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斯迷醉一般地醒来。

    “呵!福乐蕾?宋凌寒?班都林,幻梦境的美神!”

    空灵的女声:“欢迎,可爱的朦胧之光,

    “你交织在这神圣之地!

    “这四周弥漫着安宁,

    “弥漫着混沌与满足!

    “这虚无中是何等的丰盈;

    “这牢笼中是何等的幸福?”

    柔美的、女声般的男声:“先让我跪下,向你表示忠诚,

    “高贵的公主,让我亲吻你的手,

    “它召唤我到你身边,做这无尽王国的~

    “同行者。

    “我是你的崇拜者、仆人和侍卫,

    “我是你最为虔诚的信徒”(注一)

    丹佛斯的手划出一个优美的弧线,福乐蕾随之旋转。丹佛斯的手就势绕头一圈撩过他褐色的长发,自己也更随着旋转起来。

    丹佛斯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什么一样,他握住了福乐蕾的双臂,踏着小碎步逼近,福乐蕾仿佛要迎上去,却又止不住地往后退。

    原本丹佛斯心中存在着惶恐,现在却只剩下宁静。他顺势一个旋转,单膝下跪,伸出了他的左手。

    福乐蕾将她细长的手掌轻放在丹佛斯的掌心。

    丹佛斯凑了过去,亲吻了她的手背。

    “宋凌寒小姐,您来的真是时候。”

    福乐蕾把头一侧,让穿过峡谷的风吹起她的乌丝“丹佛斯先生,听说,你被困在了牢笼之中?”

    丹佛斯仰天叹息:“是啊,先是俘虏的牢笼,然后是这一个没有边际的美丽牢笼。”

    “你喜欢这种牢笼吗?”

    “我喜欢,但如果有一天,这个牢笼破灭了,我也敢于去虚空中求生。”

    福乐蕾转向了丹佛斯:“你愿意讲述一下你的故事吗?”

    丹佛斯闭上眼睛,低下了头:“那简直就是一个噩梦。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在这里的安稳。”

    “我们当时正隐藏在树丛中,我们把敌人的位置暴露给了我的队伍,至少把他们某个地下建筑的入口给摸清了。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人难以置信。

    “不知何时,敌人就发现了我们的行踪,我目睹了一种怪异的生物,从这种生物身上,我完全可以想象到这就是我们那张照片上的【巨虫】。

    “它飞行的速度极快,犹如猫头鹰一般无声无息,好吧确切的说,我们直到它已经来到我们的上空十几米的地方才发现它的存在。

    我对着它开了一枪,这一枪当然是不会命中的。但这一枪,使得它暴露了自己的爆发移动速度。我对着它再开了一枪,它就被我击落了。

    “尽管它只有人类的胸腔那么大,但是它面目可憎,粉白的絮状组织,体内流淌着怪异的组织液,它的脑袋仿佛一个裸露的大脑上面长了一个半透明的灰色金属制网,类似于竹荪的那种结构,上面扎满了金属制的针。连接着脑袋的不仅仅只有躯干,还有一些管子,像是胶质的,但又像是活的组织。

    “它有一对螯肢,两条运动节肢,以及有力的下颚。它的身体被我命中,已经破碎了。总之,我总觉得它就是一个节肢动物,就是所谓巨虫的来源。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先不谈这个。我后来所遇的怪物,不,敌人,一种智慧生物才是真正可怕的。

    “我击杀了那只生物,后来我得知这叫大蝇,但不是苍蝇,是蜻蜓被某种真菌后寄生感染而成的变异生物。我意识到这是一种人造物、或者类似的东西时,我立即就命令队员撤退了。

    “以我大学毕业四年的经验判断,我们肯定被暴露了位置。就在我依靠对讲机组织完撤退后,我听见了了轰鸣般的翅响,我能感受得到,那是一种示威!

    “它无声无息地降落在我的前方。

    “它揭下它的兜帽,它足足有3米高。

    “它的头部宛如一个长满了突起的椭圆形漩涡流块,它的身体如同一条虫子,缺乏色素,长有大约3对螯肢。在夜色中,它若隐若现,挥舞着它的螯肢。伴随着嗡的一声,它竟然说起了话,我当时就差吓晕过去了。

    “我从它嗡嗡的声音中得知了它的名字——乌戈罗,以及得知了自己因为在它靠近时使用通信设备而被它检测到,也就是我被它抓到的原因。我鼓足勇气,呵呵大笑着反问它,‘你都告诉我了,万一我跑掉了你要怎么办?’它竟然说我逃不掉!然后就滑行着过来,想要把我抓走,我当时灵活地一跃,躲过了它的冲击,并在落地后对着它打了一枪。它看起来毫发无损,我瞬间就失去了战斗的想法。

    “所幸的是,它的力气没有很大,就比妖鬼要大一些。那只叫乌戈罗的米?戈,对,米?戈可怕的生物,它们简直太聪明了。它飞速地向我爬来,我在各种障碍间穿梭,想要依靠障碍来甩开它。但它和我的距离始终保持不变,它时而飞行,时而爬行、甚至跳跃。

    “离它出现不足一分钟,我就溃败了,似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它竟然厚颜无耻地开口说:‘再逃,我就要拿一点真本事出来了。’我当时逃跑的欲望都没有了。

    “看着逼近的米?戈,我抽出了军刀。我一刀斩下去,被它轻松地用螯肢弹开。

    “我的勇气仍然没有消减,是的,没有消减,尽管那家伙的外壳在月光之下闪烁着猩红。我向着后方逃去,它摆开螯肢追了上来。我想,它的背后是死角吧,我就几个踏步上了一课粗壮的大树,升到了一米多的高度,不可思议地扭动身体抓住了它那令人恐惧的,没有任何五官的宛如枯骨堆砌而成的、长满几丁质的头部。

    “我蹬着树干来了一个倒空翻,这时乌戈罗撞上了树,并直立起来要抓住我,我翻到了它的背部,并止不住地往下滑。我干脆松开一只手抓住它的翅,再掏出军刀打算利用重力划开它。

    “但接着它身子一偏,使我偏离了路线,没有割破它的翅。然后它说了一句:‘不想和你玩了。’于是掏出了一把门把手一样的武器,一个积蓄静电的物体,一道雷电就喷射而出,丝毫不比射电枪弱。

    “它猩红的颜色在我面前闪烁!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面目可憎的生物,它就像是一个以怪异姿势站立的,长满骨刺的血腥尸骸组成,它的动作优雅而灵活,充满了怪异。

    “躲过了第一发电击,这是因为它射偏了,它再一次低估了灵长动物的灵活。但第二发,我就被电晕过去了。”

    福乐蕾意犹未尽地看着眼前的故事大王,问到:“比起妖鬼,谁的外貌更可怕?”

    “妖鬼的外貌就像咕噜,只是没有头发,也比霍比特人要大。而米?戈简直就是异次元的怪物。”

    丹佛斯担心地看着福乐蕾,问道:“话说,我是不是死了?”

    福乐蕾竖起一根手指:“不,你没有,你晕了过去。”

    “我好想永远留在这里!我不知道我醒后要怎样面对这种生物。”

    “丹佛斯先生,你在这里学会的技巧,在现实中会无意中使用。只要你打败一只米?戈,你就能对付下一只米?戈。”

    丹佛斯担心地问:“要是我死了呢?”

    福乐蕾轻轻笑道:“如果你醒来后只能作为祭品呢?注定的死亡和死里逃生你会选择哪一个?”

    丹佛斯深吸一口气,沉思了数秒:“……带路吧。”

    福乐蕾脚尖轻轻一点,一个旋转跨步来到了丹佛斯前方,上半身就势一扭停锁住了自己的步伐,双腿前后交错,头和身体看向丹佛斯,一只手扶住脑袋,另一只手指向斜下方。

    “开始吧,丹佛斯先生。”

    注一?改编自《浮士德》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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