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林皎这次离婚,刘姑姑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对。
她甚至叫来了林爹林妈,希望他们能够帮她说服林皎打消离婚的念头。
林爹林妈急急忙忙赶来,林妈如刘姑姑所想,一直在劝林皎。
按照她们的说法,庄思亭没有出轨,闹幺蛾子的是他的父母,哪有这样轻易就说离婚的。
林妈的话更朴实,她是这样说的“谁过日子是样样顺心的,谁都有自己的不如意,不到要命的时候,轻易别说离婚。再说还有孩子呢,庄家显见是不会让你带走孩子的,你难道就舍得琛琛?”
林皎舍不得,但是……
她一脸冷静道“我公公婆婆虽然不是好东西,但他们很疼琛琛,而且以庄思亭的性子,以后我来看琛琛,他绝不会阻拦。”
林皎当然想过把儿子带走,但她更清楚庄家跟童家的情况不同,是绝对不会让她把琛琛带走的。
“你傻啊。”林妈瞪着她道“忘了那个叫徐玉梅的女人了?人家就等着你撒手,好捡现成的儿子呢。”
林皎神色微微一顿,随即却道“我只是离婚,又不是不管他了,以后我每个星期会过来看琛琛,也会时常接他回去住。他又不是傻的,自己亲妈不要,要个外八路的野妈。”
她公公婆婆觉得庄思亭离婚后会娶徐玉梅,但她却并不这样认为。
庄思亭要是会娶徐玉梅,当初就不会追求她了。
——要知道当初可有不少人觉得她配不上庄思亭,劝他放弃追求她的。
“那万一呢?”林妈急道“小孩子懂什么啊,又有爷爷奶奶在旁边撺掇,说不好就不认你这个亲妈了。”
林皎微微皱眉道“那也不耽搁我什么,等他成年了我就不用付抚养费了。”
“什么,你还要付抚养费?!”林妈一脸不可思议。
在她看来,自家闺女辛辛苦苦生下的儿子不能带走就是吃了大亏了,还得付抚养费?
在他们乡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的!
琛琛姓庄,又不姓林,凭什么啊?
林皎倒是不在意这个,“我跟思亭说好了,我每个月出30,等将来他上学了,学费我出一半。”
庄思亭当然没想她出抚养费,公婆估计都不稀罕,但她没打算逃避这个责任。
林妈抽了口冷气,“这么多!”
“不多。”林皎道“我如今工资都一百多了。”
“好了,别说了。”这个时候,却是林爹开口了。
他看着林皎道“你现在都是大学生了,比你爹妈都有见识,你既然想离婚那就离吧。”
“你咋也跟着孩子胡闹!”林妈那叫一个气啊。
林爹道“闺女跟你不一样,乡下女人离了婚没地方去,但皎皎有工作有房子,既然她觉得日子过得不舒坦,离婚更好,那就离呗。”
于是,林爹林妈来一趟还是没能改变她的主意。
林妈一开始还担心的不行,但是留下来住了一段时间,发现闺女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竟然还不错?
她是个实际的,见着闺女离婚后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悲惨,便也放下了心结。
只是……
“你是打算就这么带着囡囡过一辈子,还是打算再找一个?”她私底下问林皎道。
林皎一愣,想了想坦诚道“找是肯定还要找的,一个人过日子多没劲啊,囡囡再有七八年说不好都找对象了,我一个人过有什么意思。”
林妈松了口气,她还真怕闺女说不找了。要是那样的话,将来他们没了,外孙外孙女都成家了,闺女一个人该多寂寞啊。
就像她跟老头子,就是有伴才能过得有滋有味。
不过……
“那你可得睁大眼睛好好挑一个,可不能因为是再婚就敷衍了事。找个公婆明理的,最好不要有姑嫂的,大家庭是非可多了。你这样的年纪,也不可能找初婚的小年轻了,难免要给人当后妈,可别找那种半大孩子的,那种养不熟还会气人,偏你还不能计较……”她絮絮叨叨地跟闺女说着话。
林皎嗯嗯嗯应着,其实根本就没认真听。
她在琢磨着下海做生意的事呢。
这几年,她在报社是越干越觉得没意思,看到那么多停薪留职下海做生意的例子,就有些蠢蠢欲动起来。
尤其她之前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一个漂亮国的夫人,对方是漂亮国一个新兴化妆品牌的负责人,两人就妆容方面很谈得来,对方希望她能够做他们品牌在国内的代理商。
对此,林皎有一点点心动。
她现在手头存款有一些,都是之前跟人小打小闹合作小生意赚的——她因为工作原因都只投钱,并不参与经营。
要做化妆品牌的代理商,就需要有店铺,这个对她而言并不是很难。她大学里一个同学是在商场工作的,曾提起过他们商场有一层楼打算重新改建对外招商,针对的就是服装美容的品类。
林爹林妈回去后,林皎到底还是办了停薪留职,下海做生意了。
开头半年,她基本上都是亏的,后来她下狠心花钱拍了广告,又买了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段播放,生意才逐渐好起来。
也是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归国华裔于行难。
于行难这个人……有点让人一言难尽。
林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骂自家品牌门店的店长,因为中文不是特别熟练,他骂人的时候时不时掺一句英文,顾客从旁边路过的时候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他却尤不自知,顾自骂得起劲。
——她后来才知道,他之所以那样生气,是因为门店店长在写价格标签的时候忘了转换货币单位,将美元价格跟人民币价格划上了等号,以至于门店开始销售的头几天全都在亏本大甩卖。
也因为他骂人骂得太投入,像一头喷火龙一样,林皎当时都忽略了他优越的外表和出众的气质。
并非是林皎夸张,作为拥有四分之一英国血统的混血儿,于行难的外表确实很出色。
林皎后来见到的那些小鲜肉明星,就没有一个及得上他的。
哪怕这个时候的他已经35岁了。
<b></b>
她甚至叫来了林爹林妈,希望他们能够帮她说服林皎打消离婚的念头。
林爹林妈急急忙忙赶来,林妈如刘姑姑所想,一直在劝林皎。
按照她们的说法,庄思亭没有出轨,闹幺蛾子的是他的父母,哪有这样轻易就说离婚的。
林妈的话更朴实,她是这样说的“谁过日子是样样顺心的,谁都有自己的不如意,不到要命的时候,轻易别说离婚。再说还有孩子呢,庄家显见是不会让你带走孩子的,你难道就舍得琛琛?”
林皎舍不得,但是……
她一脸冷静道“我公公婆婆虽然不是好东西,但他们很疼琛琛,而且以庄思亭的性子,以后我来看琛琛,他绝不会阻拦。”
林皎当然想过把儿子带走,但她更清楚庄家跟童家的情况不同,是绝对不会让她把琛琛带走的。
“你傻啊。”林妈瞪着她道“忘了那个叫徐玉梅的女人了?人家就等着你撒手,好捡现成的儿子呢。”
林皎神色微微一顿,随即却道“我只是离婚,又不是不管他了,以后我每个星期会过来看琛琛,也会时常接他回去住。他又不是傻的,自己亲妈不要,要个外八路的野妈。”
她公公婆婆觉得庄思亭离婚后会娶徐玉梅,但她却并不这样认为。
庄思亭要是会娶徐玉梅,当初就不会追求她了。
——要知道当初可有不少人觉得她配不上庄思亭,劝他放弃追求她的。
“那万一呢?”林妈急道“小孩子懂什么啊,又有爷爷奶奶在旁边撺掇,说不好就不认你这个亲妈了。”
林皎微微皱眉道“那也不耽搁我什么,等他成年了我就不用付抚养费了。”
“什么,你还要付抚养费?!”林妈一脸不可思议。
在她看来,自家闺女辛辛苦苦生下的儿子不能带走就是吃了大亏了,还得付抚养费?
在他们乡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的!
琛琛姓庄,又不姓林,凭什么啊?
林皎倒是不在意这个,“我跟思亭说好了,我每个月出30,等将来他上学了,学费我出一半。”
庄思亭当然没想她出抚养费,公婆估计都不稀罕,但她没打算逃避这个责任。
林妈抽了口冷气,“这么多!”
“不多。”林皎道“我如今工资都一百多了。”
“好了,别说了。”这个时候,却是林爹开口了。
他看着林皎道“你现在都是大学生了,比你爹妈都有见识,你既然想离婚那就离吧。”
“你咋也跟着孩子胡闹!”林妈那叫一个气啊。
林爹道“闺女跟你不一样,乡下女人离了婚没地方去,但皎皎有工作有房子,既然她觉得日子过得不舒坦,离婚更好,那就离呗。”
于是,林爹林妈来一趟还是没能改变她的主意。
林妈一开始还担心的不行,但是留下来住了一段时间,发现闺女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竟然还不错?
她是个实际的,见着闺女离婚后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悲惨,便也放下了心结。
只是……
“你是打算就这么带着囡囡过一辈子,还是打算再找一个?”她私底下问林皎道。
林皎一愣,想了想坦诚道“找是肯定还要找的,一个人过日子多没劲啊,囡囡再有七八年说不好都找对象了,我一个人过有什么意思。”
林妈松了口气,她还真怕闺女说不找了。要是那样的话,将来他们没了,外孙外孙女都成家了,闺女一个人该多寂寞啊。
就像她跟老头子,就是有伴才能过得有滋有味。
不过……
“那你可得睁大眼睛好好挑一个,可不能因为是再婚就敷衍了事。找个公婆明理的,最好不要有姑嫂的,大家庭是非可多了。你这样的年纪,也不可能找初婚的小年轻了,难免要给人当后妈,可别找那种半大孩子的,那种养不熟还会气人,偏你还不能计较……”她絮絮叨叨地跟闺女说着话。
林皎嗯嗯嗯应着,其实根本就没认真听。
她在琢磨着下海做生意的事呢。
这几年,她在报社是越干越觉得没意思,看到那么多停薪留职下海做生意的例子,就有些蠢蠢欲动起来。
尤其她之前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一个漂亮国的夫人,对方是漂亮国一个新兴化妆品牌的负责人,两人就妆容方面很谈得来,对方希望她能够做他们品牌在国内的代理商。
对此,林皎有一点点心动。
她现在手头存款有一些,都是之前跟人小打小闹合作小生意赚的——她因为工作原因都只投钱,并不参与经营。
要做化妆品牌的代理商,就需要有店铺,这个对她而言并不是很难。她大学里一个同学是在商场工作的,曾提起过他们商场有一层楼打算重新改建对外招商,针对的就是服装美容的品类。
林爹林妈回去后,林皎到底还是办了停薪留职,下海做生意了。
开头半年,她基本上都是亏的,后来她下狠心花钱拍了广告,又买了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段播放,生意才逐渐好起来。
也是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归国华裔于行难。
于行难这个人……有点让人一言难尽。
林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骂自家品牌门店的店长,因为中文不是特别熟练,他骂人的时候时不时掺一句英文,顾客从旁边路过的时候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他却尤不自知,顾自骂得起劲。
——她后来才知道,他之所以那样生气,是因为门店店长在写价格标签的时候忘了转换货币单位,将美元价格跟人民币价格划上了等号,以至于门店开始销售的头几天全都在亏本大甩卖。
也因为他骂人骂得太投入,像一头喷火龙一样,林皎当时都忽略了他优越的外表和出众的气质。
并非是林皎夸张,作为拥有四分之一英国血统的混血儿,于行难的外表确实很出色。
林皎后来见到的那些小鲜肉明星,就没有一个及得上他的。
哪怕这个时候的他已经35岁了。
<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