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太阳】渐渐地变得光亮,岛屿逐渐被光所笼罩。

    丹佛斯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醒来。

    时间不容浪费,据他上次回忆,现实世界中每过五秒,他在幻梦境中的活动时间就多一秒。也就是说,假如丹佛斯在现实世界中生活了五天后进入幻梦境,那么他就会在幻梦境中待一天。

    而丹佛斯距离和宋冰女士见面、进入幻梦境的时间相隔了10天,也就是说,丹佛斯此次在幻梦境中可以停留两天。再除去已经过去的12个小时,他还剩一天半的时间。

    丹佛斯发现,幻梦境中的一切在他离开后就会静止,因为周围的景物和他上次进来时没有区别。

    以此推断,假如丹佛斯遭遇爆炸,气浪吹到了5米的高度,此时丹佛斯“掉线”了,那么当他“重连”之时,他看到的气浪也是5米。就像播放视频,退出暂停,再打开继续的过程。

    丹佛斯忽然想到:“假如,有另一个人和我谈话,他在谈话过程中离开幻梦境,再回到幻梦境,我是不会发现任何问题的。那么,宋小姐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她可以在幻梦境的时间线中穿梭?还是说她仍然在幻梦境中,只不过是瞬移走了。”无论如何,这都足以说明少女拥有超凡的魔力。

    丹佛斯呼出一口气,不再思考这个问题。

    他打算制作长矛和火把和其他一些必要的物品,去探索洞穴。

    轻而易举地,丹佛斯很快就找到了干柴、热带树分泌的柯巴树脂、石头等物品,包括坚韧的燧石。他还顺手取来了剑麻纤维、樟树油脂和一些山莓,并将剑麻纤维挂在溪流两侧堆积的树枝之间浸泡。

    丹佛斯将较粗的、燃烧效率高的易南松木棍的一端劈成了四瓣,塞入树脂、针叶等易燃物,并用撕成丁状的树皮卡住它们(注一)。由于剑麻纤维需要浸泡,所以丹佛斯使用树皮下层的纤维绑牢了火把。

    相比火把,长矛就比较复杂了,在没有工具辅助的的情况下,要搓绳子,绑紧矛头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丹佛斯大学毕业后的4年间已经制作了数百支各式各样的长矛了,他依靠技巧和力量完成了这项工作。丹佛斯又用刀削了三根纯木制长矛,这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

    丹佛斯制作了4根火把,一根石矛,三根木矛,总计耗时4小时。在制作过程中,他劈废了两根火把,一根木矛。

    丹佛斯带上火柴、拿好石矛、背着木矛、装好火把、手枪、手链、凸透镜、手电筒后就向洞穴出发了。

    经过两个小时的行程,丹佛斯终于到达了一处洞穴。

    丹佛斯用凸透镜点燃火把,进入了这巨大的洞窟。

    洞**的空间并不像洞口那样广阔,怪异的石柱在当中矗立,一个个空洞的石窟就好像怪物们张着大嘴,等待着冒险家们进去。洞穴*中的道路也不止一条,在岩壁上也有很多的路。

    洞**并不是安静无声的,有时候,风从不知名的地方吹过,与岩石摩擦,发出怪异的嘶吼声,从上方渗下的水滴落在岩石上,发出咚咚声。

    “唰——”丹佛斯的余光敏锐地发现有什么东西从岩壁上越过。

    丹佛斯放慢脚步,环视四周。

    他没有发现什么,但也没有放松警惕,他一边警戒地看着四周,一边缓缓地靠近了墙边。

    空气如同凝固了一般,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唯有水滴落的声音咚咚地响着。

    丹佛斯将火把凑向前方,旋转一周,看了看周围的情况。但除了蜘蛛,飞虫之类的东西就没有发现什么了。

    丹佛斯松了一口气,在墙壁上用烟薰黑了一块地方,作为原路返回的标记。

    前方,洞穴通往了更底处。

    随着地势变低,丹佛斯能听见的水声越来越大,丹佛斯甚至发现了溪流,以及一条岔道。岔道内的洞只有两人高,而且传来一阵恶臭。

    丹佛斯很快明白这条岔道里是蝙蝠洞,于是就走进了那充满恶臭的地方,并在路口留下了标记。

    蝙蝠洞内较为干燥,在确认墙壁上没有留下黑色的血迹后,丹佛斯确认了这不是吸血蝙蝠的洞穴。任何种类的蝙蝠都难以打败人类,但蝙蝠携带病菌,且和人类同为哺乳动物。吸血蝙蝠有更大的概率攻击人类,也就有更大的概率传播病菌。

    在白天,蝙蝠都在洞中睡觉,而蛇就在这个时候捕捉蝙蝠,所以注意脚下和墙壁远比注意天花板有用。

    丹佛斯知道蝙蝠洞并没有什么好逛的,他只是好奇,打算探索个百来米。

    和丹佛斯想象的一样,很快,这条隧道就被厚达30cm的蝙蝠排泄物所淹没。丹佛斯并没有在上面徒步的物理和心理上的准备,于是毫不犹豫地原路返回了主洞。

    主洞中依旧昏暗,但丹佛斯依旧警戒着他余光瞟见的事物。

    “在这种地方,如果有怪物的话,我打赌它会是‘咕噜’”。丹佛斯在心中调侃道。

    丹佛斯的耳朵忽然听见了动静。

    不是蝙蝠煽动翅膀的声音,不是水滴与岩石碰撞的声音,不是气流穿过岩缝的声音。而是某种很敏捷的中型动物在无声地移动时不慎发出的脚步声。

    丹佛斯只敢沿着岩壁,随着火光缓缓移动。

    黑色的、无光的角落,有什么在等着他。生物生于最为黑暗未知的【夜色】,但【思维】却本能地恐惧着这名为黑暗的母亲。生命本身来源于黑暗,而思维本身来源于混沌。

    正真的恐惧是无法驱散的,但越是勇于面对它,人类就越是能够预见它的到来,就越是能在当中保持理智。

    第一支火把即将燃尽,丹佛斯缓缓地卸下背包,拿出了第二根火把。

    一道身影从丹佛斯后方穿过,狠狠地撞了他一下。丹佛斯本能地回头想要反击,却被巨大的力量撞开了。他只能看到一个灰白的无毛人形身影宛如一条蜷曲着身体的狗,在岩石间飞速移动。

    丹佛斯的火把被那身影踢了一下,滚向了远处。

    丹佛斯翻滚两圈,侧身一个跨步蹲起,端平长矛,向那道身影刺去。

    目标轻易地躲开了这次攻击。

    丹佛斯从口袋中掏出了手电筒,向前方照去,但没有看见任何东西。丹佛斯立即向身后一转,再一次只瞟见一道灰白色的身影顺着岩壁向壁顶跑去。

    “也许你是个聪明的家伙,但要和我玩还早了一万年呢!来呀,来啃咬我,汪汪汪!”丹佛斯的吼声响彻了整个洞穴。

    “咯咯咯咯~”这是一阵不似人类、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洞穴瞬间安静了下来。

    丹佛斯左手持电筒,右手持长矛,环视四周。躺在远处的火把只剩下了点点火光,即将熄灭。

    丹佛斯向着火把缓缓走去。

    “飒!”那道身影飞速通过岩壁。

    丹佛斯立即向右侧转去,精准地刺向了那道身影。那道身影在向前扑的同时侧过身体,以极其不协调的方法躲过了丹佛斯的攻击,只于身体左侧被划开了一道口子,在如此近距离的观察下,丹佛斯发现这是一只几乎盲眼的灰白色瘦弱人形畸体怪物。

    丹佛斯一个踉跄,手电筒也掉在了一边,怪物左右冲杀,抓向了丹佛斯的喉咙,露出了白森森的尖锐牙齿。

    丹佛斯用长矛一挥,影响了怪物的攻击,一个翻身,从背后抽出一条木矛,扎向了那人形怪物。

    怪物敏捷地躲开,只被刺中了肩膀,随即向丹佛斯的侧边扑去。丹佛斯转动上身,送出了自己的拳头,打得那怪物往后一仰。洞穴*中地形复杂,怪物倒霉地踩到一个坑,扑通一声向后倒下。

    丹佛斯紧张地看着它,不敢上前。

    “你再向前一步,你的死期就到了。”

    “咯咯咯咯咯~”怪物瘦弱的身躯并没有被摔伤。

    怪物不知是没听懂还是没把丹佛斯当回事,毫不犹豫地就向丹佛斯冲去。

    丹佛斯摆开架势,张开双臂,正正地抓住了怪物的肩膀。丹佛斯当即感受到了比他更大的力量。丹佛斯利用惯性甩开了怪物,掏出一条火柴,迅速划燃,怪物此时来不及闪躲,直直地被火光照射。

    “咔呀~”怪物发出了骇人的惨叫。

    丹佛斯当即掏出另一根木矛,向怪物刺去。怪物再一次躲开了攻击。

    但丹佛斯没有要攻击的意思,而是一个翻身,逃向了手电筒的方向。

    “咯啊~”怪物被彻底的激怒了。

    丹佛斯踢动手电筒,照向了怪物的方向。怪物早就料到,轻易地躲开了电筒的光,从岩壁上落到了丹佛斯的后方。

    丹佛斯忽然做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

    他一只手在衣袋中火柴盒上划燃了火柴,另一只手中则握着什么东西。

    怪物在后方用力拽着丹佛斯,狠狠抓住了他的脖子,张开了血盆大口。

    丹佛斯点燃了手上的那团东西,向着怪物的脑袋按去。一团红黄色的火焰如同有魔鬼操控一般地猛烈腾起。

    “咔呀!”怪物发出了一声惨叫,头上的皮下油脂飞速燃烧。

    丹佛斯乘此机会,掏出了最后一根木矛,把它扎进了怪物的脑袋。

    怪物在地上连连打滚,才将火势减小。

    丹佛斯不知何时来到了那根将熄灭的火把面前,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此时怪物从地上爬起,想要逃走。

    丹佛斯像一头褐毛狮子一样地扑向了怪物,抓住了它的脖子,撞倒了它瘦弱的躯干。丹佛斯将火把凑近怪物的头,踩住了它的背。

    一声声怪异的惨叫从怪物口中传来,丹佛斯拔出了怪物脑袋上的长矛,刺向了它那蜷曲着的腰椎。

    怪物终于疼得无法行动,丹佛斯毫不犹豫地将火把塞入了它的喉咙。

    随着滋滋的声音响起,怪物的脑袋被烧成了一团焦炭。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见,但是我想告诉你,在发现你的力量比我的,却还要打落我的火把的时候,我就发现,你是怕光的。所以,我用了一团点燃的松脂了结了你。”丹佛斯高兴地看着他的战利品。

    “事实证明,你的智商还是没有人类这么高……你该不会是种群居动物,不,怪物吧?”想到这里,丹佛斯掏出了手枪,解除了保险。在和怪物的搏斗中,他并没有时间上膛射击。

    “这应该是一只巡逻的怪物,周围并没有其他的同伴,不过要是逗留太久的话,也说不准会有一大群怪物来袭击我呢。”丹佛斯担心地想着。

    他循着火把的光,找回了背包、长矛等物。他站在那面目可憎的怪物面前,不禁打了个寒战。那怪物还是很可怕的,它那灰白的肤色、干瘦如柴的身体着实令人作呕。

    丹佛斯将最长的、也是仅剩的那根石制长矛朔入了怪物的体内,挑开了它的皮肤。丹佛斯用火把燎过它的身体,使得它为数不多的油脂软化。丹佛斯用扎在它背上的木矛挑下了油脂,涂满了各个火把。

    那油脂耐燃且燃烧效率高,是这种怪物为了满足高速移动,对付洞穴的资源贫瘠而生长的。

    丹佛斯没有弄太多的油脂在火把上,怕油脂太多导致火势过大,进一步使得火把提前烧尽。他把剩下的油脂揉成一团,放进了背包,然后饮一口水,向着洞穴更深处进发。在第二根火把燃尽前,丹佛斯是绝不会轻易后退的。

    他一路做着标记,一路前行。

    丹佛斯忽然感到洞穴*中的风有些清凉。

    他向前走去,看到了【太阳】的光,于是熄灭了火把。

    天然岩石凿成的石柱,平整的路面。

    这是一座处于山崖之间,峡谷之中的、破庙似的建筑。一些植被生长在这里的岩缝中。

    丹佛斯头偏了一下,他不打算原路返回了,他打算把这里作为中转站。

    看样子,现在正处于下午。先在这里过一夜再说,危险不危险到时候就知道了。至少,他的直觉没有疯狂暗示他又危险。一般情况下,强大的邪灵都会有魔力外泄,在幻梦境这种神秘的地方,灵感会更容易感受到危险。

    只是,丹佛斯目前可以吃到的食物只剩下山莓之类的野果了,留在这里也许会遭受饥饿。

    丹佛斯决定先探索一番再作定论。

    步入寺庙,一座石刻神像立于左侧,这是寺庙中唯一的神像。神像的形象是一名极美的少女,祂的身体皆由触手拥立作为祂的衣装。祂的神情如同一名俯视世界的观众;祂微笑着,好像没有什么可以使祂感到畏惧;祂的身体令人感到母性的美丽与延续生命的的生机。

    神像的脚下有一本笔记,和寺庙的简朴的风格格格不入。它有着较为华丽的封面,和现代工艺纸张。

    “这里,有人来过?”丹佛斯很是疑惑。

    翻开扉页,上面写着“记录你遇见过的每一种异形生物(注二)”

    第一页,妖鬼。类人形生物,腐食、偶尔也吃新鲜的血肉,群居,具有一定的智能。多患有佝偻病(划掉)多为身体蜷曲,行动迅速的厌光生物,易受神秘意义的和物理意义的火焰伤害。该生物可以驯化,但你不会想去驯化它的。

    当然,以上描述只不过是该书的一部分内容,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甚至在第二页还有一张速写图。很明显,丹佛斯所遇的怪物就是妖鬼。

    再往后翻,就是一片空白。

    丹佛斯对着神像鞠了一躬,拿走了那本书。

    “这本书怎么就只有妖鬼一个物种呢?”丹佛斯很不解,但又希望它是会自动记录的神奇物品。

    丹佛斯找来了一些从对面长过来的树枝上的野果,并截下了一些非果树的树枝作为燃料,很快,丹佛斯就迎来了夜晚。

    “嗒,嗒。”这是两声清脆的脚步声。

    丹佛斯会心地一笑,转过身去。

    “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宋凌寒小姐。”

    “有兴趣跳支舞吗?丹佛斯先生。”福乐蕾身着的不再是那套捆束的荆棘礼服,而是换成了一套束腰肉粉的“珠帘”纱裙。

    “这是我的荣幸。”丹佛斯鞠了一躬,伸出了有些烧焦的左手。

    26岁的丹佛斯与14岁的福乐蕾就这样哼着小曲在寺庙中曼舞。在丹佛斯心里,福乐蕾,不,宋凌寒小姐从来都不是一个小孩。她只不过是旅途中的另一个游吟诗人而已。

    注一?易南松,原型南亚松。至于火把嘛,那是白族制作火把的方法。

    注二?异形生物,不是指异形(Alien),而是洛夫克拉夫特所说的,样貌、形态等不同于常见生物和常见传说生物的生物,这些生物被洛夫克拉夫特称为异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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