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把人利用到极致,临死了还要给人身上踏几脚的作风,拓跋朔实在是有点牙酸,无论见识几次,都觉得瘆得慌。
林轩久不过是玩了个文字游戏,颠倒了先后顺序,就足够把责任灾难转移到另个人头上。
只要打击到了鸽派,让鹰派的话语权变重,也同样变相增加了鹰派的实力。
那拓跋朔此行就并非无功有过,而是将功折罪了。
三王子的行事理念,给败者以惩罚,给成功者以奖励。
他面对无用的弱者,绝对残暴。
可他对于办成了事情的属下,同样也是慷慨的。
拓跋朔按照林轩久的建议,给三王子送了信,接下来的行程都特别安稳。
连续两天啥事没有,平安的抵达的淮宁城。
大同国不比大邺擅长农耕,走的是地广人稀的放牧路子,一路上看多了野草丛生的高高低低的山坡,临到了淮宁城才可算见到了熟悉的耕地。
进了淮宁城,看着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林轩久都有种重回人间的感慨。
她好歹晓得自己是个敏感人物,进了城之后也就多看了两眼,立即放下了车帘,安静的在马车里装透明。
商队一路开进了货行。
这家货行叫喜乐货行,铺面相当大,商队绕过正门,来到后面装卸货专用的库房。
拓跋朔大大方方的跳下马车,迎着货行里走出来的几名汉子。
那几人见面立即跪下行礼,“见过大王子。”
“嗯,我回来了。”
那几人跳起来,立即欢喜的拿肩膀撞拓跋朔,“大王子您可算回来了,小的们可担心死您了。”
拓跋朔也开心拿拳头猛捶对方的肩膀,“哈,我当然会回来。”
这种拳拳到肉的锤击声,听得林轩久眼皮直跳。
啊,这……
游牧民族出身的大同国,果然民风彪悍的厉害呢。
拓跋朔跟就别的手下们,可是亲热凶猛的彼此问候了一阵子,都把马车里的林轩久给忘了。
等把新情报交换完了,拓跋朔才记起来安顿林轩久。
林轩久这一路上都熬过来了,最后这阵子自然有的是耐心。
在拓跋朔问起了她的居住喜好的时候,林轩久莞尔,“还请大王子帮忙安排,我客随主便。”
反正啥样的屋子,她住进去了都可以收拾。
就算收拾不得,也就是多熬半年的样子。
等她安心生下来这个孩子了,也就不用再在大同留着了。
拓跋朔就看现在顺从的林轩久特别顺眼。
“那就劳烦你先在货行的客房里休息一日,明日前就能给你找好合适的庄子,让你安顿下来。”
“好。”林轩久顺从的答应了。
别看是货行的客房,既然是拓跋朔的地方,也是分档次的。
因着拓跋朔偶尔也会来落脚,最好的那两间房,布置的相当不错。
林轩久带着萍柳住了一间,高子越住在了隔壁。
大同人在大邺是异族长相,对应的,大邺人在大同也算是异族了。
大同的民族普遍高鼻梁,深眼眶,瞳孔颜色偏淡。
在淮宁城还好些,毕竟曾经是大邺的领地,后来被大同攻打下来,也没有全面屠城。
倒也留下了不少大邺的百姓,随着三十多年过去了,本地人彼此通婚,长相就不那么明显了。
可若是离开了淮宁城,再往北去,林轩久跟高子越的模样,可就打眼了。
其实目前林轩久所见,她就已经挺特殊的。
给林轩久安排生活起居的婢女,是个混血的女孩儿,有着明显大同人的轮廓,以及乌黑的眼眸。
她一直好奇的打量着林轩久。
林轩久虽然是青河边境长大,可她是彻彻底底的大邺人长相。
继承了赵氏的娇小,还继承了祖父老宋家,跟祖母老高家的柔美轮廓。
完全就是个娇软无力的小娘子,在大邺不觉得有什么。
在大同这人均高大壮的地方,她简直就是鸡立鹤群。
矮的也够显眼。
就安排来的叫小花的婢女,怕是跟林轩久差不多年岁,都比她高了一整个头。
林轩久还没到人家肩膀的。
都是女孩子,差别就这么大。
高子越稍微好点,高二十七好歹继承了高家人的身高,虽然不够壮,但完全可以用厚实的衣服来撑一撑。
进了大同之后,他就换了衣裳风格,还又刻意的留起了胡须。
再等个几日,他的胡须再长一些,就能模糊掉他大邺人的长相了。
只是他这样体型外貌,显然也只能在混血的那一挂里伪装。
顶了天的也就跟拓跋朔差不离儿。
毕竟就算是看起来挺柔和,还是主和的拓跋小王子拓跋于寒,其实也是个肌肉壮汉。
早先拓跋于寒作为使节团的一员,路过清河洲,他还脱了衣服跟谢东湘比划过。
拓跋于寒块头整个都比谢东湘大一圈儿,不止是肌肉,骨架本身就大。
就说大同人为啥善战,人家身体素质就有优势,这完全是比不过的!
林轩久很早就知道这点,但也是在此时此刻,更加深切的认识到具体的差别。
早前她来淮远城,可没这么多心理负担,光是想着能怎么回去,就想不到其他了。
现在再来,就已经是截然不同心情了。
林轩久心思沉沉,下面的人也不敢太活跃。
萍柳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还是全然陌生的异族的地盘,她难免也有些紧张局促。
那个叫小花的婢女,在前前后后的忙完了准备工作之后,试探的问,“姑娘,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想要什么直接给我说,我去办。”
试探的话,都问的特别直白。
林轩久抬手,萍柳已经能通过简单的手势跟当下环境,分析出林轩久的意图了。
她当即取了一只小锦囊,塞给了小花,“谢谢姑娘费心了,目前很满意,没有什么需要的了。”
小花奇奇怪怪的看着她们,直接打开了锦囊,倒出了其中的碎银子,眼睛一下子亮了。
“谢谢姑娘!有事尽管叫我,我先下去了。”
说完也不等林轩久反应,就欢欢喜喜的捧着银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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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久不过是玩了个文字游戏,颠倒了先后顺序,就足够把责任灾难转移到另个人头上。
只要打击到了鸽派,让鹰派的话语权变重,也同样变相增加了鹰派的实力。
那拓跋朔此行就并非无功有过,而是将功折罪了。
三王子的行事理念,给败者以惩罚,给成功者以奖励。
他面对无用的弱者,绝对残暴。
可他对于办成了事情的属下,同样也是慷慨的。
拓跋朔按照林轩久的建议,给三王子送了信,接下来的行程都特别安稳。
连续两天啥事没有,平安的抵达的淮宁城。
大同国不比大邺擅长农耕,走的是地广人稀的放牧路子,一路上看多了野草丛生的高高低低的山坡,临到了淮宁城才可算见到了熟悉的耕地。
进了淮宁城,看着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林轩久都有种重回人间的感慨。
她好歹晓得自己是个敏感人物,进了城之后也就多看了两眼,立即放下了车帘,安静的在马车里装透明。
商队一路开进了货行。
这家货行叫喜乐货行,铺面相当大,商队绕过正门,来到后面装卸货专用的库房。
拓跋朔大大方方的跳下马车,迎着货行里走出来的几名汉子。
那几人见面立即跪下行礼,“见过大王子。”
“嗯,我回来了。”
那几人跳起来,立即欢喜的拿肩膀撞拓跋朔,“大王子您可算回来了,小的们可担心死您了。”
拓跋朔也开心拿拳头猛捶对方的肩膀,“哈,我当然会回来。”
这种拳拳到肉的锤击声,听得林轩久眼皮直跳。
啊,这……
游牧民族出身的大同国,果然民风彪悍的厉害呢。
拓跋朔跟就别的手下们,可是亲热凶猛的彼此问候了一阵子,都把马车里的林轩久给忘了。
等把新情报交换完了,拓跋朔才记起来安顿林轩久。
林轩久这一路上都熬过来了,最后这阵子自然有的是耐心。
在拓跋朔问起了她的居住喜好的时候,林轩久莞尔,“还请大王子帮忙安排,我客随主便。”
反正啥样的屋子,她住进去了都可以收拾。
就算收拾不得,也就是多熬半年的样子。
等她安心生下来这个孩子了,也就不用再在大同留着了。
拓跋朔就看现在顺从的林轩久特别顺眼。
“那就劳烦你先在货行的客房里休息一日,明日前就能给你找好合适的庄子,让你安顿下来。”
“好。”林轩久顺从的答应了。
别看是货行的客房,既然是拓跋朔的地方,也是分档次的。
因着拓跋朔偶尔也会来落脚,最好的那两间房,布置的相当不错。
林轩久带着萍柳住了一间,高子越住在了隔壁。
大同人在大邺是异族长相,对应的,大邺人在大同也算是异族了。
大同的民族普遍高鼻梁,深眼眶,瞳孔颜色偏淡。
在淮宁城还好些,毕竟曾经是大邺的领地,后来被大同攻打下来,也没有全面屠城。
倒也留下了不少大邺的百姓,随着三十多年过去了,本地人彼此通婚,长相就不那么明显了。
可若是离开了淮宁城,再往北去,林轩久跟高子越的模样,可就打眼了。
其实目前林轩久所见,她就已经挺特殊的。
给林轩久安排生活起居的婢女,是个混血的女孩儿,有着明显大同人的轮廓,以及乌黑的眼眸。
她一直好奇的打量着林轩久。
林轩久虽然是青河边境长大,可她是彻彻底底的大邺人长相。
继承了赵氏的娇小,还继承了祖父老宋家,跟祖母老高家的柔美轮廓。
完全就是个娇软无力的小娘子,在大邺不觉得有什么。
在大同这人均高大壮的地方,她简直就是鸡立鹤群。
矮的也够显眼。
就安排来的叫小花的婢女,怕是跟林轩久差不多年岁,都比她高了一整个头。
林轩久还没到人家肩膀的。
都是女孩子,差别就这么大。
高子越稍微好点,高二十七好歹继承了高家人的身高,虽然不够壮,但完全可以用厚实的衣服来撑一撑。
进了大同之后,他就换了衣裳风格,还又刻意的留起了胡须。
再等个几日,他的胡须再长一些,就能模糊掉他大邺人的长相了。
只是他这样体型外貌,显然也只能在混血的那一挂里伪装。
顶了天的也就跟拓跋朔差不离儿。
毕竟就算是看起来挺柔和,还是主和的拓跋小王子拓跋于寒,其实也是个肌肉壮汉。
早先拓跋于寒作为使节团的一员,路过清河洲,他还脱了衣服跟谢东湘比划过。
拓跋于寒块头整个都比谢东湘大一圈儿,不止是肌肉,骨架本身就大。
就说大同人为啥善战,人家身体素质就有优势,这完全是比不过的!
林轩久很早就知道这点,但也是在此时此刻,更加深切的认识到具体的差别。
早前她来淮远城,可没这么多心理负担,光是想着能怎么回去,就想不到其他了。
现在再来,就已经是截然不同心情了。
林轩久心思沉沉,下面的人也不敢太活跃。
萍柳第一次来这么远的地方,还是全然陌生的异族的地盘,她难免也有些紧张局促。
那个叫小花的婢女,在前前后后的忙完了准备工作之后,试探的问,“姑娘,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想要什么直接给我说,我去办。”
试探的话,都问的特别直白。
林轩久抬手,萍柳已经能通过简单的手势跟当下环境,分析出林轩久的意图了。
她当即取了一只小锦囊,塞给了小花,“谢谢姑娘费心了,目前很满意,没有什么需要的了。”
小花奇奇怪怪的看着她们,直接打开了锦囊,倒出了其中的碎银子,眼睛一下子亮了。
“谢谢姑娘!有事尽管叫我,我先下去了。”
说完也不等林轩久反应,就欢欢喜喜的捧着银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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