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六章 逆天改命
蜀中唐门,并不只是话本里的传说,现实生活中,也是真实存在的。
杜蔚国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之前灭平八佰龙的时候,最早干掉的德莱镇马龙,就是唐门的叛徒。
唐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南宋,早些年,唐门和兄弟会一样,都是专门靠杀人为生的。
门下两大绝技,暗器和使毒,也曾煊赫一时,不过时至今日,热火器和化学制毒大行其道。
唐门逐渐没落,江河日下,战乱纷飞,山河漂零之时,唐门子弟也纷纷投身军旅或远走江湖。
唐厉他老爹唐从龙,就是20几年前,跟着远征军南下,最后在曼谷落地生根的。
唐厉的功夫是父授子传,所以只能算唐门旁系,但是他天赋异禀,深得精髓,身手叶出萃拔类,算是唐门当下,歘尖的年轻俊杰了。
唐厉可不仅会使暗器,这小子与时俱进,触类旁通,格斗和枪法也是好得没话说,和莫兰一样,基本已经摸到普通的人战力天花板。
他的本事,在杜蔚国这个挂比的眼里,自然是不够看的,但是放在普通人堆里,可就算是绝顶高手了。
兔起鹘落之间,唐厉甚至都没有移动脚步,仅用几根筷子一只碗,就把几个外强中干的缅族无赖全部放翻,抱着伤处满地打滚,哀嚎连连。
唐厉下手很有分寸,这些家伙别看叫唤得凄惨,实际上都是皮外伤,伤而不残。
只不过满地乱滚,扑腾得烟尘四起,还透出一股子一股子血腥味,杜蔚国抽了抽鼻子,,有些腻歪的皱起眉头:
“阿厉,把这几个碍眼的家伙,带到一边去料理了,记得,动静小点。”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
唐厉脆生生的的应了一声,他是唐门出身,又精通多种语言,刑讯逼供这种事,自然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唐厉得了吩咐之后,大步上前,一把薅起抱着脑袋哀嚎的光头后领,连踢带打,粗暴的驱赶着剩下几个一瘸一拐的缅族汉子,朝不远处的一条暗巷走去。
野摊的秦老板,这会已经吓坏了,脸色惨白,浑身哆嗦,惶恐不安的揣着手,站在哪里不知所措。
杜蔚国笑着朝他摆了摆手,大喇喇的招呼道:
“老板儿,你楞个还是呆哦?汤都开了,赶紧煮抄手噻!”
“啊?”
老板懵懵的看着杜蔚国,脑子里面混浆浆的,眼神呆滞,我尼玛,这位爷到底是哪路神仙啊?
心咋这么大呢?这特么都已经闹到见血的地步,眼看就要搞出人命了,还吃鸡毛的抄手啊?
杜蔚国看他直眉楞眼的,又好气又好笑:
“老板儿,你慌啥子嘛?安心的煮你的抄手去,放心,天塌不下来!”
“哦,哦,我这就去~”
秦老板用力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生疼,这才将将回神,慌慌张张的应了一声。
他虽然眼界低,但是这会也明白过味了,怕是遇见不得了的大人物了,又偷瞄了一眼气定神闲的杜蔚国,横下一条心,壮着胆子,回身继续煮抄手去了。
几十米开外的暗巷之中,时不时的,传出来一两声低沉压抑的惨叫,秦老板被骇得心惊肉跳,手艺大失水准。
新煮的几碗抄手,不仅味道参差,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缺东少西,甚至连不少抄手都煮破肚了。
杜蔚国本来就已经7分饱,只是因为吃着顺口,才见猎心,兴之所至罢了。
如今抄手变了味道,杜蔚国只是浅尝一口就兴趣索然的放下了勺子,不想再吃了。
浪费是不可能的,索性把桌上的抄手都一并推给了夜魇,反正这家伙也不挑嘴,来者不拒。
杜蔚国慵懒的靠在椅背上,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闭目养神才抽到一半,唐厉就赶了回来。
他大步流星走到杜蔚国跟前,垂手回道:
“先生,事情都已经问清楚了。”
杜蔚国呼出烟气,语气很随意:“嗯,怎么回事,说说看。”
唐厉语气恭敬,一板一眼的回道:“是,先生,这些家伙,都缅帮的混混~~”
事情其实挺简单的,刚刚这几个傻了吧唧的混混,都是孔敬府当地一个社团,缅帮的打手。
缅帮,顾名思义,就是全都由缅族所组成的,他们平时在当地勒索保护费,开设赌档,烟馆,放高利贷,逼良为娼~
反正干得基本都是这些下三滥,丧良心的勾当,行事嚣张蛮狠,无法无天。
这群家伙之所以对付野摊的老秦,是因为他虽然又黑又瘦的不起眼,却生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女儿。
老秦的姑娘叫秦怀玉,今年18岁,早年还上过几年学,据说面如桃花,身段窈窕,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这话一点都不假!
当下的暹罗,治安混乱,强梁遍地,穷苦人家出身的女孩,如果出落得过于出挑,绝对是祸非福。
这不,秦怀玉之前在野摊帮忙的时候,就被好色的缅帮老大无意中撞见了,顿时惊为天人,色与魂授。
一开始他还怕唐突佳人,装了几天正经,派人上门提亲,不过被三番两次的搪塞拒绝之后,就原形毕露了,之前已经派这群无赖上门闹过几次了。
老秦是个好父亲,心疼自己家姑娘,不忍心她羊入虎口,直接把秦怀玉送去外地亲戚家里避祸了,对外谎称姑娘已经病死了。
缅帮的老大也不是傻皮,自然不会相信这么荒唐的说法,恼羞成怒之下,所有才惹出今天早上这么一出。
说实话,咋一听到秦怀玉这个名字,杜蔚国都不禁恍惚了一下,猛地想起了秦淮茹。
四合院,白莲花,秦家姐妹,傻柱,三位大爷,过往的一幕幕鸡飞狗跳式的荒唐闹剧,走马灯似的浮上脑海,突然就被死去的记忆攻击了。
呵,当真是往事如烟,杜蔚国心生感慨,不知不觉,他都已经把这些人这些事给淡忘了。
唐厉讲完之后,看杜蔚国目光幽远,仿佛有些出神,忍不住提高声音呼唤了一声:
“先生,先生,您没事吗?”
杜蔚国轻轻晃了晃脑袋,把这些纷乱的念头压了下去,捻灭烟头,咂了咂嘴,随口问道:
“阿厉,空敬府这个劳什子缅帮,又是个什么背景啊?”
一听这话,唐厉忍不住笑了,语气之中,流露出一丝难掩的轻蔑:
“先生,您实在太高看他们了,他们就是一群无赖泥腿子,有个屁的背景?平时仗着和乌隆的乍仑算是半个同族,耀武扬威而已。”
杜蔚国不以为意的点点头,略微沉吟之后,扭头看向艾莉,语气十分随意:
“既然如此,艾莉,你和唐厉一起走上一趟吧,把这个什么狗屁缅帮顺手铲了,所有收益,你拿3成,唐厉1成。”
一听这话,一直沉默不语,兴趣缺缺,存在感极低的艾莉眼睛瞬间就亮了,灼灼逼人,她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脸都涨红了:
“真的?boss,我这趟不用再白干了,可以拿2成收益?”
杜蔚国都被这艾莉这个财迷给逗笑了,没好气的回道:
“嗯,当然是真的,行了,你们赶紧去吧,我在这歇会,对了,记得整台车回来,还有,动静小点,天都亮了,别闹得满城风雨。”
“明白,走吧,小子,前面带路!”
艾莉彻定精神了,煞气升腾,急不可待的一把就薅住唐厉的肩膀,由于过于激动,力道没控制好,差点把唐厉直接拽倒。
艾莉几乎一路拖着唐厉,急匆匆的离开了,杜蔚国懒懒洋洋的靠在竹椅上,黑狗凑了过来,贱嗖嗖的摩挲着他的大手。
杜蔚国无奈的挑了挑眉头,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秦老板:
“老板儿,咱们这还有没有什么吃食了?我家养的这条大狗,饭量惊人,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饱呢。”
老秦此刻已经彻底凌乱,整个人都麻了,刚才,杜蔚国语气随意的交待艾莉和唐厉铲除缅帮的话,他也听见了。
孔敬的缅帮虽然不像乌隆马帮的势力那么庞大,有钱又有枪,武力强悍。
但是也不可小觑,几百号帮众,百十号精悍打手,行事张扬,残忍暴虐,连警察都不太敢管,也算当地一霸。
可是,杜蔚国刚才吩咐艾莉铲除缅帮的时候,语气轻松的就好像让她去撒尿滋塌一个蚁穴似的,跟特么开玩笑吹牛皮似的。
老秦脸色煞白,哆哆嗦嗦的凑了过来,硬着头皮,磕磕巴巴的劝道:
“先,先生,缅帮人多势众,行事凶残,而且还和乌隆马帮关系不浅,您不要惹祸上身,还是赶紧离开孔敬吧。”
该说不说的,这个老秦的本性相当不错,杜蔚国笑着打趣道:
“老板,我要是真的一走了之,缅帮事后报复你,你咋办啊?”
老秦憨厚的苦笑,眼中闪过一抹忧伤,神情黯淡,语气苍凉:
“呵,先生,我不碍事的,身无长物,也没啥值钱的家当,无非也就是带着两个孩子,换个地方做生意呗?”
杜蔚国没有马上说话,掏出一盒没拆封的黑金百年寿,撕开包装,给老秦递了一根。
“来,老哥,抽一支,聊聊。”
黑金百年寿产量有限,在当下算是烟草中的奢侈品,黑色的烟杆,金色的烟嘴,包装精美,一看就不便宜。
港岛卖7美元一盒,曼谷和芭提雅售价大概10美元左右,暹罗的其他地方,最少15美元,折合300多铢,还大多有价无市。
老秦生活清贫,哪特么抽过这么贵的烟,甚至连见都没见过,毕恭毕敬,战战兢兢的接了过来。
“谢谢先生。”
杜蔚国现在已经无论在黑白两道,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身为大人物的觉悟。
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掏出打火机,帮秦老板点上,语气很客气:
“老哥,我看你做饭的手艺不错,除了抄手之外,还会做点啥?”
老秦小心翼翼的抽了一口烟,细细的品味着,挨着竹椅的边缘坐了下来,语气恭敬的回道:
“先生,我家祖上就是渡口城的厨子,战乱的时候,举家来了暹罗,后来到了孔敬,打小我就学会了做饭的手艺,寻常川菜,都会做上一些。”
渡口是川省攀枝花的别称,老秦也不笨,深谙底层的生存逻辑,直觉杜蔚国的问询,有可能是他改变命运的机会。
夜魇看老秦还没去做饭,目露凶光,有着暴躁的低吼了一声,老秦顿时被吓得哆嗦了一下,身体忍不住后缩去,有些畏惧的偷瞄了一眼这条凶狠的大狗。
杜蔚国没好气的拍了拍夜魇的大脑袋,轻叱:“你老实点。”
老秦口干舌燥,违心的恭维道:“先生,您的这条大狗,看着可真是威风凛凛~”
杜蔚国笑着宽慰道:“老哥,你不用怕,它不咬人,就是有点饿得狠了,来脾气了。”
老秦连忙起身:“哦,哦,那我现在就去煮抄手。”
杜蔚国呼出烟气,伸手拉住他:
“不忙,不忙,老哥,抽了烟再说,既然你啥都会做,为啥只煮抄手呢?这不是荒废手艺了吗?”
老秦被触到了伤心处,叹息一声,眼圈通红,语气惆怅:
“先生,不瞒您说,我家早年也在曼谷唐人街开过馆子,后来老娘染了肺痨,散尽家财,卖了馆子也没治好。
再后来,我老爹,还有我婆娘都染上了肺痨,一并撒手人寰,我们也被人赶了出来,没了本钱,也就只能做点小本生意了~”
肺痨就是肺结核,这病在以前,医学条件还不发达的时候,确实很凶,基本无解,最可怕的是,它还是一种烈性传染病。
这世界从来都不公平,雷打真孝子,财发狠人心,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老秦搬到孔敬之后,又当爹又当妈,起早贪黑,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才把子女拉扯大,这不又被缅帮给盯上了。
如果不是杜蔚国今天碰巧遇见,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可想而知,大概率就是家破人亡。
杜蔚国如今早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穿越几年,始终穿行在黑暗之中,见多了各种各样,世间的悲惨。
听完老秦的遭遇,他只是神色平淡的点点头,岔开话题:
“老哥,除了抄手,现在还能整治点什么别的吃食吗?也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手艺。”
老秦抹了抹眼睛,收敛心神,连忙起身回道:
“先生,我这条件简陋,不过有现成的面和肉臊子,如果您不嫌弃,我可以做碗杂酱面给您尝尝。”
“好!杂酱面我喜欢,记得多加辣子,对了,老哥,你多煮点,我家这头吃货大狗都快安耐不住,快要吃人了。”
杜蔚国弹飞烟头,拍了拍黑狗的脑袋,笑呵呵的,不轻不重的开了一个玩笑。
就在此刻,杜蔚国的耳朵微微颤抖了一下,西边突然响起了一阵打字机似的枪声,这是汤姆逊冲锋枪独有的枪声。
由于离得远,枪声非常轻微,寻常人是肯定听不到的,反正,老秦就肯定没听到,正无比专注的抻着面条。
老秦此刻已经勉强恢复了镇定,心中非常笃定,杜蔚国是一位大人物,逆天改命的机会就摆在眼前,无论如何,一定要死死的把握住。
曾几何时,一直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无可奈何的杜蔚国,如今也变成了一言一行就可以改变别人命运的大人物。
此刻,大人物杜蔚国正皱着眉,心中暗自吐槽:
“丫的,艾莉到底是怎么搞的,一群土鸡瓦狗而已,居然还让人家找到机会清空了弹夹,差评,必须扣钱。”
临近中午,两辆满载的皮卡车风驰电掣的驶离了孔敬,直奔南方而去,路过一个叫帕查小镇的时候,短暂的停留了一会。
老秦的女儿秦怀玉确实挺漂亮的,但是远远谈不上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顶多也就算小家碧玉。
照杜蔚国的鱼塘水准相差甚远,他的女人们,论颜值,杨采玉和莫兰无疑是第一等的,都是国色天香,各有千秋。
采玉端庄大气,莫兰妩媚霸道,二等是赵英男和郭芙,胡桃代,不过郭芙天生媚骨,是个潜力股,至于大狐狸嘛,根本无法用常理度之。
三等就是黄桂兰,雷娜,娜塔莎,还有一直抓耳挠腮,急切想要上位的庞小青了。
其中任意一个,姿色都要远胜秦怀玉,就连艾莉都比她漂亮不止一筹。
只不过美女都是要对比的,放在孔敬府这样的穷乡僻野,秦怀玉立刻就鹤立鸡群,脱颖而出,被衬托得美的不可方物。
杜蔚国准备把秦家人安排到莫兰的身边,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老秦的手艺不错,而狐狸眼骨子里也是个吃货,嘴馋的不得了。
当初她就是因为翘班出来买烧饼,才偶遇杜蔚国,牵扯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
最关键是莫兰始终都是一个人撑在芭提雅,看似煊赫,其实孤零零的,十分可怜,身边连个真正的体己人都没有。
老秦一家三口,都是华夏人,有做饭的手艺,家风也不错,主要还是没有累赘,可用。(本章完)
杜蔚国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之前灭平八佰龙的时候,最早干掉的德莱镇马龙,就是唐门的叛徒。
唐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南宋,早些年,唐门和兄弟会一样,都是专门靠杀人为生的。
门下两大绝技,暗器和使毒,也曾煊赫一时,不过时至今日,热火器和化学制毒大行其道。
唐门逐渐没落,江河日下,战乱纷飞,山河漂零之时,唐门子弟也纷纷投身军旅或远走江湖。
唐厉他老爹唐从龙,就是20几年前,跟着远征军南下,最后在曼谷落地生根的。
唐厉的功夫是父授子传,所以只能算唐门旁系,但是他天赋异禀,深得精髓,身手叶出萃拔类,算是唐门当下,歘尖的年轻俊杰了。
唐厉可不仅会使暗器,这小子与时俱进,触类旁通,格斗和枪法也是好得没话说,和莫兰一样,基本已经摸到普通的人战力天花板。
他的本事,在杜蔚国这个挂比的眼里,自然是不够看的,但是放在普通人堆里,可就算是绝顶高手了。
兔起鹘落之间,唐厉甚至都没有移动脚步,仅用几根筷子一只碗,就把几个外强中干的缅族无赖全部放翻,抱着伤处满地打滚,哀嚎连连。
唐厉下手很有分寸,这些家伙别看叫唤得凄惨,实际上都是皮外伤,伤而不残。
只不过满地乱滚,扑腾得烟尘四起,还透出一股子一股子血腥味,杜蔚国抽了抽鼻子,,有些腻歪的皱起眉头:
“阿厉,把这几个碍眼的家伙,带到一边去料理了,记得,动静小点。”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
唐厉脆生生的的应了一声,他是唐门出身,又精通多种语言,刑讯逼供这种事,自然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唐厉得了吩咐之后,大步上前,一把薅起抱着脑袋哀嚎的光头后领,连踢带打,粗暴的驱赶着剩下几个一瘸一拐的缅族汉子,朝不远处的一条暗巷走去。
野摊的秦老板,这会已经吓坏了,脸色惨白,浑身哆嗦,惶恐不安的揣着手,站在哪里不知所措。
杜蔚国笑着朝他摆了摆手,大喇喇的招呼道:
“老板儿,你楞个还是呆哦?汤都开了,赶紧煮抄手噻!”
“啊?”
老板懵懵的看着杜蔚国,脑子里面混浆浆的,眼神呆滞,我尼玛,这位爷到底是哪路神仙啊?
心咋这么大呢?这特么都已经闹到见血的地步,眼看就要搞出人命了,还吃鸡毛的抄手啊?
杜蔚国看他直眉楞眼的,又好气又好笑:
“老板儿,你慌啥子嘛?安心的煮你的抄手去,放心,天塌不下来!”
“哦,哦,我这就去~”
秦老板用力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生疼,这才将将回神,慌慌张张的应了一声。
他虽然眼界低,但是这会也明白过味了,怕是遇见不得了的大人物了,又偷瞄了一眼气定神闲的杜蔚国,横下一条心,壮着胆子,回身继续煮抄手去了。
几十米开外的暗巷之中,时不时的,传出来一两声低沉压抑的惨叫,秦老板被骇得心惊肉跳,手艺大失水准。
新煮的几碗抄手,不仅味道参差,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缺东少西,甚至连不少抄手都煮破肚了。
杜蔚国本来就已经7分饱,只是因为吃着顺口,才见猎心,兴之所至罢了。
如今抄手变了味道,杜蔚国只是浅尝一口就兴趣索然的放下了勺子,不想再吃了。
浪费是不可能的,索性把桌上的抄手都一并推给了夜魇,反正这家伙也不挑嘴,来者不拒。
杜蔚国慵懒的靠在椅背上,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闭目养神才抽到一半,唐厉就赶了回来。
他大步流星走到杜蔚国跟前,垂手回道:
“先生,事情都已经问清楚了。”
杜蔚国呼出烟气,语气很随意:“嗯,怎么回事,说说看。”
唐厉语气恭敬,一板一眼的回道:“是,先生,这些家伙,都缅帮的混混~~”
事情其实挺简单的,刚刚这几个傻了吧唧的混混,都是孔敬府当地一个社团,缅帮的打手。
缅帮,顾名思义,就是全都由缅族所组成的,他们平时在当地勒索保护费,开设赌档,烟馆,放高利贷,逼良为娼~
反正干得基本都是这些下三滥,丧良心的勾当,行事嚣张蛮狠,无法无天。
这群家伙之所以对付野摊的老秦,是因为他虽然又黑又瘦的不起眼,却生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女儿。
老秦的姑娘叫秦怀玉,今年18岁,早年还上过几年学,据说面如桃花,身段窈窕,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这话一点都不假!
当下的暹罗,治安混乱,强梁遍地,穷苦人家出身的女孩,如果出落得过于出挑,绝对是祸非福。
这不,秦怀玉之前在野摊帮忙的时候,就被好色的缅帮老大无意中撞见了,顿时惊为天人,色与魂授。
一开始他还怕唐突佳人,装了几天正经,派人上门提亲,不过被三番两次的搪塞拒绝之后,就原形毕露了,之前已经派这群无赖上门闹过几次了。
老秦是个好父亲,心疼自己家姑娘,不忍心她羊入虎口,直接把秦怀玉送去外地亲戚家里避祸了,对外谎称姑娘已经病死了。
缅帮的老大也不是傻皮,自然不会相信这么荒唐的说法,恼羞成怒之下,所有才惹出今天早上这么一出。
说实话,咋一听到秦怀玉这个名字,杜蔚国都不禁恍惚了一下,猛地想起了秦淮茹。
四合院,白莲花,秦家姐妹,傻柱,三位大爷,过往的一幕幕鸡飞狗跳式的荒唐闹剧,走马灯似的浮上脑海,突然就被死去的记忆攻击了。
呵,当真是往事如烟,杜蔚国心生感慨,不知不觉,他都已经把这些人这些事给淡忘了。
唐厉讲完之后,看杜蔚国目光幽远,仿佛有些出神,忍不住提高声音呼唤了一声:
“先生,先生,您没事吗?”
杜蔚国轻轻晃了晃脑袋,把这些纷乱的念头压了下去,捻灭烟头,咂了咂嘴,随口问道:
“阿厉,空敬府这个劳什子缅帮,又是个什么背景啊?”
一听这话,唐厉忍不住笑了,语气之中,流露出一丝难掩的轻蔑:
“先生,您实在太高看他们了,他们就是一群无赖泥腿子,有个屁的背景?平时仗着和乌隆的乍仑算是半个同族,耀武扬威而已。”
杜蔚国不以为意的点点头,略微沉吟之后,扭头看向艾莉,语气十分随意:
“既然如此,艾莉,你和唐厉一起走上一趟吧,把这个什么狗屁缅帮顺手铲了,所有收益,你拿3成,唐厉1成。”
一听这话,一直沉默不语,兴趣缺缺,存在感极低的艾莉眼睛瞬间就亮了,灼灼逼人,她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脸都涨红了:
“真的?boss,我这趟不用再白干了,可以拿2成收益?”
杜蔚国都被这艾莉这个财迷给逗笑了,没好气的回道:
“嗯,当然是真的,行了,你们赶紧去吧,我在这歇会,对了,记得整台车回来,还有,动静小点,天都亮了,别闹得满城风雨。”
“明白,走吧,小子,前面带路!”
艾莉彻定精神了,煞气升腾,急不可待的一把就薅住唐厉的肩膀,由于过于激动,力道没控制好,差点把唐厉直接拽倒。
艾莉几乎一路拖着唐厉,急匆匆的离开了,杜蔚国懒懒洋洋的靠在竹椅上,黑狗凑了过来,贱嗖嗖的摩挲着他的大手。
杜蔚国无奈的挑了挑眉头,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秦老板:
“老板儿,咱们这还有没有什么吃食了?我家养的这条大狗,饭量惊人,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饱呢。”
老秦此刻已经彻底凌乱,整个人都麻了,刚才,杜蔚国语气随意的交待艾莉和唐厉铲除缅帮的话,他也听见了。
孔敬的缅帮虽然不像乌隆马帮的势力那么庞大,有钱又有枪,武力强悍。
但是也不可小觑,几百号帮众,百十号精悍打手,行事张扬,残忍暴虐,连警察都不太敢管,也算当地一霸。
可是,杜蔚国刚才吩咐艾莉铲除缅帮的时候,语气轻松的就好像让她去撒尿滋塌一个蚁穴似的,跟特么开玩笑吹牛皮似的。
老秦脸色煞白,哆哆嗦嗦的凑了过来,硬着头皮,磕磕巴巴的劝道:
“先,先生,缅帮人多势众,行事凶残,而且还和乌隆马帮关系不浅,您不要惹祸上身,还是赶紧离开孔敬吧。”
该说不说的,这个老秦的本性相当不错,杜蔚国笑着打趣道:
“老板,我要是真的一走了之,缅帮事后报复你,你咋办啊?”
老秦憨厚的苦笑,眼中闪过一抹忧伤,神情黯淡,语气苍凉:
“呵,先生,我不碍事的,身无长物,也没啥值钱的家当,无非也就是带着两个孩子,换个地方做生意呗?”
杜蔚国没有马上说话,掏出一盒没拆封的黑金百年寿,撕开包装,给老秦递了一根。
“来,老哥,抽一支,聊聊。”
黑金百年寿产量有限,在当下算是烟草中的奢侈品,黑色的烟杆,金色的烟嘴,包装精美,一看就不便宜。
港岛卖7美元一盒,曼谷和芭提雅售价大概10美元左右,暹罗的其他地方,最少15美元,折合300多铢,还大多有价无市。
老秦生活清贫,哪特么抽过这么贵的烟,甚至连见都没见过,毕恭毕敬,战战兢兢的接了过来。
“谢谢先生。”
杜蔚国现在已经无论在黑白两道,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身为大人物的觉悟。
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掏出打火机,帮秦老板点上,语气很客气:
“老哥,我看你做饭的手艺不错,除了抄手之外,还会做点啥?”
老秦小心翼翼的抽了一口烟,细细的品味着,挨着竹椅的边缘坐了下来,语气恭敬的回道:
“先生,我家祖上就是渡口城的厨子,战乱的时候,举家来了暹罗,后来到了孔敬,打小我就学会了做饭的手艺,寻常川菜,都会做上一些。”
渡口是川省攀枝花的别称,老秦也不笨,深谙底层的生存逻辑,直觉杜蔚国的问询,有可能是他改变命运的机会。
夜魇看老秦还没去做饭,目露凶光,有着暴躁的低吼了一声,老秦顿时被吓得哆嗦了一下,身体忍不住后缩去,有些畏惧的偷瞄了一眼这条凶狠的大狗。
杜蔚国没好气的拍了拍夜魇的大脑袋,轻叱:“你老实点。”
老秦口干舌燥,违心的恭维道:“先生,您的这条大狗,看着可真是威风凛凛~”
杜蔚国笑着宽慰道:“老哥,你不用怕,它不咬人,就是有点饿得狠了,来脾气了。”
老秦连忙起身:“哦,哦,那我现在就去煮抄手。”
杜蔚国呼出烟气,伸手拉住他:
“不忙,不忙,老哥,抽了烟再说,既然你啥都会做,为啥只煮抄手呢?这不是荒废手艺了吗?”
老秦被触到了伤心处,叹息一声,眼圈通红,语气惆怅:
“先生,不瞒您说,我家早年也在曼谷唐人街开过馆子,后来老娘染了肺痨,散尽家财,卖了馆子也没治好。
再后来,我老爹,还有我婆娘都染上了肺痨,一并撒手人寰,我们也被人赶了出来,没了本钱,也就只能做点小本生意了~”
肺痨就是肺结核,这病在以前,医学条件还不发达的时候,确实很凶,基本无解,最可怕的是,它还是一种烈性传染病。
这世界从来都不公平,雷打真孝子,财发狠人心,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老秦搬到孔敬之后,又当爹又当妈,起早贪黑,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才把子女拉扯大,这不又被缅帮给盯上了。
如果不是杜蔚国今天碰巧遇见,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可想而知,大概率就是家破人亡。
杜蔚国如今早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穿越几年,始终穿行在黑暗之中,见多了各种各样,世间的悲惨。
听完老秦的遭遇,他只是神色平淡的点点头,岔开话题:
“老哥,除了抄手,现在还能整治点什么别的吃食吗?也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手艺。”
老秦抹了抹眼睛,收敛心神,连忙起身回道:
“先生,我这条件简陋,不过有现成的面和肉臊子,如果您不嫌弃,我可以做碗杂酱面给您尝尝。”
“好!杂酱面我喜欢,记得多加辣子,对了,老哥,你多煮点,我家这头吃货大狗都快安耐不住,快要吃人了。”
杜蔚国弹飞烟头,拍了拍黑狗的脑袋,笑呵呵的,不轻不重的开了一个玩笑。
就在此刻,杜蔚国的耳朵微微颤抖了一下,西边突然响起了一阵打字机似的枪声,这是汤姆逊冲锋枪独有的枪声。
由于离得远,枪声非常轻微,寻常人是肯定听不到的,反正,老秦就肯定没听到,正无比专注的抻着面条。
老秦此刻已经勉强恢复了镇定,心中非常笃定,杜蔚国是一位大人物,逆天改命的机会就摆在眼前,无论如何,一定要死死的把握住。
曾几何时,一直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无可奈何的杜蔚国,如今也变成了一言一行就可以改变别人命运的大人物。
此刻,大人物杜蔚国正皱着眉,心中暗自吐槽:
“丫的,艾莉到底是怎么搞的,一群土鸡瓦狗而已,居然还让人家找到机会清空了弹夹,差评,必须扣钱。”
临近中午,两辆满载的皮卡车风驰电掣的驶离了孔敬,直奔南方而去,路过一个叫帕查小镇的时候,短暂的停留了一会。
老秦的女儿秦怀玉确实挺漂亮的,但是远远谈不上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顶多也就算小家碧玉。
照杜蔚国的鱼塘水准相差甚远,他的女人们,论颜值,杨采玉和莫兰无疑是第一等的,都是国色天香,各有千秋。
采玉端庄大气,莫兰妩媚霸道,二等是赵英男和郭芙,胡桃代,不过郭芙天生媚骨,是个潜力股,至于大狐狸嘛,根本无法用常理度之。
三等就是黄桂兰,雷娜,娜塔莎,还有一直抓耳挠腮,急切想要上位的庞小青了。
其中任意一个,姿色都要远胜秦怀玉,就连艾莉都比她漂亮不止一筹。
只不过美女都是要对比的,放在孔敬府这样的穷乡僻野,秦怀玉立刻就鹤立鸡群,脱颖而出,被衬托得美的不可方物。
杜蔚国准备把秦家人安排到莫兰的身边,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老秦的手艺不错,而狐狸眼骨子里也是个吃货,嘴馋的不得了。
当初她就是因为翘班出来买烧饼,才偶遇杜蔚国,牵扯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
最关键是莫兰始终都是一个人撑在芭提雅,看似煊赫,其实孤零零的,十分可怜,身边连个真正的体己人都没有。
老秦一家三口,都是华夏人,有做饭的手艺,家风也不错,主要还是没有累赘,可用。(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