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意外发现
为什么这么说?
就因为玻璃碎片上没有任何指纹。
这些碎片不论有人故意打碎还是不小心打碎留在路面上,正常来讲的话应该都会留下指纹。
酒瓶碎片不应该只有一个人的指纹,类似酒瓶这种东西从制造到销售中间经过很多环节,这些环节的人都有可能在瓶身上留下指纹。
现在技术人员在酒瓶碎片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说明什么,说明酒瓶被别人擦拭过,上面的指纹全部被清除了。
谁会这么干,只有凶手!
所以陈言认为这些酒瓶碎片很大概率就是杀死王旭的凶手留下来的,而他为什么要弄碎酒瓶?
陈言的推测,似乎成真了。
“那名报案的保洁员呢,他怎么说的?”
“他确定在案发前一天路上是没有酒瓶碎片的,这些酒瓶碎片是他从路面上扫到路边的,是在他报警前发现的。”
“你是说,这些酒瓶碎片在保洁员清扫前还在路上?”
“是的,刚刚过去一天,保洁员记得非常清楚,甚至还记得大概的位置。”
张朝阳取出一张草图:“当时这些碎片并不在一处,而是散布在路面上的大概有三个点位。”
看着从草图上的三个碎片的分布点位,陈言脑海中原本模糊的猜测越来越清晰。
渐渐的,形成了一个明确的推理判定,三个点位从位置上来看却有些刻意。
从长江路至黄河路方向,有两个玻璃碎片分布点位,前后大概距离20米,另外一个点位在黄河路至长江路方向,分布在对面两个点位中间。
两侧道路都有玻璃碎片分布,而且相对集中,并且分布又如此规律,碎片上又被清理过痕迹,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这么做有什么效果,凶手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陈言皱眉沉思片刻:“走,我们去复原一下现场。”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把现场复原一下,看看凶手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用特别麻烦,侦缉二分队后院就有停车场,随意划上两条标线就能模拟滨河路的路况。
滨河路是连接长江路和黄河路的一条辅路,车道并不宽,只有左右各一条车道。
很快,相应的现场就重新布置完成,张朝阳看向陈言,见对方点头,安琪对讲机:“开始。”
一声令下,远处一辆车匀速行驶,正前方一个锥桶示意玻璃碎片,驾驶车辆的是王刚,他现在模拟的就是王旭当时驾车的状态。
后半夜,没有一个人的滨河路上在正前方发现了一堆玻璃碎片,正常的司机会怎么办?
直接压过去?
那是傻逼干的事,所以王刚轻打转向车辆从右侧道路转向左侧,躲避开了第一个锥桶,也就是第一堆酒瓶碎片。
但是车辆刚刚行驶过来,出现在王刚眼前的是另一个锥桶,这个时候王刚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才下刹车减速,然后急打转向重新返回右侧道路。
而这个时候,王刚驾驶的车辆速度已经很慢,不足20公里每小时,可是在王刚再次转向过来后,又一个锥桶出现,而且由于两侧道路锥桶的距离比较近,王刚只能再次踩下刹车,放缓车速,然后向左打转向。
可是,由于前后的距离太短,王刚无法一把打过转向,只能半途停车,向后倒了一下,打了两把方向盘,才能重新躲过锥桶。
看到这一幕,无论是陈言还是张朝阳、刘青山都瞪大双眼,看着王刚驾驶的那辆车停在路中间。
众人跟着陈言在两年里侦办了四十几起案件,经验早已经今非昔比,当然能看出这里面的猫腻。
在陈言提出复演现场碎片之后,张朝阳又重新派人返回了滨河路,对所有的玻璃碎片的点位进行了详细的距离测量。
而且王刚驾驶的车辆型号和当时案发时王旭驾驶的车辆型号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复原现场的锥桶距离完美呈现了案发现场玻璃碎片的距离,王刚驾驶的车辆转弯半径也和王旭驾驶的车辆一模一样。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王旭在案发当晚应该……不,肯定在滨河路上停了车。
而停车方法是凶手精心策划的,目的可能有两个。
第一,就是迫使王旭停车,然后实施杀人的计划。
第二,伪造熟人作案的现场,迷惑警方的调查方向。
而且很显然凶手的目的已经达到,陈言等人前期的所有侦破案件的方向,全都是围绕着王旭的熟人开展。
但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变化。
刘青山走到车边,沉声道:“凶手就是通过这个办法让王旭停了车?”
这是犯罪现场的复原,自然不会有错,刘青山的这个判断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凶手不是王旭的熟人,即便对方停了车,可这个时候车门把手是落锁的状态,凶手是怎么上的车呢?”
“另外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王旭被杀之前没有任何挣扎,虽然有被乙醚迷晕的原因在,可是如果对方和王旭不认识,他就能轻易将王旭迷晕吗?”
刘青山的话道出了很多人的疑问。
陈言笑了笑,走上前,查看了一下车辆的位置:“其实正是这一点我们才可以确认杀死王旭的凶手,很有可能并不是他的熟人。”
“现场的酒瓶碎片的点位可以让我们确定王旭当时是被逼无奈之下停下车。”
“可如果凶手跟王旭真的非常熟悉,那么他还有必要设置这些障碍让王旭停车吗?”
嗯?
对啊。
对方为什么用这种方式让王旭停车,不就是因为凶手很可能和王旭不认识,而没有办法让他停车。
假设凶手是王旭的朋友或者熟人,他根本不用这些办法,只需要招招手就能让王旭停下车。
“可是如果对方和王旭不认识,那他又是怎么上车的呢?”
“不要忘了王旭的职业。”
“职业?”
陈言点点头:“王旭是一名工程监理员,根据我们目前调查得到的线索可以确定王旭在平时工作的过程当中喜欢接受一些红包或者烟酒之类的礼品。”
“王旭对于陌生人的戒心其实要比普通人淡一些,因为他在工程监理的过程当中,谁的红包都有可能收,至于是不是熟人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能不能给他带来利益。”
“如果我是凶手,我只需要戴上安全帽,强调一下我是施工人员的身份,手里拿两条华子,王旭会不会让我上车?”
嗯?
刘青山和其他人微微一怔,陈言说的话,似乎有些道理。
尤其是类似包工头,这些工程施工人员,刘青山他们接触的其实并不少。
每个基层侦缉分队对于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管理都是比较重视的,他们有时候去检查的时候,对方却是喜欢塞一些香烟。
大多数人觉得不是什么大礼,抽一根烟自然没什么。
所以,这个王旭大概率会让对方上车吧。
(本章完)
就因为玻璃碎片上没有任何指纹。
这些碎片不论有人故意打碎还是不小心打碎留在路面上,正常来讲的话应该都会留下指纹。
酒瓶碎片不应该只有一个人的指纹,类似酒瓶这种东西从制造到销售中间经过很多环节,这些环节的人都有可能在瓶身上留下指纹。
现在技术人员在酒瓶碎片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说明什么,说明酒瓶被别人擦拭过,上面的指纹全部被清除了。
谁会这么干,只有凶手!
所以陈言认为这些酒瓶碎片很大概率就是杀死王旭的凶手留下来的,而他为什么要弄碎酒瓶?
陈言的推测,似乎成真了。
“那名报案的保洁员呢,他怎么说的?”
“他确定在案发前一天路上是没有酒瓶碎片的,这些酒瓶碎片是他从路面上扫到路边的,是在他报警前发现的。”
“你是说,这些酒瓶碎片在保洁员清扫前还在路上?”
“是的,刚刚过去一天,保洁员记得非常清楚,甚至还记得大概的位置。”
张朝阳取出一张草图:“当时这些碎片并不在一处,而是散布在路面上的大概有三个点位。”
看着从草图上的三个碎片的分布点位,陈言脑海中原本模糊的猜测越来越清晰。
渐渐的,形成了一个明确的推理判定,三个点位从位置上来看却有些刻意。
从长江路至黄河路方向,有两个玻璃碎片分布点位,前后大概距离20米,另外一个点位在黄河路至长江路方向,分布在对面两个点位中间。
两侧道路都有玻璃碎片分布,而且相对集中,并且分布又如此规律,碎片上又被清理过痕迹,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这么做有什么效果,凶手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陈言皱眉沉思片刻:“走,我们去复原一下现场。”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把现场复原一下,看看凶手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用特别麻烦,侦缉二分队后院就有停车场,随意划上两条标线就能模拟滨河路的路况。
滨河路是连接长江路和黄河路的一条辅路,车道并不宽,只有左右各一条车道。
很快,相应的现场就重新布置完成,张朝阳看向陈言,见对方点头,安琪对讲机:“开始。”
一声令下,远处一辆车匀速行驶,正前方一个锥桶示意玻璃碎片,驾驶车辆的是王刚,他现在模拟的就是王旭当时驾车的状态。
后半夜,没有一个人的滨河路上在正前方发现了一堆玻璃碎片,正常的司机会怎么办?
直接压过去?
那是傻逼干的事,所以王刚轻打转向车辆从右侧道路转向左侧,躲避开了第一个锥桶,也就是第一堆酒瓶碎片。
但是车辆刚刚行驶过来,出现在王刚眼前的是另一个锥桶,这个时候王刚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才下刹车减速,然后急打转向重新返回右侧道路。
而这个时候,王刚驾驶的车辆速度已经很慢,不足20公里每小时,可是在王刚再次转向过来后,又一个锥桶出现,而且由于两侧道路锥桶的距离比较近,王刚只能再次踩下刹车,放缓车速,然后向左打转向。
可是,由于前后的距离太短,王刚无法一把打过转向,只能半途停车,向后倒了一下,打了两把方向盘,才能重新躲过锥桶。
看到这一幕,无论是陈言还是张朝阳、刘青山都瞪大双眼,看着王刚驾驶的那辆车停在路中间。
众人跟着陈言在两年里侦办了四十几起案件,经验早已经今非昔比,当然能看出这里面的猫腻。
在陈言提出复演现场碎片之后,张朝阳又重新派人返回了滨河路,对所有的玻璃碎片的点位进行了详细的距离测量。
而且王刚驾驶的车辆型号和当时案发时王旭驾驶的车辆型号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复原现场的锥桶距离完美呈现了案发现场玻璃碎片的距离,王刚驾驶的车辆转弯半径也和王旭驾驶的车辆一模一样。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王旭在案发当晚应该……不,肯定在滨河路上停了车。
而停车方法是凶手精心策划的,目的可能有两个。
第一,就是迫使王旭停车,然后实施杀人的计划。
第二,伪造熟人作案的现场,迷惑警方的调查方向。
而且很显然凶手的目的已经达到,陈言等人前期的所有侦破案件的方向,全都是围绕着王旭的熟人开展。
但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变化。
刘青山走到车边,沉声道:“凶手就是通过这个办法让王旭停了车?”
这是犯罪现场的复原,自然不会有错,刘青山的这个判断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凶手不是王旭的熟人,即便对方停了车,可这个时候车门把手是落锁的状态,凶手是怎么上的车呢?”
“另外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王旭被杀之前没有任何挣扎,虽然有被乙醚迷晕的原因在,可是如果对方和王旭不认识,他就能轻易将王旭迷晕吗?”
刘青山的话道出了很多人的疑问。
陈言笑了笑,走上前,查看了一下车辆的位置:“其实正是这一点我们才可以确认杀死王旭的凶手,很有可能并不是他的熟人。”
“现场的酒瓶碎片的点位可以让我们确定王旭当时是被逼无奈之下停下车。”
“可如果凶手跟王旭真的非常熟悉,那么他还有必要设置这些障碍让王旭停车吗?”
嗯?
对啊。
对方为什么用这种方式让王旭停车,不就是因为凶手很可能和王旭不认识,而没有办法让他停车。
假设凶手是王旭的朋友或者熟人,他根本不用这些办法,只需要招招手就能让王旭停下车。
“可是如果对方和王旭不认识,那他又是怎么上车的呢?”
“不要忘了王旭的职业。”
“职业?”
陈言点点头:“王旭是一名工程监理员,根据我们目前调查得到的线索可以确定王旭在平时工作的过程当中喜欢接受一些红包或者烟酒之类的礼品。”
“王旭对于陌生人的戒心其实要比普通人淡一些,因为他在工程监理的过程当中,谁的红包都有可能收,至于是不是熟人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能不能给他带来利益。”
“如果我是凶手,我只需要戴上安全帽,强调一下我是施工人员的身份,手里拿两条华子,王旭会不会让我上车?”
嗯?
刘青山和其他人微微一怔,陈言说的话,似乎有些道理。
尤其是类似包工头,这些工程施工人员,刘青山他们接触的其实并不少。
每个基层侦缉分队对于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管理都是比较重视的,他们有时候去检查的时候,对方却是喜欢塞一些香烟。
大多数人觉得不是什么大礼,抽一根烟自然没什么。
所以,这个王旭大概率会让对方上车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