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战开启。

    鞑靼人先以骑兵做外围的骚扰攻击,并没有派出大股的骑兵进行冲锋。

    他们本以为既然是大明兵部尚书张周领兵,必定会勇猛善战,想打个开门红,等着把大明的军队给吸引出来。

    谁知大明军队不动如山,上半夜真就当鞑靼人不存在一样,就那么安守在营地内,只要鞑靼人不到我攻击范围之内,我就坚决不理会你们……以至于开战前两个时辰,也就零星放了几炮,还都没打中目标。

    然后鞑靼人那边也很迷茫。

    也就在此时,巴尔斯亲率的察哈尔部精锐抵达了战场前线。

    “看火光,鞑子似乎又有援军到来。”孙上器站在张周身侧。

    在开战之后,前线的战报基本上全靠吼,也无须调查什么情报了,孙上器连差事都可以暂时放下,当起了张周的护卫副队长……队长是轮不到他来当的,毕竟还有王明珊在。

    张周道:“鞑靼人这是被火炮和火铳给打怕了,到这节骨眼,还不全面攻上来,整得我都想去睡一觉了。军中将士今晚可要先养精蓄锐,这一战或要打到明天呢。”

    孙上器笑道:“公爷,弟兄们经过长途跋涉来这里,的确是累了,但今晚也没谁能睡得着。很多人也在怕。”

    “没事,我也怕。”张周道,“上了战场,说自己毫无畏惧之心,那是没心没肺。怕归怕,别当逃兵就行。等再过一个时辰,或是鞑靼人打过来的时候,再叫我。”

    说完张周直接带着王明珊回帐篷了。

    这让孙上器也略显尴尬。

    张周麾下六个分队,每个分队五百人,其中只有他这一个分队是负责情报的,也就是说,这一战其实除了张周之外,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副帅,等于说张周一个人对六个分队长负责。

    连孙上器都不明白张周为什么要把队伍分这么散,且每个队伍在配备武器方面基本上都一样。

    可以说,张周麾下没有一支真正的精锐,当然也不会有很差的地方,但怎么看,这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也不像是能打硬仗的。

    ……

    ……

    巴尔斯到了战场第一线,也没有冒然就派兵攻上去。

    他还在听取麾下大将沙玛的汇报,而沙玛正是他新婚妻子的兄长,巴尔斯十四岁已经成亲一年,在草原上他成婚不算很早,只是到现在还没孩子而已。

    “少将军,现在我们已经打不上去了,如果再往前走,就是明朝人的营地,除非是一鼓作气全都冲上去,不然的话……我们没什么机会。”

    连沙玛都知道,跟明朝配备了火器的军队交战,不能讲单打独斗,也没有什么奇袭突袭的概念。

    要的就是个硬碰硬,且必然冲在前线的将士是要殒命的。

    巴尔斯道:“如果跟明朝军队谨慎肉搏,我们获胜的机会是多大?”

    “十成!”沙玛毫不犹豫回答。

    “那就行。”巴尔斯道,“为了跟明朝军队交战,我们准备了铜牛阵,以铜牛组成的队伍冲在前面,这些牛就算是被他们的火器打中了,也不会退缩,牛身上还绑着火药,会炸开一条缺口,我们的猛士就会直接冲上去。”

    沙玛听了之后非常振奋,道:“先前没听说过。”

    巴尔斯道:“这是父汗安排的,如果这一战还不祭出来,以后可能也没机会展现铜牛阵的威力,这是给我建功立业的最好机会。”

    “那几时开始呢?”沙玛已经开始摩拳擦掌。

    巴尔斯看了看天空,道:“还要等。明朝军队不过两三千人,不足为虑,越往后面拖延,他们越怕死,等开战后就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连我们的位置在哪里他们都不知道。铜牛阵冲上去,他们就会乱发射火炮和火铳,到时我们的军队掩藏在后面,冲锋过去就行了。”

    “要等多久?”沙玛还是想得到一个具体时间。

    巴尔斯道:“等到午夜之后,我们要看天相,这次上天的神明一定会站在我们这边。到了父汗和我振兴草原的时候了。”

    ……

    ……

    无惊无险,又是一个时辰。

    张周从帐篷里出来时,孙上器还在跟一个分队的队长说着什么,张周走过去,那人正好扶着帽子走过来,正是张府的护卫领班刘贵。

    “爷。”刘贵仍旧是当初那嬉皮笑脸的样子。

    在战场上,好像最不怕死的那个人就是他。

    好像刘贵也知道,只要有张周在,他的美好前程就可期,以前别人都能带着兵马在草原上建功立业,这次有机会跟着张周出来,那还不杀疯了?

    “第一波突袭的人准备好了吗?”张周问道。

    刘贵拍着胸脯道:“没问题。五百精兵,不过就是让马拉着车往前走,如果有鞑子,我们就直接开火,弟兄们手上的家伙事已经跃跃欲试了。”

    张周皱眉道:“你在说什么?”

    “没,没,就是弟兄们早就已经准备饮血了!”

    刘贵稍微收敛了一下傲慢的神色。

    张周道:“那行,左右两翼,你先带一路人上去,记住一百人是一个方阵,后续兵马缓慢跟着推上去。营寨什么的都赶紧收好,这应该不难吧?”

    孙上器道:“回公爷,这一套,练了很久了。”

    这也是孙上器不理解的地方。

    之前张周训练这三千兵马,日常训练除了如何组武器,以及更换配件和弹药,剩下的就是训练快速收拾家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训练逃跑。

    现在似乎是用上了。

    这路兵马别的不行,真就是放下帐篷就能睡觉,收起帐篷就能上阵。

    除此之外,连刀剑什么的都没碰过,更别说是射箭等事,倒是之前实弹发射的训练经常有,前后训练时间也不到半年,但基本上已经熟悉了这一套流程,毕竟都是京营当兵的出身。

    张周道:“上吧。把鞑靼人的好奇心给勾起来,下一步就是给他们个教训。”

    ……

    ……

    午夜的时候,鞑靼人的骚扰近乎已经停滞。

    他们在等后半夜来个倾巢出动,对大明军队来个致命一击……或者是困住大明的军队,让张周这三千兵马,不能跟唐寅的五千多残兵汇合,如此一来慢慢把这两路兵马给耗死。

    但谁知半夜之后,先发动进攻的,却是大明的军队。

    刘贵亲率五百兵马,用马车拖拉着士兵,组成了最原始的战车阵。

    每一辆战车上,都会有十名士兵,除了两名负责驾驭马匹的,剩下的八个人是围着中间一挺加特林而立的,战车上有盾牌,也有发射孔,包裹着铁甲,看起来很笨重,但在机械性运动时却显得很流畅,毕竟是改进后增加了橡胶车轮的战车。

    这十个人,在停下来之后,每个人都可以用手上的火枪发射,因为是可以连续换弹的,所以每一辆战车都具备单体杀伤能力,当然如果鞑靼人直接冲过来,靠单体的步枪射击无法取得奇效,那就要用到更牛逼的加特林。

    不用十个人,有三个人就能完成从配备弹药,到发射,到换弹的一系列流程。

    战车上点着火把,好像生怕鞑靼人不知道大明有这样一路兵马从营地里出来。

    当一辆辆马车从里面缓慢而出,鞑靼斥候这边第一时间将消息带过去给巴尔斯。

    巴尔斯知晓之后,也非常不理解。

    “明朝军队想要做什么?”旁边的沙玛替主帅说出了心中想法,这近乎是每一个鞑靼士兵心头所盘绕的问题。

    巴尔斯道:“有多少战车?”

    斥候传令兵道:“大概有几十辆。”

    “他们一定是引诱我们杀过去,然后再爆炸,对我们形成损害,只需要派出一路人马,过去尝试一下便可。”沙玛说出他的看法。

    明朝军队没理由用几十辆战车,跟他们数万兵马交战,这好似就是个陷阱。

    而大明军队除了火炮和火铳比较吓人之外,还有那号称是天火药的黄火药比较猛,连城墙都能直接炸个大窟窿。

    “好!”

    巴尔斯下令道,“派精锐骑兵五百,突击而上,铁甲靠近,若发现有明朝的战车爆炸,要马上退回!”

    “得令!”

    ……

    ……

    第一轮真正的交战开始了。

    鞑靼人派出五百铁甲骑兵,朝着刘贵带出来的战车阵就冲杀而来。

    “黑压压的,好像全是人。”刘贵拿着望远镜,也在查看敌情,但夜晚实在看不清什么。

    敌暗我明,鞑靼人的骑兵突击,是朝着有火光的地方而来,人家好像根本不需要举着火把就能辨别清楚路径。

    且这地势,他们也非常熟悉,好像就是为鞑靼骑兵量身打造的,之前看着几里路的距离,近乎是在喘气说话之间,骑兵马蹄的隆隆声已经就近在耳边了。

    “啾……”

    传令的火弹升空而起。

    随即战车阵里开始发射火枪。

    虽然火枪这东西,对大明和鞑靼士兵来说都很陌生,但对这三千兵马来说,那就是过去半年身边常备的兵器,就算是在黑灯瞎火之中,闭着眼睛已经知道枪栓在哪,也知道该怎么发射,以及如何从身上取下弹药给换进去。

    “砰砰砰砰……”

    最开始是零星的火枪声,后面是接连不断的。

    仍旧只是这一路兵马在发射,后续大明的军队并没有派出援军来驰援。

    枪声不绝于耳,在经历了盏茶工夫之后,从密集的声响,变成了零星的声响。

    鞑靼人第一轮的攻击,就这么莫名其妙被打退了。

    不是鞑靼人不够骁勇,而是他们发现自己所准备的铁甲,在火枪子弹的攻击之下,近乎就没什么防御力,就算是有的铁甲很厚重,能挡下子弹的直接穿透,人也会被震下马。

    ……

    ……

    “怎么回事?”

    巴尔斯立在山头上,望着下面黑洞洞的平坦区域,他整个人也有点懵逼。

    说好了是五百人杀上去把明朝的战车阵给攻陷,或者是把他们的战车引爆,结果这么冲锋下去,好像是石头落水一样,只是发出个响声,随后就好像是石沉大海一样。

    沙玛也没看明白。

    沙玛道:“少将军,我们距离明朝军队还是有五六里远,根本看不清第一线发生了什么。还要再派兵马去突袭吗?”

    “先等等看。”

    巴尔斯只能先收摄心神。

    等了很久,终于有从第一线撤回来的士兵出现在了巴尔斯面前,近乎是哭诉着说道:“大人,我们遭遇了兵败。”

    “为什么会兵败?他们用什么打你们?”巴尔斯喝问道。

    “是火铳,发射距离很远的火铳,我们根本就没有靠近明朝的战车,但他们战车上的士兵,已经用火铳来打我们。”

    士兵身上带着伤,他就是那种直接堕马没死的。

    巴尔斯喝问道:“五百人,死伤多少?”

    “近乎全都死了。”士兵道,“连我们的将军,也没找到,很可能是死了。”

    夜间交战,根本看不清楚形势,这也让蒙古这些自诩骁勇的骑兵感受到什么叫黑灯瞎火的恐惧。

    “少将军,现在该怎么办?”

    沙玛道,“要不直接出铜牛阵吧。再或者,改成火牛阵也行,明朝军队在这些战车中,至少藏着一两千人,所以派五百兵马冲杀过去,才没有取得效果。只要我们的铜牛阵取得成效,能把他们的战车给冲散,那我们就能直接杀进他们营地了。”

    旁边也有人帮腔道:“少将军,这是好主意,我们同意用火牛阵开路。”

    谁都不想送死。

    让一群牛去死,好像是最好的办法。

    巴尔斯道:“我们的牛只有二百头,或许在黑夜中,也是好办法。他们举着火把,让牛知道该往哪里冲,再把牛的尾巴给点燃,在牛身上淋上桐油,随时用火箭点燃。”

    “好!”

    巴尔斯麾下的将领,此时似乎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终于不用拿身体上去开路了,还有铜牛阵这么好的趟路器,我们只需要跟在铜牛后面,趁势掩杀过去就行了。

    “布置铜牛阵,准备出击!”巴尔斯下令道。

    随即二百头牛被整齐列在了高地上,俯视着明朝战车阵的方向,而鞑靼察哈尔的骑兵已整装待发,只等铜牛阵帮他们杀开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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