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刚过,汴梁的繁华热闹依旧不减。
中间还有几个小插曲。
这次来的六十多个国家,除了使者以外,另有大量随从人员。
小国人少一些,如勃泥国国王与王后还有几个儿子,一些官员、随从、卫士加起来不过百十来号。
大国就多了,浩浩荡荡一两千都有,像阿拔斯王朝哈里发卡伊姆为了感谢大宋帮他复国,带了大量礼物,各类人员足足两千余众。
那么多国家的人员加起来,就意味着在一夜之间,汴梁就有数万外国人涌入,造成了一定的治安混乱。
随行人员良莠不齐,甚至还有使节团贵族打着他们外地人过来不懂本地规矩的旗号,肆意妄为,出现了各种违法行为。
如当街殴打小贩,在青楼醉酒闹事,与人发生冲突打人不成反被汴梁百姓揍了一顿,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不过这原本都是些小事,朝廷严令照会各国使者,到了大宋,就得遵守大宋的法律和规矩。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按照大宋的律令处置。
各国不敢违背大宋朝廷的勒令,基本上都选择交出闹事者,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
按照大宋律法,打架斗殴以前是要充军的,现在倒是没那么严重。
看受害者伤势,伤势轻的就赔钱了事,伤势一点的不仅要赔钱,还要拘留、打板子,甚至可能会坐牢一两年。
除了打板子之外,如今经过司法部重新修订过的法律基本差不多已经跟后世我国法律很贴近。
每年修改后的结果都是由赵骏亲自审核,他没有背过后世法律,不过在网上看过很多则判刑标准,也看过一些法律讲堂,觉得差不多就采纳。
虽然属于赵骏自己经验式的法律修订。
可也已经算是比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县官心情,或者过分量刑和从轻处罚之类,属于较为标准的大陆法系。
但这种情况直到某国权贵副使犯重罪出现了争议。
那人可能在国内猖狂惯了,在街头遇到了一个心仪的美女,想要追求,但少女不愿意,他就尾随至人家家外。
夜晚时分,此人潜入女子家中,杀死女子家人,强暴女子,并且完事后将其残忍杀害。
只是没想到动静太大,引起隔壁警觉,不仅招来街坊邻居,还把街上开封府的坐班衙役叫来,呼呼啦啦上百人,将他擒拿。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太大的争议,在大宋犯了那么严重的事情,死刑不可避免,开封府直接准备开庭审理。
哪知道那位副使不仅仅是权贵,同时还是他们国家国王的侄子,家族在本国权势非常大,如果不想办法的话,大使都要受到责问,因此他不得不想办法营救。
不过那国大使非常聪明,他并没有直接找大宋朝廷抗议。
因为他很清楚,现在是他们求着大宋,并且大宋武力强盛,任何威胁手段都没用,如果惹恼了大宋,受到损失的反而是他们自己的国家。
甚至如果大宋派兵,或者给他们的敌对国家支援火器,那么自己的国家可能就会遭受灭国的风险。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后,大使决定用别的法子。
他先是想办法见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笔金银,又四处活动,找受害者家人赔罪,拿出钱财求取谅解,接着找报纸表达诚恳道歉的态度。
最后甚至求见大宋皇帝,不仅奉上金银,同时表示只要能留下副使的性命带回去给国王交差,不管什么惩罚都能够接受,哪怕是砍断手脚,只保留性命就成。
前前后后,这位正使花了二十多万贯。
要知道不要以为二十多万贯相当于后世二十多万人民币,此时大宋一贯钱的购买力还是非常高。
一辆汴梁自行车厂产的自行车也才卖1-3贯钱,最贵的自行车才8贯。
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不过2-3贯钱,就可以知道这二十多万贯,按购买力算,相当于后世上千万了。
这么多钱砸下去,肯定会起到不少的效果。
因而朝廷内部也产生了一定分歧,很多人认为虽然对方的确罪大恶极,但砍去对方的四肢也能够典明正刑。
何况对方承诺,如果保住性命,则赔付给对方家属达3万贯,也是给受害者家属保障。
而且这个声音还不止一点两点,朝野上大多数官员,乃至于大部分宰相在内,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被认可,民间也有不少这样的声音。
究其原因,在于这家人还有两个幸存者。
这家是一家五口,十六岁的大女儿为主要受害人,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妹妹以及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
妹妹和大女儿住一个房间,男女主人与小儿子在一个房间。
在罪犯闯入他们家时,男主人先出去看情况,被罪犯杀害,女主人见势不妙,将襁褓中的小儿子藏进了衣柜当中。
大女儿在父母被杀害时出门查看,在家中客厅遭遇到罪犯,被罪犯拖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强暴杀害。
二女儿才十岁,吓坏了,翻窗逃跑,哭嚎着跑去隔壁邻居家叫人,这才把人给抓住。
所以这一家子还剩下一个十岁的女儿和一个一岁大的男婴。
按大宋法律,杀人死罪那肯定避免不了,罪犯还得赔偿家属赔偿金,只是这笔钱恐怕不足以支撑受害者家属顺利成年。
要是罪犯赔偿天价赔偿金的话,朝廷安抚得当,保证这笔钱用于受害者家属顺利长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在大笔金钱花下去之后,朝廷诸公觉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甚至就连赵骏自己都有些动摇。
不怪他动摇。
因为乍看上去还挺合理。
后世西方即便杀人,也可以赔付天价的保释金与和解金,从而避免上法庭受到审判。
如美国就是如此,犯法后通过支付罚款或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以此避免进入法院庭审,从而获得缓刑或者免于处罚的机会。
再不济,花天价律师以各种手段为你洗脱或者减少刑罚也是可以的。
所以这一招在后世西方非常有效。
它的合理之处在于那么多钱不仅能给官方提供资金,还能给受害者家属一定抚恤。
这就是西方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不同之处。
甚至就连我国后世也曾经出现过这样争议的案子。
如醉酒肇事女司机谭某开玛莎拉蒂造成2死4伤的事件。
判死刑的话,罪犯家人不承担赔偿,可4名受害者还躺在病床上,需要天价医疗费。
不判死刑的话,另外2个死者的家属十分不满,社会舆论也非常不满。
因此让当时的法院非常难以取舍。
最终做出决定,判无期徒刑,至少能给4名受害者救治的希望,也算是对现实做出了一定妥协。
而大宋这件事也差不多如此,而且对方花的钱更多,付出的代价更大,哪怕是砍断手脚都无所谓,只希望保住一条命。
加上大使花了很多钱,刻意引导舆论,让朝野官员和民间很多人都认为,对方道歉诚恳,又花钱善后,大宋作为礼仪上邦,也不是不能饶他一次。
但朝野上下讨论了三天之后,赵骏还是做出了最高指示——依法判处。
哪怕对方是西方某大国权贵也无所谓。
该杀就杀。
这无关乎大宋的颜面。
而是给受害者家庭以及依法治国一个交代。
赵骏对于大宋之前判罚往往依靠县令、知州等刑罚人员心意判决而深恶痛绝。
因此早在政制院成立最初,就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口号。
他不仅剥夺了地方官员的审判权,同时三权分立,提出疑罪从无的理念,减少了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就是为了给司法一个公正。
即便只是给大多数人公正,还是有少部分权贵在钻空子。那也总比在古代社会,给予大多数人不公正要强得多。
所以这人必须杀。
如此才能维持法律的公平,防止出现一个先例,以后人人都能花钱买命。
至于赔偿的问题也简单,由于罪犯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方国家大使见事不可为,也不愿意赔偿。
那就由大宋朝廷扣留对方国家运来大宋贸易的货物,将没收的货物换成等价财产挂在受害者姐弟名下,让福利院代为抚养,开封府定期派人审查,直至成年。
消息传出去,汴梁大部分百姓欢呼雀跃。
他们当然不会考虑那么多深层次问题,只会朴素认为杀人就该偿命。
而对于各国来说,那就是极大的震慑,一时间各国使者都纷纷约束他们的使节团成员,再也不敢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十二月二十八日,盛世庆典活动如期举行,场面比二十四日小年盛会还要庞大。
城内不仅有游花船、走花车、舞龙狮、逐傩舞等活动,还有各类音乐表演,皇家宫廷乐队的花车从城南一直到城北,每条街道穿梭一次。
汴河、金河、惠民河、五丈河等河流上花船游弋,家家户户前几天挂的灯笼招展,各街市坊市等人员房屋密集处下达了禁爆竹令,但开阔地却允许放爆竹和烟花。
一时间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噼里啪啦的爆竹与烟花声音响个不停,一直到子时之后,辰时之前的这段睡觉时间,才算是稍微消停一二。
到傍晚时分,赵祯再次登上了城门,不过这次是东华门,带着一家老小,站在东华门城楼上跟万民打招呼。
东华门外依旧是人山人海,当赵祯一家出现的时候,山呼海啸的声音不绝于耳。
如今赵祯在民间的声望非常高,不仅仅在于他领导下的大宋仁政,同时也是他自己就是个大科学家,发明过很多利国利民的东西。
并且在他的治下,大宋百姓真切地过上了好日子,很多人就自然而然把这份功劳加在了他的身上。
因此可以说如今大宋威望最高的三人,赵祯排在第一,赵骏和范仲淹屈居二三,至少在民间很多人都为赵祯修建祠堂用于祭祀,这叫立生祠,是极大的荣耀。
赵祯站在东华门上方,频频招手,笑容满面地与全城百姓打招呼,下方高呼万岁,他却在上面喊道“黎民万岁”“天下百姓万岁”!
盛世氛围在这一刻迅速达到了顶峰,君王与百姓站在了一起,一同勾勒出大宋盛世篇章。
下方的百姓就更加热烈与疯狂。
此时的大宋不仅仅在于真正富庶,还在于民间生产力提高,田地得到了再次分配,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冒,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
商品经济与农产品的丰盈程度达到了世界之最,养活封建时期人口巅峰时期的清朝后期4亿人口都绰绰有余。
而大宋的人口才1.5亿。
并且商品经济与农业产出并不被资本家与地主阶级控制,生产产出能够很好地分配给民间百姓,让大宋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富足。
即便是遇到灾荒年月,朝廷也有能力及时救灾,粮食绝对不缺,能够保证受灾的灾民一个都不会饿死。
可以说,庆历五年之前,或许大宋还没有达到让天下人不会饿死一个程度。
但庆历五年之后。
生产力厚积薄发,喷井式暴涨,农业与工业产值年年上升,各类农产品与工业产品每一年都有新的上市。
并且曾经的借贷关系被朝廷买断,地主的土地也差不多是被半买半逼着收归国有,再次分配给民间,大量的土地租赁。
那个一遇到灾荒,甚至即便是丰年由于遭受地主阶级压迫,或者找地主借贷也可能倾家荡产乃至于饿死人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现在这个社会除非是真就懒得连出门找个短工的活都不愿意,就躺在地上等死,否则很难出现饿死人的事情。
唯一的问题就是医疗。
毕竟眼下不是后世那个医药学发达的年代。
饿不死,无钱治病,或者身患绝症无法救治的问题依旧存在。
为此朝廷最近几年已经在研究古代社会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且加大对医学的投入。
建立医药大学,征集死囚尸体允许人体解剖,发展微生物医药方向,将医学未来的发展定为现代医学。
这个方向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因此只能如此。
但不管怎么样,至少如今的大宋已经在经济、农业、法律、军事、教育、科技、医疗方面已经有了飞跃式的进步。
国民除了医疗这个连后世发达国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外,大部分问题都已经解决或者趋于解决。
饿不死人,这在古代任何一个王朝都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事情。
如今盛世,才是真正的盛世!
中间还有几个小插曲。
这次来的六十多个国家,除了使者以外,另有大量随从人员。
小国人少一些,如勃泥国国王与王后还有几个儿子,一些官员、随从、卫士加起来不过百十来号。
大国就多了,浩浩荡荡一两千都有,像阿拔斯王朝哈里发卡伊姆为了感谢大宋帮他复国,带了大量礼物,各类人员足足两千余众。
那么多国家的人员加起来,就意味着在一夜之间,汴梁就有数万外国人涌入,造成了一定的治安混乱。
随行人员良莠不齐,甚至还有使节团贵族打着他们外地人过来不懂本地规矩的旗号,肆意妄为,出现了各种违法行为。
如当街殴打小贩,在青楼醉酒闹事,与人发生冲突打人不成反被汴梁百姓揍了一顿,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不过这原本都是些小事,朝廷严令照会各国使者,到了大宋,就得遵守大宋的法律和规矩。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按照大宋的律令处置。
各国不敢违背大宋朝廷的勒令,基本上都选择交出闹事者,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
按照大宋律法,打架斗殴以前是要充军的,现在倒是没那么严重。
看受害者伤势,伤势轻的就赔钱了事,伤势一点的不仅要赔钱,还要拘留、打板子,甚至可能会坐牢一两年。
除了打板子之外,如今经过司法部重新修订过的法律基本差不多已经跟后世我国法律很贴近。
每年修改后的结果都是由赵骏亲自审核,他没有背过后世法律,不过在网上看过很多则判刑标准,也看过一些法律讲堂,觉得差不多就采纳。
虽然属于赵骏自己经验式的法律修订。
可也已经算是比较合理。
至少不存在看县官心情,或者过分量刑和从轻处罚之类,属于较为标准的大陆法系。
但这种情况直到某国权贵副使犯重罪出现了争议。
那人可能在国内猖狂惯了,在街头遇到了一个心仪的美女,想要追求,但少女不愿意,他就尾随至人家家外。
夜晚时分,此人潜入女子家中,杀死女子家人,强暴女子,并且完事后将其残忍杀害。
只是没想到动静太大,引起隔壁警觉,不仅招来街坊邻居,还把街上开封府的坐班衙役叫来,呼呼啦啦上百人,将他擒拿。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太大的争议,在大宋犯了那么严重的事情,死刑不可避免,开封府直接准备开庭审理。
哪知道那位副使不仅仅是权贵,同时还是他们国家国王的侄子,家族在本国权势非常大,如果不想办法的话,大使都要受到责问,因此他不得不想办法营救。
不过那国大使非常聪明,他并没有直接找大宋朝廷抗议。
因为他很清楚,现在是他们求着大宋,并且大宋武力强盛,任何威胁手段都没用,如果惹恼了大宋,受到损失的反而是他们自己的国家。
甚至如果大宋派兵,或者给他们的敌对国家支援火器,那么自己的国家可能就会遭受灭国的风险。
所以在思忖再三之后,大使决定用别的法子。
他先是想办法见了不少大宋高官,奉上大笔金银,又四处活动,找受害者家人赔罪,拿出钱财求取谅解,接着找报纸表达诚恳道歉的态度。
最后甚至求见大宋皇帝,不仅奉上金银,同时表示只要能留下副使的性命带回去给国王交差,不管什么惩罚都能够接受,哪怕是砍断手脚,只保留性命就成。
前前后后,这位正使花了二十多万贯。
要知道不要以为二十多万贯相当于后世二十多万人民币,此时大宋一贯钱的购买力还是非常高。
一辆汴梁自行车厂产的自行车也才卖1-3贯钱,最贵的自行车才8贯。
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不过2-3贯钱,就可以知道这二十多万贯,按购买力算,相当于后世上千万了。
这么多钱砸下去,肯定会起到不少的效果。
因而朝廷内部也产生了一定分歧,很多人认为虽然对方的确罪大恶极,但砍去对方的四肢也能够典明正刑。
何况对方承诺,如果保住性命,则赔付给对方家属达3万贯,也是给受害者家属保障。
而且这个声音还不止一点两点,朝野上大多数官员,乃至于大部分宰相在内,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被认可,民间也有不少这样的声音。
究其原因,在于这家人还有两个幸存者。
这家是一家五口,十六岁的大女儿为主要受害人,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妹妹以及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弟弟。
妹妹和大女儿住一个房间,男女主人与小儿子在一个房间。
在罪犯闯入他们家时,男主人先出去看情况,被罪犯杀害,女主人见势不妙,将襁褓中的小儿子藏进了衣柜当中。
大女儿在父母被杀害时出门查看,在家中客厅遭遇到罪犯,被罪犯拖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强暴杀害。
二女儿才十岁,吓坏了,翻窗逃跑,哭嚎着跑去隔壁邻居家叫人,这才把人给抓住。
所以这一家子还剩下一个十岁的女儿和一个一岁大的男婴。
按大宋法律,杀人死罪那肯定避免不了,罪犯还得赔偿家属赔偿金,只是这笔钱恐怕不足以支撑受害者家属顺利成年。
要是罪犯赔偿天价赔偿金的话,朝廷安抚得当,保证这笔钱用于受害者家属顺利长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在大笔金钱花下去之后,朝廷诸公觉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甚至就连赵骏自己都有些动摇。
不怪他动摇。
因为乍看上去还挺合理。
后世西方即便杀人,也可以赔付天价的保释金与和解金,从而避免上法庭受到审判。
如美国就是如此,犯法后通过支付罚款或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以此避免进入法院庭审,从而获得缓刑或者免于处罚的机会。
再不济,花天价律师以各种手段为你洗脱或者减少刑罚也是可以的。
所以这一招在后世西方非常有效。
它的合理之处在于那么多钱不仅能给官方提供资金,还能给受害者家属一定抚恤。
这就是西方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不同之处。
甚至就连我国后世也曾经出现过这样争议的案子。
如醉酒肇事女司机谭某开玛莎拉蒂造成2死4伤的事件。
判死刑的话,罪犯家人不承担赔偿,可4名受害者还躺在病床上,需要天价医疗费。
不判死刑的话,另外2个死者的家属十分不满,社会舆论也非常不满。
因此让当时的法院非常难以取舍。
最终做出决定,判无期徒刑,至少能给4名受害者救治的希望,也算是对现实做出了一定妥协。
而大宋这件事也差不多如此,而且对方花的钱更多,付出的代价更大,哪怕是砍断手脚都无所谓,只希望保住一条命。
加上大使花了很多钱,刻意引导舆论,让朝野官员和民间很多人都认为,对方道歉诚恳,又花钱善后,大宋作为礼仪上邦,也不是不能饶他一次。
但朝野上下讨论了三天之后,赵骏还是做出了最高指示——依法判处。
哪怕对方是西方某大国权贵也无所谓。
该杀就杀。
这无关乎大宋的颜面。
而是给受害者家庭以及依法治国一个交代。
赵骏对于大宋之前判罚往往依靠县令、知州等刑罚人员心意判决而深恶痛绝。
因此早在政制院成立最初,就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口号。
他不仅剥夺了地方官员的审判权,同时三权分立,提出疑罪从无的理念,减少了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就是为了给司法一个公正。
即便只是给大多数人公正,还是有少部分权贵在钻空子。那也总比在古代社会,给予大多数人不公正要强得多。
所以这人必须杀。
如此才能维持法律的公平,防止出现一个先例,以后人人都能花钱买命。
至于赔偿的问题也简单,由于罪犯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方国家大使见事不可为,也不愿意赔偿。
那就由大宋朝廷扣留对方国家运来大宋贸易的货物,将没收的货物换成等价财产挂在受害者姐弟名下,让福利院代为抚养,开封府定期派人审查,直至成年。
消息传出去,汴梁大部分百姓欢呼雀跃。
他们当然不会考虑那么多深层次问题,只会朴素认为杀人就该偿命。
而对于各国来说,那就是极大的震慑,一时间各国使者都纷纷约束他们的使节团成员,再也不敢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十二月二十八日,盛世庆典活动如期举行,场面比二十四日小年盛会还要庞大。
城内不仅有游花船、走花车、舞龙狮、逐傩舞等活动,还有各类音乐表演,皇家宫廷乐队的花车从城南一直到城北,每条街道穿梭一次。
汴河、金河、惠民河、五丈河等河流上花船游弋,家家户户前几天挂的灯笼招展,各街市坊市等人员房屋密集处下达了禁爆竹令,但开阔地却允许放爆竹和烟花。
一时间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噼里啪啦的爆竹与烟花声音响个不停,一直到子时之后,辰时之前的这段睡觉时间,才算是稍微消停一二。
到傍晚时分,赵祯再次登上了城门,不过这次是东华门,带着一家老小,站在东华门城楼上跟万民打招呼。
东华门外依旧是人山人海,当赵祯一家出现的时候,山呼海啸的声音不绝于耳。
如今赵祯在民间的声望非常高,不仅仅在于他领导下的大宋仁政,同时也是他自己就是个大科学家,发明过很多利国利民的东西。
并且在他的治下,大宋百姓真切地过上了好日子,很多人就自然而然把这份功劳加在了他的身上。
因此可以说如今大宋威望最高的三人,赵祯排在第一,赵骏和范仲淹屈居二三,至少在民间很多人都为赵祯修建祠堂用于祭祀,这叫立生祠,是极大的荣耀。
赵祯站在东华门上方,频频招手,笑容满面地与全城百姓打招呼,下方高呼万岁,他却在上面喊道“黎民万岁”“天下百姓万岁”!
盛世氛围在这一刻迅速达到了顶峰,君王与百姓站在了一起,一同勾勒出大宋盛世篇章。
下方的百姓就更加热烈与疯狂。
此时的大宋不仅仅在于真正富庶,还在于民间生产力提高,田地得到了再次分配,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冒,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
商品经济与农产品的丰盈程度达到了世界之最,养活封建时期人口巅峰时期的清朝后期4亿人口都绰绰有余。
而大宋的人口才1.5亿。
并且商品经济与农业产出并不被资本家与地主阶级控制,生产产出能够很好地分配给民间百姓,让大宋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富足。
即便是遇到灾荒年月,朝廷也有能力及时救灾,粮食绝对不缺,能够保证受灾的灾民一个都不会饿死。
可以说,庆历五年之前,或许大宋还没有达到让天下人不会饿死一个程度。
但庆历五年之后。
生产力厚积薄发,喷井式暴涨,农业与工业产值年年上升,各类农产品与工业产品每一年都有新的上市。
并且曾经的借贷关系被朝廷买断,地主的土地也差不多是被半买半逼着收归国有,再次分配给民间,大量的土地租赁。
那个一遇到灾荒,甚至即便是丰年由于遭受地主阶级压迫,或者找地主借贷也可能倾家荡产乃至于饿死人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现在这个社会除非是真就懒得连出门找个短工的活都不愿意,就躺在地上等死,否则很难出现饿死人的事情。
唯一的问题就是医疗。
毕竟眼下不是后世那个医药学发达的年代。
饿不死,无钱治病,或者身患绝症无法救治的问题依旧存在。
为此朝廷最近几年已经在研究古代社会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且加大对医学的投入。
建立医药大学,征集死囚尸体允许人体解剖,发展微生物医药方向,将医学未来的发展定为现代医学。
这个方向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因此只能如此。
但不管怎么样,至少如今的大宋已经在经济、农业、法律、军事、教育、科技、医疗方面已经有了飞跃式的进步。
国民除了医疗这个连后世发达国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外,大部分问题都已经解决或者趋于解决。
饿不死人,这在古代任何一个王朝都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事情。
如今盛世,才是真正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