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二狗妹一脸的忧心,因为根据他们丐帮得来的消息,翟义给了花垣两瓶药,一瓶用来治疗花垣的肺咳。
一瓶,就是用来毒死花锦的。
“他会怎么选?”
花锦坐在椅子上,喃喃着自言自语。
她的目光看着厉云卿在上面板着脸写完了字,旁边的司仪按照流程,将那两个苍劲有力,铁钩银划的字举起来,让所有人都看看。
这两个字会被刻在匾上,从此后,挂在这家猪肉专卖店的门头上。
所有人都激动了,被气氛烘托的拼命鼓掌,从青花楼外聘来的歌舞姬们,开始上台跳舞,因为花锦给的钱多,一个个卖力的蹦跶着。
厉云卿臭着一张脸从台上走下来,他向来是不爱这种热闹的,可是花锦要他来捧场,他也还是来了。
望着厉云卿朝她走来的身影,花锦对身后的二狗妹吩咐道:
“安排花垣见我,他想见,就让他见。”
“是。”
二狗妹的身影退去,很快消失在了热闹的人群中。
厉云卿来到花锦的面前,看向离开的布衣女子,抬手刮了一下花锦的鼻子,
“又准备筹谋些什么?”
“筹谋,如何赚得更多啊。”
花锦笑着,伸手抱住了厉云卿的胳膊,动作十分自然又亲昵,
“王爷,你今天表现的真棒,这个月给你代言费啊。”
闻言,厉云卿的身子一硬,抬头看向四周,耳根又红了,他低声斥道:
“注意影响,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他听不懂什么叫做代言费,但是花锦抱着他手臂的这个行为动作,让厉云卿的心中狂跳,又莫名觉得欢喜。
若是当众,他顶多也只是牵牵花锦的手,毕竟这些亲昵的事情,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出来,还是让厉云卿有些羞涩的。
可是花锦似乎并不在意,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当众对他做出一些表达恩爱的事情来。
这个女人啊,让他难以招架,又爱又恨。
将将开春的北地城,【厉王猪肉专卖店】一炮打响了名气,猪肉以一个相当便宜的价格,迅速攻占了北地城内百姓的饭桌。
因为价格低廉,肉又新鲜,北地城的百姓,只要不是个揭不开锅了的家庭,如今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肉。
这比起曾经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口肉的天景国百姓来说,吃得起肉的北地城百姓,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那幸福指数蹭蹭的上涨。
北地城的百姓,对于花锦的好感又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花垣踏着众人对花锦的一片赞颂,一步步走上了北地城楼台,在这里见到了花锦。
冰雪缓缓的消融,虽然北风还在刮,但沾了雪的枝头,已经隐隐有了点绿意。
花锦站在城楼护栏上,看着北地城外的风光,青色的裙裾坠在地上。
她回头,眸光清澈的看着花垣,他的手中提着一壶酒,看了她一眼,眼神闪烁。
花锦“嗤”的笑了一声,转过身,背对城门,看向走过来的花垣,语气中含着讥讽,
“花垣,你千方百计的想让本妃单独来见你,不会是要请本妃喝酒吧?”
花垣不敢看她的眼睛,走到城楼里面,寻了张桌子坐下,将手中的酒坛放在桌面上,又拿出两只酒杯来。
他深吸口气,看向花锦,才是挤出一丝笑意:
“在牢里的这些日子,阿兄想通了许多事情,之前是阿兄薄待了你,锦儿,你如今肯来赴约,便是已经原谅阿兄了,阿兄想同你喝点酒,高兴高兴。”
“原谅?”
花锦站在城楼护栏边上没有动,眉梢微挑,
“你觉得,就凭你的所作所为,能轻易得到本妃的原谅吗?”
他应是没忘的吧,身为花锦的亲哥哥,他是怎么一次一次的胳膊肘往外拐,还弄了封假的万民请愿书,上府衙击鼓鸣冤,想借钦差的手,把花锦拉下马来。
花垣做的事,哪一件值得花锦的原谅?
就只见花垣神情一愣,他面上有着许多的尴尬,将酒碗倒满酒,
“锦儿,自家兄妹,往日的恩恩怨怨就过去了吧,今日阿兄以酒赔罪,你喝了这碗酒,往后阿兄再也不会帮着外人欺辱你了。”
“那大可不必,本妃根本就没拿你当自己人。”
花锦说着,倒是走进了楼里,一扫宽袖,坐在了花垣的对面,她明艳的脸上都是审视,就想看看花垣到底准备怎么杀她。
只见花垣将一只酒碗推到她的面前来,他低下头,再抬起时,眼眶泛红,
“锦儿,你不要这样同阿兄说话,阿兄很难受。”
“阿兄都想起来了,在我们逃难来北地城的路上,是你一直在照顾我,仙儿......根本就没有靠近过我,我不该为了替她报仇,将所有的怨恨全都撒在你的身上,这对你来说,并不公平。”
花垣实话实说,他看着面前的花锦,又继续说道:
“可是锦儿,无论仙儿做错了什么,她终究是我们的阿妹,你却杀了她,她有什么错,你要杀了她?哪怕你把她关起来也好,关她一辈子也好,总比你杀了她要强。”
他说着,眼中滴下泪来,更咽出声,
“我一直怪你无情,那是因为尽管仙儿从未曾在我重病时照顾过我,可是她罪不至死啊。”
“罪不至死?”
花锦冷冷的看着花垣,她哼声道:
“她杀了十二名无辜百姓,这些人只不过是反驳她的颠倒是非黑白,她便动手杀了,这样的人,你说她罪不至死?”
“那都是一些平民!”
花垣的嘴有些硬,眼神愈加闪烁,将酒碗往花锦的面前又推了一寸。
“花垣,你在当官之前,不也是一介平民?”
花锦依旧没有喝酒,只忍不住满脸都是讥讽,
“本妃当然也赞同你们认为的,人命不过草芥,可在本妃的心目中,无论高低贵贱,你们,皆、为、草、芥!”
花锦也是一个不在乎人命的人,末世里的人命,比这古代的人命都还要不值钱。
但别人不来杀她,她从不轻易取人性命,因为她尊重每一条努力挣扎于世的人命。
人命,是不分贵贱的。
她杀人只论敌我,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论贵贱。
更何况,现在北地城的一半儿是她的,那些被花仙儿杀了的人,全都是替她鸣不平的人。
花锦素来护短,那十二个人为她说话丢了性命,她知道后,当即派了城主去找到那十二人的家眷,全接到了猪镇去生活。
一方面,给他们养家糊口的谋生,另一方面,也是重用这十二人的家眷,让他们看守猪镇上的囚犯。
花锦说的一字一句,语言清晰,让花垣的脸唰的白了。
他试图强调,
“我为官,受太子推荐,被皇上重用,未来前途无量,怎么能同那些平民相提并论?仙儿是都尉府嫡小姐,她杀的那些人,根本无足轻重。”
“你在本妃眼中,也无足轻重。”
花锦淡淡勾唇,眸光落在面前的那一碗酒上,又是讥讽道:
“我从来不喝酒,今日这酒既是你提来的,你便一人喝光了吧。”
说着,她将面前的酒碗推过去,看向花垣。
一瓶,就是用来毒死花锦的。
“他会怎么选?”
花锦坐在椅子上,喃喃着自言自语。
她的目光看着厉云卿在上面板着脸写完了字,旁边的司仪按照流程,将那两个苍劲有力,铁钩银划的字举起来,让所有人都看看。
这两个字会被刻在匾上,从此后,挂在这家猪肉专卖店的门头上。
所有人都激动了,被气氛烘托的拼命鼓掌,从青花楼外聘来的歌舞姬们,开始上台跳舞,因为花锦给的钱多,一个个卖力的蹦跶着。
厉云卿臭着一张脸从台上走下来,他向来是不爱这种热闹的,可是花锦要他来捧场,他也还是来了。
望着厉云卿朝她走来的身影,花锦对身后的二狗妹吩咐道:
“安排花垣见我,他想见,就让他见。”
“是。”
二狗妹的身影退去,很快消失在了热闹的人群中。
厉云卿来到花锦的面前,看向离开的布衣女子,抬手刮了一下花锦的鼻子,
“又准备筹谋些什么?”
“筹谋,如何赚得更多啊。”
花锦笑着,伸手抱住了厉云卿的胳膊,动作十分自然又亲昵,
“王爷,你今天表现的真棒,这个月给你代言费啊。”
闻言,厉云卿的身子一硬,抬头看向四周,耳根又红了,他低声斥道:
“注意影响,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他听不懂什么叫做代言费,但是花锦抱着他手臂的这个行为动作,让厉云卿的心中狂跳,又莫名觉得欢喜。
若是当众,他顶多也只是牵牵花锦的手,毕竟这些亲昵的事情,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出来,还是让厉云卿有些羞涩的。
可是花锦似乎并不在意,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当众对他做出一些表达恩爱的事情来。
这个女人啊,让他难以招架,又爱又恨。
将将开春的北地城,【厉王猪肉专卖店】一炮打响了名气,猪肉以一个相当便宜的价格,迅速攻占了北地城内百姓的饭桌。
因为价格低廉,肉又新鲜,北地城的百姓,只要不是个揭不开锅了的家庭,如今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肉。
这比起曾经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口肉的天景国百姓来说,吃得起肉的北地城百姓,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那幸福指数蹭蹭的上涨。
北地城的百姓,对于花锦的好感又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花垣踏着众人对花锦的一片赞颂,一步步走上了北地城楼台,在这里见到了花锦。
冰雪缓缓的消融,虽然北风还在刮,但沾了雪的枝头,已经隐隐有了点绿意。
花锦站在城楼护栏上,看着北地城外的风光,青色的裙裾坠在地上。
她回头,眸光清澈的看着花垣,他的手中提着一壶酒,看了她一眼,眼神闪烁。
花锦“嗤”的笑了一声,转过身,背对城门,看向走过来的花垣,语气中含着讥讽,
“花垣,你千方百计的想让本妃单独来见你,不会是要请本妃喝酒吧?”
花垣不敢看她的眼睛,走到城楼里面,寻了张桌子坐下,将手中的酒坛放在桌面上,又拿出两只酒杯来。
他深吸口气,看向花锦,才是挤出一丝笑意:
“在牢里的这些日子,阿兄想通了许多事情,之前是阿兄薄待了你,锦儿,你如今肯来赴约,便是已经原谅阿兄了,阿兄想同你喝点酒,高兴高兴。”
“原谅?”
花锦站在城楼护栏边上没有动,眉梢微挑,
“你觉得,就凭你的所作所为,能轻易得到本妃的原谅吗?”
他应是没忘的吧,身为花锦的亲哥哥,他是怎么一次一次的胳膊肘往外拐,还弄了封假的万民请愿书,上府衙击鼓鸣冤,想借钦差的手,把花锦拉下马来。
花垣做的事,哪一件值得花锦的原谅?
就只见花垣神情一愣,他面上有着许多的尴尬,将酒碗倒满酒,
“锦儿,自家兄妹,往日的恩恩怨怨就过去了吧,今日阿兄以酒赔罪,你喝了这碗酒,往后阿兄再也不会帮着外人欺辱你了。”
“那大可不必,本妃根本就没拿你当自己人。”
花锦说着,倒是走进了楼里,一扫宽袖,坐在了花垣的对面,她明艳的脸上都是审视,就想看看花垣到底准备怎么杀她。
只见花垣将一只酒碗推到她的面前来,他低下头,再抬起时,眼眶泛红,
“锦儿,你不要这样同阿兄说话,阿兄很难受。”
“阿兄都想起来了,在我们逃难来北地城的路上,是你一直在照顾我,仙儿......根本就没有靠近过我,我不该为了替她报仇,将所有的怨恨全都撒在你的身上,这对你来说,并不公平。”
花垣实话实说,他看着面前的花锦,又继续说道:
“可是锦儿,无论仙儿做错了什么,她终究是我们的阿妹,你却杀了她,她有什么错,你要杀了她?哪怕你把她关起来也好,关她一辈子也好,总比你杀了她要强。”
他说着,眼中滴下泪来,更咽出声,
“我一直怪你无情,那是因为尽管仙儿从未曾在我重病时照顾过我,可是她罪不至死啊。”
“罪不至死?”
花锦冷冷的看着花垣,她哼声道:
“她杀了十二名无辜百姓,这些人只不过是反驳她的颠倒是非黑白,她便动手杀了,这样的人,你说她罪不至死?”
“那都是一些平民!”
花垣的嘴有些硬,眼神愈加闪烁,将酒碗往花锦的面前又推了一寸。
“花垣,你在当官之前,不也是一介平民?”
花锦依旧没有喝酒,只忍不住满脸都是讥讽,
“本妃当然也赞同你们认为的,人命不过草芥,可在本妃的心目中,无论高低贵贱,你们,皆、为、草、芥!”
花锦也是一个不在乎人命的人,末世里的人命,比这古代的人命都还要不值钱。
但别人不来杀她,她从不轻易取人性命,因为她尊重每一条努力挣扎于世的人命。
人命,是不分贵贱的。
她杀人只论敌我,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论贵贱。
更何况,现在北地城的一半儿是她的,那些被花仙儿杀了的人,全都是替她鸣不平的人。
花锦素来护短,那十二个人为她说话丢了性命,她知道后,当即派了城主去找到那十二人的家眷,全接到了猪镇去生活。
一方面,给他们养家糊口的谋生,另一方面,也是重用这十二人的家眷,让他们看守猪镇上的囚犯。
花锦说的一字一句,语言清晰,让花垣的脸唰的白了。
他试图强调,
“我为官,受太子推荐,被皇上重用,未来前途无量,怎么能同那些平民相提并论?仙儿是都尉府嫡小姐,她杀的那些人,根本无足轻重。”
“你在本妃眼中,也无足轻重。”
花锦淡淡勾唇,眸光落在面前的那一碗酒上,又是讥讽道:
“我从来不喝酒,今日这酒既是你提来的,你便一人喝光了吧。”
说着,她将面前的酒碗推过去,看向花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