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霜华通常意味着秋即逝,冬将至。此间百花枯萎落地化为泥,为人传颂的是依然傲立于西风中的秋菊。

    曾经,每到这样的季节,宁执便会喊上三五好友带上菊花陈酿去城北山坡下。在这一处栽种松柏与秋菊的地方,成家或未成家的都会暂时抛却所有烦恼,也近乎是在躲避尘世的喧嚣。

    如今隐蔽身份已有几月,回归栖霞也有数日,竟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是世家大少爷。衣着就好似他的姓名,他才终于明白。

    在他草鞋配葛布如此走到大街上之后,就不会有人避让他、呼唤他。更何况,他在城中逛荡寻人的这一天,身后还跟着个傻乎乎的流鼻涕女孩。他也不知道这傻丫头是什么时候着了凉。

    一早从破巷起来,又是寻找洛乾的一天。

    这会儿迎上的人都知道让着他们了——是在躲避浑身肮脏、一直摸着空瘪的肚子的两个看似不太正常的人。

    终是忍受不了来往路人的目光,宁执决定买下几个馒头后便将傻姑娘拖离街区。

    也许路人都没想到叫花子买馒头铜板不需要数,直接往兜里抓一把便伸了过去。馒头铺的老板可不占这流浪苦儿的便宜,该换多少的馒头自是悉数包裹好。

    傻姑娘见着馒头便伸手要抢,宁执却高举起食物将傻姑娘往城北引去。

    林执年的药铺座落在城北一条旧街边,宁执刻意绕开那条街之后,一时却不知该去哪。

    逗弄傻姑娘的同时也陷入了郁闷,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洛乾居然会失踪。听说江边有人落了水,是个酒馆走出的醉汉;又听说有胡须大汉扛了个小青年回家,谁家的门锁都被撬掉。他顿时上了心,一晚上都在街坊打探消息。

    结果那些人又说,栖霞那片少人的老屋来了个断袖,专挑孤身行走夜路的俊朗小伙下手。又有人声明眼睁睁看到从不点灯的那座老屋,居然燃了一夜的烛灯。

    宁执甚至不敢跟他们说自己的一位好友恰在此时失踪。

    浑浑噩噩在破巷杂物里藏了一夜,他忽然发现自己的生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寻找。

    寻找一个突然杳无音信的人,寻找一个找到后又被劫走的人,寻找一个持着好友守元剑的人……

    昔日无时无刻不是胸有成竹的贵公子被这一连串事件打击的垂头丧气,越往僻静处走去,身后何时多了一个人尾随也没察觉。

    那人一直喊着:“华端!华端!”

    似有些耳熟。宁执困惑地回过头,手里顿时一空。喊他名字的中年男人熟练地取走馒头,给他一个咧嘴笑容。

    傻姑娘哇哇大哭躲到他身后,吴沂摸了摸自己的脸,把自己嘴边的笑容扯到最温柔的程度。

    可那丫头始终不敢出来。

    宁执对傻丫头的反应并不太在意。他身前一只有力的大手自半空伸出,灵巧的五指紧扣住包馒头的粗布。

    与之对峙的是一双不输气势而又年岁较长的厚茧老手,手的主人面上笑容狡黠。夺人所爱之事,吴沂从十几岁干到五十几岁。纵然两鬓斑白,让出近在咫尺的美味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沉默,沉默是被秋风吹冷的大白馒头。

    气势弱的自然是昨夜没吃饱的宁执。“您老人家,竟然舍得来栖霞呀~”

    先开口的那一方声音里透出十足的饥饿。吴沂松开手之后的笑容,就恰似春风一般拂过宁执的脸庞。宁执感动地抛却所有郁闷为自己掏出一个馒头决定庆祝。

    心有灵犀的是,吴沂也掏走了一个馒头。

    剩下的全给风一样冲过的傻姑娘刮走。

    傻姑娘不傻,真的。

    吴沂将大馒头吃干抹净之后,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其实早上他是吃过的,所以并不觉得饿。

    他随宁执一起蹲到墙角,“哎呀,大侄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要来底层体验生活?你看这天都冷了,还不快点回去找个婢女暖暖床。”

    “吴哥,喊错了。”

    “嗯?有么?”吴沂抠了抠鼻孔,“我儿子都那么大人了,你喊声叔也不差吧?”

    宁执扯了扯嘴角,白了他一眼。想起这十几年来,哪次吴沂来栖霞不是给他们找一堆事?这人现在还在跟他扯皮。

    “够了,说正事。”他便不去计较那一个馒头的事情。

    寒风中,吴沂搓起手掌瑟缩成一团。那沧桑的声音缓缓说道:“城北那边的菊花开的不错呀,叔看见有个男人正在糟蹋这些花,特意过来告诉你一……”

    宁执腾地站起身,“你说什么!什么人这么狗?太可恶了。”

    “你快过去,他还在那搞破坏。”他眨了眨眼睛,似笑非笑。

    宁执正欲往前冲,善解人意的吴沂拽住他,把腰间的菜刀解下递给了他。宁执口上喊着“罪不至死”,吴沂却连声道“刚磨好的”。

    盛情难却之下,宁执推脱不了只好挥起亮闪闪的菜刀冲上了街,直奔城北山坡的野菊花丛。

    “年轻人做事就是雷厉风行啊。”这名面容和蔼的中年男人摸了摸自己的短须,本打算跟那个乖巧吃馒头的丫头搭话,谁知一道风刮过,姑娘也跟着消失了。

    还有那渐行渐远的嚎啕哭声……

    傻姑娘在吵闹的人海中追逐着那个举着菜刀的男人,她不想,她十分不想被这个男人抛弃。

    她不傻,她知道,只要跟着这个男人,自己就能有吃的。

    男人跑,她也跑。男人拐弯,她也拐弯。

    终于等到宁执在一片山坡前停了下来,她也停住脚步,安静地站在那继续吃馒头。

    山坡上开了一大片菊花,花丛旁的柏树下是宁执与好友经常谈天说地的地方。宁执张望了许久,并未发现菊花丛有任何异样。

    直到他走到树下,换了个视角之后才看到花丛里躺了一团裹成长条状的棉被——心里突然噶噔一下,莫不是杀人抛尸?

    靠过去的步伐慢慢放缓放轻,踩陷进去的软泥黏在脚边,冰冷刺骨。

    宁执却又不禁想起,倘如是抛尸,为何要用棉被裹着呢?

    离这团棉被愈近,宁执也就愈发好奇。忽然棉被的靠近端动了动,一只大脚板顶了出来。

    恰巧此时又隔得近,竟直接戳到宁执的鼻梁。“棉被”传出一阵闷哼,宁执愣了半晌,一股难以言明的气味以极其狂野的姿态探进他鼻孔。

    直到那团棉被慢慢展开,宁执没去跟坐起来的某人大眼瞪小眼,而是求饶一般退出花丛。因为对他来说,将自己的身体吐空去抵抗浓烈的气味远比考虑当下的事情更重要。

    嘴里苦水酸水混合的味道,宁宁执许久许久不能忘怀。他艰难地跟坐在棉被上的洛乾打了个招呼,从此离开这片伤心的花丛。

    洛乾沉吟了好一会,才尴尬地回应了一句:“……宁执,早啊。”

    棉被还是昨晚睡的那一床,他甚至还能看到自己的破鞋子也裹在里面。所以该如何评价那个人?那个趁他熟睡把他扔到野外、裹上棉被的男人?洛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竟变成了一个入睡后可以任由陌生人摆布的人。

    可以说是贴心,也可以说是……洛乾身上最值钱的东西都不在了:玉玦、绸包、守元剑。

    他也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背上这团满是泥渍的棉被。

    走在宁执身后的时候,他好像发现了什么。“那个,你拿着菜刀干嘛?”

    “啊?我昨天找了你好久,以为你被哪个流氓劫色。”宁执紧紧皱起眉头,头也不回道,“所以就地捡了把菜刀,起威慑作用。”

    “挺新的、谁家的啊,居然不要了。”

    “是啊,哪个傻冒居然把这么好的菜刀扔掉。”

    “是……哈啾!哈啾!哈啾!”洛乾捂着夜里被风吹痛的脑袋,将这个老流氓的所作所为暗暗记在心里。宿醉袭上,勉强稳住摇晃的身子,他还能走。

    再次回到街上,因嫌弃这菜刀碍事,洛乾便提议用菜刀来换吃食。

    宁执也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当即付诸行动。

    串了几家门,愿意交换的基本没人。一来三人都是破破烂烂,二来交易的筹码谈不拢。没人愿意用自家辛苦储藏的粮食来换一把多余的菜刀。

    去找林执年的提议则被宁执一口否决。

    他宁愿见不到林执年,也不要教她看见自己的落魄模样。信誓旦旦要去三里村拯救村民于水火中,却在半路被一个莫名杀出的人赶下山。

    再不能换到粮食,他就决定直接过去。

    可老天爷仿佛能感应到他们的苦难一般,在那个拄着竹杖走路的老乞丐出现时,宁执与洛乾不约而同地屏息凝神,又生怕认错一般盯着来人而不出口。

    可这怎会认错呢?刀子一样锋利的眼神,老而不衰的气势,又是路边随便一个乞丐能有的?

    果不其然,老乞丐径直走到了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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