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硬笔书法【第二章!】
玉好不好,看成色就知道。(*0小-}说-+网)
王红梅打量着手中的玉镯,皱眉道:“儿子,这玉镯要不少钱吧?”
“还行,两万多!”
林闲见老妈担忧的眼神,不由笑道:“老妈你放心,这是我在玉缘珠宝店买的,假一赔十。”
“哦,那还好。”
玉缘的口碑还算不错,王红梅不由放下心,随即责怪道:“下次别买这么贵的礼物,要是不小心弄碎了,那得多心疼!”
林国栋满意的把玩着打火机,点头道:“这打火机不错,就是牌子没听过。”
“卡地亚的,六千多呢!”林闲笑道。
“什么?”
王红梅一听就不干了,“一个破打火机就要六千多?买这么的贵干嘛,点个火而已,买个一两块钱的不就行了!”
“王红梅你这是什么意思?”林国栋眉头一挑,反驳道:“一两块钱的塑料打火机和这个能一样吗?”
老两口日常拌嘴后,林国栋回到后厨给林闲炒了两个菜,随后叼着烟到隔壁显摆去了。
在魔都吃了两三天的本帮菜,再次吃到老爸做的川菜,感觉无比亲切。
林国栋的手艺自然没话说,一道毛血旺麻辣鲜香,至于麻婆豆腐那就更不用说了,就着白米饭,他可以吃三四碗。
吃完饭,林闲自觉的收拾着碗筷。
王红梅见状,开口道:“等会我来收,你回去休息吧!”
“没事,我不累。”林闲摆摆手。
收拾好桌子,洗完碗筷,他拿起背包道:“老妈我先回去了。”
“去吧!”
……
林闲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先去文具店买了一支钢笔,以及几本练字帖。
这是他准备学的第一个技能,硬笔书法!
俗话说的好,观字如观人。
一个人字写的好不好看,就能大致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如何。
而一手飘逸洒脱的好字,无疑能让人好感大增,这也是林闲首选硬笔书法的原因。
回到家中,打开空调,林闲坐在书桌前,摊开练字帖开始练字。
初学硬笔书法,都是从最基本的模仿开始。
想要拥有自己的书法风格,起码要等到专家级才行。
林闲选择模仿的对象,是硬笔书法大师任平的作品。此君曾连续三年获得全国钢笔书法大赛最高奖,风格飘逸洒脱,有魏晋之风。
练字是很枯燥的,不过当你静下心来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尤其是看到一个个优美的文字,在自己笔下诞生,那种成就感无法言喻。
不知不觉间,一个小时过去了。
林闲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硬笔书法初期靠的是熟能生巧,没有其他捷径可走,只有两个字,多写!
每天练字一个小时,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任务。
拿起手机,他这才发现颜小曼给自己发来了好几条威信。
拨通电话,接听后颜小曼抢先问道:“刚才在干嘛?”
“买了几本练字帖,在练字呢!”林闲答道。
颜小曼顿时来了兴趣,“硬笔书法还是毛笔书法?”
颜小曼的字就写的很好看,娟丽清秀,说明小丫头平时也没少下苦功。
聊了一会后,颜小曼念念不舍的挂断了电话,林闲则从角落里翻出自己的吉他。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次魔都之行,他都快忘了这把吉他。
清理干净吉他上的灰尘,林闲抱着吉他坐在地上,指尖缓缓拨动琴弦。
顿时,一连串优美的音乐渐渐响起,在卧室中回荡。
一首曲子弹完,林闲面露兴奋之色。
他刚才弹的是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随想曲,这首曲子是吉他曲谱里难度较高的一首。要是放在以前,他就算能够完整弹完曲子,也会错误百出。可是这一次非但无比流畅,并且没有丝毫瑕疵。
目前国内民谣吉他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十级。
林闲觉得自己目前的技术,应该达到了六级,再往上就是专业级的水准了。
又弹了几首曲子,他这才放下吉他,打开电脑奋战在瓦罗兰大陆。
……
接下来的日子,林闲保持着良好的生活规律。
早晨7点准时起床,去小区公园慢跑半小时,回来吃完早餐后,练习一个小时的硬笔书法,接着去自家饭店帮忙。
下午回到家中,弹弹吉他,然后玩玩游戏。
八月十五号,颜小曼终于从魔都回来了,不过林闲没有去接她,因为颜小曼说她父亲会去接她。
傍晚,在自家饭店吃完饭后,林闲和王红梅打了个招呼便出门了。
骑着小电驴来到绿地公园,便看到颜小曼俏生生的等在那里。
见到林闲,颜小曼顿时满脸笑容。
走上前牵住她的小手,林闲问道:“在魔都玩的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走了之后我好无聊啊!”颜小曼抱怨道。
林闲好奇道:“秦岚姐没陪吗?”
“表姐可惨了,基本天天待在卧室里写课题,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颜小曼心疼道。
研究生就是这样,学校安排的课程很少,基本靠自学。
本身专业强度相比本科时就要难很多,再加上教授安排的课题项目,肯定会非常忙碌。
当然,如果你抱着混日子的想法,那会过得无比轻松。至于能不能毕业,那就只有鬼知道了。
两人漫步在公园中,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直逛到八点多钟,颜小曼忽然开口道:“明天苗苗姐过生日,你陪我去吧!”
所谓的苗苗姐叫苗珊珊,也是实验一中的同学,所谓的三大校花之一。
说来也奇怪,同样是三大校花,颜小曼和张梦瑶互相看不对眼,但是却都和苗珊珊的关系很好。
“行!”
林闲没什么犹豫,直接点头答应。
“那明天下午你来接我,我们一起去买礼物。”颜小曼开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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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梅打量着手中的玉镯,皱眉道:“儿子,这玉镯要不少钱吧?”
“还行,两万多!”
林闲见老妈担忧的眼神,不由笑道:“老妈你放心,这是我在玉缘珠宝店买的,假一赔十。”
“哦,那还好。”
玉缘的口碑还算不错,王红梅不由放下心,随即责怪道:“下次别买这么贵的礼物,要是不小心弄碎了,那得多心疼!”
林国栋满意的把玩着打火机,点头道:“这打火机不错,就是牌子没听过。”
“卡地亚的,六千多呢!”林闲笑道。
“什么?”
王红梅一听就不干了,“一个破打火机就要六千多?买这么的贵干嘛,点个火而已,买个一两块钱的不就行了!”
“王红梅你这是什么意思?”林国栋眉头一挑,反驳道:“一两块钱的塑料打火机和这个能一样吗?”
老两口日常拌嘴后,林国栋回到后厨给林闲炒了两个菜,随后叼着烟到隔壁显摆去了。
在魔都吃了两三天的本帮菜,再次吃到老爸做的川菜,感觉无比亲切。
林国栋的手艺自然没话说,一道毛血旺麻辣鲜香,至于麻婆豆腐那就更不用说了,就着白米饭,他可以吃三四碗。
吃完饭,林闲自觉的收拾着碗筷。
王红梅见状,开口道:“等会我来收,你回去休息吧!”
“没事,我不累。”林闲摆摆手。
收拾好桌子,洗完碗筷,他拿起背包道:“老妈我先回去了。”
“去吧!”
……
林闲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先去文具店买了一支钢笔,以及几本练字帖。
这是他准备学的第一个技能,硬笔书法!
俗话说的好,观字如观人。
一个人字写的好不好看,就能大致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如何。
而一手飘逸洒脱的好字,无疑能让人好感大增,这也是林闲首选硬笔书法的原因。
回到家中,打开空调,林闲坐在书桌前,摊开练字帖开始练字。
初学硬笔书法,都是从最基本的模仿开始。
想要拥有自己的书法风格,起码要等到专家级才行。
林闲选择模仿的对象,是硬笔书法大师任平的作品。此君曾连续三年获得全国钢笔书法大赛最高奖,风格飘逸洒脱,有魏晋之风。
练字是很枯燥的,不过当你静下心来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尤其是看到一个个优美的文字,在自己笔下诞生,那种成就感无法言喻。
不知不觉间,一个小时过去了。
林闲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硬笔书法初期靠的是熟能生巧,没有其他捷径可走,只有两个字,多写!
每天练字一个小时,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任务。
拿起手机,他这才发现颜小曼给自己发来了好几条威信。
拨通电话,接听后颜小曼抢先问道:“刚才在干嘛?”
“买了几本练字帖,在练字呢!”林闲答道。
颜小曼顿时来了兴趣,“硬笔书法还是毛笔书法?”
颜小曼的字就写的很好看,娟丽清秀,说明小丫头平时也没少下苦功。
聊了一会后,颜小曼念念不舍的挂断了电话,林闲则从角落里翻出自己的吉他。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次魔都之行,他都快忘了这把吉他。
清理干净吉他上的灰尘,林闲抱着吉他坐在地上,指尖缓缓拨动琴弦。
顿时,一连串优美的音乐渐渐响起,在卧室中回荡。
一首曲子弹完,林闲面露兴奋之色。
他刚才弹的是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随想曲,这首曲子是吉他曲谱里难度较高的一首。要是放在以前,他就算能够完整弹完曲子,也会错误百出。可是这一次非但无比流畅,并且没有丝毫瑕疵。
目前国内民谣吉他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十级。
林闲觉得自己目前的技术,应该达到了六级,再往上就是专业级的水准了。
又弹了几首曲子,他这才放下吉他,打开电脑奋战在瓦罗兰大陆。
……
接下来的日子,林闲保持着良好的生活规律。
早晨7点准时起床,去小区公园慢跑半小时,回来吃完早餐后,练习一个小时的硬笔书法,接着去自家饭店帮忙。
下午回到家中,弹弹吉他,然后玩玩游戏。
八月十五号,颜小曼终于从魔都回来了,不过林闲没有去接她,因为颜小曼说她父亲会去接她。
傍晚,在自家饭店吃完饭后,林闲和王红梅打了个招呼便出门了。
骑着小电驴来到绿地公园,便看到颜小曼俏生生的等在那里。
见到林闲,颜小曼顿时满脸笑容。
走上前牵住她的小手,林闲问道:“在魔都玩的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走了之后我好无聊啊!”颜小曼抱怨道。
林闲好奇道:“秦岚姐没陪吗?”
“表姐可惨了,基本天天待在卧室里写课题,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颜小曼心疼道。
研究生就是这样,学校安排的课程很少,基本靠自学。
本身专业强度相比本科时就要难很多,再加上教授安排的课题项目,肯定会非常忙碌。
当然,如果你抱着混日子的想法,那会过得无比轻松。至于能不能毕业,那就只有鬼知道了。
两人漫步在公园中,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直逛到八点多钟,颜小曼忽然开口道:“明天苗苗姐过生日,你陪我去吧!”
所谓的苗苗姐叫苗珊珊,也是实验一中的同学,所谓的三大校花之一。
说来也奇怪,同样是三大校花,颜小曼和张梦瑶互相看不对眼,但是却都和苗珊珊的关系很好。
“行!”
林闲没什么犹豫,直接点头答应。
“那明天下午你来接我,我们一起去买礼物。”颜小曼开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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