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雨沫一出场,顿时引起了众人的瞩目。

    群星璀璨,但也仅仅只是为她做衬托,她为红花,其余人都只能是绿叶。

    这位就是鹤城八大家族之一公孙家的大小姐,她高贵优雅,出身不凡,绝世容颜,风姿如画,简直无懈可击。

    “公孙大小姐。”

    姜云封看到女子下车,连忙小步跑上前去,向公孙雨沫打招呼,脸上布满笑意。

    “姜队长。”

    公孙雨沫美眸淡然,声音悦耳无比,十分的甘甜,声音入耳之时,有着一股娇媚,宛如让人酥到骨子里一样。

    特案组有人沉醉在公孙雨沫的美貌中,露出痴呆的表情,真的很漂亮。

    “公孙大小姐,请!”

    姜云封一笑,带着鹤城来的一行人向里面走去。

    “好漂亮的姐姐。”

    洛依依低声说道,美女,无论男女都喜欢欣赏。

    “你也不差,走了!”

    秦元仙笑道,抬步向前走去。

    洛依依也很漂亮,是可爱型的漂亮,和公孙雨沫不是一种类型。

    而且,洛依依很少刻意化妆打扮,纯天然,所以更自然,更青春,更有活力。

    自然美,也很好,秦元仙喜欢。

    听到秦元仙的夸奖,洛依依心中一喜,默默跟上脚步,没有女生不喜欢听到别人对她的赞美。

    嗯?

    公孙家一位白发老者,目光从秦元仙的背影扫过,露出疑惑的表情。

    “黄老?”

    “哦,没事,走吧!”

    黄老摇头,可能自己感觉错了。

    这么年轻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先天武者?可能是天生气血充盈吧!

    ……

    “秦大师,我们去哪儿?”

    “鬼市。”

    “鬼市在哪儿?”

    “鹤城百枋镇。”

    秦元仙坐上车,既然雁山区的黄金蟒杀不了,那就去鬼市走一趟。

    有姜队长介绍熟人,带他们去鬼市,会很方便。

    从江云市到鹤城并不远,走高速,两个小时的路程。

    鹤城是一座将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百枋镇是鹤城郊区的一座小镇。

    镇上的人口不多,但也算热闹,有不少住在镇上,在城里打工的人。

    两人来到百枋镇,已经是下午六点。

    “这就是鬼市?看着不像啊!”

    貂蝉如同好奇宝宝一样,打量着百枋镇的布置。

    “还没到时候,再说鬼市怎么可能在外面,得等熟人带我们进去,先吃晚饭吧。”

    秦元仙笑道。

    找了一家饭店,点了一些菜。

    “要等人来吗?”

    “嗯,姜队长给我介绍了一个熟人,晚上他带我们去逛鬼市。”

    不一会儿。

    一个中年男子笑眯眯走来,器宇不凡,身材挺拔,正气凌然的男子。

    他手里拿着纸扇,腰间挂着一个布袋和一个葫芦,龙行虎步,目光如炬。

    “秦元仙?”

    中年男子主动向两人打招呼。

    “我是秦元仙,你是姜队长介绍的熟人?”

    秦元仙默默打量对方。

    “哈哈,不错,就是我,鄙人张宝宝,师兄叫我来带你进鬼市。”

    张宝宝点头一笑,像是自来熟一样,主动坐在椅子上,看着一桌子美味佳肴。

    “您是姜队长的师弟?”

    貂蝉问道。

    “是也是也,我是姜云封的师弟,怎么他没对外人说过我这位师弟?是怕我给他丢脸吗”

    张宝宝笑道。

    然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吃进嘴里,然后喝了一杯酒,露出无比享受的表情。

    貂蝉皱了皱眉,眼前这位,实在是和姜队长相差甚远。

    刚才还感觉他一脸正气,器宇轩昂,现在再他看,真是一脸猥琐,一点不像修道者。

    而且张宝宝的修为也不高,跟姜队长相比,那就差老远了。

    估摸着,张宝宝的修为不超过后天四重。

    “哎呀,我这个师兄,就算是当了官,要避嫌,也用不着不认师弟吧?”

    张宝宝笑道,目光落到秦元仙身上。

    他听师兄说,眼前这位年轻人不简单,是一位双先天高手,炼体、炼气都达到了先天境界的年轻高手。

    他游历江湖数十载,从未见过这里恐怖的天才。

    双先天啊!

    百年难得一遇。

    没有在意对方的打量,秦元仙问道:“张道长,咱们还是说正事,鬼市几点开始?”

    “还早着呢,夜里十二点才开始。”

    张宝宝嘟囔着,嘴里不停,像是好久没有吃过好菜一样,一个劲感慨好酒。

    “老板,你们这儿最贵的酒,再来两瓶。”

    秦元仙一笑。

    听到秦元仙的话,张宝宝脸上露出笑意,将腰间的葫芦摆放在桌子上。

    “不如,把我这酒葫芦装满吧!”

    张宝宝打开酒葫芦,顿时一股药酒香气飘散出来。

    令人口齿生津,就算是不爱喝酒的人,也会被这股药酒香气给吸引。

    “张道长的酒葫芦可不小,老板,把这个酒葫芦装满,算我的。”

    秦元仙目光一扫,发现这个葫芦是一件法器,内有玄机,能盛不少酒。

    老板一听,顿时眼睛放光,笑逐颜开。

    老板也不是普通人,在百枋镇居住多年,知道这些都是高人。

    “哈哈,爽快。”

    张宝宝大笑,随后倒出一杯药酒,药香飘散,瞬间弥漫整个屋子。

    “请!”

    张宝宝端起酒杯,推到秦元仙面前。

    他这酒可是花费了不少功夫,药材百种,毒虫百种,辅之以灵液。

    一杯酒,就能帮助普通人通经活脉,固本培元,强筋健骨。

    “好酒!”

    秦元仙能感觉到,药酒中蕴含微弱的灵气,长期服用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

    “我不喝酒。”

    洛依依见张道长看向自己,连忙摆摆手。

    张宝宝笑着点点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示意秦元仙走一个。

    喝下一杯酒,秦元仙暗自惊奇,体内有一种灼烧感,浑身舒坦,有些冒热汗。

    “卫道协会任何物资都能买到,你们到鬼市来做什么?”

    张宝宝终于开口问道。

    “买鬼灵。”

    秦元仙悠悠说道,脸上写满了淡然。

    “买鬼?”

    张宝宝脸上露出疑惑,这玩意,卫道协会还真没有。

    “我听一个道士说,鬼市有鬼可以买到,张道长知道吗?”

    “鬼市确实有高手卖鬼,不过,我没有打过交道,不知道他今晚在不在。”

    张宝宝点头。

    他没有多问,秦元仙为什么要卖鬼,或许是会驭鬼术吧!

    “对方是什么人?专门抓鬼的?还是养鬼的?”

    秦元仙好奇问道。

    “不了解,鬼市的人都神秘兮兮,生怕暴露身份,那敢跟人交心?”

    张宝宝摇头一笑。

    来鬼市买鬼的人,一般都心怀歹意,无非是想买鬼害人。

    卖鬼的人肯定要保密,不可能让其他人知道他的消息,免得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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