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景清的私心
景清将百家姓写出来,让这些人给自己挑一个姓,而他则用这些人本来的名字中的两个字做名字,如此一来,这些人便有了和大明一样的姓名。
等这些人有了下一代,谁还能记得他曾经是什么人,他只会记得自己是大明人。
当天,这些人搬进了大明小镇,住进了一间用来做宿舍的屋子里,上下铺,屋子后面有茅坑,旁边的耳房可用作澡堂,院子门口一口井可以用来提水。
将桶和盆,还有毛巾发给这些人后,哈三要求他们的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己的身上刷洗干净,换上了一条五分裤。
最起码要把下裆给遮住。
蒋伯龄等人之前嫌弃土著,此时听说,只有三十多人转化成了大明人,他们又很失落,觉得这些土著们真是给脸不要脸。
朱高燨倒是没有当回事,景清向他汇报的时候,谈到了自己的担忧,朱高燨笑了一下,「时间长了,慢慢会越来越多,提前把准备工作做好。」
景清已经知道土著们种植失败,他也要为将来这块土地的发展做准备,问道,「殿下,这里适合种植什么?」
他问出这句话后,才想到,殿下也是才来这里,对这里哪里就那么熟悉,他有些后悔贸然问了这个问题。
「适合养殖,种植作物有小麦、大麦、棉花之类的,这里的确不适合种植水稻。」
景清心说,殿下之前还和土著们做交换,要教他们种植水稻。
「臣让他们多开垦些田地出来,将来这里好种上大麦和小麦。眼下季节正合适。」
这是很自然的事,不可能一直从大明那边运送补给过来。
朱高燨点点头,他算着日子,这边的事要是忙完了,就该回大明了。
若是没有遇到那些白人,他可能就把这边的事一丢,让四大家族,工部的人忙,而他早就打道回府。
可眼下,他们必须要在这里生根,他才放心回去。
蒋伯龄等人等在中心楼门口,看到景清出来,忙迎了上去,蒋伯龄领头问道,「景大人,殿下怎么说?」
景清边往外走,边将他向殿下请教的事说过了,道,「大麦、小麦和棉花是可以种的,就是不适合种水稻,且适合养殖,殿下的意思,可以在这里养牛,养羊这些,但主要,我的意思还是种大麦和小麦吧!」
祝景彰摸了摸颌下的胡须,点头道,「眼下最重要的事,还是先开垦出田地来,把种子撒下去,不管能够长多少出来,总比回大明运粮要便宜多了。「
这么多张嘴等着要吃呢。
酋长金姆这边,部落里少了三十多人,数量比起一千五百多人来说,非常少量,但三十多个年轻人,又显得意义重大。
而且这三十多个年轻人在大明的矿上做事后,每天都能吃到非常可口的食物,他们穿着五分裤,布料舒适,也带给了他们很大的优越感。
以至于,部落里又有不少年轻人动心了。
几个在部落里说得上话的族长联袂来找酋长,对酋长允许他们的人成为大明人,非常不满。
其中一人道,「若长此以往,以后部落里的人会越来越少。」
酋长略一沉思,「这一点,我也想到了,但是,你们也应当看到了,大明人以及之前的那些白人比我们高明,将来会有很多人到来,若是我们不提前找一个能够联盟的部落,将来我们可能还会被那些像白种人一样的人欺负,他们非常残忍,不会给我们活路。」
就在这时,亚力克西斯进来了,他躬身道,「酋长,大明人求见!」
和大明人打交道多了,亚力克西斯似乎变得让人看着舒服多了。
这是几个族长们对亚力克西斯的看法。
酋长忙道,「快请!」
说着,要亲自起来前去迎接,这让族长们都非常不快。
好在,哈三进来了,忙道,「酋长,请不要起身,如若不然,我大明人会非常过意不去。」
族长们见此,心里又好受多了,虽然他们没有大明人高明,但是大明人并没有把他们不放在眼里,给了他们足够的尊重。
大明人有着宽广的胸怀,这让他们也非常敬佩。
来的是纪松,他先是与酋长和族长们见过礼,忍着恶心,面上一点儿都不显露地像一个真正的邦家仑族人一样坐在地上,道,「酋长,我奉我大明皇子殿下之命前来,是想询问一下,之前你们准备用来种植水稻的那一块地,还需要吗?」
酋长等人愣了一下,问道,「你们需要吗?」
纪松点点头,「那块地,之前你们付出了很大的劳动,将上面的杂草全部都清除干净了,若是不利用,那么之前的工作白费了。若是酋长你们还打算利用,那么就当我的话白问了,若是不用,我们大明愿意用一些粗劣的瓷器和你们交换那块土地。」
纪松特意说了粗劣的瓷器,其实,他主要是为了强调,这些瓷器,比起大明自己带来的瓷器要粗劣很多。
酋长在大明皇子那里喝过几次茶,见识过那些瓷器,他听懂了哈三和亚力克西斯翻译过来的「粗劣」二字的意思,好在他并没有觉得,大明人不给他精美的瓷器是因为瞧不起他们。
前两天,隔壁部落的酋长来了,也是为了谈他们部落的青年成为大明人的事情,他专门将大明皇子赠送的茶碗舀水给对方喝,对方把玩了那碗很久流露出了很想要的意愿,但他假装没有看到。
如果,大明人能够给他们很多瓷器,哪怕是很粗劣的瓷器,没有关系,他们依然可以拿着这些瓷器去找隔壁部落交换很多物资。
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为了附近部落里的强者了。
要知道,这些土著们,不但要面对外面日益加剧的外部威胁,还要面对内部的很多倾轧问题。
不是每一个部落首领都愿意平静安详地过日子,很多壮年的首领们希望壮大自己部落的实力,抢占更加有利于生存的土地,让部落拥有的资源能够保证繁衍生息。
而他们打算用来种植的那块地,不过是将地表上的那些植物给清除掉了,杂草、藤蔓以及矮木丛林,况且,那些根系可能依然还在地里,没等这个雨季过去,或许就会重新生长,与他们播下的植物的种子争夺养分和阳光。
这也是金姆和他的部落里的人不愿意再走种植这条路的原因,常年的游牧生活,让他们的身体里并没有等待种子生长,田地被驯化的基因。
「大明是我们永远的朋友,将来或许我们会成为一家人。那块地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价值,若是能够拿来换你们的瓷器,哪怕不是那么精美,我们也愿意。」金姆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
纪松心头一动,已经有了一个念想,他面上不动声色,道,「太感谢你们的慷慨了!」
纪松很快让人挑来了两担他们用这里的窑烧制出来的瓷器,并没有精美的纹路,颜色也不是很纯正,但并不妨碍这些用树叶包裹食物的土著对瓷器的喜爱。
大量的瓷器让他们非常高兴。
还没等送瓷器的大明人离开,他们便小心翼翼地用树叶包裹了瓷器,打算想办法弄去和别的部落交换对他们来说有用的东西,食物、武器等。
而大明人得到了这块土地之后,他们很快便在土地的周围竖立起了篱笆,然后用拖拉机开始开垦这块土地,一块约有一百亩面积的土地不到两天时间,便开垦完成。
之后,土地得到了暴晒,大约一周时间,被翻在表面上的那些植物的根茎便枯萎。
大明人再次雇佣了一些妇人和儿童,让这些人帮忙将植物的根茎收集起来,再在土地表面覆盖上了之前被土著人清理出来的被晒干的植物藤蔓,杂草等,点燃了火。
在一个无风的日子里,这片土地被火烧过之后,变得更加肥沃。
大明人再次用拖拉机,后面装了一个耙,开始翻这块土地,大块的被晒干的土块被敲碎,草木灰混杂在其中,土块呈现出富有营养的黑色。
部落与部落之间定期会有一个集会,安排在每一个满月后的第一天。
提前一天,金姆便在几个年轻人还有族长们的陪同下,带着瓷器,还有他们最近收集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前往集市。
集市在附近的一座山丘北面的平原上,附近有一条河流,是澳大利亚北部的部落长期汇聚的中心。
路过那块土地的时候,金姆等人看到几天时间就被大明人平整出来的土地,不由得惊呆了。
田地的周围,挖了很深的沟壑,被浇灌上了水泥,附近的河流被引入了沟壑之中,绕着田地缓缓地流淌,清澈的河水似乎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滋养着这片土地。
田地的周围,几株错落的金合欢花树全部都被移走了,一条小路被平整过来,连接的大明小镇和这块田地。
田地一眼望不到头,但里面被平整成了一垄一垄。
他们的速度怎么能这么快?
从田地旁边经过的时候,金姆等人的脚踩在沟壑边缘的水泥地面,被太阳晒得温热的感觉透过脚底板,直接传递到浑身,熨烫着每一个细胞和神经,舒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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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景清的私心免费阅读.
等这些人有了下一代,谁还能记得他曾经是什么人,他只会记得自己是大明人。
当天,这些人搬进了大明小镇,住进了一间用来做宿舍的屋子里,上下铺,屋子后面有茅坑,旁边的耳房可用作澡堂,院子门口一口井可以用来提水。
将桶和盆,还有毛巾发给这些人后,哈三要求他们的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己的身上刷洗干净,换上了一条五分裤。
最起码要把下裆给遮住。
蒋伯龄等人之前嫌弃土著,此时听说,只有三十多人转化成了大明人,他们又很失落,觉得这些土著们真是给脸不要脸。
朱高燨倒是没有当回事,景清向他汇报的时候,谈到了自己的担忧,朱高燨笑了一下,「时间长了,慢慢会越来越多,提前把准备工作做好。」
景清已经知道土著们种植失败,他也要为将来这块土地的发展做准备,问道,「殿下,这里适合种植什么?」
他问出这句话后,才想到,殿下也是才来这里,对这里哪里就那么熟悉,他有些后悔贸然问了这个问题。
「适合养殖,种植作物有小麦、大麦、棉花之类的,这里的确不适合种植水稻。」
景清心说,殿下之前还和土著们做交换,要教他们种植水稻。
「臣让他们多开垦些田地出来,将来这里好种上大麦和小麦。眼下季节正合适。」
这是很自然的事,不可能一直从大明那边运送补给过来。
朱高燨点点头,他算着日子,这边的事要是忙完了,就该回大明了。
若是没有遇到那些白人,他可能就把这边的事一丢,让四大家族,工部的人忙,而他早就打道回府。
可眼下,他们必须要在这里生根,他才放心回去。
蒋伯龄等人等在中心楼门口,看到景清出来,忙迎了上去,蒋伯龄领头问道,「景大人,殿下怎么说?」
景清边往外走,边将他向殿下请教的事说过了,道,「大麦、小麦和棉花是可以种的,就是不适合种水稻,且适合养殖,殿下的意思,可以在这里养牛,养羊这些,但主要,我的意思还是种大麦和小麦吧!」
祝景彰摸了摸颌下的胡须,点头道,「眼下最重要的事,还是先开垦出田地来,把种子撒下去,不管能够长多少出来,总比回大明运粮要便宜多了。「
这么多张嘴等着要吃呢。
酋长金姆这边,部落里少了三十多人,数量比起一千五百多人来说,非常少量,但三十多个年轻人,又显得意义重大。
而且这三十多个年轻人在大明的矿上做事后,每天都能吃到非常可口的食物,他们穿着五分裤,布料舒适,也带给了他们很大的优越感。
以至于,部落里又有不少年轻人动心了。
几个在部落里说得上话的族长联袂来找酋长,对酋长允许他们的人成为大明人,非常不满。
其中一人道,「若长此以往,以后部落里的人会越来越少。」
酋长略一沉思,「这一点,我也想到了,但是,你们也应当看到了,大明人以及之前的那些白人比我们高明,将来会有很多人到来,若是我们不提前找一个能够联盟的部落,将来我们可能还会被那些像白种人一样的人欺负,他们非常残忍,不会给我们活路。」
就在这时,亚力克西斯进来了,他躬身道,「酋长,大明人求见!」
和大明人打交道多了,亚力克西斯似乎变得让人看着舒服多了。
这是几个族长们对亚力克西斯的看法。
酋长忙道,「快请!」
说着,要亲自起来前去迎接,这让族长们都非常不快。
好在,哈三进来了,忙道,「酋长,请不要起身,如若不然,我大明人会非常过意不去。」
族长们见此,心里又好受多了,虽然他们没有大明人高明,但是大明人并没有把他们不放在眼里,给了他们足够的尊重。
大明人有着宽广的胸怀,这让他们也非常敬佩。
来的是纪松,他先是与酋长和族长们见过礼,忍着恶心,面上一点儿都不显露地像一个真正的邦家仑族人一样坐在地上,道,「酋长,我奉我大明皇子殿下之命前来,是想询问一下,之前你们准备用来种植水稻的那一块地,还需要吗?」
酋长等人愣了一下,问道,「你们需要吗?」
纪松点点头,「那块地,之前你们付出了很大的劳动,将上面的杂草全部都清除干净了,若是不利用,那么之前的工作白费了。若是酋长你们还打算利用,那么就当我的话白问了,若是不用,我们大明愿意用一些粗劣的瓷器和你们交换那块土地。」
纪松特意说了粗劣的瓷器,其实,他主要是为了强调,这些瓷器,比起大明自己带来的瓷器要粗劣很多。
酋长在大明皇子那里喝过几次茶,见识过那些瓷器,他听懂了哈三和亚力克西斯翻译过来的「粗劣」二字的意思,好在他并没有觉得,大明人不给他精美的瓷器是因为瞧不起他们。
前两天,隔壁部落的酋长来了,也是为了谈他们部落的青年成为大明人的事情,他专门将大明皇子赠送的茶碗舀水给对方喝,对方把玩了那碗很久流露出了很想要的意愿,但他假装没有看到。
如果,大明人能够给他们很多瓷器,哪怕是很粗劣的瓷器,没有关系,他们依然可以拿着这些瓷器去找隔壁部落交换很多物资。
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为了附近部落里的强者了。
要知道,这些土著们,不但要面对外面日益加剧的外部威胁,还要面对内部的很多倾轧问题。
不是每一个部落首领都愿意平静安详地过日子,很多壮年的首领们希望壮大自己部落的实力,抢占更加有利于生存的土地,让部落拥有的资源能够保证繁衍生息。
而他们打算用来种植的那块地,不过是将地表上的那些植物给清除掉了,杂草、藤蔓以及矮木丛林,况且,那些根系可能依然还在地里,没等这个雨季过去,或许就会重新生长,与他们播下的植物的种子争夺养分和阳光。
这也是金姆和他的部落里的人不愿意再走种植这条路的原因,常年的游牧生活,让他们的身体里并没有等待种子生长,田地被驯化的基因。
「大明是我们永远的朋友,将来或许我们会成为一家人。那块地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价值,若是能够拿来换你们的瓷器,哪怕不是那么精美,我们也愿意。」金姆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
纪松心头一动,已经有了一个念想,他面上不动声色,道,「太感谢你们的慷慨了!」
纪松很快让人挑来了两担他们用这里的窑烧制出来的瓷器,并没有精美的纹路,颜色也不是很纯正,但并不妨碍这些用树叶包裹食物的土著对瓷器的喜爱。
大量的瓷器让他们非常高兴。
还没等送瓷器的大明人离开,他们便小心翼翼地用树叶包裹了瓷器,打算想办法弄去和别的部落交换对他们来说有用的东西,食物、武器等。
而大明人得到了这块土地之后,他们很快便在土地的周围竖立起了篱笆,然后用拖拉机开始开垦这块土地,一块约有一百亩面积的土地不到两天时间,便开垦完成。
之后,土地得到了暴晒,大约一周时间,被翻在表面上的那些植物的根茎便枯萎。
大明人再次雇佣了一些妇人和儿童,让这些人帮忙将植物的根茎收集起来,再在土地表面覆盖上了之前被土著人清理出来的被晒干的植物藤蔓,杂草等,点燃了火。
在一个无风的日子里,这片土地被火烧过之后,变得更加肥沃。
大明人再次用拖拉机,后面装了一个耙,开始翻这块土地,大块的被晒干的土块被敲碎,草木灰混杂在其中,土块呈现出富有营养的黑色。
部落与部落之间定期会有一个集会,安排在每一个满月后的第一天。
提前一天,金姆便在几个年轻人还有族长们的陪同下,带着瓷器,还有他们最近收集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前往集市。
集市在附近的一座山丘北面的平原上,附近有一条河流,是澳大利亚北部的部落长期汇聚的中心。
路过那块土地的时候,金姆等人看到几天时间就被大明人平整出来的土地,不由得惊呆了。
田地的周围,挖了很深的沟壑,被浇灌上了水泥,附近的河流被引入了沟壑之中,绕着田地缓缓地流淌,清澈的河水似乎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滋养着这片土地。
田地的周围,几株错落的金合欢花树全部都被移走了,一条小路被平整过来,连接的大明小镇和这块田地。
田地一眼望不到头,但里面被平整成了一垄一垄。
他们的速度怎么能这么快?
从田地旁边经过的时候,金姆等人的脚踩在沟壑边缘的水泥地面,被太阳晒得温热的感觉透过脚底板,直接传递到浑身,熨烫着每一个细胞和神经,舒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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