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躺在床上,摸遍口袋却找不到钢笔,只好拿手指代笔在床单上书写“灵念”。被潘家人搜走的钢笔其实是一个催化剂,现在没有它高翔照样施展异能。

    ……香山别墅的旧址本是大清朝恭亲王的别府,公元一九〇〇年(庚子年)八月十四,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城,一把火将富丽堂皇的亲王府烧得干干净净,幸而府中设有秘道,仆妇丫鬟等才得以避难逃生。昔日王府的繁华宛如一场幻梦,只留下满地的瓦砾和冒着黑烟的架海金梁……”高翔驰骋想象力的骏马,奋笔疾书,“斗转星移,恍惚间百年已逝,王府旧址上建设起一栋仿古式的别墅,便是今日的潘家大宅。时代变了,主人变了,那条通往后院竹林的秘道却还存在,沿着卧室北面的墙根从左边数,第四块地板砖下面就是入口。”

    写罢低头看表,消耗灵能七千四百二十点。高翔一跃而起,打算走人。

    “小姐……小姐……”背后忽然传来熟悉的呼唤。一条染血的黑影从狭小的换气窗口钻进来,跌在地板上吃力的蠕动着。

    “大嘴,你怎么来了……”

    “小姐,我……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高翔快步冲到他跟前,看到大嘴伤痕累累的头颅,本来是左眼的地方变成一个血肉模糊的黑洞,不由得触目心惊。连忙脱下外套替他擦去脸上的血污。

    大嘴受宠若惊的说:“小姐,大嘴不要紧,可别弄脏了您的衣服--”

    “闭嘴!你可真笨,好端端的干嘛把脑袋撞破,下次走路当心点。”

    “呃,小姐,俺不是撞破的,是被一个名叫白灵素的臭丫头给打伤的……”大嘴恨恨的说。

    “你活该!”

    “小姐,您可得给我报仇啊……”

    “算了吧,白灵素是我的好朋友,今后你离她远点。”

    “既然小姐这么说,那……那只好算了,”大嘴伤心的嘟囔道。

    高翔抓一把砂糖撒在大嘴伤口上,用写念灵力转化为止血妙药,把床单撕成布条给他包扎伤口。

    “现在好点了没有?”

    “嗯,小姐真是心灵手巧,大嘴一点也不痛啦。”

    高翔看着他憨憨的样子,不禁失笑:“可怜的大嘴,有空我给你做一只眼罩,戴上就可以改行当海盗啦。”

    大嘴指着天窗说:“小姐,咱们快点离开这鬼地方,潘家的人随时都会过来。”

    高翔瞅瞅狭小的窗口,皱眉道:“这么小的洞我可钻不出去。”掀起地板,露出一条地道。

    大嘴惊讶极了:“到底是咱小姐,大嘴没发现的秘道都让你给找到了。”他可是钻洞的专家。

    “不是找到,是‘写’出来的。”

    “啊?秘道都可以写出来……小姐果然无所不能!”

    高翔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没好气的说:“少拍马屁,我要是真的无所不能还会给人家关起来?你先走,我还有点事要做。”

    今夜潘子平犯了失眠的老毛病,直到天亮也没能合眼。一大早在庭院里散步,却散不去满脑子的忧愁。回到书房展纸研墨,提笔饱蘸弄墨,就着满腔的郁闷写下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上下两难。

    “哟,老爸,您这是跟谁怄气呢?”潘冰华挽着侄女的手进来给父亲请安。老爷子有个怪脾气,平时不写字,只有犯愁的时候才会大写特写。潘子平板着脸没答话,又写下“软硬不吃”四个字。

    雪晶一下子看穿爷爷的心事,强忍着满心的失望劝道:“爷爷,感情的事勉强不得,高翔他不愿意就算了,你把他关起来也不是长久之计,还是放他走吧。”

    潘子平苦笑道:“放虎归山如何使得!如果高翔横下心来报复潘家,只消动动笔就够我们吃不了兜着走。”对付写念师只有一个办法:在他动笔之前杀掉他。如果他得到充分的时间给你“编故事”--对不起,厄运将是你的终生伴侣。

    “老爸,高翔是灵山的人,就凭这一点我们也不好伤害他。”冰华提醒道。

    “这我知道,所以肯定要放人,问题是怎么个放法,”潘子平忿忿地说,“难道要我拉下老脸去给那小子道歉不成?真要这么做,咱们潘家还有什么颜面在灵能界称雄!唉,都怪我一时糊涂……”有心和好,然而已经得罪在先,前倨后鞠难免遭人鄙视。

    雪晶眼睛一亮,知道机会来了。偎依在祖父怀里撒娇道:“爷爷,咱们才不用向高翔道歉呢,就算真的对不起他,哼,只要我在那家伙面前哭一哭闹一闹,看他还能有什么脾气!如果他还是不肯原谅潘家,我……我就死给他看!”

    “小丫头这还没嫁人呢,当媳妇的看家本领一哭二闹三上吊就学到手,不愧是我的宝贝侄女。”冰华笑嘻嘻的说。

    “姑妈~你好讨厌啦,人家也是为了潘家着想嘛。”雪晶羞得脸儿好似红苹果,藏在爷爷怀里不肯抬头。

    潘子平乐得老脸放光,爱抚着宝贝孙女的小脑袋说:“雪晶,这件事若能办妥,爷爷给你记上一功!”

    雪晶笑道:“爷爷,说话可要算数喔。”

    “当然。”

    “好吧好吧,为了潘家为了爷爷,孙女只好牺牲自己,假装一次劫狱贼。”雪晶兴冲冲的跑上三楼高翔原来的客房,替他收拾行李,除了之前送给他的衣服,还在包里塞了很多自己特别珍爱的玩具首饰布娃娃之类留做纪念品,如果再塞进去几样金银细软,就很像伙同情夫私奔的笨蛋千金小姐。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潘雪晶大小姐恼火的发现自己一件黑衣服也没有,只好围上一块天鹅绒窗帘充当夜行衣,背着巨大无比的行李包潜入软禁高翔的那栋楼,远远看去仿佛一只扛着面包渣的小蚂蚁。保镖不是吃素的,当然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可以秉行上头的交代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可是要让他们不许笑出声来就有点惨无人道--世界上不会有比潘雪晶大小姐更笨更好笑的劫狱贼。

    雪晶“顺利”的闯过关卡,掏出手帕擦了把汗,鬼鬼祟祟的撬开门钻进去。

    “高翔……高翔……”雪晶压低嗓音唤道。

    没人理睬。

    “我是雪晶,我来救你啦!”稍微提高嗓音,还是没人理睬。

    “大懒猪,这样都可以睡着,真是服了你……”雪晶摸索着打开壁灯,只见床上空空如也。

    雪晶愕然四顾,房间里没有高翔的影子,正对面的墙上写有一行字,是高翔给她的留言:

    “雪晶,谢谢你的签名,你的嗓音比CD更动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里每一颗星星都比平日更美丽耀眼,期待你的新歌,并怀念着与你相处的七天七夜。”

    读罢留言,雪晶失魂落魄的坐在地板上,掩面啜泣。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哭。只因为一个朋友不辞而别?意料中的事,其实早有心理准备。若为高翔哭,未免自作多情,若为自己哭,毕竟不是小毛孩了。

    然而就是好想哭。高翔走了,周围的世界一下子失去色彩,给雪晶心里留下一块空白,别人添补不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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