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自古男女主的感情是命定的,而在他们相遇前的那些人,各有职责,总结起来不外乎就是垫脚石跟炮灰。

    许茉云比较特别。

    她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工具。

    什么工具?

    双洁的工具呀。

    在白月光的照耀下,男主对其他女人视而不见,甚至得了恐女症,连不小心碰到皮肤都不行,浑身跟针扎了似的难受,恨不能像手游里那样直接花钱换个十层八层的皮肤,实在有心无力。

    直到有天,他遇到个走路不长眼睛撞到他怀里的柔弱小兔子,当对方抬头的那一刹那,他脑子里嗡嗡作响,整个世界变得格外安静。

    嗯。

    白月光禁制解除。

    媒介就是那张初恋脸。

    恐女症来得莫名,去得奇妙,两人在家在办公室随时上演“哎呀我脚底一滑”“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的甜宠戏码,偶尔青梅炮灰来袭,再把死去的白月光拉出来鞭一鞭。

    “我发现我对她从来都不是爱,也许是仰望,也许是羡慕。跟你在一起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完美收官。

    撒花!

    裴雨欢我可去你的叭!

    许茉云的爱情用一句话可以概括爱你爱到鲨死你,或者,那一夜,他亲手把土盖在我的脸上。

    王小刁也惨。

    典型的n&nbp;zu&nbp;n&nbp;die,自取灭亡。

    可怜的一批。

    俗话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真爱青梅都成灰。

    对方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在街角咖啡店,裴雨欢吃完陈花做的爱心午餐,才打着伞出门。

    到了店里,王小刁已经在等着了。

    她走过去,在对面坐下,问服务员要了一杯白开水。

    “你就是宋凛的小青梅?”

    目光挑剔的在王小刁身上脸上打了一转,轻笑出声,“还要我后果自负?负什么?难道你肚子里有了宋凛的孩子?可就是真的有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找人负责的话你去找他呀,这后果又不是我的,你找错人了吧。”

    按照那条短信的内容。

    她这样理解,毫无违和感。

    一个感情深厚的青梅跑到正牌女友面前叫嚣,气势张狂毫不客气,不是有所倚仗了是什么。

    合理猜测没毛病。

    王小刁都愣了。

    孩子?

    她当即就想点头承认然后抬起下巴不屑的对姓许的说“恭喜你答对了,现在我才是凛哥的女人,所以你可以圆润麻溜儿的滚粗了”,但有个问题,万一这女的马上打电话给凛哥,她不就露馅儿了?再嘤嘤几句,无中生有的告状,凛哥特么就吃这套,肯定心里厌烦她了。

    不行!

    这条道是死路。

    还是得按照她之前的不,估计也有点悬。

    许茉云那妈一看就不好惹。

    不过也可能是装腔作势。

    想到这,她勾了勾唇,端起桌上的冰咖啡喝了一口,看着裴雨欢,“许茉云你根本就不爱凛哥。”

    可不是吗?

    真爱的话怎么能如此平淡无所谓的说出这样的话。

    男盆友外头有了狗,正常表现难道不是歇斯底里绝望生悲不可置信吗?激动的早就拍桌子泼水打脸了。

    换做是她,早上前大骂着扯头发了。

    得出这个结论,王小刁心情大好,也不嫌咖啡苦了。

    “你应该和凛哥分手。”

    “凭什么!”裴雨欢歪头看她,“你说我不爱就是不爱吗?你有什么证据。再说了,谁规定必须得相爱才能在一起,我俩在一起开心不就得了。你说让我分手,你谁呀你!还是宋凛让你来的?那我不分,你让他亲自来跟我说。”

    冷笑道,“人长得还没门槛高,管得这么宽。”

    “你说什么!”王小刁当即站起来,眼珠子死死盯着对面,她平生最恨人提她的身高。

    然鹅这硬伤无法改变。

    其实156也没啥。

    可她喜欢了十几年的宋凛足足有188,她只到他的肩膀,这个姓许的也不知道从小吃什么长大,一个女孩纸竟然也有170高。

    她,完败。

    就很不甘心。

    甚至有时候怀疑凛哥对她没那方面的意思是因为压根就没把她看在眼里,毕竟一眼过去就是头顶,看啥呀。

    如今被当面踩了痛脚,她忍不了,就见裴雨欢一脸无辜的说道,“我说什么了?说你管得宽有错吗?还是说——”捂着嘴笑了“确实,跟门槛比,你确实要稍微高一点。”

    “你”

    “你不会是喜欢宋凛吧。”

    王小刁刚要端起杯子往她脸上泼,听到这话,收紧手指,嘴唇抿得紧紧的,“不用你管!”

    “哟,看来我猜对了。”裴雨欢道,“可惜宋凛喜欢的是我,你没机会了。”

    “十几年的时间都没能让他多看你一眼,足以证明你俩这青梅竹马之情固若金汤。”

    “不过,都不重要了。”

    “因为呀,宋凛他已经决定要跟我去顺城了。”

    也不生气。

    言语透着几分得意。

    王小刁懵了。

    下意识反驳“不可能,凛哥不会去顺城的!”

    “不去?那他就在这里做什么?他都跟我说了,前段时间一直在考虑,最近他把酒吧都卖了,说是拿着钱准备去顺城开个小超市守着我。”她笑了声,翻了个白眼,“我跟你说这个做什么,一个无足轻重的邻居罢了,几十年后谁还记得你是谁。”

    “有本事别让他跟我走啊!”

    啧啧两声,嘲弄道,“你要是真有了他孩子了,说不定我就跟他分了,可惜你没有,宋凛这个人我了解他,对我挺好的,绝不会做对不起我的事。”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他之前十多年都没看上你,现在跟我在一起了,更不可能跟你怎样了。”

    “听说他一直很照顾你,就是不知道离了他,你不会饿死吧,想想还真是有点惨兮兮呢。”

    “或者,等我看腻了他,他兴许就回来了呢。”

    “你等着吧。”

    “哈哈。”

    裴雨欢像一个恶毒女配,欺负嘲讽完,站起身就走了。

    毫不含糊。

    她都说得这么清楚了,如果王小刁还不知道怎么做的话,那,也活该是个求而不得的结果了。

    至于去顺城的事

    不好意思,假的。

    但,谁在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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