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言是在美国哈佛大学读犯罪心理学硕士的时候,认识的凌谦人,彼时,年少轻狂,加上两人同是自恃骄狂的人,互相看不顺眼。

    尤其是,去了美国之后,林慕言发现杜小晨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那是一种能够吸引心理变态者的气质,叫人别不开眼神儿。

    ——而恰好,凌谦人,大抵是和林慕言相类似的变态,之后的故事很言情、很狗血,凌谦人看上了杜小晨,并试图挖墙脚。

    某天,杜小晨那个没心没肺,又脑洞真空抽风的小疯子,被凌谦人以一只烤火鸡腿“骗”到了湖边,之前就说过,杜小晨的运气向来不怎么样,于是,她被林慕言发现了。

    林慕言气场阴沉危险的穿越过人群,走到杜小晨跟前,一句话没说,就拎着杜小晨的羽绒服衣领,面无表情的将她拎回了公寓,然后,往床上一丢。

    一沾着床面,杜小晨立即一个轱辘滚到了离着林慕言最远的床角里,姿势诱惑的半跪在床上,一手撑着床面,另一手紧紧揪着自己羽绒服的衣领,眸色闪亮,略带惊恐的看着林慕言,“林慕言,家暴包括xing暴力都是犯法的!”

    “犯法?杜小晨,你也知道‘犯法’这两个字么?”眉角微动,林慕言眸色清越的看着杜小晨,唇角倏尔斜勾,冷哼一声,而后,姿态缓慢而优雅的松开领带,解开衬衣最上面两颗纽扣,林慕言唇角凉薄笑意越来惊心动魄,似笑非笑之间,他一步一步朝床边逼近,终至,双膝压到床边,欺身而上。

    然后,杜小晨被逮住了。

    杜小晨被林慕言可劲儿的折腾了一夜之后,从此,看见凌谦人就躲。

    ◎◎◎◎◎◎◎。

    林慕言负手立在落地窗前,眸色平静的俯看那片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繁华北城市市中心时,季北扬走过来,眼神儿略略担忧的看着林慕言,问道:“真的不担心杜小晨那个小疯子吗?”

    “怎么可能不担心!”林慕言苦笑,仰头看着落地窗的顶端,认识林慕言接近三十年,那是季北扬第一次看见林慕言露出那样无助仓惶的表情,仿若天都要塌了似的。

    季北扬忽然回味,杜小晨那个浑身长刺儿的小刺猬,可是林慕言的心尖儿宠啊,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日日用心头血煨着,只恨不得将她整个揉碎了融进骨髓里才安心,哪怕那小刺猬总是用她那尖尖的刺儿将他扎的满身是伤,浑身染血,他都心甘情愿的受着。

    千金难买,林慕言的愿意。

    林慕言,在外被人形容时只有“狠戾冷漠”四个字眼,他不会信任任何人,也永远不会放下戒备,却在被杜小晨叫起床时,揉眼睛坐起身,带着困意茫然四下看去,看到床边顶着一头乱毛的杜小晨之后毫不犹豫的栽倒在她身上继续睡。

    尤其是杜小晨刚刚被林慕言“捡回家”那会儿,性格孤僻冷漠的林慕言,竟然没有半分排斥的就将杜小晨规划到了自己的世界里。

    从此,他孤寂已久,暗不见天日的心底最深处,蓦而柔软。

    因为杜小晨,林慕言想要宠溺疼爱眼前这个小东西的念头开始疯狂生长起来,于是,他倾泻了他此生百密一疏里唯一的温柔和疼爱,然后,林慕言也开始有了七情六欲。

    或许,林慕言本身就是一座机关重重的空城,禁忌诸多。

    季北扬是知道的,林慕言的起床气远远无法用“严重”二字来形容,一旦打扰休息后果不堪设想,但世间万事总有那么一个“不怕死”的例外,起初,杜小晨那小疯子并不知道林慕言总是熬夜到凌晨,清晨便将他唤醒,他紧皱眉头,低气压魔王附身,却在抬眼看见眼前那个头顶一团乱毛的小东西的刹那,眼底冷意渐渐变成了最温柔的眷恋和疼宠。

    成熟稳重,做事干净利落,是林慕言获得尊重和荣耀的资本,奈何,冷傲孤僻的性格又让人不敢与他亲近,唯独杜小晨,看似傻傻呆呆的一小妞儿,实际上心里跟明镜似的,一眼就看穿了林慕言。

    大勇若怯,大智若愚,这是佛家最深厚的精粹,这样的杜小晨,终于让林慕言身陷感情的泥潭中,再也无法自拔。

    ◎◎◎◎◎◎◎。

    昨天下午送杜小晨回家之后,林慕言就开车去了埕口街189号曹爽的家。

    林慕言从徐子城那里拿到的资料显示,曹爽今年三十八岁,三年前出过一次严重的车祸,那次车祸,让曹爽失去了左腿,也就此失去了生活能力,所以,至今仍旧单身未婚。

    曹爽的家,在北城市治安最混乱的一条街上,埕口街。这条街上,常年聚集着各种各样的小流氓和小混混儿,偷盗抢劫案层出不穷。

    十六年来,维护这条街治安的片警换了一批又一批,前前后后没有三十个,也得有二十个了,每每提及埕口街,无一不摇头叹息,抚额揉眉。

    傍晚时分,红霞漫天,林慕言驾驶着他那辆银白色的保时捷卡宴跑车如鬼魅一般驶进那条据说治安极其混乱的巷子埕口街,刚刚挺稳,周围就围上来十几个手拿棍棒和管制刀具的小混混儿。

    为首的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十八岁的不良少年,染着一头屎黄色的黄毛,流里流气的吹着口哨,他身后其余小混混儿,一个个也都将头发染的五颜六色,杀马特洗剪吹,这个裤子上全是破洞,那个裤子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铁环,一走路,叮铃作响,要多屌丝有多屌丝。

    林慕言随手关上车门,正眼都没有瞧那群小混混儿一眼,动作优雅的整理了一下衬衣衣袖后,拔腿朝曹爽家那幢低矮的平房屋子走去。

    “老大,我们被无视了……”黄毛不良少年身后,那个挑染着一头张牙舞爪的绿毛的羞涩清秀少年抬起手指,小心翼翼的戳了一下他家老大的后腰。

    黄毛不良少年笑容顿时僵住,表情尴尬,扬起脖子冲林慕言的背影吼道:“喂,前面那个男的,你不知道我们这条街上的规矩吗?”

    “规、矩?”欣长身形顿住,林慕言细长精致的眼睛微微眯起,随着眉目如画里渐染几分阴戾冷意,他水色薄唇亦轻抿成了一条优雅的弧线,唇间轻捻着那两个字眼,音色愠凉清浅的惊心动魄。

    垂眉,林慕言静静的看着路旁长在石头缝隙里的小草许久,心上忽然一动,莫名的,就想到了杜小晨那么没皮没脸的小不要脸的,心情陡然愉悦,末了,林慕言转身,细眉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的看着黄毛少年,“什么规矩?”

    毫无防备之中,被林慕言那么一看,黄毛竟然稍稍有些羞赧,恍惚了好半晌,才强撑着嚣张的底气,张狂的叫嚣道:“新来的不知道规矩,那我就告诉你,我程凯男就是埕口街的老大,不管是谁,只要进了这条街还想安安生生离开的,就必须留下买命的钱。”

    “跑车不错,哥儿几个也不想为难你,这么样吧,留下这辆跑车,哥儿几个就安安生生的送你离开这里。”

    “哦?”眉梢微扬,林慕言斜倚在跑车车身上,似是非常认真的在考虑黄毛的提议。

    就在黄毛一众人,对着那辆银白色保时捷跑车双眼冒光的时候,林慕言勾唇凉笑出声,“但是非常抱歉,我林慕言向来就不是什么守规矩的人。”

    扔下话,林慕言转身,心情很好的径直往那幢低矮的平房走去。

    黄毛愣了好半晌,眼看着林慕言已经走到了曹爽家那扇生锈的大铁门跟前,终于被惹怒。

    一挥手,狰狞着满脸蛮横的表情,命令道:“兄弟们,给我上,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让他长个记性,也长点儿经验和社会阅历。”

    嗬,居然有人说,要让他林慕言长点儿惊艳和社会阅历?!

    如果杜小晨那没皮没脸的小白眼儿狼在,肯定会反应非常迅速的一个蹦高跳出去,挡在林慕言跟前,得意洋洋又张狂无比的炫耀,“啧啧啧,你们是哪块地里长出来的大葱和大蒜,出来混的,也不仔细打听打听,我杜小晨是谁,林慕言又是谁……告诉你们,老子见过的死人可比你们吃的馒头都要多!”

    这话着实不是杜小晨在吹嘘,而是,他们这座南方城市原本就很少吃馒头。

    囧o(╯□╰)o。

    每次只要一想到杜小晨那囧了吧唧的小刺猬,不管林慕言的心情再怎么糟糕,也会在瞬间好转,眼见着十三四个手拿棍棒或者管制刀具的小混混儿们围上来,林慕言微微眯了眯眼角。

    ——危险肆虐。

    只有认识林慕言的人才知道,这个性情凉薄却又阴戾的年轻男人,秉袭了林家老爷子的优良基因,沉稳,果断,越是冷静理智的时候,越是危险的惊心动魄。

    林慕言是优雅从容惯了的上流贵族,他从来不会轻易泄露自己的暴戾和残忍,可一旦动手,非死即伤。

    关于这一点,杜小晨深有体会……因为她十六岁那年早恋,就是这个看上去清瘦温凉的没有半分杀伤力的男人,把她从学校逮回家,关上门之后,硬生生的将她做到XX撕裂大出血,最后被送进了医院。

    打从那会儿开始,杜小晨长了记性,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去招惹林慕言,就算真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宁可割腕服毒或者跳楼自杀也绝对不去招惹林慕言,因为,林慕言最擅长的,是叫人生不如死,生死不能,可是,眼前这些毛都还没有长齐的小混混儿们是不认识林慕言的。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

    于是,不超过三分钟的时间,赤手空拳、单枪匹马的林慕言就将十三四个手拿武器的小混混儿全部撂倒在地上,自始至终,神清气爽,身上不染半分血迹。

    末了,林慕言姿态优雅愠凉的拍了拍衬衣上的尘土,一边整理着衬衣袖口,一边眸色如水的看着黄毛不良少年,笑道:“忘记告诉你们了,我是去年北城市特种兵擒拿格斗比赛的冠军,哦,对了,前年还有大前年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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