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供证据的人来说,做了一个公民义务内的事却还要承受网络暴力,这无疑是相当不公平的。可惜网络的世界就是这样,因为隐藏了真实相貌和姓名,大家都会毫不在意地暴露自己最丑陋的一面。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迫不得已去忍受和包容某些自己并不认同的观点和做法,但在网络世界就不一样了,他们无需再委屈自己,只要看不顺眼的,随时可以开怼,只要不喜欢的,管他会不会伤人,先恶言相向发泄心中的情绪,让自己开心了再说。
好多人都不再允许灰色地带的存在,事情要么黑,要么白,非此即彼,如果你不同意我那就是我的对立面,非我族类的全部都是敌人。所有人都只愿意相信自己认定的事实,每个人的行事方式都是围绕着自己的逻辑进行,他们不会在意是否会伤害到别人,更不会想到包容不同的可能性,只会想着彰显自己的特别。
网络让向家变得焦头烂额,但他们也同样用一种让人焦头烂额的方法去替自己解围。在水军下场之后,网络上的风向又开始逐渐改变了,大家开始对照片提供者的动机产生了怀疑,有说他们是勒索不成恶意报复,有说他们是因爱生恨,更有人说是栽赃嫁祸,反正真相如何根本没有人在意,大家只是把一件人命关天的事当成是八点档的狗血伦理剧来讨论。
证据提供者怎么都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被反过来质疑动机。这就像是好心扶起摔倒阿婆,最终却被法官判罚向阿婆赔钱一样,不仅让人恶心,还会让人对做这件本身应该是义不容辞的事感到后悔。
如果早知道做好事是这种结果,他们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多管这个闲事,反正死的人跟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尽一份责任帮助警方抓到真凶不但没人感激,还要忍受各方的质疑和谩骂,甚至要忍受过分的网友人肉他们的资料,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随着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对证据产生质疑,这起纵火案似乎也迎来了转机。辩护律师趁机对照片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申诉,向达的手下更是乘胜追击在网上煽风点火,双管齐下后,事情居然真的迎来了转机。
水已经搅浑,接下来就要看律师表演了。能替向家办事的律师,三观和正义感也肯定没那么强,不管事实如何,为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才是他们的工作。现在有了翻盘的机会,律师自然不会放过。..
这件案子总算迎来了“一线生机”,而留给向达的时间也只剩下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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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案子是强奸案,而这起强奸案的案情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麻烦的。受害者是一个未满14岁的少女,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即便他们想以双方自愿为由脱罪,法律也是不承认的,更何况受害者还因此自杀了,说是自愿,恐怕智商正常点的人都说不出口。
受害少女已经离世,当时也没有选择报警,按道理是无法证明生前是否与向家少爷发生过性行为的,但又一次天网恢恢,她在自杀前却生下了一个孩子,而孩子的d,就是这件案子的铁证。
警方那边已经对孩子做了d鉴定,结果已经证实了孩子跟向家少爷和受害少女的亲子关系,这案子基本算是盖棺定论。
这案子让向达极为头疼,d不可能伪造,受害人的年龄也不可能更改,所以犯罪事实基本上没办法狡辩,别说受害者不是自愿,就算是少女引诱向家少爷的,只要他真的跟少女发生了关系,那便是无法狡辩的强奸罪名。
向达实在不明白,这些要什么女人都有的富家少爷怎么就明知犯法也要祸害未成年人呢?另外两个案子还能想办法掰扯一下,但这个案子除了劫狱一个办法,他实在想不到要怎么翻案捞人了。
现在网络上关于这件案子的讨论几乎都是一面倒的,即便偶尔有些厌女症或者持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人跳出来指责那位受害少女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但只要这样的言论出现,其他网友就会立马围攻,一来二去之下,所有觉得少女“活该”的人就都不敢再胡乱发言。
看了一圈网上的讨论情况后,向达便知道这次是完全无法利用舆论去做任何事了,想要救出向家少爷,除非证明他与受害少女发生性行为时不满14岁吧。但很可惜,那家伙现在是14岁的两倍有余,他14岁那年,受害少女连个受精卵都不是呢。
年龄不符合免罪条件,若想要脱罪就只剩下唯一一个方法,证明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犯罪行为发生时正处于发病期。
这个方法是许多有钱人脱罪的法宝,只要有钱,精神鉴定是完全可以作假的,反正精神状况是最难检验出来的。确定不正常容易,确定正常就很难了,因为不正常能伪装出来,如果被检验的人就是要被确定为精神状况不正常,那只要做些伪装就完全能过关。
说到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要证据对他们有利,向家少爷就有机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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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想到解决办法,向达得赶紧收集精神鉴定机构的资料。
虽说用精神有问题这个理由来脱罪的有钱人很多,但其实愿意做假鉴定的机构还是挺有限的,越是权威的机构就越会珍惜自己的羽毛,即便所有的虚假鉴定都可以用鉴定出错来圆,可一旦有了这方面的口碑,这些机构的权威性就会下降,司法系统就有可能不再采用这些机构出具的报告。
会做精神鉴定的人一般都是有官司在身的,要不然不会无端端找机构证明自己精神有问题,所以每家精神鉴定机构都会在司法系统里挂钩,要是司法系统认定这家机构不可信,鉴定报告不予采纳,那这家机构基本上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换句话说,做假鉴定就要有一锤子买卖的心理准备,所以会干这事的机构依然需要细心寻找才行。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迫不得已去忍受和包容某些自己并不认同的观点和做法,但在网络世界就不一样了,他们无需再委屈自己,只要看不顺眼的,随时可以开怼,只要不喜欢的,管他会不会伤人,先恶言相向发泄心中的情绪,让自己开心了再说。
好多人都不再允许灰色地带的存在,事情要么黑,要么白,非此即彼,如果你不同意我那就是我的对立面,非我族类的全部都是敌人。所有人都只愿意相信自己认定的事实,每个人的行事方式都是围绕着自己的逻辑进行,他们不会在意是否会伤害到别人,更不会想到包容不同的可能性,只会想着彰显自己的特别。
网络让向家变得焦头烂额,但他们也同样用一种让人焦头烂额的方法去替自己解围。在水军下场之后,网络上的风向又开始逐渐改变了,大家开始对照片提供者的动机产生了怀疑,有说他们是勒索不成恶意报复,有说他们是因爱生恨,更有人说是栽赃嫁祸,反正真相如何根本没有人在意,大家只是把一件人命关天的事当成是八点档的狗血伦理剧来讨论。
证据提供者怎么都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被反过来质疑动机。这就像是好心扶起摔倒阿婆,最终却被法官判罚向阿婆赔钱一样,不仅让人恶心,还会让人对做这件本身应该是义不容辞的事感到后悔。
如果早知道做好事是这种结果,他们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多管这个闲事,反正死的人跟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尽一份责任帮助警方抓到真凶不但没人感激,还要忍受各方的质疑和谩骂,甚至要忍受过分的网友人肉他们的资料,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随着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对证据产生质疑,这起纵火案似乎也迎来了转机。辩护律师趁机对照片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申诉,向达的手下更是乘胜追击在网上煽风点火,双管齐下后,事情居然真的迎来了转机。
水已经搅浑,接下来就要看律师表演了。能替向家办事的律师,三观和正义感也肯定没那么强,不管事实如何,为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才是他们的工作。现在有了翻盘的机会,律师自然不会放过。..
这件案子总算迎来了“一线生机”,而留给向达的时间也只剩下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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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案子是强奸案,而这起强奸案的案情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麻烦的。受害者是一个未满14岁的少女,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即便他们想以双方自愿为由脱罪,法律也是不承认的,更何况受害者还因此自杀了,说是自愿,恐怕智商正常点的人都说不出口。
受害少女已经离世,当时也没有选择报警,按道理是无法证明生前是否与向家少爷发生过性行为的,但又一次天网恢恢,她在自杀前却生下了一个孩子,而孩子的d,就是这件案子的铁证。
警方那边已经对孩子做了d鉴定,结果已经证实了孩子跟向家少爷和受害少女的亲子关系,这案子基本算是盖棺定论。
这案子让向达极为头疼,d不可能伪造,受害人的年龄也不可能更改,所以犯罪事实基本上没办法狡辩,别说受害者不是自愿,就算是少女引诱向家少爷的,只要他真的跟少女发生了关系,那便是无法狡辩的强奸罪名。
向达实在不明白,这些要什么女人都有的富家少爷怎么就明知犯法也要祸害未成年人呢?另外两个案子还能想办法掰扯一下,但这个案子除了劫狱一个办法,他实在想不到要怎么翻案捞人了。
现在网络上关于这件案子的讨论几乎都是一面倒的,即便偶尔有些厌女症或者持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人跳出来指责那位受害少女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但只要这样的言论出现,其他网友就会立马围攻,一来二去之下,所有觉得少女“活该”的人就都不敢再胡乱发言。
看了一圈网上的讨论情况后,向达便知道这次是完全无法利用舆论去做任何事了,想要救出向家少爷,除非证明他与受害少女发生性行为时不满14岁吧。但很可惜,那家伙现在是14岁的两倍有余,他14岁那年,受害少女连个受精卵都不是呢。
年龄不符合免罪条件,若想要脱罪就只剩下唯一一个方法,证明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犯罪行为发生时正处于发病期。
这个方法是许多有钱人脱罪的法宝,只要有钱,精神鉴定是完全可以作假的,反正精神状况是最难检验出来的。确定不正常容易,确定正常就很难了,因为不正常能伪装出来,如果被检验的人就是要被确定为精神状况不正常,那只要做些伪装就完全能过关。
说到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要证据对他们有利,向家少爷就有机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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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用精神有问题这个理由来脱罪的有钱人很多,但其实愿意做假鉴定的机构还是挺有限的,越是权威的机构就越会珍惜自己的羽毛,即便所有的虚假鉴定都可以用鉴定出错来圆,可一旦有了这方面的口碑,这些机构的权威性就会下降,司法系统就有可能不再采用这些机构出具的报告。
会做精神鉴定的人一般都是有官司在身的,要不然不会无端端找机构证明自己精神有问题,所以每家精神鉴定机构都会在司法系统里挂钩,要是司法系统认定这家机构不可信,鉴定报告不予采纳,那这家机构基本上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换句话说,做假鉴定就要有一锤子买卖的心理准备,所以会干这事的机构依然需要细心寻找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