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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姨经过了最初的精神恍惚,终于正眼感受陆公馆,她实在是对陆公馆有这么多的漂亮女人而感到不可思议,虽说有钱人三妻四妾,有些大军阀妻妾成群数不清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这陆公馆也太多女人了吧,简直超出她的认知。而且公馆居然只有陆尔杰一个男性,佣人,保镖,内室全是女子,这也就罢了,号称少奶奶的竟然达到几百人,额的个神呀,这小子是用什么手段,把天下间最美的女人一网打尽的。春节已过,公馆的热闹程度不亚于大商场,本来伤心绝望的十三姨,没了伤心的时间。
她做了女保镖们的临时教头,却发现自己无事可做,每天,许多少奶奶们陪着她,到处在陆公馆闲逛,还拉着她,坐车在上海逛街,使得十三姨真正领略了大上海的繁华以及陆公馆的不凡之处。
十三姨似乎庆幸,如果不是自己老公死翘翘,这一辈子恐怕蜗居在那个小山村里,见不得更大的天空。
看着陆公馆英姿煞爽的女保镖们闪转腾挪,蹿房越脊,手起靶落,动作一气呵成,仪容严整,精气神绝佳,都是数一数二的武林高手,十三姨自愧不如。她还记得自己挑战陆尔杰,结果人家一招就轻松的打败了自己,当初真心不服。现在知道,有这样的主子,保镖能不厉害吗。
尤其是吃饭的时候,那巨大的餐厅,各色玲琅满目的美食,叽叽喳喳几百女人,家族之庞大,简直匪夷所思。女人们大的,小的,老的,少的,那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不说别的,能够把这些个女人都聚集在一起,都是杠杠的了不得,何况还招致麾下。十三姨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陆家的小公主们,更是秒杀人心的小美人胚子,个个乖巧伶俐,美丽可爱无敌。想想自己和莫问结婚数十载,竟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十三姨只叹老天不公平。
这是,十三姨第一次和陆府众女聚在餐厅一起吃饭,十三姨是坚决不和主家在一起吃饭的,这是规矩,十三姨毕竟只是陆家一个雇佣的教头,纵然有莫问这层关系,可也是外人。
“姐姐,你千万不要见外,一会儿要是尔杰看见你不在,他定会斥责我们。”仇无情拉着十三姨的手说道。
“可,这真的不合适,姐虽是个粗人,规矩总还是懂得。”十三姨惶惑道。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里的规矩那个家伙说了算。”仇无情葱葱玉指往餐厅门口指去。
陆尔杰帅气登场,一手牵着一个小不点,屁股后面还跟着两个小不点,分别是小菊的女儿陆小玲,红牡丹的女儿陆小青。后面跟着的三个是阮琳玉的女儿陆小涵,莉莉的女儿陆小美。
陆尔杰目光如君王一般巡视了一圈,看到了十三姨,微笑着点点头,示意她就坐。
“快坐啊。”仇无情拉着十三姨的衣襟小声道。
很多女人的目光看向十三姨,春节过后,从各自老家回来的女人有的还没见过十三姨,眼神充满好奇,十三姨被看的颇为不自在,急忙就坐。
“老公,你今天好帅啊。”顾曼桢手捧星星状娇声道。
“是,比较帅。”杜小蝶嘻嘻笑道。
陆尔杰得意的仰起头,走向自己的正座。
“骚男一个。”徐淑慧小声窃笑。
众女哄堂大笑,陆尔杰满头黑线,怯怯的坐下,说道:“开饭开饭,帅不能当饭吃。”
“可是,老公真的好帅啊。”陆曼也娇声道。
“好了,都闭嘴,成什么样子。”王雪琴眼神一扫,威严的嗔道。
看到婆婆发火,女人们都住了口,眼睛却不时的瞄向尔杰。
自古以来,男女都一样,以貌取人,而陆尔杰的优势就在于他的穿着和那个时代的男人迥然不同,加之本身独特的男子气息,更是吸引少女的芳心。
十一岁的陆尔杰,已是一米七的身高,蜂腰猿背,剑眉朗目,鼻直口方,面貌俊美如妖,在稚嫩中又显现成熟韵味,一双眸子如天上繁星,黑如幽潭,似乎看一眼,就会让人不自觉的陷进去。
健美的身材,不是健身房锻炼出的肌肉男,而是内外兼修的结果,胸怀宽阔,双腿匀称,笔直有力,臀型饱翘,上下比例为标准的倒三角形。理的头型为短寸平头,打扮更是简洁明快,一身水磨石蓝的牛仔衣裤,下身牛仔为修身牛仔裤,极为合理的把完美腿形显露出来,腰带为龙牙白色腰带,宽窄适中,松松系在腰间,腰带前端垂于腰间数寸,显得略微不羁。右手食指上戴着一只飞天状的戒指,更是让女人们对他的打扮觉得与众不同,充满无边魅力。
一双中腰帮的浅黄色靴子,脚踝小腿处的牛仔裤藏于靴子中,腕表是黑色耐磨防水夜光运动腕表,并没有戴所谓的江诗丹顿。上衣牛仔服敞开,内里穿着一件心形白色体恤衫,脖子上带着的饰物为精钢制作的链子,链子顶端饰物为十字架。按照现代标准看,绝对一牛逼型男。对女孩子杀伤力很大。
平日里,陆尔杰以穿休闲运动装,夹克,现代军服系列为主,有时候为了应酬,不得不穿西装,当然,这样的型男穿西装更为绝艳,但,尔杰不屑于打扮自己,一直以来很随意,可是他为现代人思维,所以,在衣着打扮上更是胜当时的人数筹,即使家里的女人们,对于他提供的极为现代时尚的衣物,陆尔杰也要精心指点,后来感到非常麻烦,就让她们看影碟里现代人的着装打扮,女人在这方面有天性,久而久之,也不用尔杰过于操心。
但在那个还穿长袍马褂的年代,尽管自己的制衣集团和商场里卖的许多衣物超越了前人太多,可是穿起来,真心于现代人的观念相差甚远,有不伦不论之感。哪里及得上具有21世纪思维观念的人呢。
陆尔杰略一装扮自己,就是惊艳全场,就比如这一身修身牛仔服,随意穿在他的身上,简直绝代风流,因为他的至尊商场没有卖的,那个时代,不像21世纪,更新潮流较为缓慢。
他看到了女人们眼里的小星星,他是全场的焦点和中心,少奶奶们,女佣人,这些个女孩子们,眼里的赞赏和艳羡,毫无保留。
十三姨也不由得暗自赞赏,好俊的小子,财富,权势,相貌,都万中无一,要是自己年轻几岁,说不得也会被他吸引。
再看看周围的莺莺燕燕,身上穿的,手上戴的,脖子上挂的,自己的那身粗布青衫短襟夹袄,那双老头鞋,简直是土到渣渣了。不过,她却找不到了,或许被陆尔杰下令佣人们扔掉了吧。
现在的十三姨,气色好了很多,里里外外穿的,是陆公馆提供的服装,一身中年黑色的运动装,一头乌黑的秀发挽在脑后,身材壮硕的十三姨,撑的质地良好,贴身绵软的运动服凸凹有质,臀圆奶翘,极为惹眼。十三姨年轻时是个大大的美人,圆盘大脸,凤眼圆圆,鼻翘樱口,眉毛浓细,用一个四字成语可以形容,眉目如画,并没有刻意保养,仍是风韵犹存,令人眼前一亮。特有的那股子英气,不同于普通女子的柔弱,反而有股中性的魅力,尔杰不住的想,十三姨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属于童颜**的类型,这就有待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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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姨经过了最初的精神恍惚,终于正眼感受陆公馆,她实在是对陆公馆有这么多的漂亮女人而感到不可思议,虽说有钱人三妻四妾,有些大军阀妻妾成群数不清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这陆公馆也太多女人了吧,简直超出她的认知。而且公馆居然只有陆尔杰一个男性,佣人,保镖,内室全是女子,这也就罢了,号称少奶奶的竟然达到几百人,额的个神呀,这小子是用什么手段,把天下间最美的女人一网打尽的。春节已过,公馆的热闹程度不亚于大商场,本来伤心绝望的十三姨,没了伤心的时间。
她做了女保镖们的临时教头,却发现自己无事可做,每天,许多少奶奶们陪着她,到处在陆公馆闲逛,还拉着她,坐车在上海逛街,使得十三姨真正领略了大上海的繁华以及陆公馆的不凡之处。
十三姨似乎庆幸,如果不是自己老公死翘翘,这一辈子恐怕蜗居在那个小山村里,见不得更大的天空。
看着陆公馆英姿煞爽的女保镖们闪转腾挪,蹿房越脊,手起靶落,动作一气呵成,仪容严整,精气神绝佳,都是数一数二的武林高手,十三姨自愧不如。她还记得自己挑战陆尔杰,结果人家一招就轻松的打败了自己,当初真心不服。现在知道,有这样的主子,保镖能不厉害吗。
尤其是吃饭的时候,那巨大的餐厅,各色玲琅满目的美食,叽叽喳喳几百女人,家族之庞大,简直匪夷所思。女人们大的,小的,老的,少的,那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不说别的,能够把这些个女人都聚集在一起,都是杠杠的了不得,何况还招致麾下。十三姨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陆家的小公主们,更是秒杀人心的小美人胚子,个个乖巧伶俐,美丽可爱无敌。想想自己和莫问结婚数十载,竟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十三姨只叹老天不公平。
这是,十三姨第一次和陆府众女聚在餐厅一起吃饭,十三姨是坚决不和主家在一起吃饭的,这是规矩,十三姨毕竟只是陆家一个雇佣的教头,纵然有莫问这层关系,可也是外人。
“姐姐,你千万不要见外,一会儿要是尔杰看见你不在,他定会斥责我们。”仇无情拉着十三姨的手说道。
“可,这真的不合适,姐虽是个粗人,规矩总还是懂得。”十三姨惶惑道。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这里的规矩那个家伙说了算。”仇无情葱葱玉指往餐厅门口指去。
陆尔杰帅气登场,一手牵着一个小不点,屁股后面还跟着两个小不点,分别是小菊的女儿陆小玲,红牡丹的女儿陆小青。后面跟着的三个是阮琳玉的女儿陆小涵,莉莉的女儿陆小美。
陆尔杰目光如君王一般巡视了一圈,看到了十三姨,微笑着点点头,示意她就坐。
“快坐啊。”仇无情拉着十三姨的衣襟小声道。
很多女人的目光看向十三姨,春节过后,从各自老家回来的女人有的还没见过十三姨,眼神充满好奇,十三姨被看的颇为不自在,急忙就坐。
“老公,你今天好帅啊。”顾曼桢手捧星星状娇声道。
“是,比较帅。”杜小蝶嘻嘻笑道。
陆尔杰得意的仰起头,走向自己的正座。
“骚男一个。”徐淑慧小声窃笑。
众女哄堂大笑,陆尔杰满头黑线,怯怯的坐下,说道:“开饭开饭,帅不能当饭吃。”
“可是,老公真的好帅啊。”陆曼也娇声道。
“好了,都闭嘴,成什么样子。”王雪琴眼神一扫,威严的嗔道。
看到婆婆发火,女人们都住了口,眼睛却不时的瞄向尔杰。
自古以来,男女都一样,以貌取人,而陆尔杰的优势就在于他的穿着和那个时代的男人迥然不同,加之本身独特的男子气息,更是吸引少女的芳心。
十一岁的陆尔杰,已是一米七的身高,蜂腰猿背,剑眉朗目,鼻直口方,面貌俊美如妖,在稚嫩中又显现成熟韵味,一双眸子如天上繁星,黑如幽潭,似乎看一眼,就会让人不自觉的陷进去。
健美的身材,不是健身房锻炼出的肌肉男,而是内外兼修的结果,胸怀宽阔,双腿匀称,笔直有力,臀型饱翘,上下比例为标准的倒三角形。理的头型为短寸平头,打扮更是简洁明快,一身水磨石蓝的牛仔衣裤,下身牛仔为修身牛仔裤,极为合理的把完美腿形显露出来,腰带为龙牙白色腰带,宽窄适中,松松系在腰间,腰带前端垂于腰间数寸,显得略微不羁。右手食指上戴着一只飞天状的戒指,更是让女人们对他的打扮觉得与众不同,充满无边魅力。
一双中腰帮的浅黄色靴子,脚踝小腿处的牛仔裤藏于靴子中,腕表是黑色耐磨防水夜光运动腕表,并没有戴所谓的江诗丹顿。上衣牛仔服敞开,内里穿着一件心形白色体恤衫,脖子上带着的饰物为精钢制作的链子,链子顶端饰物为十字架。按照现代标准看,绝对一牛逼型男。对女孩子杀伤力很大。
平日里,陆尔杰以穿休闲运动装,夹克,现代军服系列为主,有时候为了应酬,不得不穿西装,当然,这样的型男穿西装更为绝艳,但,尔杰不屑于打扮自己,一直以来很随意,可是他为现代人思维,所以,在衣着打扮上更是胜当时的人数筹,即使家里的女人们,对于他提供的极为现代时尚的衣物,陆尔杰也要精心指点,后来感到非常麻烦,就让她们看影碟里现代人的着装打扮,女人在这方面有天性,久而久之,也不用尔杰过于操心。
但在那个还穿长袍马褂的年代,尽管自己的制衣集团和商场里卖的许多衣物超越了前人太多,可是穿起来,真心于现代人的观念相差甚远,有不伦不论之感。哪里及得上具有21世纪思维观念的人呢。
陆尔杰略一装扮自己,就是惊艳全场,就比如这一身修身牛仔服,随意穿在他的身上,简直绝代风流,因为他的至尊商场没有卖的,那个时代,不像21世纪,更新潮流较为缓慢。
他看到了女人们眼里的小星星,他是全场的焦点和中心,少奶奶们,女佣人,这些个女孩子们,眼里的赞赏和艳羡,毫无保留。
十三姨也不由得暗自赞赏,好俊的小子,财富,权势,相貌,都万中无一,要是自己年轻几岁,说不得也会被他吸引。
再看看周围的莺莺燕燕,身上穿的,手上戴的,脖子上挂的,自己的那身粗布青衫短襟夹袄,那双老头鞋,简直是土到渣渣了。不过,她却找不到了,或许被陆尔杰下令佣人们扔掉了吧。
现在的十三姨,气色好了很多,里里外外穿的,是陆公馆提供的服装,一身中年黑色的运动装,一头乌黑的秀发挽在脑后,身材壮硕的十三姨,撑的质地良好,贴身绵软的运动服凸凹有质,臀圆奶翘,极为惹眼。十三姨年轻时是个大大的美人,圆盘大脸,凤眼圆圆,鼻翘樱口,眉毛浓细,用一个四字成语可以形容,眉目如画,并没有刻意保养,仍是风韵犹存,令人眼前一亮。特有的那股子英气,不同于普通女子的柔弱,反而有股中性的魅力,尔杰不住的想,十三姨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属于童颜**的类型,这就有待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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