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晨对狩猎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种原始的狩猎活动除开热闹之外一无是处。
打猎再厉害还不是要饿肚子。
人类要彻底摆脱这种食不果腹的状态,耕种畜牧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大片辽阔的河滩在他看起来并不是什么猎场,而是一个极其适合建造城市的风水宝地。
东南开阔,西临山,东邻河,北通巴族,南方还有更加广阔的区域,若是在这里修建一座城池,然后将六个部落都汇聚到一起,这大片的河滩足够开辟数万亩粮田,再加上大河小河的水产,足够养活数万人规模。
不过这个想法虽然让他激动,但现实却是眼下六个部落加起来估计还不到一千人。
也就一个大点儿的村子规模,没有足够的人手,建城想都不要想。
但若是在这种四周一览无余毫无遮挡的情况下修个没有围墙的村子,比住在山谷山洞之中更加危险。
人啊人啊,缺人啊。
家里缺小姨,外面什么都缺。
不过徐晨也没有完全放弃这个想法。
根据昨晚摆摊时候和其他几个部落的交流,他已经多少了解一些附近的情况,其实除开乌族继而附近的这六个部落,稍远一些的地方同样还有其他部落,不过因为族群不同,所以接触很少,偶尔打猎遇上,交流也很少。
距离、语言、种族等各种条件,导致这种来往和交流几乎处于断绝状态。
并不是不想,而是没必要。
相互不了解的前提下,接触不光不会带来好处,反而还会带来极大的危险,若是暴露部落的位置,说不定会遭到袭击。
猴子狼群都会争夺地盘,更别说人类。
因此原始人部落大部分都处于极度封闭的状态在各自独立生存。
就包括巴族和乌族虽然算是同族,距离也不过几十里路,但平日基本上没有来往,因为没有交流的必要,自然也就没有太多主动性。
而这个过程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持续到炎黄时期,男性开始掌握主导地位,人口繁衍壮大到不得不彼此争夺更大生存空间的地步,才开始有了大规模的战争,随着种族交往的密切,商业开始繁荣,不同种族之间的藩篱和隔阂也才逐步被打破,文化语言和种族的大融合才使得人类快速崛起具备文明特征,大型的部落联盟出现,阶级开始出现,才有了政权的雏形,而这种状况又延续了数千年才开始出现国家的概念。
所以,建造城池在平原生存,眼下并不具备条件。
徐晨暂时也只能想想而已。
何况这块地盘属于乌族的领地。
他就算想要,乌族也不会答应,唯一的方法就是吞并乌族。
但按照双方实力的对比,几乎可以说拿鸡蛋碰石头一样,巴族没有任何胜算。
时间转眼过去了近两个小时。
太阳已经接近正午。
河滩上的动物因为狩猎活动的进行已经大部分远遁,只留下大量起伏翻飞的野鸟,然后就是一些小鹿野羊等一些小型动物。
甚至连最开始四处都能听到的野兽吼声,也慢慢消停下来。
巫和母巴等几个部落首领一直都坐在一颗大树下交流,大多数野人都因为无聊开始躺在地上睡觉,还有些年轻人爬上大树或者石头上眺望远处狩猎的情况。
“归嘎!”
突然大树顶上传来兴奋的声音,所有等候的男女老少瞬间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纷纷起身张望。
果然等了不久,就看到有一群猎人扛着猎物沿着小河向山谷这边走来。
又过了很久,这群人才终于走到面前。
这是胡族的一群猎手,有十多人,抬着一头野鹿,身上几道巨大的伤口还在不停滴血,而其中几人身上也沾满了鲜血,虽然一个个累的大汗淋漓,但看起来却都还是非常兴奋。
“噗通”
野鹿在欢呼声中被丢在草地上,有乌族的孩子欢呼着扑上去趴在伤口上开始吸血。
胡族的族长很高兴,上前咕咕嘎嘎的不断夸奖自己的族人。
这是一头成年野鹿,体型很大,鹿角丫丫叉叉,重量不下两百斤,绝对是一头巨大的猎物。
其他几个部落的人脸色都有些不爽,特别是乌族一群男人,似乎很不服气,说话都带着一股嘲讽之意。
徐晨听不太懂,也懒得参与这种无畏的争论,不过他对这副鹿角倒是很感兴趣。
鹿角是很不错的一味中药,含有大量的氨基酸,具有强筋健骨,温补肾阳的功效,另外这种老角很尖锐也很结实,拿回去做装饰或者当挂钩也非常不错。
徐晨因为不太清楚狩猎大赛的规矩,于是和几个族人交流了一下,得知这些猎物都算是各部落自己的收获,肉一般都会当晚餐与各部落分享,兽皮和骨角这些有用的可以交易也可以带回去。
于是徐晨便委托母巴去和胡族族长交流,用一个陶罐和一个陶碗把这一副巨大的鹿角换到手,双方皆大欢喜。
鹿角对于原始人来说虽然也算珍贵,但纪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且丫丫叉叉又大又沉,估计徐晨不说要,他们大概率还是会拿来交换物品带回去。
徐晨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自然也很高兴。
这尼玛就跟捡宝贝差不多。
这副鹿角少说也有十多斤,不过微微可惜是这鹿角太老了,若是鹿茸更好。
胡族回来不久,另外一个叫季的部落十多人也扛着猎物回来。
这群人收获也不错,打到一头半大牛犊子,有上百斤的样子,另外还搞了两头野羊,比胡族的收获略多一些。
按照狩猎比赛的规矩,以日中为限,也就是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狩猎比赛就结束了,若是日中前还没有收获回来,那么就会判定比赛失败,失去获得大巫祝福的资格。
因此随着太阳逐渐升高,快到正午的时候,剩下三个部落也陆续返回。
乌族第三个回来,因为人多势众,收获也最多,一头成年的野牛,两头小鹿,一头徐晨根本就不认识的玩意儿,连头带尾近两米长,看起来头像狗身体像蜥蜴,但尖耳长尾獠牙,浑身绿色斑纹,爪子竟然和鹰爪一样弯曲锋利,完全就像一个缝合怪一样。
这到底是是个什么鬼东西?
徐晨目瞪口呆,而所有野人全都一窝蜂的围上去观看,咕咕嘎嘎不停发出各种各样的尖叫惊呼,不过等到乌族的人将这头猎物丢在地上发现还有呼吸的时候,瞬间人群如同炸窝一样惊恐后退。
一群累的满头大汗的乌族人都很得意,其中一个浑身伤痕累累还在淌血的强壮猎手上前一脚踩住这头野兽的脖子,然后拔出一把狼骨匕首,狠狠扎在野兽的脖子上。
一股血水从匕首尾端喷涌而出,溅落四周一大片。
看着这头野兽身体微微抽搐几下终于断气,后退的人群这才兴奋的集体欢呼起来。
通过这群野人的表现来看,这头野兽不一般。
肯定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猛兽。
但徐晨搜肠刮肚确信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奇怪的动物。
根据当前的生活环境来说,应该是在地球上,但后世却从未见过有任何记录,那只能说明这东西后来灭绝了。
至于灭绝的原因,或许和大洪水有关。
当然,这不是在地球上那就另说了。
这穿越过来三个月,月亮太阳星星看起来和地球差不多,但但大部分动植物他都不认识。
只是这玩意儿长得的确太奇怪了。
“这是个啥?”
徐晨低声问旁边的古和举。
两个少年摇头,他们也没见过。
“龙嘎!”旁边一个巴族的男人激动解释。
“龙?”徐晨有些呆滞。
“龙嘎!”旁边几个其他部族的男人也都跟着点头。
而刚才杀死这个怪东西的乌族猎人将这头怪兽双手抓起来举过头顶,鲜血稀里哗啦浇在他脸上身上,他大口吞咽着鲜血,然后大吼一声:“龙嘎”
“龙嘎龙嘎龙嘎”
围观的野人都跟着兴奋的狂吼起来。
这特么是龙?
莫不是老子对龙有了什么误解!
或者说这些狗几把原始人对龙有什么误解。
虽然都说世间并没有龙,而是华夏祖先臆造出来一种神兽,但徐晨印象中的龙绝对不是这个逼样,而是飞天遁地行云布雨神威霸气凌驾万兽之上的存在。
怎么能够和眼前这个缝合怪画上等号。
所以要说这东西是龙打死他都不愿意承认。
唯一让他能够接受的就是这群野人的语言有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这缝合怪的发音就叫龙,是他不可能抹去的。
看这东西恐怖的獠牙和锋利的勾爪,也知道这种野兽的战斗力非常之强悍。
因为回来的这群乌族人虽然收获巨大,但却也非常之狼狈,十多人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抓伤,特别是最后杀死龙的家伙,身上皮草稀烂,似乎遍体都是伤口,再加上满身淋漓的鲜血,看起来更是如同一个血葫芦一般恐怖。
这种伤势若是不赶紧治疗,怕是会因为伤势过重失血过挂掉。
这种原始的狩猎活动除开热闹之外一无是处。
打猎再厉害还不是要饿肚子。
人类要彻底摆脱这种食不果腹的状态,耕种畜牧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一大片辽阔的河滩在他看起来并不是什么猎场,而是一个极其适合建造城市的风水宝地。
东南开阔,西临山,东邻河,北通巴族,南方还有更加广阔的区域,若是在这里修建一座城池,然后将六个部落都汇聚到一起,这大片的河滩足够开辟数万亩粮田,再加上大河小河的水产,足够养活数万人规模。
不过这个想法虽然让他激动,但现实却是眼下六个部落加起来估计还不到一千人。
也就一个大点儿的村子规模,没有足够的人手,建城想都不要想。
但若是在这种四周一览无余毫无遮挡的情况下修个没有围墙的村子,比住在山谷山洞之中更加危险。
人啊人啊,缺人啊。
家里缺小姨,外面什么都缺。
不过徐晨也没有完全放弃这个想法。
根据昨晚摆摊时候和其他几个部落的交流,他已经多少了解一些附近的情况,其实除开乌族继而附近的这六个部落,稍远一些的地方同样还有其他部落,不过因为族群不同,所以接触很少,偶尔打猎遇上,交流也很少。
距离、语言、种族等各种条件,导致这种来往和交流几乎处于断绝状态。
并不是不想,而是没必要。
相互不了解的前提下,接触不光不会带来好处,反而还会带来极大的危险,若是暴露部落的位置,说不定会遭到袭击。
猴子狼群都会争夺地盘,更别说人类。
因此原始人部落大部分都处于极度封闭的状态在各自独立生存。
就包括巴族和乌族虽然算是同族,距离也不过几十里路,但平日基本上没有来往,因为没有交流的必要,自然也就没有太多主动性。
而这个过程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持续到炎黄时期,男性开始掌握主导地位,人口繁衍壮大到不得不彼此争夺更大生存空间的地步,才开始有了大规模的战争,随着种族交往的密切,商业开始繁荣,不同种族之间的藩篱和隔阂也才逐步被打破,文化语言和种族的大融合才使得人类快速崛起具备文明特征,大型的部落联盟出现,阶级开始出现,才有了政权的雏形,而这种状况又延续了数千年才开始出现国家的概念。
所以,建造城池在平原生存,眼下并不具备条件。
徐晨暂时也只能想想而已。
何况这块地盘属于乌族的领地。
他就算想要,乌族也不会答应,唯一的方法就是吞并乌族。
但按照双方实力的对比,几乎可以说拿鸡蛋碰石头一样,巴族没有任何胜算。
时间转眼过去了近两个小时。
太阳已经接近正午。
河滩上的动物因为狩猎活动的进行已经大部分远遁,只留下大量起伏翻飞的野鸟,然后就是一些小鹿野羊等一些小型动物。
甚至连最开始四处都能听到的野兽吼声,也慢慢消停下来。
巫和母巴等几个部落首领一直都坐在一颗大树下交流,大多数野人都因为无聊开始躺在地上睡觉,还有些年轻人爬上大树或者石头上眺望远处狩猎的情况。
“归嘎!”
突然大树顶上传来兴奋的声音,所有等候的男女老少瞬间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纷纷起身张望。
果然等了不久,就看到有一群猎人扛着猎物沿着小河向山谷这边走来。
又过了很久,这群人才终于走到面前。
这是胡族的一群猎手,有十多人,抬着一头野鹿,身上几道巨大的伤口还在不停滴血,而其中几人身上也沾满了鲜血,虽然一个个累的大汗淋漓,但看起来却都还是非常兴奋。
“噗通”
野鹿在欢呼声中被丢在草地上,有乌族的孩子欢呼着扑上去趴在伤口上开始吸血。
胡族的族长很高兴,上前咕咕嘎嘎的不断夸奖自己的族人。
这是一头成年野鹿,体型很大,鹿角丫丫叉叉,重量不下两百斤,绝对是一头巨大的猎物。
其他几个部落的人脸色都有些不爽,特别是乌族一群男人,似乎很不服气,说话都带着一股嘲讽之意。
徐晨听不太懂,也懒得参与这种无畏的争论,不过他对这副鹿角倒是很感兴趣。
鹿角是很不错的一味中药,含有大量的氨基酸,具有强筋健骨,温补肾阳的功效,另外这种老角很尖锐也很结实,拿回去做装饰或者当挂钩也非常不错。
徐晨因为不太清楚狩猎大赛的规矩,于是和几个族人交流了一下,得知这些猎物都算是各部落自己的收获,肉一般都会当晚餐与各部落分享,兽皮和骨角这些有用的可以交易也可以带回去。
于是徐晨便委托母巴去和胡族族长交流,用一个陶罐和一个陶碗把这一副巨大的鹿角换到手,双方皆大欢喜。
鹿角对于原始人来说虽然也算珍贵,但纪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且丫丫叉叉又大又沉,估计徐晨不说要,他们大概率还是会拿来交换物品带回去。
徐晨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自然也很高兴。
这尼玛就跟捡宝贝差不多。
这副鹿角少说也有十多斤,不过微微可惜是这鹿角太老了,若是鹿茸更好。
胡族回来不久,另外一个叫季的部落十多人也扛着猎物回来。
这群人收获也不错,打到一头半大牛犊子,有上百斤的样子,另外还搞了两头野羊,比胡族的收获略多一些。
按照狩猎比赛的规矩,以日中为限,也就是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狩猎比赛就结束了,若是日中前还没有收获回来,那么就会判定比赛失败,失去获得大巫祝福的资格。
因此随着太阳逐渐升高,快到正午的时候,剩下三个部落也陆续返回。
乌族第三个回来,因为人多势众,收获也最多,一头成年的野牛,两头小鹿,一头徐晨根本就不认识的玩意儿,连头带尾近两米长,看起来头像狗身体像蜥蜴,但尖耳长尾獠牙,浑身绿色斑纹,爪子竟然和鹰爪一样弯曲锋利,完全就像一个缝合怪一样。
这到底是是个什么鬼东西?
徐晨目瞪口呆,而所有野人全都一窝蜂的围上去观看,咕咕嘎嘎不停发出各种各样的尖叫惊呼,不过等到乌族的人将这头猎物丢在地上发现还有呼吸的时候,瞬间人群如同炸窝一样惊恐后退。
一群累的满头大汗的乌族人都很得意,其中一个浑身伤痕累累还在淌血的强壮猎手上前一脚踩住这头野兽的脖子,然后拔出一把狼骨匕首,狠狠扎在野兽的脖子上。
一股血水从匕首尾端喷涌而出,溅落四周一大片。
看着这头野兽身体微微抽搐几下终于断气,后退的人群这才兴奋的集体欢呼起来。
通过这群野人的表现来看,这头野兽不一般。
肯定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猛兽。
但徐晨搜肠刮肚确信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奇怪的动物。
根据当前的生活环境来说,应该是在地球上,但后世却从未见过有任何记录,那只能说明这东西后来灭绝了。
至于灭绝的原因,或许和大洪水有关。
当然,这不是在地球上那就另说了。
这穿越过来三个月,月亮太阳星星看起来和地球差不多,但但大部分动植物他都不认识。
只是这玩意儿长得的确太奇怪了。
“这是个啥?”
徐晨低声问旁边的古和举。
两个少年摇头,他们也没见过。
“龙嘎!”旁边一个巴族的男人激动解释。
“龙?”徐晨有些呆滞。
“龙嘎!”旁边几个其他部族的男人也都跟着点头。
而刚才杀死这个怪东西的乌族猎人将这头怪兽双手抓起来举过头顶,鲜血稀里哗啦浇在他脸上身上,他大口吞咽着鲜血,然后大吼一声:“龙嘎”
“龙嘎龙嘎龙嘎”
围观的野人都跟着兴奋的狂吼起来。
这特么是龙?
莫不是老子对龙有了什么误解!
或者说这些狗几把原始人对龙有什么误解。
虽然都说世间并没有龙,而是华夏祖先臆造出来一种神兽,但徐晨印象中的龙绝对不是这个逼样,而是飞天遁地行云布雨神威霸气凌驾万兽之上的存在。
怎么能够和眼前这个缝合怪画上等号。
所以要说这东西是龙打死他都不愿意承认。
唯一让他能够接受的就是这群野人的语言有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这缝合怪的发音就叫龙,是他不可能抹去的。
看这东西恐怖的獠牙和锋利的勾爪,也知道这种野兽的战斗力非常之强悍。
因为回来的这群乌族人虽然收获巨大,但却也非常之狼狈,十多人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抓伤,特别是最后杀死龙的家伙,身上皮草稀烂,似乎遍体都是伤口,再加上满身淋漓的鲜血,看起来更是如同一个血葫芦一般恐怖。
这种伤势若是不赶紧治疗,怕是会因为伤势过重失血过挂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