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有什么好说的。”阿奴闷头吃肉喝酒,似乎对此没什么兴趣。
“就挑些好说的呗。”郭羊也不生气,嘿嘿笑着说道。
“真没啥好说的,反正都是成芝麻烂谷子的故事了。”阿奴慢慢喝着酒。
“我从小就离开了娘亲,就我爹拉扯我长大的,他三天不说话都很正常,所以,我特别特别想听故事,各种故事,只要好玩,什么都喜欢听。”郭羊让自己躺得舒服了些,端着一爵酒,拉开架势等着听故事。
看着郭羊的样子,阿奴无奈地说道:“少爷,真没什么可说的。”
“没事,就说说你不想说的。”郭羊厚着脸皮说道,这还是他第一如此要求阿奴,以往,只要阿奴不说,他从来不问。
“少爷,关于蛮荒神殿,你最好还是别打听了,你知道得越多,就越不好。”阿奴说道。
“为什么?”郭羊问道。
“不祥。”阿奴淡淡地说着,撕了一条羊肉塞入口中,吧嗒吧嗒嚼着。
“那就说些不太不祥的。”郭羊锲而不舍地追问,他要重新调整战术,有些细节他不敢马虎。
阿奴沉默了,端了一爵酒,浅浅地品着,似乎余味无穷。
郭羊也端了酒,慢慢喝着,等着阿奴开口。
他一直很有耐性,尤其事关重大时,更是极其谨慎。
“蛮荒之地,原本就是魔族的繁衍生息之地,他们很少与其他族群来往。可是,在上古一个阶段,受其他族群修真界的蛊惑,竟然也参与了那场上古大战,最后,他们的首领被斩首,并将其头脚四肢等镇压到四方之地,魔族大能损失殆尽,只剩下了一部分伤残退入他们的圣地,从此就很少能听到他们的消息了。”
阿奴终于说话了,而且,一开口就牵扯一段上古秘辛。
“另外,他们退回神殿的途中,不得不舍弃了一批族人,都是些老弱病残和伤势太重的。那些被遗弃的魔族人,在西北荒原上挣扎着,拼搏着,终于,有一部分人活下来了。”
“他们与苍天斗,与大地争,在狼群和虎豹横行之地,渐渐能够生存下来了。然后,人族的各种征伐大战开始了,那些魔族遗民被他们当成猪狗和牲口,甚至当成了野兽,被暗算,被捕猎。”
“年轻人都沦为了奴隶,妇人们被自由买卖,老人和孩子,则成为他们的骑猎时的靶子,要么被标枪扎进泥里,要么被长矛挑在空中。曾经的强者都隐退了,留下了一群猪狗一样的后裔,整天生活在悲惨的血水中,这也算是对冲动和轻信的惩罚吧。”
……
阿奴平静地讲述着,好像在说一些遥远的事情,让人恍惚间回到了那段凄风苦雨的岁月里。
郭羊端着一爵酒,陷入了沉思。燕子也差不多,坐在郭羊身边的一张豹皮上,一言不发。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落雨了,淅淅沥沥的雨没完没了。
夜深了,夜很黑。
……
“阿奴,对不起。”郭羊突然说道。
“不,少爷,不许你这样说。”阿奴笑了,神色凄苦。
“好了,两个大男人羞不羞,说着说着还抽抽搭搭的哭上了!”燕子突然站了起来,抹了一把眼泪,大声说道。
“睡觉睡觉。”郭羊直接跌倒在豹皮上,扯过一条薄被,蒙头就睡。
“好,睡觉。”阿奴身子一歪,也直接栽倒在豹皮上,两三息后就鼾声大作。
燕子看了看郭羊,又看了看阿奴,无奈地摇了摇头,骂道:“两个臭人!”
……
阿酒回到了小酒肆,浑身湿透了,带着一身横七竖八的伤疤,这让小红的心都快疼烂了。
“阿酒……你的伤还疼不?”小红咬着嘴唇,两颗清亮亮的泪珠一下子就滚落了。
“现在不疼了。”阿酒笑着说,露出整齐而白净的牙齿。
“阿酒,这些伤都是狗咬的?”小红伸出圆乎乎的小手,轻轻抚摸那些伤疤。
“对,都是狗咬的。”阿酒说道。
“可怜的阿酒……”小红的身子说着话就贴了过来。
阿酒挠着后脑勺,腼腆地笑着,有些不知所措。
“阿酒,你娶了我呗,我给你生儿子。”小红脸色微微泛红,柔声说道。
“不行,我没本事,给不了你好日子。”阿酒说道。
“没事,我这就给我爹说一声,让他们老两口回家歇着,你当老板,我当老板娘。”小红笑嘻嘻地说道。
“我脸上让狗咬过了。”阿酒摸着脸上七八道可怕的伤疤说道。
“不要紧,我也会咬你的,我不嫌弃。”小红说道。
“我身上臭。”阿酒瓮声瓮气地说道。
“没事,我就给你洗干净了,保证香喷喷的,比百花醴酒还香。”小红坚决地说道,像一只春天的猫,在阿酒身上磨蹭着。
“我身上有跳蚤有臭虫有虱子。”阿酒不漏痕迹地闪避着,笑道。
“没事,弄大锅滚水,把衣服烫烫,就没了。”小红好像喝醉了,咯咯笑着,听得阿酒头皮有些麻。
“我脾气不好,有时候会打人的。”阿酒无奈地说道。
“没事,我知道你也舍不得打疼我。这样吧,以后你生气了,就摔碟子砸碗,不用心疼,没了我去用酒换新的。”小红的两只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迷迷瞪瞪地说道。
“我不想要儿子了。我改变主意了,我想要闺女。”阿酒一边闪避的两只爪子和半个身子,一边急促地说道。
“没事,给你生完儿子了再生闺女,我给你生半炕儿女,让你活得像个男人。”小红呢喃道。
“不行,我浑身都是毛病,我跟狗睡过觉,我跟猪睡过觉,还跟不男不女的魔鬼睡过觉。”阿酒低声说道,顺手拿掉了小红那两只有些迫不及待的小爪子。
“没事,我不嫌弃啊。就算是你被狗睡了,还是被猪拱了,还是你本身就是吃人不吐渣渣的魔鬼,我都认命了。”小红固执地将她的爪子搭在了阿酒的两个肩膀上,鼻子里喷出的气息,比百花醴酒还香甜。
“我……”阿酒还想说什么,嘴却被堵上了,只能像受伤的狗一样发出“呜呜呜”的叫唤声。
……
这场雨下了三天三夜,整座城都湿漉漉的,人和狗走在泥泞的街道上,即便是很小心了,却还是时不时的滑个趔趄。
锣鼓巷的小山货铺子里,两个人在喝酒,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孟老三,你说你介绍去的那个疯子哪来那么好的运气,竟然被老大看上了,成了第一等的大红人。”常彪已经有些醉了,舌头在口里不听使唤。
“那是我兄弟啊,我孟老三什么眼光?看人一看一个准!”孟老三也差不多醉了,白白胖胖的脸上泛着酡红。
“好啦好啦,就别吹死牛皮了,你前面寻来的那些货色,坟头上的草都半人深了。”常彪嘿嘿笑着说道。
“那是他们自己没本事啊。”孟老三灌了一爵酒,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说常彪,你弄的这酒滋味儿不行啊,还是我们南燕的百花醴酒过瘾,我一喝就会想起城北的金寡妇。”
“想想想,想你的冤大头啊,那是赵老四的人,你小子不想活了?”常彪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酒。
“赵老四算个毛!我那阿酒兄弟的手段你见识过了吧,一条獒狗,生生让他给弄死了,赵老四比獒狗还厉害?”孟老三不屑地说道。
“不过也是,你小子现在发达了啊,有个阿酒兄弟给你撑腰,以后帮里谁还敢拿你当夜壶耍了!”常彪撅着屁股,正从一堆山货里往外掏酒坛。
“就是,对了常彪,上次你说的那个鸡心石链子,出手了没?”孟老三慢慢走到常彪身后,一只手搭在常彪粗壮的脖子上,低声问道。
“没呢,等会我给你寻出来,老哥送你了。”常彪半个肩膀被獒狗啃掉了,行动有些不方便,半天没掏出酒来。
“好,兄弟我谢谢你啊。对了,你老婆孩子我会好好照顾的,你放心。”孟老三笑着说道。
“那感情好……不对,我老婆孩子凭啥让你……”常彪猛然觉得不对劲儿了,想起身,却觉得腰眼位置一凉,一口气就提不上来了。
他慢慢回头,看见一个刀把斜斜地别在自己的腰眼上,刀刃却不见了,应该是全部弄到自己身体里了。
常彪想要怒吼一声,一阵巨大的疼痛骤然袭来,只在喉咙里发出几声奇怪的吸气声。
紧接着,胸口上又被插了一刀,他明显觉得自己的心尖尖被弄破了,还来不及感觉到疼,就一头栽倒了。
孟老三到货架上取了两团破布,走到常彪身边蹲下,一边拔刀子,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两个伤口堵上了,不让血流出来。
擦干净刀子上的血污,他眯着眼睛看那两把一尺多长的刀子,嘟囔着说道:“真他娘的锋利,比青铜的好使多了。”
孟老三吃力地将常彪的尸身拖到一个大箩筐里,在上面撒了些杂物,这才回到前面喝酒的地方,给自己倒了一爵酒,慢慢喝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人。
“就挑些好说的呗。”郭羊也不生气,嘿嘿笑着说道。
“真没啥好说的,反正都是成芝麻烂谷子的故事了。”阿奴慢慢喝着酒。
“我从小就离开了娘亲,就我爹拉扯我长大的,他三天不说话都很正常,所以,我特别特别想听故事,各种故事,只要好玩,什么都喜欢听。”郭羊让自己躺得舒服了些,端着一爵酒,拉开架势等着听故事。
看着郭羊的样子,阿奴无奈地说道:“少爷,真没什么可说的。”
“没事,就说说你不想说的。”郭羊厚着脸皮说道,这还是他第一如此要求阿奴,以往,只要阿奴不说,他从来不问。
“少爷,关于蛮荒神殿,你最好还是别打听了,你知道得越多,就越不好。”阿奴说道。
“为什么?”郭羊问道。
“不祥。”阿奴淡淡地说着,撕了一条羊肉塞入口中,吧嗒吧嗒嚼着。
“那就说些不太不祥的。”郭羊锲而不舍地追问,他要重新调整战术,有些细节他不敢马虎。
阿奴沉默了,端了一爵酒,浅浅地品着,似乎余味无穷。
郭羊也端了酒,慢慢喝着,等着阿奴开口。
他一直很有耐性,尤其事关重大时,更是极其谨慎。
“蛮荒之地,原本就是魔族的繁衍生息之地,他们很少与其他族群来往。可是,在上古一个阶段,受其他族群修真界的蛊惑,竟然也参与了那场上古大战,最后,他们的首领被斩首,并将其头脚四肢等镇压到四方之地,魔族大能损失殆尽,只剩下了一部分伤残退入他们的圣地,从此就很少能听到他们的消息了。”
阿奴终于说话了,而且,一开口就牵扯一段上古秘辛。
“另外,他们退回神殿的途中,不得不舍弃了一批族人,都是些老弱病残和伤势太重的。那些被遗弃的魔族人,在西北荒原上挣扎着,拼搏着,终于,有一部分人活下来了。”
“他们与苍天斗,与大地争,在狼群和虎豹横行之地,渐渐能够生存下来了。然后,人族的各种征伐大战开始了,那些魔族遗民被他们当成猪狗和牲口,甚至当成了野兽,被暗算,被捕猎。”
“年轻人都沦为了奴隶,妇人们被自由买卖,老人和孩子,则成为他们的骑猎时的靶子,要么被标枪扎进泥里,要么被长矛挑在空中。曾经的强者都隐退了,留下了一群猪狗一样的后裔,整天生活在悲惨的血水中,这也算是对冲动和轻信的惩罚吧。”
……
阿奴平静地讲述着,好像在说一些遥远的事情,让人恍惚间回到了那段凄风苦雨的岁月里。
郭羊端着一爵酒,陷入了沉思。燕子也差不多,坐在郭羊身边的一张豹皮上,一言不发。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落雨了,淅淅沥沥的雨没完没了。
夜深了,夜很黑。
……
“阿奴,对不起。”郭羊突然说道。
“不,少爷,不许你这样说。”阿奴笑了,神色凄苦。
“好了,两个大男人羞不羞,说着说着还抽抽搭搭的哭上了!”燕子突然站了起来,抹了一把眼泪,大声说道。
“睡觉睡觉。”郭羊直接跌倒在豹皮上,扯过一条薄被,蒙头就睡。
“好,睡觉。”阿奴身子一歪,也直接栽倒在豹皮上,两三息后就鼾声大作。
燕子看了看郭羊,又看了看阿奴,无奈地摇了摇头,骂道:“两个臭人!”
……
阿酒回到了小酒肆,浑身湿透了,带着一身横七竖八的伤疤,这让小红的心都快疼烂了。
“阿酒……你的伤还疼不?”小红咬着嘴唇,两颗清亮亮的泪珠一下子就滚落了。
“现在不疼了。”阿酒笑着说,露出整齐而白净的牙齿。
“阿酒,这些伤都是狗咬的?”小红伸出圆乎乎的小手,轻轻抚摸那些伤疤。
“对,都是狗咬的。”阿酒说道。
“可怜的阿酒……”小红的身子说着话就贴了过来。
阿酒挠着后脑勺,腼腆地笑着,有些不知所措。
“阿酒,你娶了我呗,我给你生儿子。”小红脸色微微泛红,柔声说道。
“不行,我没本事,给不了你好日子。”阿酒说道。
“没事,我这就给我爹说一声,让他们老两口回家歇着,你当老板,我当老板娘。”小红笑嘻嘻地说道。
“我脸上让狗咬过了。”阿酒摸着脸上七八道可怕的伤疤说道。
“不要紧,我也会咬你的,我不嫌弃。”小红说道。
“我身上臭。”阿酒瓮声瓮气地说道。
“没事,我就给你洗干净了,保证香喷喷的,比百花醴酒还香。”小红坚决地说道,像一只春天的猫,在阿酒身上磨蹭着。
“我身上有跳蚤有臭虫有虱子。”阿酒不漏痕迹地闪避着,笑道。
“没事,弄大锅滚水,把衣服烫烫,就没了。”小红好像喝醉了,咯咯笑着,听得阿酒头皮有些麻。
“我脾气不好,有时候会打人的。”阿酒无奈地说道。
“没事,我知道你也舍不得打疼我。这样吧,以后你生气了,就摔碟子砸碗,不用心疼,没了我去用酒换新的。”小红的两只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迷迷瞪瞪地说道。
“我不想要儿子了。我改变主意了,我想要闺女。”阿酒一边闪避的两只爪子和半个身子,一边急促地说道。
“没事,给你生完儿子了再生闺女,我给你生半炕儿女,让你活得像个男人。”小红呢喃道。
“不行,我浑身都是毛病,我跟狗睡过觉,我跟猪睡过觉,还跟不男不女的魔鬼睡过觉。”阿酒低声说道,顺手拿掉了小红那两只有些迫不及待的小爪子。
“没事,我不嫌弃啊。就算是你被狗睡了,还是被猪拱了,还是你本身就是吃人不吐渣渣的魔鬼,我都认命了。”小红固执地将她的爪子搭在了阿酒的两个肩膀上,鼻子里喷出的气息,比百花醴酒还香甜。
“我……”阿酒还想说什么,嘴却被堵上了,只能像受伤的狗一样发出“呜呜呜”的叫唤声。
……
这场雨下了三天三夜,整座城都湿漉漉的,人和狗走在泥泞的街道上,即便是很小心了,却还是时不时的滑个趔趄。
锣鼓巷的小山货铺子里,两个人在喝酒,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孟老三,你说你介绍去的那个疯子哪来那么好的运气,竟然被老大看上了,成了第一等的大红人。”常彪已经有些醉了,舌头在口里不听使唤。
“那是我兄弟啊,我孟老三什么眼光?看人一看一个准!”孟老三也差不多醉了,白白胖胖的脸上泛着酡红。
“好啦好啦,就别吹死牛皮了,你前面寻来的那些货色,坟头上的草都半人深了。”常彪嘿嘿笑着说道。
“那是他们自己没本事啊。”孟老三灌了一爵酒,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说常彪,你弄的这酒滋味儿不行啊,还是我们南燕的百花醴酒过瘾,我一喝就会想起城北的金寡妇。”
“想想想,想你的冤大头啊,那是赵老四的人,你小子不想活了?”常彪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酒。
“赵老四算个毛!我那阿酒兄弟的手段你见识过了吧,一条獒狗,生生让他给弄死了,赵老四比獒狗还厉害?”孟老三不屑地说道。
“不过也是,你小子现在发达了啊,有个阿酒兄弟给你撑腰,以后帮里谁还敢拿你当夜壶耍了!”常彪撅着屁股,正从一堆山货里往外掏酒坛。
“就是,对了常彪,上次你说的那个鸡心石链子,出手了没?”孟老三慢慢走到常彪身后,一只手搭在常彪粗壮的脖子上,低声问道。
“没呢,等会我给你寻出来,老哥送你了。”常彪半个肩膀被獒狗啃掉了,行动有些不方便,半天没掏出酒来。
“好,兄弟我谢谢你啊。对了,你老婆孩子我会好好照顾的,你放心。”孟老三笑着说道。
“那感情好……不对,我老婆孩子凭啥让你……”常彪猛然觉得不对劲儿了,想起身,却觉得腰眼位置一凉,一口气就提不上来了。
他慢慢回头,看见一个刀把斜斜地别在自己的腰眼上,刀刃却不见了,应该是全部弄到自己身体里了。
常彪想要怒吼一声,一阵巨大的疼痛骤然袭来,只在喉咙里发出几声奇怪的吸气声。
紧接着,胸口上又被插了一刀,他明显觉得自己的心尖尖被弄破了,还来不及感觉到疼,就一头栽倒了。
孟老三到货架上取了两团破布,走到常彪身边蹲下,一边拔刀子,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两个伤口堵上了,不让血流出来。
擦干净刀子上的血污,他眯着眼睛看那两把一尺多长的刀子,嘟囔着说道:“真他娘的锋利,比青铜的好使多了。”
孟老三吃力地将常彪的尸身拖到一个大箩筐里,在上面撒了些杂物,这才回到前面喝酒的地方,给自己倒了一爵酒,慢慢喝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