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郡。

    这里不如长安繁华,也不比洛阳古香古色,却自有一种静谧和安逸。

    城中绿植颇多,在炎炎夏日中遍是阴凉,清晰可见的绿色让人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蝉鸣不绝,鸟鸣清脆。

    马车慢慢前行,吸引了许多乘凉人的目光。

    “听说齐郡以前并没有这么多树木,直到夏清风成为刺史,他刚一上任,便下令沿街栽种绿植,才有了今日的风景。”

    吕纯良赞叹道。

    自从听说夏清风棒打蝗神像后,他对夏清风的印象就十分不错。

    楼翎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淡淡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觉得这个夏清风很不对劲,为官之人,谁会费尽心思去种树?”

    种树并不能带来什么政绩,在所有官员都争相发展农业和商业时,他却一门心思放在种树上面,实在有些奇怪。

    吕纯良没有反驳,毕竟夏清风的身上确实有着太多的疑点。

    马车继续前行,上面的哮天却目光一动。

    好一只漂亮的母狗!

    只见前方跑来一只毛发金黄的大狗,街上的百姓见到这只狗却纷纷露出畏惧之色,连忙躲开。

    但仍有一个孩子被大狗撞倒在地,哇哇哭泣。

    大狗极为嚣张,对敢‘绊倒’自己的孩子毫不纵容,张开大嘴就在其腿上咬了一口。

    它的牙齿极为尖锐锋利,轻松撕下了一大块滴血的肉。

    就在它还要继续撕咬时,那孩子的父亲冲了出来,手持木棒,敲在了大狗的身上。

    大狗发出一声咆哮,眼中凶光毕现,朝着那汉子扑去。

    这恶犬似乎受过专业的训练,竟然专门朝着汉子的咽喉咬去,气势汹汹,动作迅疾,犹如饿虎扑食,专攻要害!

    那汉子明显是个老实的庄家汉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呆立在了那里。

    就在这时,一道箭矢如流星飞过,从恶犬的左耳射入,贯穿头颅,钉在了墙壁上,腥臭的狗血顺着箭尾一滴滴落下。

    恶犬呜咽一声,当即暴毙。

    哮天不屑地看了那只母狗一眼,心中非常鄙夷。

    空有一张好看的皮囊,灵魂却丑陋不堪,这种货色,狗都不要!

    楼翎收起弓箭,连眼睛都未曾望向那恶犬一下,听声辨位,百步穿杨,在旁人眼中的绝技,于她而言不过是随手为之。

    然而一道身影却挡在了马车前方。

    对方一身锦衣华服,镶金戴玉,满身的珠光宝气,面容英俊但过于苍白,望着楼翎的目光有几分玩味。

    仿佛看到了一样有趣的东西。

    “姑娘好箭法,不过打狗还需看主人,你杀了我的神威将军,它可是我用三千两银子买的吐蕃神犬,虽然不贵,但至少跟了我几年,有点情分。”

    贾仲元抚摸着自己的翡翠扳指,笑眯眯道。

    对方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乘坐的马车十分普通,倒是那匹白马十分神俊,让他有些心动。

    叔父的寿诞快到了,他老人家最喜欢骑马,若是献上这样一匹神马,叔父必然大悦。

    当然,身为登州首屈一指的富商,贾仲元自然知道不是强龙不过江的道理,对方既然敢管闲事,身份可能不太一般。

    刚才那女子的惊艳一箭,就算是登州军营里的将军,都未必能做到。

    故而他只是出言试探,并未直接威胁。

    楼翎继续赶着马车,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白马嘶鸣,吓得贾仲元连忙闪开,差点崴着脚,多亏了仆人搀扶才不至于狼狈摔倒。

    “可恶,敢撞我家老爷,给我停下!”

    家丁上前欲骂。

    一只箭矢抵在了他的眉心,弓弦绷紧,冰冷的触感让他如坠冰窟。

    楼翎眸光如刀,冷然道:“滚。”

    杀气扑面而来,几如尸山血海。

    家丁噗通一声瘫在了地上,神情无比惊恐。

    贾仲元面色阴沉,刚想上前说话,就看到那女子将箭矢对准了自己。

    他冷笑一声,你吓唬吓唬旁人还行,当我贾仲元是什么人了,就不信你敢——

    嗖!

    一箭破空,将他束发的玉冠射穿,钉在了其身后的柳树中,入木三寸,颤抖不已。

    贾仲元呆呆地看着地上断成两截的玉冠,一头凌乱的长发在风中飘荡,宛如杂草。

    楼翎收起弓箭,居高临下,眸光睥睨而冷漠。

    “再敢拦车,当如此冠。”

    “驾!”

    马车继续前行,贾仲元回过神来,望着楼翎的背影有些出神。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小娘子,好一匹胭脂烈马!”

    他的目光渐渐亮了起来。

    他和叔父一样都爱骑马,只不过两人骑的不是一种马。

    扬州瘦马虽好,玩多了也腻,倒是这种胭脂烈马,野味十足,更让人兴趣盎然。

    “老爷,需要叫人吗?”

    家丁问道。

    贾仲元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骂道:“叫你老娘,如此人物,却还要给人当马夫,那马车里的人,身份定然不凡!”

    他钱多,却并不傻,在没有搞清对方的身份前,绝不会贸然出手。

    “先跟上去,看看他们要去哪里,然后再想办法打听出他们的来路。”

    “呵呵,看气势像是军中之人,要真是个女将军,那就更有趣了……”

    ……

    “汪汪,向右,然后前行,大概三十丈!”

    哮天嗅着气味,继续传音指挥道。

    楼翎一边赶车,一边悄悄握住了腰间的匕首,眉宇之间荡起杀气。

    真是不知死活,还敢跟上来!

    跟踪国师,耽误蛰龙办案,可以直接拿下,以叛国罪论处,立地斩杀!

    就在她准备动手时,马车内响起一道声音。

    “不必理会。”

    “诺!”

    楼翎立刻放下手,不再理会后面跟踪的人。

    国师这样说,必然有国师的道理,身为蛰龙,最重要的便是服从命令。

    “汪汪,到啦,就在这房子里!”

    哮天传音道。

    楼翎和吕纯良抬头一看,眼中露出一丝讶然。

    门匾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刺史府!

    哮天在蝗虫上闻到的特殊气息,便藏在这刺史府中,这无疑加重了夏清风勾结妖魔的嫌疑。

    此刻就算是吕纯良,也不敢再替夏清风说话了。

    不过诡异的是,堂堂刺史府,不仅在大白天关着门,而且门外还被砸了臭鸡蛋、黑狗血等物。

    “敲门吧。”

    楼翎下车敲门,但迟迟无人回应。

    她继续敲门,依旧毫无反应。

    远处偷窥的贾仲元见到这一幕,忍不住露出冷笑。

    原来是找夏刺史的,可惜你们注定要失望了,里面的那群人已经是惊弓之鸟,绝不会给你们开门的!

    这倒是一个机会,他若是上前帮助,或许可以趁机打探出马车里那人的身份。

    贾仲元整理了一下衣裳,正准备上前时,却看到那小娘子猛地举起了门口的石狮子,砸在了大门上。

    轰!

    厚实的大门也禁不住数百斤的石狮子,直接被撞断了门栓,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门开了。

    贾仲元冷汗直冒,迈出的那只脚悄悄收了回来。

    有点吓人。

    ……

    夏府的家丁们手持棍棒冲了过来,又是害怕又是生气。

    “还有完没完,你们这些刁民!”

    “扔臭鸡蛋和狗血就算了,还敢砸门?”

    “夏大人就算现在失踪了,也毕竟是一方刺史,岂容尔等放肆?”

    面对这些义愤填膺的家丁,楼翎面无表情地举起一块腰牌,声音淡然。

    “不良人办案,再不放下武器者,格杀勿论。”

    不良人这三个字一出,家丁们无不面色大变,连忙丢掉了手中的棍棒。

    贾仲元望着那块腰牌,神色变得有些凝重。

    不良人的威名早已传遍天下,前段时间就来了一个号称电母的女子,据说还是蛰龙之一,连他叔父都只能讨好逢迎。

    当时他还求叔父为他引荐一下,可惜还没来得及,那女子就不知所踪了。

    等一下!

    贾仲元心中一震,能让堂堂不良人心甘情愿做马夫,那马车里的人又该是何等身份?

    难道和那电母一样,也是蛰龙?

    就在这时,车帘缓缓掀开,一道身影从其中走出,墨发青袍,气质出尘,脸上戴着一张象征青帝身份的青铜面具。

    “果然是蛰龙……”

    在那两位不良人的簇拥下,面具男子负手而立,缓缓走进夏府,虽一言不发,却不怒自威,无形的气场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贾仲元觉得对方似乎瞥了自己一眼。

    他背后顿时生出一层冷汗,那种感觉,就仿佛置身于万丈雪山之下,将崩未崩,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他不禁庆幸,还好自己没有贸然招惹对方!

    “蛰龙之一的青帝到了齐郡,我得赶紧去告诉叔父!”

    ……

    豫州。

    长乐看着正在给百姓们看病施针的孙思邈,不禁油然而生出敬佩之情。

    两人每到一处,药王前辈便会为当地的百姓义诊,不论贵贱,不分贫富,皆一视同仁,医完后分文不收。

    甚至遇到实在贫苦的人家,药王前辈还会自己掏钱,为病人买药物和补品。

    即便是面对家境不错的病人,他也尽量选用便宜的药材,耗费心力帮助病人节省钱财。

    若是遇到古怪的病症,药王前辈还会亲自背着竹篓爬山采药,亲身试药后才会给病人服用。

    长乐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的修为只是辟谷初期了。

    因为药王前辈的名声实在太大,又是义诊,所以即便是深夜,也时常有病人敲门。

    药王前辈的修行屡屡受到打扰,有时候甚至刚入定,敲门声便再次响起来了,但他丝毫没有生气,对病人总是笑呵呵的,温和而慈祥。

    时间流逝。

    太阳落山,义诊暂时结束。

    这一夜孙思邈没有修炼,而是点着烛火,用毛笔不断写着什么,时不时要思忖一番,甚至掐断了几根胡子都不自知。

    长乐运转周天,修行了一段时间睁开双眼,发现药王前辈还在写着。

    她有些好奇,便起身看了下。

    “药王前辈,您在写什么?”

    孙思邈笑了笑,道:“是医书。”

    “医书?”

    长乐探头一看,念道:“千金方……”

    她笑道:“真是好名字,药王前辈写的药方,自然每一个都价值千金!”

    孙思邈愣了一下,而后哈哈大笑。

    “区区药方,何值千金,若有人需要,一文钱不要,尽管拿去便是。”

    长乐不解道:“那为何要叫千金方?”

    孙思邈露出回忆之色,道:“老夫行医七十多年了,不知见过多少生死离别,但每次见到,仍然悲痛万分,抱憾不已。”

    顿了顿,他叹道:“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呀!”

    长乐佩服他的医德,却又忍不住劝道:“药王前辈,行医固然要紧,但您也不该耽误了自己的修行,如果能得享长生,岂不是能救治更多的人?”

    “长生?”

    孙思邈摇头笑笑,道:“于老夫而言,长生只是虚无缥缈的事,那些百姓的病痛、哭声,却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身边的事。”

    “老夫总有一天会死去,但是……”

    他轻柔地抚摸着自己书写的文字,眼中露出无限憧憬和希望。

    “只要这本医书能流传下去,就能让世上有更多的孙思邈,这世间的病痛也能少一些,长生与此相比,何足挂齿?”

    顿了顿,他语重心长道:“与其天上多一仙人,不如人间多几良医!”

    长乐望着他眼中的神采和光芒,这一刻,她终于知道了为何药王前辈会有百丈之高的功德金光。

    不过孙思邈又长长一叹。

    “前辈,怎么了?”

    孙思邈摇头道:“即便老夫写完了千金方,这本书也未必就能流传于世,我大唐,医者的地位实在是太低了,愿意学医的人也越来越少。”

    古人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但实际上医生的地位非常低下。

    《论语》说:“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巫医。”

    《史记》里说:“以良家子从军,谓非医、巫、商贾、百工也。”也就是说,医生的身份非常下贱,不属于良民。

    这就导致,愿意学医的才俊越来越少,除非是专门为权贵看病的医官。

    但那样,就违背了孙思邈悬壶济世,为百姓治病的初衷。

    这些年,孙思邈已经见证了太多医书的损坏和失传,他所写的《千金方》,也许将来亦难逃此命。

    每当想到此,他便忧心忡忡,夙夜难安。

    长乐眼珠一转,笑道:“这有何难,等咱们到了登州,见到了我师父,他肯定能帮您的!”

    孙思邈摇头笑笑,并没有把小姑娘的话放在心上。

    他也只是有感而发,随口一提罢了。

    未来之事,只能听天由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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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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