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溺亡案
案子发生在三年前。
三年前的6月28日,永胜游泳馆有人报案。
一名顾客在泳池内溺亡。
案子发生在侦缉一分队的管辖范围内,当时是时任队长李洪带队出警。
卷宗对当时的情况记载的非常详细。
溺亡者叫李凤林,男,51岁。
是一家按摩店的老板。
关于死者的背景调查,当时李洪他们做的非常细致。
李凤林早年曾经在外省开过煤矿,积累了不菲的身家。
十年前,因为煤炭行业开始不景气,李凤林就卖了煤矿离开了外省,返回连城。
之后,开了一家按摩店。
李凤林的妻子叫赵林梦,当年28岁,两人是二婚。
李凤林死亡的时候,两人结婚不到两年。
李凤林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叫李强,当年三十岁。
按照卷宗当中的记载,案件的过程非常简单详细。
李凤林是在6月28日中午12点钟到达的永胜游泳馆。
泳馆的门口有监控录相,记录了李凤林进入游泳馆的具体时间。
进入游泳馆之后,李凤林就进入了更衣室,更换泳衣。
更衣室内自然没有见过录像,但是游泳馆的游泳池四周装设了四部监控。
整个泳池可以说无死角呈现在了监控设备内。
12点28分,李凤林换完衣服,从更衣室内出来。
直接前往游泳池。
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李凤林从游泳馆的更衣室到泳池前做了大概有十分钟的热身运动。
中间,李凤林和自己的游泳健身教练还聊了一会儿天。
之后,李凤林就下了游泳池,开始游泳。
案发当天因为是星期一,所以游泳的人比较少。
整个泳池内有16个游泳道,但是只有七个人在游泳。
每一个人都是单独的游泳道。
游泳场管内当时有九个人在现场。
除了包括李凤林在内的七个游泳者之外,还有一名游泳教练和一名救生员。
李凤林是在12点28分从更衣室出来的,做了十分钟的热身运动之后,下水的时间监控上显示的是12点38分。
下水后的李凤林先是游了十几分钟的蛙泳。
然后开始仰泳。
13点15分,曾经离开泳池,到泳池边的自动贩卖机卖了一瓶水。
可能确实是口渴了,案卷中记录,李凤林将一瓶水一口全部喝完。
然后紧接着就再次下水。
而且,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李凤林这次是一个猛子扎紧泳池里。
李凤林第二次下水的时候,游泳教练正在李凤林旁边,还看了一眼跳下泳池的李凤林。
按照教练的交代,他当时以为李凤林在练习潜泳,所以李凤林一个猛子扎下去之后就没有在意。
而这时,原本坐在观察登上的救生员,在李凤林入水的时候,刚好从凳子上爬下来。
来到泳池的角落里拿出一瓶水,喝了几口之后,再次返回观察凳。
这个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两分钟。
可就是在这短短的两分钟之内出事了。
李凤林刚刚一猛子的扎进泳池之后,就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还是救生员第一时间发现了不对劲儿,游泳道内七个人游泳现在怎么突然少了一个?
“张教练,你带的那个学员已经游泳完了吗?怎么不见了?”
这是监控视频里的原始录像画面。
救生员杨林生在发现不对劲儿的时候,第一时间询问的教练员张宏。
反应过来的张宏,立即跳入泳池当中。
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救生员杨林生看见张宏跳进泳池,也立马爬下观察凳,同时跳入了泳池当中。
三分钟之后,两人合力将李凤林抬出游泳池。
一旁游泳的六个人当中,有一个人爬出泳池,跑到更衣室里,拿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这个时候的时间是13点21分。
杨林生和张宏在将李凤林抬出泳池后,立即开始心肺复苏。
整个时间一直持续了12分钟。
直到救护车赶到。
但是,已经晚了,李凤林在抬出泳池的时候就已经死亡,杨林生和张宏一刻不停的心肺复苏没有能救得了他的命。
再然后,李洪带队赶到了现场。
对尸体进行了现场勘察。
卷宗中是这样记载的。
“尸体口鼻有泡沫,肌肤呈现鸡皮状。”
“死者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眼角膜透明,瞳孔有明显散大迹象。”
“尸僵出现时间早,尸斑颜色浅淡,皮肤苍白。”
尸体的一切征兆都证明,这是非常典型的溺水死亡。
而且李凤林溺水的整个过程都有监控录像记录,没有一点遗漏。
基本上可以定性,这只是一场意外死亡事件。
后面只要联系死者家属,他们和游泳馆商量赔偿的事情就完事儿了。
但是,案件的最终发展出现了转变。
死者李凤林的父母早就已经过世。
在世的亲属,只有他的妻子赵林梦和儿子李强。
赵林梦对于李凤林的死没有其他意见。
主张和游泳馆进行民事赔偿的责任划分。
但是李凤林的儿子李强不同意。
根据卷宗中的记载,李强认为他的父亲不可能无故溺水死亡。
理由是李凤林已经在这家游泳馆学习了五年游泳。
游泳技术非常好。
去年的时候,还在永胜游泳馆自己举办的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成绩。
所以他认为自己的父亲不可能在一场正常的游泳过程当中,溺水死亡。
李强当时坚持要给李凤林的尸体做解剖。
既然是亲属强烈要求,李洪自然不能拒绝。
但是,这一解剖尸体,还真出了事。
在尸检过程中,发现李凤林的肋骨和胸骨骨折痕迹。
这一点到时没什么问题。
李凤林被救生员和游泳教练抬出泳池台,曾经连续不断给他做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如果用力较大的话,一般情况下会给胸骨和肋骨造成一定的损伤,甚至有可能导致肝脏或者是肺部受损。
李凤林的内脏器官倒是没有受损,只是胸骨和肋骨,有一点骨折和骨裂,问题倒是不大。
肺部和胃部里面有大量积液,这都符合溺亡特征。
但是,除此之外,负责尸检的侦缉员在李凤林的尸体上,发现他手掌和脚掌有过度的角质化和脱皮。
同时,李凤林双手手指的根部有细小的谷粒状的角质隆起颗粒。
有些颗粒已经皮损,呈现溃疡状。
这就不简单了。
这玩意不是什么皮肤病。
而是砷疔!
或者叫做砒疔。
是砷化物中毒的特征表现。
而所谓的砷化物中毒其实就是砒霜中毒。
李凤林竟然是慢性砷中毒。
慢性砷中毒,除了以上特征之外,还会引起很多并发症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肌肉痉挛!
之后,尸检侦缉员对被李凤林的四肢进行了解剖。
有了更直接的发现!
三年前的6月28日,永胜游泳馆有人报案。
一名顾客在泳池内溺亡。
案子发生在侦缉一分队的管辖范围内,当时是时任队长李洪带队出警。
卷宗对当时的情况记载的非常详细。
溺亡者叫李凤林,男,51岁。
是一家按摩店的老板。
关于死者的背景调查,当时李洪他们做的非常细致。
李凤林早年曾经在外省开过煤矿,积累了不菲的身家。
十年前,因为煤炭行业开始不景气,李凤林就卖了煤矿离开了外省,返回连城。
之后,开了一家按摩店。
李凤林的妻子叫赵林梦,当年28岁,两人是二婚。
李凤林死亡的时候,两人结婚不到两年。
李凤林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叫李强,当年三十岁。
按照卷宗当中的记载,案件的过程非常简单详细。
李凤林是在6月28日中午12点钟到达的永胜游泳馆。
泳馆的门口有监控录相,记录了李凤林进入游泳馆的具体时间。
进入游泳馆之后,李凤林就进入了更衣室,更换泳衣。
更衣室内自然没有见过录像,但是游泳馆的游泳池四周装设了四部监控。
整个泳池可以说无死角呈现在了监控设备内。
12点28分,李凤林换完衣服,从更衣室内出来。
直接前往游泳池。
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李凤林从游泳馆的更衣室到泳池前做了大概有十分钟的热身运动。
中间,李凤林和自己的游泳健身教练还聊了一会儿天。
之后,李凤林就下了游泳池,开始游泳。
案发当天因为是星期一,所以游泳的人比较少。
整个泳池内有16个游泳道,但是只有七个人在游泳。
每一个人都是单独的游泳道。
游泳场管内当时有九个人在现场。
除了包括李凤林在内的七个游泳者之外,还有一名游泳教练和一名救生员。
李凤林是在12点28分从更衣室出来的,做了十分钟的热身运动之后,下水的时间监控上显示的是12点38分。
下水后的李凤林先是游了十几分钟的蛙泳。
然后开始仰泳。
13点15分,曾经离开泳池,到泳池边的自动贩卖机卖了一瓶水。
可能确实是口渴了,案卷中记录,李凤林将一瓶水一口全部喝完。
然后紧接着就再次下水。
而且,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李凤林这次是一个猛子扎紧泳池里。
李凤林第二次下水的时候,游泳教练正在李凤林旁边,还看了一眼跳下泳池的李凤林。
按照教练的交代,他当时以为李凤林在练习潜泳,所以李凤林一个猛子扎下去之后就没有在意。
而这时,原本坐在观察登上的救生员,在李凤林入水的时候,刚好从凳子上爬下来。
来到泳池的角落里拿出一瓶水,喝了几口之后,再次返回观察凳。
这个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两分钟。
可就是在这短短的两分钟之内出事了。
李凤林刚刚一猛子的扎进泳池之后,就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还是救生员第一时间发现了不对劲儿,游泳道内七个人游泳现在怎么突然少了一个?
“张教练,你带的那个学员已经游泳完了吗?怎么不见了?”
这是监控视频里的原始录像画面。
救生员杨林生在发现不对劲儿的时候,第一时间询问的教练员张宏。
反应过来的张宏,立即跳入泳池当中。
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救生员杨林生看见张宏跳进泳池,也立马爬下观察凳,同时跳入了泳池当中。
三分钟之后,两人合力将李凤林抬出游泳池。
一旁游泳的六个人当中,有一个人爬出泳池,跑到更衣室里,拿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这个时候的时间是13点21分。
杨林生和张宏在将李凤林抬出泳池后,立即开始心肺复苏。
整个时间一直持续了12分钟。
直到救护车赶到。
但是,已经晚了,李凤林在抬出泳池的时候就已经死亡,杨林生和张宏一刻不停的心肺复苏没有能救得了他的命。
再然后,李洪带队赶到了现场。
对尸体进行了现场勘察。
卷宗中是这样记载的。
“尸体口鼻有泡沫,肌肤呈现鸡皮状。”
“死者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眼角膜透明,瞳孔有明显散大迹象。”
“尸僵出现时间早,尸斑颜色浅淡,皮肤苍白。”
尸体的一切征兆都证明,这是非常典型的溺水死亡。
而且李凤林溺水的整个过程都有监控录像记录,没有一点遗漏。
基本上可以定性,这只是一场意外死亡事件。
后面只要联系死者家属,他们和游泳馆商量赔偿的事情就完事儿了。
但是,案件的最终发展出现了转变。
死者李凤林的父母早就已经过世。
在世的亲属,只有他的妻子赵林梦和儿子李强。
赵林梦对于李凤林的死没有其他意见。
主张和游泳馆进行民事赔偿的责任划分。
但是李凤林的儿子李强不同意。
根据卷宗中的记载,李强认为他的父亲不可能无故溺水死亡。
理由是李凤林已经在这家游泳馆学习了五年游泳。
游泳技术非常好。
去年的时候,还在永胜游泳馆自己举办的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成绩。
所以他认为自己的父亲不可能在一场正常的游泳过程当中,溺水死亡。
李强当时坚持要给李凤林的尸体做解剖。
既然是亲属强烈要求,李洪自然不能拒绝。
但是,这一解剖尸体,还真出了事。
在尸检过程中,发现李凤林的肋骨和胸骨骨折痕迹。
这一点到时没什么问题。
李凤林被救生员和游泳教练抬出泳池台,曾经连续不断给他做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如果用力较大的话,一般情况下会给胸骨和肋骨造成一定的损伤,甚至有可能导致肝脏或者是肺部受损。
李凤林的内脏器官倒是没有受损,只是胸骨和肋骨,有一点骨折和骨裂,问题倒是不大。
肺部和胃部里面有大量积液,这都符合溺亡特征。
但是,除此之外,负责尸检的侦缉员在李凤林的尸体上,发现他手掌和脚掌有过度的角质化和脱皮。
同时,李凤林双手手指的根部有细小的谷粒状的角质隆起颗粒。
有些颗粒已经皮损,呈现溃疡状。
这就不简单了。
这玩意不是什么皮肤病。
而是砷疔!
或者叫做砒疔。
是砷化物中毒的特征表现。
而所谓的砷化物中毒其实就是砒霜中毒。
李凤林竟然是慢性砷中毒。
慢性砷中毒,除了以上特征之外,还会引起很多并发症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肌肉痉挛!
之后,尸检侦缉员对被李凤林的四肢进行了解剖。
有了更直接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