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就一直觉得,这家伙可能是心甘情愿跑过来的,而且是在知道这是传销窝里的情况下跑过来的,他跟石石本来就一对路人,兴许只是在酒桌上喝过几杯酒之后互留了电话而已,现在看来,我猜对了,这家伙平时里嬉皮笑脸插诨打科,又对少妇情有独钟,一副泰兴就是他的天堂一样,但是他并没有被洗脑,看他刚才的眼神……

    我甚至觉得,不是石石利用了丁小勾崛起,而是丁小勾利用了石石堂而皇之的进了传销窝。

    至于他为什么要奔赴传销窝,我不得而知,反正我都要走了,压根就没有必要往更深层次的地方去挖掘。

    沉默对沉默。

    一直过了一刻钟,丁小勾依旧紧紧的盯着我,他现在的声音里头特冷漠:“王陆,你在套我的话,你究竟是谁?”

    我缓缓移开和他对视的目光道:“看来,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你放心,我只是好奇而已,毕竟……”

    剩下的我没有说出口,以他的精明,也知道我要说什么,而且,刚刚他问的一句话,就已经说明他早就看穿了我的意图。

    丁小勾的面色缓和了下来,终于挤出了一个我熟悉的惨绝人寰的笑,还是那个样子,上眼皮跟下眼皮连成一线:“也是,毕竟你也是要走的人了,嘿嘿,大神,你可以啊,自己走就算了,还打算拐走一个妹子?再加上被你送走的田红,这是打算过一王双后的神仙生活吗?”

    我心道,果然,他知道我要走。

    看来,在这传销窝里头都是“傻人”,要么是真傻,要么是装傻,真傻的是被洗脑的人,而装傻的就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从田红,石石,再到丁小勾。

    可以说都是一等一的聪明人!

    不过,纵然大家都心知肚明,我还是撇了撇嘴说道:“小勾同志,我压根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丁小勾这伙计也是放心下来了,毕竟,我一个没有背景,一心想着逃走的人,不可能会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我不想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想知道他是来干嘛的,毕竟好奇害死猫,有些事情,知道了反而不好。

    丁小勾扯起嘴角吹了吹那汉奸中分头,说了句大神加油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了。

    晚上,单独回到寝室前,一看到刘晴就说道:“今晚就不要再又是为我铺竹席,又是洗衣服,又是打热水的,早点休息,养好精神,明天,我们拼一把!”

    “嗯”

    看着刘晴罕见的乖巧的点了点头,甜甜的笑了一笑,唇边勾出两个浅浅的梨涡,顺从着躺到了我旁边,我不由再次生出了那种该死的成就感出来。

    刘晴依旧是穿着粉红色的丝绸睡裙,一双好看的腿裸露在外面,依旧与我只有一到一臂的距离。

    恍恍惚惚,梦回一月前。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生出啥少儿不宜的想法,兴许是这段时间内,一直都紧绷着那根弦,我很快也沉沉睡去,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我,刘晴,还有两三个新人上了那辆我上上下下很多次的丰田考斯特,按照林琅的话锋,为了能在这出“八子夺谪”的大戏中胜出,爬上总经理的位置,这次一共要拉过来七八十人,这么庞大的数量,当然不可能一次性运作。

    这一次的保安,不多不少,十人,按照公司的规矩,那么接的人数为二十个人!

    目的地便是泰兴的分公司,也是在南部郊区边缘,但却有些远,大巴车沿着路段缓缓行驶,我就紧紧的盯着前面的挡风玻璃,因为只有那里才能看到外面的情况。

    让我略微感到蛋疼的是,也不知道是林琅还是雷蒙的主意,这次带队的保安是……张胜利!

    因为手段狠辣跟疯狗一样见戴谁咬谁,张胜利这段时间混得风生水起,竟然被雷蒙提拔成了保安队副队长,地位仅次于那白衣白手套的雷挺,同事们平日里看到张胜利都惧他如虎狼,都直接绕道而走。

    没办法,这完完全全就是一只疯狗!

    没有理智,毫无人性。

    一路上,张胜利就盯着我们看,眼神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疯意,看刘晴的时候,更是多了一种毫不掩饰的淫邪之意。

    疯狗的那种赤裸裸的眼神,似乎让刘晴有些坐立难安。

    我顿时捏了捏刘晴的手掌心,只捏了两下,不知道她是紧张,还是对张胜利这疯狗有心理阴影而产生本能恐惧,我能感觉到她的手里已经全部都是汗水了。

    刘晴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们在上车前就已经商量好了行动策略——

    先是找到一个人流量密集的地段,然后刘晴会捂着肚子喊疼,假装突然月事来了,又忘记带姨妈巾,必须找个公共厕所换,再然后我会扶着她去厕所,这个时候不管有几个保安跟来,我直接动手,撂倒之后就带着刘晴撒腿狂奔……

    我们自然已经设定好了暗号。

    捏手心。

    一下代表静观其变,两下代表放弃,三下就代表立刻行动,我只捏了两下,刘晴肯定是知道我打算放弃了。

    是的,我不得不放弃,我千算万算,唯一算漏了的就是这次是由张胜利领队。

    这恰恰是我不能行动的理由。

    某种程度上,张胜利比雷霆更让人忌惮,他有神经病证明杀人都不算犯法,而且对我恨之入骨,我敢保证,如果不是在这节骨眼上,我对林琅有着不可代替的利用价值,别说车子已经开了一个小时了,恐怕在刚上车的时候,张胜利立刻要动手将我往死里打。

    如果下了车,张胜利未必是我的对手,但是这个人压根就不能以常理度之,我可以保证,以他的德性,就算刘晴说月事来了,他压根不予理会,甚至可能还会直接说就在车上解决这样丧心病狂话,就像上一次在小黑屋里头,他狂吼着要刘晴脱衣服一样。

    这只疯狗,压根就不知道廉耻为何物!

    自从上车以后,张胜利坐的位置就在我的旁边,中间只隔了一条狭窄的过道,车子开了一个小时了,他从来就没将手中的电棍放下来,一直提着,然后一边阴笑一边死死盯着我与刘晴。

    不过,我也没有彻底放弃,这一趟出门当然不可能一无所获。

    我只是暂时的改变了策略,毕竟这一次要接的人总共差不多一百来人,按照近日林琅的策略,总共分为五批去接,每次二十人,老周已经接过了一次,不算我这次,还剩下三次机会,而且总经理的到来迫在眉睫,相信接人的前后不会间隔太多,撑死三天,我就能再次迎来机会。

    《红楼梦》里贾宝玉也说过:“文死谏,武死战,猛拼一死,弃君于何地?弃国家于何地?”

    我不能冒险。

    不能意气用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输了就是一败涂地,到时候身边的那些人该怎么办?

    所以我顺着形势,将行动推迟到最后一次接人上!

    而现在我要做的,便是抓住前三次的机会,尽量表现出我的忠心耿耿,我就不相信,每次都是张胜利带队,就算林琅真的是这么定的,我也要暗中使点手段,制造出张胜利不能带队的契机,哪怕是换雷挺来都比张胜利这神经病加疯狗的机会大得多。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利用这里头的机会,知己知彼,将所有的地形了然于胸,到时候也好知道下了车往哪边跑,而且还可以熟悉一下这次接人的流程,从中觅得更好的机会。

    这些,都是为我的成功,添上更重的筹码。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两个多小时以后,车子沿着路段,来到一处人声沸鼎的地段,看指示牌叫做第五街区,第五街区在南城的南部郊区,算得上繁华,虽然性质有些类似于古代的贫民窟,以穷人和来这个城市打工租房子的人居多,也很破败,但人流很密集,跟古时候赶集的集市现场差不了多少。

    第五街区集市路段的后方,有一处大山,几栋雕龙画羽的独立私家别墅高高在上。

    最重要的是,离集市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个长途汽车客运站!

    对的,这里,就是兵书所云的地利,适合行动!

    只要再等一个天时与人和,此战,必胜!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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