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不是,爹您先别激动。”

    曾书书见自己老爹想岔了,赶忙抬手安抚:“不是对付沈倧,而是铲除那个莲花寺。”

    “莲花寺?”

    曾叔常看了眼商正梁,随后又扭头转向云、日,发现他们均满脸疑惑,似乎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莲花寺怎么了?”

    曾书书面容一整,随后将这一路之上,对莲花寺所行所见之事完整诉了一遍。

    听完讲述,商正梁等人眉头皱得简直能夹死蚊子。

    “你是……你和陆雪琪二人联手,都不是那群和尚的对手?”

    “没错,那群妖僧的实力怪异的很,最开始遇到的那批,陆师妹一个人就能对付,再过几,就需要我与陆师妹二人联手,到了现在,联手都打不过了,他们的修为涨的比地里的韭材都快,几乎一一个样。”

    商正梁捋了把胡子,脑中思绪翻转。

    按曾书书陆雪琪二人虽为年轻一代弟子,但实力在同辈中已属拔尖,更甭还拿着九神兵的琊仙剑。

    放在一般门派,当个守山长老都够了,怎么就能被一群野和尚给打败了。

    见几人沉默不语,曾书书赶忙拱火:“爹,您和掌门师伯常我们青云乃正派魁首,以维护正义为己任,如今妖僧横行,为祸一方,咱们可不能视而不管呐。”

    密林之中蝉声大作,吵得曾叔常心情烦闷,他看了眼自己的儿子,缓声道:“书书,不是我们不想管,而是这事儿,咱们不能管。”

    “为什么?”

    “我们青云虽是正道魁首,但那莲花寺乃佛门,他们所行之事皆由音寺管辖,我们无权插手,至多也就是给音寺送个信,让他们派人来处理。”

    “佛门之事归音寺管辖?谁规定的?”

    见曾书书仍旧不解,四位长辈之中年龄最大的云开口解释道:

    “你不是和尚,没听过也属正常,其实这规矩早在千年以前便有,音寺是皇家御寺,被凡间的开国帝王奉为‘万寺之尊’,有掌管下僧庙之职责,后续历代帝王均会前去朝拜。这虽是凡间帝王所赦,但千年来,世间僧庙也都默认此条规矩,修行界也是如此,但凡和尚犯忌,都会找音寺出面处理。

    来也巧,我们初离青云之时,正值音寺须弥法会临近召开之际,若是没你这档子事,你爹或许还能带你去见识一下。”

    有了云的解释,曾书书心中的不忿略微平缓了些,但这时一直未曾开口的日却出声了。

    “你方才这五花潭也曾有莲花寺和尚作乱,那现在呢?”

    “现在?都没了。”

    “没了?”

    “嗯,都被沈倧给杀了。”

    “他倒是干脆。”日表情古怪,不咸不淡地嘟囔了句。

    曾叔常故意咳了下,将众饶注意力拉回来:“好了,和尚的事回去再,先找陆雪琪。”

    “……”

    ……

    白衣庙后堂茶室,纵横十九路的棋盘上已不见棋子,取而代之的是袅袅热气的香茗,散发着微光的鱼型玉佩,还有一只浑身鳞片雪白的蛇。

    “叫爹…”

    一道温润晴朗的声音缓缓响起。

    坐在沈倧对面的青面色古怪地斜了他一眼,没有的话。

    “没错,那曾书书是这么叫的。”

    红瞳白鳞的蛇口吐人言,声音妩媚,若是不见其形,定会被认作一个风情万种的丰盈美人。

    “他们现在前往花簪集了是吧?”

    “没错。”

    “好,我知道了,继续监视吧。”

    “是~”听到沈倧的命令,白蛇闭眼颔首行了个礼,随后游动着身子消失在门沿之外。

    “你等了这么多,为的就是这个?”

    “当然。”

    “直接杀过去多省事,以你的手段,那群和尚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沈倧从青眼里看到了不屑,他飒然一笑:“你啊,虽修成了人型,可骨子里还是狐狸的思维,是不是在你们眼里,凡是有威胁的,就必须立即除掉以绝后患。”

    “差不多,不过也分情况。”

    沈倧笑容渐盛:“你看,这就是区别,人类在面对威胁时,永远将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单要战胜,而且最好是自身无伤,所以通常情况下,即便落单的人类能斗过落单的恶狼,也往往会选择避让,因为他怕受伤,只有在确保自己完胜的情况下,才会出手。”

    “你是那群和尚能威胁到你的安慰?”

    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沈倧摇头道:“不,我属于另外一种情况,喜欢看热闹。”

    “不明白。”

    “比起自己冲上去累死累活的拼杀,我更喜欢看别人去战斗,没听过人生的三大境界么?”

    青忽然来了兴趣:“哪三个境界?”

    “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最好是花别饶钱,办自己的事,翻译过来就是让青云那帮自诩正道之士去处理那帮和尚,还咱们一个朗朗乾坤。”

    “所以你前段时间不单是去探查那什么神仙洞府,还……”

    “嘘”沈倧食指竖起。

    “看透不透~”

    ……

    花簪集,是五花潭的一个特殊的节日,名为集,但却并非是寻常市集,而是某种类似社交的场合。

    数百年前,五花潭乡民还是类似生番的生活状态,娶妻生子没有如今的规矩礼法,为了增丁添口,也为了避免近亲生子,所以便会在仲夏最热的一,在火棘潭搞集体相亲。

    未婚男子会在路边折草摘花,编成花冠,遇到喜欢的女子便为其戴上,意欲着名花有主,女子若是同意便跟男子离开,不同意的话便将花冠取下。

    也有女子过于出色,同时收到若干花冠的,那接下来就需要男子展现自身实力,跟牛羊们争夺配偶差不多。

    后来随着文明的推进,五花潭也从原始状态蜕变成懂羞耻讲礼数文明社会,原本奔放的集体婚礼也逐渐消失,但花簪集却保留了下来。

    在这,周边女子会穿上最鲜艳的衣服,散着发髻去潭边赏花,而未婚男子则手持发簪,遇到心仪的便可过去为其梳理鬓发,插上簪子,意义与之前类似,只不过行为文明了许多。

    因参与的男子多数手持的发簪尾部有各式各样的珠花,故而得名花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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