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屈服于你的。”他摆出一副硬气的样子,我倒不吃这一套,人总是有害怕的东西。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不交出兵权的话我里面撤掉这些黑气,你立马会死亡,因为我的血煞可是不会放过你。”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没有表情,好像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一样,我让我武神抓住他的身体把他放在位子上面,现在可好,他想逃都逃不出去。
我用黑气伪装成他的脸后走到门外看到那些他带来的侍卫道:“你们先回去,我和冥王大人有事需要解决!”
那些士兵无动于衷,我只好拿出长老会的令牌来,当他们看到这个终于是离开了这里,他也是挺厉害的一共给带了一个团的兵力看起来,不过这些我也不懂,只是看着浩浩荡荡的士兵离开这里。
回到屋里他绝望的望着我,眼神里已经没有一丝希望的光芒。
“不给?我相信你还没有体验过华夏的刑法招供专用的刑法倒是不少!”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
李存孝是唐末晋王lǐ kè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bèi pò反叛,lǐ kè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
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
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
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
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
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
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
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
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
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较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在古代中国,yān gē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yān gē男性"sheng zhi qi"的意识与行为。
当时的yān gē术可能是将**与**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yān gē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yān gē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
当时施行yān gē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对女性实行宫刑时,要进行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
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
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
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不交出兵权的话我里面撤掉这些黑气,你立马会死亡,因为我的血煞可是不会放过你。”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没有表情,好像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一样,我让我武神抓住他的身体把他放在位子上面,现在可好,他想逃都逃不出去。
我用黑气伪装成他的脸后走到门外看到那些他带来的侍卫道:“你们先回去,我和冥王大人有事需要解决!”
那些士兵无动于衷,我只好拿出长老会的令牌来,当他们看到这个终于是离开了这里,他也是挺厉害的一共给带了一个团的兵力看起来,不过这些我也不懂,只是看着浩浩荡荡的士兵离开这里。
回到屋里他绝望的望着我,眼神里已经没有一丝希望的光芒。
“不给?我相信你还没有体验过华夏的刑法招供专用的刑法倒是不少!”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
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
李存孝是唐末晋王lǐ kè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bèi pò反叛,lǐ kè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
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
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
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
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
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
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
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
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
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
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较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在古代中国,yān gē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yān gē男性"sheng zhi qi"的意识与行为。
当时的yān gē术可能是将**与**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yān gē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yān gē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
当时施行yān gē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对女性实行宫刑时,要进行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
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
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
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