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上辈子是来过T省的,那会她刚满十八岁,她后妈异想天开,以她已经成年为由要把她分出去,把土豪爹气得哟,当下便将一个烟灰缸给砸了过去。过后还不放心,连出差的时候都把她带上了。

    那个时候他们来的就是T省,而欢喜对这个山城最大的印象,就是满大街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因为上坡多的关系,全国风行的电动车在这里很少看到踪影。

    现在的T省在欢喜眼里陌生极了,一点都没有后世的影子。

    当然,便是回到上辈子的那个T省,她也不见得就认路,毕竟那时候她都是靠GPS走天下。

    也是因此,他们二人废了些功夫才找到招待所——关键是她听不懂T省方言,而这时候的人大多数听得懂普通话但不会说。

    招待所倒也不算贵,一人一晚上一毛,不过却是多人间的,热水可以随便要。

    他们运气算好,虽然被安排在了一个二十人间的,但这时候的招待所比较空,因此这个二十人间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

    “姐,我们接下来去哪啊?”等进了招待所的房间,宋爱国连忙问道。

    从火车上下来到现在,他都是懵的,要不是有姐姐在带着,他根本都不知道往哪儿抬腿。

    也因为此,原本就对欢喜万分崇拜的宋爱国这会更崇拜她了。

    欢喜将背上背着的行李卷放好,回答道:“去乡下找玻璃作坊。”

    宋爱国瞪圆了眼睛,“姐姐,你真的要去和人家谈生意?”

    欢喜瞥了他一眼,“难不成你以为我说笑的?”

    宋爱国摸了摸鼻子,“我们不先在城里看看?”

    欢喜一想也是,便道:“那我们明天分头行动,我去我想去的地方,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宋爱国顿时有些慌,“姐姐你不跟我一起?”

    “到时候我会给你钱,吃饭的问题你自己在外面解决,晚上回来我们一起出去吃。”欢喜道。

    她这次带爱国出来是为了让他长长见识,也是为了锻炼他,可不是想要身后多一个跟屁虫。

    宋爱国心里还有些疑虑,但欢喜却摆出了一副就这么决定了的态度。

    他本来还想要第二天再跟姐姐提提,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却发现欢喜已经走了,只在他枕头边放了五块钱和一些票券。

    而这时候的欢喜,已经一路打听一路来到了这里已经废弃的图书馆。

    这个图书馆很大,但却很破旧,从门口就能看到很多打砸的痕迹,台阶上更是有许多灰层和青苔。

    欢喜原以为里面应该没有人了,不想才走进去,就对上了一双凶狠的眼睛。

    她一愣,这才发现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一个看着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这孩子明显饿了很久,看着瘦骨嶙峋的,一双眼睛都已经外凸了。

    “你……”欢喜还来不及说话,小女孩却是转身跑了。

    她追上去一看,就见小女孩爬上了窗台跳了出去,等她追过去看的时候,窗外只剩一片树林了。

    欢喜皱了皱眉,却也没有多在意,回头开始从书架上找书。

    这里的书虽然明显被毁掉了许多,但还是有不少部分保存了下来。欢喜原以为这些书没有照料大概会发霉,不想却并没有这种情况。

    欢喜自己对古籍孤本了解得并不多,她只是觉得,像这样的文化财产历史智慧,不应该遭到毁灭。

    因此,欢喜也只能找一些看着可能珍贵的书籍收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她是有些遗憾自己的金手指不是空间,要不然这会就方便了。

    这会她能做的,也不过是变出十份百份千份的书籍,然后丢到各处去,多年后,这之中只要有一本留存了下来,自己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下午欢喜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宋爱国已经在了,和昨天不同,今天的他神色已经没有了焦虑,一脸兴奋,看来白天的经历给了他很大的自信。

    “姐,我今天吃到了一种很好吃的包子,他们说那个是灌汤包。还有,我今天看到电影院了,但是电影票要一毛钱一张,我本来想去的,但想到姐姐你还没看就没去,我们明天一起去吧……”

    这会,宋爱国突然有了很多话说,直到两人坐在饭店里吃饭,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

    对于宋爱国而言,他这会的兴奋与其说是因为那些新鲜事物,还不如说是因为觉得自己有所突破了。

    不管是磕磕巴巴地问路也好,在电影院售票口问价也好,和任何一个陌生人搭话也好,对于宋爱国而言,都是一种自我突破。

    他做到了从前做不到的事,并且觉得这其实并不难。

    欢喜了解他的感受,因此并不打断他的话,一直笑眯眯地听着。

    就像上辈子的她,作为一个残废,没有人明白,她是给自己加了多少油打了多少气,才能鼓起勇气开直播,才能对着粉丝毫不避讳地说自己双腿瘫痪的事儿。

    因为经历过,所以欢喜明白,这种感觉到底有多好。

    好到会让人上瘾,想要突破一次又一次高峰,站到顶端。

    所以,她并不吝啬于让爱国能够铭记这时候的成就感。

    到了第二天,欢喜也陪着爱国去看了他一心惦记的电影。陪他做了所有想做的事情,还带他去爬了几座山,走了吊桥,跟着当地人偷偷跑到烈士墓那儿去祭拜了。

    而这期间,欢喜每一天都会去一趟图书馆,却一次也没有再碰上之前那个小女孩。

    不过,每次离开的时候,欢喜都会留下点吃的。

    这一次过去,欢喜本以为依旧看不到那个孩子,在才翻了几本书之后,却发现那小女孩从窗台外面探出头来。

    欢喜一愣,见那小女孩表情带着防备和怯意,似乎一旦她有异动就会逃走,不由便叹了口气,从口袋中拿出准备好的一百块钱和一些票券放在地上,对着她用普通话喊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来了,这些东西你拿着,什么都没有活下去重要。”

    从没有这一刻,欢喜觉得自己的金手指是那样好的存在。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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