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回去时,铅云压城,北风正紧。

    南燕王城狭窄的黄泥街道上,一些尚未腐败的枯叶败草随风瑟瑟。路上行人极少,即便猛然出现一两个,也是裹紧了羊皮夹袄,缩着脖子猫着腰匆匆而过。

    几条野狗无所事事地转悠着,在干冷的天气喷吐两股淡淡的白雾,显得有些诡异。

    过了十字路口七八十步,左拐,再右拐,再左拐,有一条小胡同,左手第二家便是金寡妇家的烧酒铺子。

    阿奴裹着羊皮夹袄,缩着脖子猫着腰,像一条野狗一样慢慢走着,一只脚踏入那条小胡同,身形微微一顿,旋即又慢慢往前走去。

    烧酒铺子门口,一个人披着黑斗篷,站在铺子低矮的屋檐下,右手端了一斝酒慢慢品着,左臂的衣袖却空空如也,随风飘荡。

    这人身材不是很高大,甚至还有些瘦俏,露出半边苍白异常的脸,微微仰着头,好像在看天空阴沉的云。

    阿奴慢慢走着,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他的脚步越来越轻,呼吸越来越柔,恰如那闻到危险气息的豹子。

    距离那黑衣斗篷人尚有七八步时,阿奴的脚步慢慢迟缓了下来,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不得不慢慢停了下来。

    那人端酒的手很干净,很稳定,修饰得一丝不苟,指甲不长也不短。

    阿奴又向前走了三步,距离那人有四步,然后,站定,微微吐了一口气。

    “阿奴。”那人收回了看天的目光,冷冰冰地看了阿奴一眼,说道。

    “宫九?”阿奴皱眉问道,瞳孔微微一缩。

    “你很好。”那人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但阿奴知道,他就是宫九。

    “一剑断江河,万军丛中可取敌将首级,你也很好。”阿奴说道。

    “那都是别人吹嘘的。”宫九淡淡说道,慢慢饮了半口酒。

    就是金寡妇烧酒铺子的五粮清酒,味淡而韵长,口感不错。

    “高人自有道理,何须自谦。”阿奴说道。

    “没有人看见过我的剑。”宫九突然转脸,认真地看着阿奴,好像要永远将那张憨厚、敦实而平凡的脸记下了。

    “听说了,宫九一剑,杀气太重,十丈以内百草不生。”阿奴迎着宫九那剑气纵横的目光,淡然说道。

    “你我迟早要见面。”宫九说道。

    “不见其实也行。你是高人,我只是个奴隶。”阿奴说道。

    “谁要是真把你当成了奴隶,那可危险得很。”宫九微微一笑,说道。

    “但阿奴一直都是奴隶,这是命,谁也改变不了。”阿奴也笑了,退了半步。

    宫九瞳孔突然一缩,脸上还带着一抹微笑,也退了半步。

    “你输了。”宫九淡淡说道。

    “我本来就没想着赢。”阿奴憨厚地笑了笑,伸手挠了挠后脑勺。

    “你是个聪明人,不过,过了今天,这些对你都没什么意义了。”宫九说道。

    “为什么?”阿奴似乎有些迷惑,认真地问道。

    “因为,”宫九顿了顿,右手屈指一弹,手中酒斝“叮”一声轻响,冲天而起,左臂空空的衣袖骤然鼓动,一柄细长的剑倏忽一闪。

    “你就要死了,死人没有什么聪明不聪明的说法。”宫九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完了,看着左肩被长剑贯穿的阿奴,似乎有些意外。

    阿奴伸手按住自己肩头的那个小洞,脸色苍白,鲜血转眼间就染红了他大半个身子,顺着羊皮夹袄的前襟滴滴答答地流淌着。

    这一剑神出鬼没,阿奴拼尽全力堪堪避开要害,却终于还是被洞穿了肩头。

    他堵住了前面的伤口,后面的伤口却像一个圆圆的小洞,汩汩往外冒血。

    阿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有些艰难地抬起了头,脸上渐渐出现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宫九微微一愣,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细长的剑,上面还有一抹殷红的血,在北风呼啸中慢慢变成了黑红之色。

    他猛吸一口气,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全身衣衫陡然鼓了起来,黑色斗篷“砰”的一声化为碎片。

    他第一剑纯粹就是偷袭,面对这个奴隶,他其实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才偷袭了一剑。

    不过,那一剑并没有弄死阿奴,只是让他受了一些伤,流了一些血。

    他有些后悔,应该一开始就使出他那可断江河的一剑。

    但已经有些迟了,就在他挥出自己的巅峰一剑时,阿奴一个懒驴打滚,已经避开了剑气的笼罩,有些勉强地躲过了这惊天一剑。

    “轰”的一声巨响,阿奴适才站立之处三四丈范围内,剑气纵横,黄泥地面腾起一大团土雾,那些枯枝败叶瞬间就化为齑粉,声势惊人。

    一击不中,宫九已经有些气馁了。

    二十年来,这是他第二次一击不中。当年那一剑,让他心甘情愿地给胜利者做了二十年杀手,成为任人摆布的一枚棋子。

    可是,这一剑呢?

    宫九暴喝一声,浑身杀气冲天而起,他原本柔顺的发丝随风飘飘,原本瘦俏的身形竟转眼间幻化为一魁梧汉子。

    阿奴吃惊地发现,宫九先前的剑气纯粹的阴柔,若非亲眼所见,只凭剑气还以为对手是一位女子。

    可此刻,宫九的剑气陡然转为纯阳之至刚,迅猛绝伦还在其次,其暴喝声中竟隐隐有上古猛兽之呼啸,令人心神有些动摇。

    面对宫九,阿奴同样没有必胜把握,所以,他选择了避其锋芒,宁可肩头中剑,也没有拔出他的刀子。

    宫九的剑气将阿奴整个笼罩了起来,令他的身形有些迟滞,呼吸有些困难,胸口憋闷得慌。

    眼看着那威猛绝伦的一剑势如奔雷,阿奴深吸一口气,终于握住了刀柄。

    阿奴向前跨出半步,拔出了一刀。

    刀子在空中的弧线不太完美,因为阿奴选择的出刀方位很刁,更因为在拔刀的一瞬,阿奴竟然使出了一点都不体面的懒驴打滚。

    这种看起来有些丢人的招数,是阿奴在训练那三十名商人后裔少年时最重视的,几乎成了他们的招牌,就连郭羊都忍不住练会了。

    阿奴的招数不好看,但有时候实用,他痛恨那些死要面子还想要别人狗命的伪君子,所以,他创下了这一招既不好看也很要命的懒驴打滚。

    宫九的剑紧贴着阿奴的头顶狂奔而过,犹如一道惊雷,将阿奴的一片头皮都刮掉了,一大把乱蓬蓬的头发瞬间就化为粉末,随着剑气砸进了泥土里。

    宫九被阿奴一刀就劈了,从裤裆开始,直到胸腔位置,整齐地被切成了两片。

    宫九哀嚎了一声,被刀子切破的内脏里的汁液哗啦啦就落了下来,混合着大量的血,在寒冷的风中腾起了一阵热雾。

    阿奴一刀劈了宫九后,接连三四个懒驴打滚,避开了那些污秽之物,从地上一跃而起。

    他一片头皮被剑气刮掉了,满头满脸都是血,冷风一刮,转眼间就凝固了。

    刀已入鞘。

    宫九至死都没有看见过阿奴的刀,他只记得那个不要脸的狗奴隶,竟然丝毫不顾高手身份,使出了一招莽汉们打架时才使出的懒驴打滚。

    宫九被劈成两片的下半身软踏踏地丢在两边,从阿奴的视角看去,恰好是一个倒立的、古篆体书写的“大”字。

    只不过,这个大字写得有些不规范,好像是郭羊那个笨蛋的字体。

    宫九左边空落落的衣袖里,慢慢探出了一条手臂,抽搐着,五根短小的手指还在试图抓住剑柄。

    阿奴惊奇地看着宫九用来偷袭他的那只手臂,突然觉得自己想吐。

    是真的想吐。

    宫九的左臂竟然是天生残疾,比三岁婴孩的手臂粗不了多少,齐腕而上生满了可怕的绿色绒毛,五根短小的手指却又显得白白胖胖,正在努力地使劲儿,想抓住丢在一边的那柄细细的剑柄。

    不过,阿奴还是蹲下了身,仔细地观察着宫九,这个曾经的毒龙帮第一高手,此刻还没有彻底气绝。

    截至目前,阿奴弄死的最厉害的人就是这个宫九,要不是他这几年跟着郭羊修习修真功法,已经能够做到心随神移收发自如,这狗东西的第一剑偷袭就已经要了他的命。

    能亲眼看着敌人慢慢死去,是阿奴这大半年来养成的一种恶习,他每次看见死人都想吐,但更想一边吐一边看。

    “杂碎……”宫九好像在咒骂阿奴。

    阿奴将耳朵凑近宫九的脸,想听听这个曾经的第一高手临终会说一句什么,却只听到这个宫九竟然也不能免俗,被人快要弄死的时候,吐出半句脏话。

    阿奴在宫九身上闻见了一缕若有若无的女人体味,混合在那些难闻的内脏汁液和血腥味里,说不上到底什么味道,不过,阿奴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一会是男人一会是女人的宫九。

    阿奴慢慢站了起来,神情有些萧瑟,好像对这个宫九有些失望。

    不过,他肩头的伤口急需要处理,经过这几下兔起鹘落的生死相搏,阿奴流的血已经太多了。

    阿奴转身走进了烧酒铺子,穿过一道门,进了后院。

    ……

    远处,一只鹰高高飞起,一场纷纷扬扬的雪就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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