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使遗失机密文书是死罪。
反正被砍头的信使又不是他。
偷窥公文者斩首,这也是一条大罪过,只不过,云瑾不在乎罢了。
云瑾他们看到那一队骑士急匆匆的往回跑,还不停的询问军卒是否捡到了一个革囊。
军卒们自然说没有。
当然,如今军中风气不太好,就算捡到了也说没捡到。
不过呢,这也跟他们问话的时候缺少礼貌有关温欢偷东西的本事很高明,甚至比长安城里手艺最高明的扒手还要强一些,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一个著名的老扒手,是在万年县牢头雁九的督促下教温欢的,堪称是倾囊教授的。
教完之后,正好是秋天,雁九就把那个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头了,温欢还特意为自己的师傅准备了丰盛的砍头饭,算是全了师生之谊。
雁九是一个做事很稳妥的人,他觉得温欢这样的士家子学得一手扒窃本事不太光彩。
所以当那群百骑司骑士再一次来询问云瑾他们的时候,几个人都显得很是茫然。
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
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不知怎么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尸体从马上栽下来,弄得满地血。
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绑在马背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以前都是用马皮,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撒上厚厚一层石灰,再裹住尸体,用绳子扎紧,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
不过呢,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西南这边不成,尸体放一天就臭了,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或者用盐腌了,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
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尸体不腐烂,不过,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如此才能弥漫全身,死后就没啥用处了。
找光需道:人活着的时候力除要明毒药,就为了死后尸体不腐烂?
李思一边吃一边道:道门跟佛门都有这样的法门,主要是为了坐化之后好看。
云瑾道:丢失了密件,不一定会死,为啥那个人自杀的那么干脆?
温柔道: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较难缠。
几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那一队百骑司又转回来了,而且还多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马上的骑士道:思量之下,他们几人最为可疑。
马上的骑士瞅了云瑾他们一眼道:拿下!
云瑾放下饭碗瞅着为首的骑士道:你是谁?
说话的骑士从怀里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云瑾听他这样说,就重新端起饭碗,继续吃自己的浓粥。
百骑司众人见在场的人对他们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就再一次高声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程龙想
了一下,就对百骑司的人道:这里没有你们要拿的人。
马上骑士抽出明晃晃的横刀指着程龙道:那就是你了。
程龙吃惊的张大嘴巴道:怎么又成我了?
,温欢道:没看见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吗?
程龙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往里面坐了过去,他也不想惹上这群讨厌鬼。
百骑司首领大怒,挥挥手,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纷纷拔刀……李承修将最后一具尸体丢进悬崖下滔滔的河水中,就对围绕在身边的百十个纨绔营的子弟道:把这件事忘了吧。
一个纨绔低声道:我们不是没担当的人。
其余人等闻言,纷纷应和。
李承修笑道:我们是一个旅的过命好兄弟,这一点都清楚,不过呢,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干嘛要认?
我们杀了百骑司的人。一个纨绔担忧的道。
李承修道:这里是军中,你们以后要习惯,单反有人向我们拔刀,我们就要杀了他们,这个时候不分什么自己人跟敌人,只要向我们拔刀的人都是敌人。
再告诉大家一件事,大家在长安的时候,人命金贵,杀不得,在战地,在军中人命不值钱,只要有人威胁到我们的命,那就杀了他。
或许是李承修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众人也就渐渐的安静下来,只不过,今晚能入眠的人不多。
天亮的时候,众人被悬崖上早起的猴子唤醒,接着悬崖上的涓涓细流洗漱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地面上看过去。
昨夜时分,这里曾经流淌过好多的血。
不过,经过一夜的水流冲刷,地面上已经干干净净的,不像是曾经堆叠着十几具尸体的样子。
温欢猴子一般的爬上两丈多高的山壁,扒开山壁涓流的堵塞物,于是,山壁上的涓流就重新回到了原来的模样,顺着岩壁向外流淌了七八丈之后,就化作水雾跌入万丈悬崖。
重新开始行军的时候,一个旅一百人明显变得亲密起来了,人与人之间的话多了不说,有些人还拿出自己珍藏的干肉,干果,愿意与同伴共享了。
只是在路过李承修抛尸地的时候,还是没有忍住朝那里看。
同时,对李承修的畏惧也多了一分,毕竟,这是一个杀人,杀马非常干脆利落的人。
所以,他来当一百人的旅长,大家都没有什么话说。
纨绔营在军伍中的位置比较靠前,但是比前锋营落后一点。云初的中军就在纨绔营的后面,对于他们昨晚干的事情,云初知晓的清清楚楚。
也就是在云初的帮助下,这群人才有一个相对宽裕的地方干不法事,而不为前后的人知晓。
云初瞅着张东海道:你的权力也不怎么样啊。
张东海无奈的道:我是百骑司益州都督,不是整个蜀中的百骑司大都督。
云初道:白白在蜀中待了三年。
张东海道:我不是宦官,如果我是宦官的话,自然可以管辖整个蜀中,少了那一刀,在百骑司中就属于异类。
云初惋惜的道:你都生五个孩子了,那东西也没啥用了,为何不咬牙给自己一刀,好换一个长久的好前程呢?。
云初拍拍枣红马的脖子,示意它贴着崖壁走,不要老是想着往悬崖那边靠。
张东海道:利州章贡,你要小心了,这个人跟我不一样,人家是真的舍得,听说挨刀子的时候就在嘴里咬了一块麻布,一刀下去一声不吭,插一截芦苇管子,用草木灰包裹了,自己下地就走了。
现在想起来,这才是真正的狠人。
跟这样的人在一个辖区,好事情能有我的份吗?
这一次来给
你当副将,看样子是陛下也觉得我留在百骑司不合适,以后要在军中混了。
我告诉你啊,越是距离两京远的百骑司,权威就越重,章贡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别看他在蜀中名声不显,但是呢,只要是他发话的事情,就连刺史,别驾都不敢违逆。
云初皱眉道:孩子们杀了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章贡会有什么反应?
张东海道:按照一般程序,人死在军中,他能怎么办?不过,给陛下上密奏是必然的。但是,这个章贡可不是一般的人,我觉得他可能不会上奏,而是暗地里调查,等拿到真正的把柄之后,再上奏,最后置你于死地。
云初奇怪的道:我们无怨无仇的,就这点事情不至于吧。
张东海摇头道:非常至于,男人要是少了那个东西,心眼就变小了不说,物欲就变得很重,他把自己的麾下当成自己的东西,你儿子一口气杀了人家十四个人,这口气章贡不会忍下去,迟早要从你身上找回来的。
云初奇怪的看着张东海道:你蛊惑我杀涪陵王倍就算了,怎么还蛊惑我杀章贡?这种计策用一次都嫌多,怎么还连着用?
张东海道:知道章贡为啥要给自己一刀吗?
云初摇摇头。
张东海道:只有挨了那一刀,才方便他进出皇后居所。云初瞅着张东海的眼睛,张东海低下头,不敢跟云初对视。
陛下不能容忍是吗?张东海把嘴巴闭的紧紧的,一言不发。
云初转头看向道路另一侧的崇山峻岭,许久才道:吸引黄鼠狼的是皇家的鸡,只要鸡还在,黄鼠狼是杀不干净的。
反正被砍头的信使又不是他。
偷窥公文者斩首,这也是一条大罪过,只不过,云瑾不在乎罢了。
云瑾他们看到那一队骑士急匆匆的往回跑,还不停的询问军卒是否捡到了一个革囊。
军卒们自然说没有。
当然,如今军中风气不太好,就算捡到了也说没捡到。
不过呢,这也跟他们问话的时候缺少礼貌有关温欢偷东西的本事很高明,甚至比长安城里手艺最高明的扒手还要强一些,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一个著名的老扒手,是在万年县牢头雁九的督促下教温欢的,堪称是倾囊教授的。
教完之后,正好是秋天,雁九就把那个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头了,温欢还特意为自己的师傅准备了丰盛的砍头饭,算是全了师生之谊。
雁九是一个做事很稳妥的人,他觉得温欢这样的士家子学得一手扒窃本事不太光彩。
所以当那群百骑司骑士再一次来询问云瑾他们的时候,几个人都显得很是茫然。
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
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不知怎么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尸体从马上栽下来,弄得满地血。
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绑在马背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以前都是用马皮,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撒上厚厚一层石灰,再裹住尸体,用绳子扎紧,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
不过呢,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西南这边不成,尸体放一天就臭了,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或者用盐腌了,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
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尸体不腐烂,不过,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如此才能弥漫全身,死后就没啥用处了。
找光需道:人活着的时候力除要明毒药,就为了死后尸体不腐烂?
李思一边吃一边道:道门跟佛门都有这样的法门,主要是为了坐化之后好看。
云瑾道:丢失了密件,不一定会死,为啥那个人自杀的那么干脆?
温柔道: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较难缠。
几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那一队百骑司又转回来了,而且还多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马上的骑士道:思量之下,他们几人最为可疑。
马上的骑士瞅了云瑾他们一眼道:拿下!
云瑾放下饭碗瞅着为首的骑士道:你是谁?
说话的骑士从怀里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云瑾听他这样说,就重新端起饭碗,继续吃自己的浓粥。
百骑司众人见在场的人对他们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就再一次高声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程龙想
了一下,就对百骑司的人道:这里没有你们要拿的人。
马上骑士抽出明晃晃的横刀指着程龙道:那就是你了。
程龙吃惊的张大嘴巴道:怎么又成我了?
,温欢道:没看见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吗?
程龙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往里面坐了过去,他也不想惹上这群讨厌鬼。
百骑司首领大怒,挥挥手,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纷纷拔刀……李承修将最后一具尸体丢进悬崖下滔滔的河水中,就对围绕在身边的百十个纨绔营的子弟道:把这件事忘了吧。
一个纨绔低声道:我们不是没担当的人。
其余人等闻言,纷纷应和。
李承修笑道:我们是一个旅的过命好兄弟,这一点都清楚,不过呢,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干嘛要认?
我们杀了百骑司的人。一个纨绔担忧的道。
李承修道:这里是军中,你们以后要习惯,单反有人向我们拔刀,我们就要杀了他们,这个时候不分什么自己人跟敌人,只要向我们拔刀的人都是敌人。
再告诉大家一件事,大家在长安的时候,人命金贵,杀不得,在战地,在军中人命不值钱,只要有人威胁到我们的命,那就杀了他。
或许是李承修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众人也就渐渐的安静下来,只不过,今晚能入眠的人不多。
天亮的时候,众人被悬崖上早起的猴子唤醒,接着悬崖上的涓涓细流洗漱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地面上看过去。
昨夜时分,这里曾经流淌过好多的血。
不过,经过一夜的水流冲刷,地面上已经干干净净的,不像是曾经堆叠着十几具尸体的样子。
温欢猴子一般的爬上两丈多高的山壁,扒开山壁涓流的堵塞物,于是,山壁上的涓流就重新回到了原来的模样,顺着岩壁向外流淌了七八丈之后,就化作水雾跌入万丈悬崖。
重新开始行军的时候,一个旅一百人明显变得亲密起来了,人与人之间的话多了不说,有些人还拿出自己珍藏的干肉,干果,愿意与同伴共享了。
只是在路过李承修抛尸地的时候,还是没有忍住朝那里看。
同时,对李承修的畏惧也多了一分,毕竟,这是一个杀人,杀马非常干脆利落的人。
所以,他来当一百人的旅长,大家都没有什么话说。
纨绔营在军伍中的位置比较靠前,但是比前锋营落后一点。云初的中军就在纨绔营的后面,对于他们昨晚干的事情,云初知晓的清清楚楚。
也就是在云初的帮助下,这群人才有一个相对宽裕的地方干不法事,而不为前后的人知晓。
云初瞅着张东海道:你的权力也不怎么样啊。
张东海无奈的道:我是百骑司益州都督,不是整个蜀中的百骑司大都督。
云初道:白白在蜀中待了三年。
张东海道:我不是宦官,如果我是宦官的话,自然可以管辖整个蜀中,少了那一刀,在百骑司中就属于异类。
云初惋惜的道:你都生五个孩子了,那东西也没啥用了,为何不咬牙给自己一刀,好换一个长久的好前程呢?。
云初拍拍枣红马的脖子,示意它贴着崖壁走,不要老是想着往悬崖那边靠。
张东海道:利州章贡,你要小心了,这个人跟我不一样,人家是真的舍得,听说挨刀子的时候就在嘴里咬了一块麻布,一刀下去一声不吭,插一截芦苇管子,用草木灰包裹了,自己下地就走了。
现在想起来,这才是真正的狠人。
跟这样的人在一个辖区,好事情能有我的份吗?
这一次来给
你当副将,看样子是陛下也觉得我留在百骑司不合适,以后要在军中混了。
我告诉你啊,越是距离两京远的百骑司,权威就越重,章贡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别看他在蜀中名声不显,但是呢,只要是他发话的事情,就连刺史,别驾都不敢违逆。
云初皱眉道:孩子们杀了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章贡会有什么反应?
张东海道:按照一般程序,人死在军中,他能怎么办?不过,给陛下上密奏是必然的。但是,这个章贡可不是一般的人,我觉得他可能不会上奏,而是暗地里调查,等拿到真正的把柄之后,再上奏,最后置你于死地。
云初奇怪的道:我们无怨无仇的,就这点事情不至于吧。
张东海摇头道:非常至于,男人要是少了那个东西,心眼就变小了不说,物欲就变得很重,他把自己的麾下当成自己的东西,你儿子一口气杀了人家十四个人,这口气章贡不会忍下去,迟早要从你身上找回来的。
云初奇怪的看着张东海道:你蛊惑我杀涪陵王倍就算了,怎么还蛊惑我杀章贡?这种计策用一次都嫌多,怎么还连着用?
张东海道:知道章贡为啥要给自己一刀吗?
云初摇摇头。
张东海道:只有挨了那一刀,才方便他进出皇后居所。云初瞅着张东海的眼睛,张东海低下头,不敢跟云初对视。
陛下不能容忍是吗?张东海把嘴巴闭的紧紧的,一言不发。
云初转头看向道路另一侧的崇山峻岭,许久才道:吸引黄鼠狼的是皇家的鸡,只要鸡还在,黄鼠狼是杀不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