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舵主他对的起灵儿姑娘吗?他对的起傅万春吗?他对的起先皇吗?”钱云飞冷笑。

    “呀!原来钱大哥你……你干嘛不早说啊,那咱们就根本不必来这儿打仗,直接走人不就得了?”陈龙虎道。

    “去哪儿?”钱云飞问道。

    “去哪儿都成啊,反正我跟着你,天下之大……”陈龙虎道。

    “天下之大,也没有你我的容身之所!”钱云飞摇了摇头,回首对后面的一个兄弟道,“你召集船上所有的兄弟们,告诉他们我钱云飞要去跟罗斯人决一死战,愿意留下的留,愿意走的就放下小船送他们走。”

    那兄弟答应一声去了。

    不一会儿就见几艘小船被放到海中,船上乘坐着的几十个人玩命的划桨,飞快的向其他战舰驶去。

    “安定号发来旗语,问咱们要干什么?”旗牌官过来禀告。

    “告诉他朱天福,老子要去玩命了。”钱云飞一摆手,“升帆,全速前进,做好战斗准备!”

    其余的十九艘战舰上的兄弟们全都瞧见了钱云飞发出的旗语,均大为骇然,钱堂主这是要干什么呀他?

    公然背叛天玄会和总舵主吗?

    紧接着就又瞧见了安定号发出的旗语,却是朱天福下令大家伙向钱云飞的旗舰平远号开火!

    旗语大家伙也都瞧见了,但却都没有立刻执行,等到平远号已经飞速驶出射程之外,才象征性的开了几炮……

    “那是夷州水师的战舰吗?”李世瞧着钱云飞的战舰孤勇而来,不由的大为诧异。

    “是,是钱云飞的旗舰。”刘海山道。

    “他说什么?”李世见钱云飞舰上发来旗语,他却也不认得。

    “本是兄弟,血浓于水。”刘海山沉声道。

    “嗯,天玄会中也还是有明理之人,只是何其少也?”李世叹了口气,回我的话,“生死同袍,共赴国难!”

    大周士兵见到李世王爷亲自率领旗舰发起冲锋,便都明白此战必须要豁上性命了,因为李世王爷若死,大家伙就都也断无生还之理!

    与其如此,那就不如跟罗斯人玩命,死也死的雄烈一些。

    罗斯的二十多艘铁甲战舰横向列成战斗队形,船舷一侧的所有的火炮全都开动,巨大的后坐力,甚至将他们铁甲舰都震荡的生生侧移了数丈之远。

    大周战舰和海盗船们也都全力开火,因为这是双方决战时刻,很快就要赤膊相见,所以也不必节省火力,在双方靠近之前,要将所有的炮弹全都倾泻一空!

    双方很快就接近纠缠在了一起,相距太近,谁也不敢开炮了,因为很容易的就会误伤友军。

    而且经过一天的激战,炮弹也几乎都消耗殆尽了,现在就是刺刀见血的肉搏战时刻。

    先是甲板上的双方士兵用火枪一顿对射,罗斯人的火枪射程较远,杀伤力也大,海盗们虽然也有世界上一流的火器,但却长短不一,类型各异,无法像人家罗斯兵那样进行排射,齐射。

    所以在火枪交战上,还是罗斯人占了便宜。

    再近一点大周水师的弓弩就开始发威,若论弓箭的准头,罗斯人就也大大不如,现在海面上风也不算很大,在相隔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上,弓箭的威力甚至要高于火枪。

    毕竟火枪打过一轮就需要重新装弹,速度上就不如弓箭。

    再近一些双方就开始互相投掷标枪,火油瓶,石灰瓶,石灰瓶里还有一些三角铁菱。

    这些铁菱会四散零落在甲板上,只要对方一个不小心踩上去,立刻就会穿透脚背,鲜血淋漓!

    大周水师的大型战舰跟罗斯人的铁甲舰相差无几,甚至船舷还要略高于铁甲舰,而且双方对撞,也丝毫不落下风。

    两船靠近后双方几乎同时将自己船上的搭板放下来,士兵们沿着搭板飞速通过,进入了最为惨烈的白刃战!

    海盗船船长们也都学乖了,他们知道自己的船体型太小,不好接近对方,所以他们也不去逼近罗斯铁甲舰,而是停靠在大周战舰旁边,通过踏板或者绳梯先攀登到大周战舰上,然后再跟大周将士们一起对敌舰发起冲锋……

    好在开战之前,李世给他们全都换上了大周水师的战甲,否则他们这些西洋人长的跟罗斯人可差不多啊,一旦混战起来,肯定会有误伤!

    威尔逊说的对,海盗们不但是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强盗,也是大海上最牛逼的水手,最勇敢的战士,这帮家伙成年累月的在船上生活,一年都难得几天登陆,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海浪中的甲板要远比陆地还要稳当。

    有时候你见到一些水手们上岸走路时东倒西歪,跌跌撞撞,请不要误会,他们并没有喝醉,只是在船上摇晃惯了,一时间还不习惯陆地行走……

    大周水师和罗斯水兵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双方对战时也都颇有章法,七八个人就能组成一个小型战阵,长枪兵和刀手们之间也有一定的配合,这样作战效率就会大大的提高。

    可是海盗们打仗可是从来没有章法的,挥舞弯刀嚎叫着横冲直撞,到处乱窜。

    有几个家伙杀的兴起,都忘了这是在作战,还以为是抢劫呢,杀着杀着就直奔人家船舱里面去了……

    战舰船舱里可没有什么金银财宝,只有伤兵。

    如果是大周士兵,肯定不会滥杀伤兵的,但是海盗们根本不管这一套,就问你是不是罗斯人就完了!

    先砍死然后将人家身上搜一个遍,所有值钱的东西统统的要!

    当然这只是个别现象,大多数海盗们还是冷静的……

    刘海山一马当先,第一个冲到了敌舰之上,挥刀砍翻了一个罗斯兵。

    因为他身上所穿盔甲与众不同,是绣着黑虎的红袍,头盔上还有一条红缨,罗斯兵知道他是军官将领,当然是要重点照顾的,四个长枪兵阴险的围在他的侧翼,出枪袭击他的两肋。

    刘海山右手挥刀斩断两个枪头,左手一把攥住一杆长枪,用力一扯,将那个死脑筋的罗斯兵拉过来,一刀砍成两段。

    但另一杆刺向他肋骨的长枪却也躲无可躲,虽然他身上穿着锁子甲,却也难以抵御,但也只有咬着牙硬挺了。

    心中暗想,老刘这次冲的有点猛,可能要大大的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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