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一声破空声响起,一座山包上飞出一支冷箭,两个身穿伪装衣的男子卧在山头上。而不远处一个策马狂奔的蒙古人应声落马,原来那支箭上涂了麻药。而这个山谷是南下长城的必经之路之一,所以时常有蒙古人路过。

    “又是一个,强哥的箭术越来越好了,箭箭都是正中小腿。”一个年轻男子对射箭的国字脸男子说道。

    “哎,你小子少拍马屁,上次骑射比赛,你不是拿了个连队第一?”国字脸男子撇了身边那人一眼,说道:“你还不快去把那人拖过来。下一次轮到你射人,我当搬运工。”

    “嘿嘿,打埋伏的感觉就是爽啊,那些蒙古人也真是的,天天没事就爱往咱们顺天府境内跑,这不是找死吗?”那个男子轻笑一声,手脚轻快地着向那个被箭击中的人而去。

    不一会的功夫,那个昏迷不醒的蒙古人被拉了回来,扔到了一个土堆中。

    “一,二,三,四...”年轻男子数了数被捆成一堆的俘虏,“一共六个,再弄四个,咱们这一次捕鼠任务就圆满完成了。”

    “咱们难得有机会出来当老鹰,好好地干上几天,弄他个十几二十只地鼠,一个月的军饷都挣回来了,那才叫爽啊。”老鹰捉老鼠,并不是一种游戏,而是北平军特有的一种实战演练:把训练成绩全优的人派到长城以外,潜伏到朵颜三卫的领地中,当侦察兵的同时,还伏击落单的蒙古人,并把这些俘虏弄回来当奴工。

    之所以称之为老鼠,是因为这些奴工会被拉到挖煤工地去,从事最危险的钻洞挖煤工作。当然,俘虏的对象只能是朵颜三卫的蒙古人,蒙古本部的蒙古人北平军是不会动的,就算他们偷越了长城,也只是射晕之后再扔回去。

    “也就你在乎那点银子,我就想多立点军功,快点升官。对了,听上头说,万先生好像招什么精忠卫,咱们隔壁营的一哥们中选了,那个得意的小样,实在是没眼看。不过话又说回来,天天都能跟在万先生身边,想不飞黄腾达都难。”

    “这事我也听说了,说要加入精忠卫比选营长还严,主要是靠军功来选人,不只要识字,还要各项训练全优。你小子训练成绩倒是不错,只是资历太浅,军功太少,不然咱们营长肯定推荐你了。”

    “哎,这一次没中选没关系,听说两个月还会再选一批。”

    “那也得够军功才行啊,咱们北平军可不只看你训练成绩,一切都按军功来算的。你小子这么自信,有几分军功了?”

    在北平军,军功是非常难得的,正常情况下,击杀或俘虏一人才能得一分军功,平时只有训练成绩特别优异才能得到额外加分,总之十分珍贵。

    “嘿嘿。”年轻男子伸出一根手指。

    “十?”。

    年轻男子摇摇头。

    “不会是一百了吧?那军功已经够进军校进修了,出来就能当连长。”

    “还差十分就到一百了。”年轻男子笑道。

    “哇,这真是真人不露相啊。哥哥我还差着二十呢,你小子居然后来居上了,真有你的啊。”国字脸男子一拳锤到年轻男子的胸口,笑道:“如果你小子先进了精忠卫,可别倚老卖老啊。”

    “哪敢啊,我可是强哥训出来的新兵蛋子,强哥永远都是我大哥。”

    国字脸男子刚想接话,突然脸色一变,头帖在地上听了一会,说道:“不好,好像是有骑兵经过。”

    “怎么办?”年轻男子也高度戒备起来了。

    “从马蹄声音来看,最少也有十个人,咱们不必冒险,先躲起来再说。”国字脸男子说完,三步并作两步跳到那堆晕死的俘虏边,用一些杂草将这些人埋起来。

    而那个年轻的男子则快速地在身边弄出了两个土坑,整个人钻了进去,并披好伪装,只留下鼻子眼睛露在外面。国字脸男子也快速地藏得严严实实,只要来人不是从他们身上踏过去,都不会发现他们。

    很快,马蹄声就靠近了,先是有四个锦衣大汉匆匆而过,后面则紧追着六个大汉,搭弓射箭,不停地向前面的那四人射去,前面的锦衣大汉则没命似的向前狂奔。看这阵式,肯定不是搞友谊赛马,而是真的在玩命。

    两边打打停停,一路杀了过来,而逃命在前的那些锦衣大汉也不是好惹的,被人追急了,也不断地向后回射,两边都打急了眼,很快就有数人不幸中箭落马,两边都在快速减员,本来的四对六,变成了二对三。

    “他娘的,这些蒙古人越来越嚣张了,打架打到咱北平军的地头上了,真是找死不等日子。”国字脸男子心中暗道,悄悄地抬起手上的强弩,瞄准三人队中的一个人,当腿就是一箭。

    “嗤!”一声轻响,一人中箭,从马上摔了下来。

    随即,又是嗤的一声风声响过,又一匹马嘶鸣倒地。

    三人队一下失去了两个战力,局势又扭转了过来,剩下的一人看了看前面停下来的两人队,再看看身后冷箭乱飞的土包,自知是腹背受敌,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又是嗤嗤嗤地一阵箭响声传来,几支冷箭飞射而来,那三个人躲闪不及,又倒下了两个,剩下的那个自知不妙,拍马向另一个方向狂奔,企图逃命。不过此时为时已晚,又是一声箭响,最后一人也被击倒在地。 “六个活的,四个死的。这一次咱们撞大运了。”年轻男子从土堆里钻了出来,兴奋地叫道。

    “我把人绑上,你发信号通知队里来运人,拉大马车来运。”国字脸男子那个兴奋啊,小跑着去绑人,当他把一个俯倒在地的俘虏翻过来时,眼睛就定格在对方的脸上,惊道:“钢子,快过来瞧瞧,这家伙好像还是个蒙古大官。”

    “大官?不会吧,大官会只带几个鹰犬就四处乱跑?”那年轻男子嘴上说着,却还是小跑过来,定睛一细看,也大喜道:“穿金戴银的,就算不是什么大官也是个部落族长,咱们马上把他们拉回去审问。”

    两大兵把这些射晕的人拉到一边,并拿出一面黑龙旗,立在高处不停地摇,不多时就有一支骑兵队出现,还带了马车过来,把这些俘虏和死尸往车上一堆,快速地离开,仿佛就是没有出现过。

    像这样的伏击队还会很多,如此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不带走一丝云彩,带走的却是无数俘虏,而被留下的,是一片让蒙古人谈之色变的死亡地带。制定这一战术的,就是以万磊为首的军委会,除了实战练兵之外,主要目的是制造恐怖,让朵颜三卫的蒙古人不敢越长城半步。

    其实,自从宋朝开始,中原政权为了防止重现唐朝之军阀战祸,推行偃武修文的国策,极力抑制武将,重文轻武遂成风气。重文轻武的结果,就是将无数国人精英,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虽说书生也没什么不好,不过,如果整个民族都变成书生的话,那么就会出大问题。正所谓:刚则易折,柔则易欺。秦朝武功盛世,一扫六国而统天下,累二世而亡,是因为它太过于强暴。宋朝偃武修文,却屡遭外族入侵,后来被迫南迁偏安,这是因为它太过于柔弱。

    明朝一承汉唐之大统,却又重走上了宋朝的老路,重科举而轻武功,以至于天下人以读书博功名为正业,习武练兵为末业。长此以往,国无奋勇之将士,只有结党营私的文官。作为土司府,又是四面受敌,顺天府不会延袭明朝的国策,不会搞崇文偃武那一套。

    而在万磊看来,要健壮一个民族,不单要从肢体上强健它,还要武装到它的思想。想让民族永立于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不单是要有野蛮的体魄,还要有精明的头脑,骨子里更得有一股狼性,这样才能与如群狼一般的蒙古人相抗,才能在强敌环伺的环境中求得生存。

    所以,与明朝边境时常搞的火烧草场以防止蒙古人南下驻牧的那一套不同,北平军不烧草场,放任朵颜三卫的蒙古人南下放牧,却四出伏兵,见到一个蒙古人就捉一个,见到一个蒙古部落就伏击一个,总之就是要让他们有来无回。在这种血与火的对战中,打造出一支可以与蒙古骑兵相匹敌北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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