规定,父子同朝为臣,需得一个退下来,另一个有能力才能升高官,陈华的大哥如今快四十岁了,依然外放做一个正四品的知府。
韦煜明在旁边看得也是感慨不已,没想到来的人居然是沈兄的小舅子和好朋友。
心里隐隐有了一番猜测,这应该是皇长孙的意思,皇上也同意了的。
这说明皇上已经将沈家放在心上,在保护着沈家。
沈家很快就要起来了。
韦煜明看了一眼沈嘉,想到她和皇长孙相处时的情景,蓦地瞪大眼睛,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不,就是他想的那样。难怪早几日皇长孙又派人来敲打了一番他们。
韦煜明又想到他闺女,过完年后,已经去了两次沈家,还跟着沈浩、沈嘉一起下地,回来后那明媚张扬的笑容,怕是真的对沈浩动情了。
韦煜明觉得脑瓜疼。
辣椒秧已经长出三片叶子,可以移栽了。
沈嘉怕家里的下人和下属不知轻重弄断了辣椒秧,只挑了八个比较细心的下人,还请了杨大壮夫妻,加上沈卓云、沈浩、覃文青,只用了一天便种完了。
这八个人除了必要的训练,另外的任务就是学会种地,到四月的时候跟着凌云肃进京,在京郊庄子上种植辣椒和西红柿。
沈嘉想过了,以这个时代的交通,要是只在这里种植辣椒、西红柿、向日葵的话,运到京城已经不新鲜,甚至烂掉,且还要动用不少人力物力,划不来。
既然京郊有庄子,派人在那里种植岂不是更好。
向日葵已经开花了,沈卓云、顾氏、沈浩三人天天去看一遍,惊奇不已,三人还作了好几首诗。
去年的狗爪豆得到家里人的一致好评,沈嘉将豆种全部种上。
忙完这些之后已经到了正月二十。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嘉觉得这几个丫环都不错,长得好,人比较机灵,懂分寸,知进退,安守本分,可以培养成心腹丫环,现在每天由着顾氏和她轮流教她们各种知识。
沈嘉正在教家中的几个丫环泡茶。
青禹进来禀报:“姑娘,县令派人来了。”
“请他进来!”
“小的见过沈姑娘,大人让小的来跟您禀报,朝廷来人了,让您到县衙去一趟。”
“你稍等一会,我随你一道去。”沈嘉说完便去找沈卓云。
白蔻从荷包里拿出一角银子赏给来人,并奉上茶水。
来人喜滋滋的接过银子,心道,难怪每个人都争着来沈姑娘家,这银子少说也有一两多,沈姑娘就是大方。
沈卓云在书房给三个儿子批改功课,听完沈嘉的话,便立刻站起身道:“我和你一起去。”
沈卓云派人跟顾氏说了一声,便和沈嘉一起坐着马车去县衙。
两人下了马车直接走进县衙韦煜明办公的地方,门口的衙役见到他们父女,纷纷抱拳行礼,沈卓云和沈嘉也礼貌的抱拳回礼。
陈华和顾言之直愣愣的看着,从大门口走进来的那个风姿卓越的男子和娇俏灵动的小姑娘,激动的站起来,张大嘴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沈卓云看见和韦煜明坐在一起的两个人时也怔住了。
沈嘉见到这情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又是他爹的老熟人呗。
韦煜明早在萧逸宸那里知道,皇上会派人来义县跟沈嘉学造纸和印刷,故而在他们刚到县衙便派人去通知沈嘉过来,目的就是让沈卓云有所准备,现在照这种情形看来,他们不但认识,且交情不浅,那他就放心了。
“陈大哥,阿之,我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你们?”沈卓云唇角上扬,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陈华快步上前,用力打了一拳沈卓云:“阿云,我不是在做梦,真的是你?”
“陈大哥,真的是我。”沈卓云朗声道。
顾言之偷偷拭去眼角的眼泪,声音哽咽:“姐夫。”
沈卓云拍了拍顾言之的肩膀:“臭小子,转眼间长这么大了。”
“嘉儿,这是你小舅。”沈卓云介绍道。
沈嘉行了个标准的福礼:“见过小舅。”
沈嘉偷偷的打量顾言之。
嗯!长得挺帅的,大概二十五六岁左右,长相俊朗,身材挺拔,着一袭锦衣华服,两只星眸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一股洒脱,给人一种潇洒不羁的感觉。
顾言之激动应了一声,“哎!”
然后握着双手,目光灼灼的看着沈嘉。
暗暗赞道,他外甥女长得可真俊啊!肤若凝脂,五官精致,唇红齿白,特别是那通身的气质让人见之忘俗,比起姐姐当年还要胜上几分。
要是祖父祖母、爹娘、大哥二哥三哥他们见到她,也不知道要激动成什么样。
今晚写信回去,让他们羡慕羡慕。
顾言之想到这,唇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外甥女,小舅舅没带见面礼在身上,等会再补给你啊!”
这么多年他们只收到几封姐夫和姐姐的信,但信上都是没有地址的。
那天父亲回到家中说,皇帝命他秘密前往岭南学造纸和印刷后,家中的长辈就不淡定了,他们命他一定要找到姐姐,还收拾了不少礼物给他带上,只是放在客栈里。
沈嘉调皮的说道:“好啊!我等着小舅的礼物哦!”
沈卓云给沈嘉介绍陈华:“嘉儿,这是你陈伯伯。”
“见过陈伯伯。”
陈华大概三十出头,长得身材魁梧,体格矫健,一张四方脸庞上,两只眼睛犹如点漆般明亮,眼神温和,充满了平易近人的亲切感。
“好!好!好!阿云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陈华激动得有些语无轮次。
陈华的父亲陈彦均和沈其琛都是保皇党,一个是御使,一个是吏部侍郎,两人都是清官,平日里经常接触,交情很好。
陈华比沈卓云大两岁,两人从小一起玩到大,又同在国子监读书,感情自然极深。
陈彦均如今是正二品都御史,而陈华是正五品工部郎中。
大周有规定,父子同朝为臣,需得一个退下来,另一个有能力才能升高官,陈华的大哥如今快四十岁了,依然外放做一个正四品的知府。
韦煜明在旁边看得也是感慨不已,没想到来的人居然是沈兄的小舅子和好朋友。
心里隐隐有了一番猜测,这应该是皇长孙的意思,皇上也同意了的。
这说明皇上已经将沈家放在心上,在保护着沈家。
沈家很快就要起来了。
韦煜明看了一眼沈嘉,想到她和皇长孙相处时的情景,蓦地瞪大眼睛,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不,就是他想的那样。难怪早几日皇长孙又派人来敲打了一番他们。
韦煜明又想到他闺女,过完年后,已经去了两次沈家,还跟着沈浩、沈嘉一起下地,回来后那明媚张扬的笑容,怕是真的对沈浩动情了。
韦煜明觉得脑瓜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