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焕英还不能死。

    铲除金家对于韦烈来说,没什么太大的难度。

    可金家在边境市的势力,只有总势力的一小半!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金家在西伯利亚地区的势力,才是相当可怕的。

    金家从国内往外走私包括毒、人口在内的,一切能赚钱的东西!

    却从西伯利亚往里走私欧洲美女、枪械、汽车之类的东西。

    甚至。

    他们都在境外,花重金打造了一支、以各种犯罪分子为主的佣兵队伍。

    如果。

    只是把金家从边境市抹平,金家在境外的势力,将会对边境市的无辜群众,进行疯狂的血腥报复!

    这是金家老头子早在十年前,就己经布下的一步棋。

    因此。

    要想彻底的抹掉金家,必须得先把金家在境外的势力,给打垮瓦解。

    以上这些——

    韦烈也是今晚才从金焕英的嘴里,得知的。

    金家对边境的危害力度,远超韦烈等人的想象。

    幸亏韦烈并没有掳来金焕英后,马上就做掉她,才知道了这些。

    而金焕英——

    咋说呢?

    韦烈是真没想到,人前肆无忌惮的金焕英,原来是这样的胆小。

    他只是出于对金焕英敢骂念奴和听听“搔首弄姿”的愤怒,狠狠的一皮带下去后,没想到这个娘们的精神,就随着尿一起崩了。

    根本不等韦烈询问什么。

    金焕英就把所有能说的事,全都竹筒倒豆子的说了一遍。

    搞得韦烈误以为这个娘们,是故意用这番话,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隐藏真正的秘密。

    然后又是一顿毒打!

    毒打过后——

    韦烈才悻悻的发现,金焕英说的这些,竟然都是肺腑之言啊。

    惭愧。

    韦烈也终于明白,金焕英是什么“属性”了。

    这种人对自己人特狠,特嘴硬,特光棍。

    但当她遭受外来伤害后,却会吓得六神无主。

    只要她能确保自己的安全,即便洪水滔天,和我何干?

    还真是个人才——

    恰好,韦烈又是个特稀罕人才的人。

    于是马上就改变了策略,把恶魔屠夫换成了铁汉柔情。

    金焕英立即激动的浑身发颤,主动的左摇右摆。

    “你想活?呵,呵呵。”

    韦烈点上一根烟,说:“我再说一遍,古军己经死了!”

    金焕英脱口回答:“他死不死的,关我什么事?”

    韦烈——

    竟然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想了想,说:“你想活也可以,但以后得乖乖的给我当狗。继续潜伏在金家,专门调查境外的事!境内的事,你不用管。甚至只要是境内的事,你以前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唯有这样,金家才不会怀疑你,己经给我当狗了。如果当的好,不但不用死!而且,我还会帮你成为金家,在西伯利亚的势力女王。”

    “真的吗?”

    金焕英的眼睛迅速铮亮,随即咬牙:“但必须,得先让艾娃那个婊子去死!她,就是金家专门联系国外的人。唯有她死了,我才有希望接替她的工作。”

    “让艾娃意外死在境外,并不是多难的事。只要你能及时,把她悄悄外出的时间和路线,都提前告诉我。”

    韦烈吸了口烟,淡淡地说。

    金焕英用力点头,眼里全都是艾娃死后;而她,则在神秘焦教授的支持下,逐渐成为境外势力女王的幢景。

    她才是边境金家二代中,唯一的嫡女!

    凭什么被一个金发婊,给死死的压住?

    即便在米厂后面的小木屋内,也只能做小!?

    “让那个婊子去死。她死了,我才能接替她所有的工作。”

    金焕英再次喃喃地说。

    “金焕英。”

    就在金焕英的脸上,浮上阴毒的笑意时,韦烈忽然说:“你儿子,古军死了。”

    正在憧憬美好未来的金焕英,再一次的脱口回答:“只要我能活着就行!”

    再一次猝不及防下,试探她的韦烈,彻底相信这个女人,只会珍惜自己的小命了。

    人才啊。

    啪的一声,韦烈把手枪随手丢在柜子上,躺了下来。

    闭眼:“老子困了,给老子捶腿。”

    好。

    好好。

    金焕英赶紧答应着,跪在他身边,挥舞着一双拳头,给韦烈殷勤的捶打起了腿。

    手法娴熟。

    堪比专业技师——

    很快,韦烈就发出了熟睡过去的鼾声。

    那把枪!

    就放在床柜上。

    可只想活下去,去当境外势力女王的金焕英,即便胳膊酸痛无比,也没敢停止捶腿的动作。

    更是连拿起那把枪的心思,都没有升起过。

    “这个娘们,还真是个人才啊。”

    韦烈惬意的打了个懒腰,慢悠悠的睁开眼,看着满脸谄媚,始终在给他捶腿的金焕英,暗中再次发出这声感慨时,己经是清晨西点半。

    她通过了韦烈的终极考验——

    哈欠。

    韦烈打着哈欠的抬手,轻轻拍了她几下。

    金焕英立即明白,接下来该做什么了。

    人才啊——

    东北某城的大鹦鹉,也觉得自己是个人才。

    可惜手气欠佳。

    他从昨晚九点,在牌桌前鏖战到现在,输了个吊蛋精光。

    他生无可恋的样子,跌跌撞撞走在黎明前的大街上。

    不住地喃喃自语:“妈的,老雕这个傻逼,肯定是出老千!要不然,我的三条8,怎么能碰到他的三条9?好死不死的,就压了我一头!仅仅是那一把,就让我输了十三块八毛三!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十三块八毛三!一分,都没错!我回家后,该怎么和那头母老虎交代啊?”

    生无可恋。

    跌跌撞撞。

    喃喃自语:“我要不要,找根绳子吊死拉倒?吊死,吊死?咦,那边大门上,好像吊着个人?”

    自诩东北第一赌神的大鹦鹉,忽然愣了下。

    随即快步向前,睁大了眼睛。

    风。

    清新的晨风吹来。

    吹动了那个确实是被吊在某个“大户高门”前的人,慢慢地转向“看向”了大鹦鹉。

    此人——

    相貌斯文儒雅,陌上君子人如玉。

    身材修长,堪称是玉树临风,尤其是被吊起来后。

    就是浑身是血,还软嗒嗒的,未免有失风度。

    此人的心口处,用胶带贴着一串好像糖葫芦的东西。

    糖葫芦的下面,还吊着一张信纸。

    几乎要凸出眼眶的眼球,静静地看着大鹦鹉。

    好像在笑着打招呼:“嗨!兄弟!好久不见,你在哪里?嗨!朋友!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刷。

    这是东北第一赌神大鹦鹉,全身毛发猛地竖起时,发出的声音。

    下一秒。

    大鹦鹉就发出了让很多娘们,都甘拜下风的凄厉尖叫声:“快来人啊!有人,吊死这儿啦。”

    短短五六分钟后。

    正在做梦亲手绞死某个小流氓的贺兰小朵,被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

    她立即翻身坐起,抬手拿起电话。

    沉声喝问:“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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