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叔叔,沈夏他,他真的是个很好的人,您为什么……”还没等她说完,安若梦挥了挥手,表示不想再听她说这些了,“我刚刚和你说的事,你记住了吧?”

    “您是说那些保险,投资吗?”安若梦低下头沉思了一会,这才想起前面安世贤交代的话,询问道。

    安世贤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了一抹慈祥的微笑,手不由自主地抹上了她的头。

    镣铐相互碰撞着,发出了不小的响声,而他的声音却更加地引入注目,“糖糖,不管叔叔能不能出去,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叔叔给你留的钱,足以让你衣食无忧,不要累着自己了,想吃什么,想要什么自己买就好。重新找个宠你,爱你的男人,知道吗?”

    闻言,安若梦本想再辩驳些什么,转念一想,反正安叔叔也在监狱里,自己就算没有按他所说和沈夏分手,他也不会知道的,重重地点了点头。

    殊不知在门口的沈夏透过那透明的悬窗看到了这一幕,他的眼睛里满是惊讶地神情。安世贤的眼睛像是无意地瞟了他一眼,根快又转向了别处。

    思忖良久,他到底是没有冲进去问安若梦她这样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他本是一个冷静的人,不知为何,却屡屡因为安若梦的事情而犯糊涂,也许爱情就不是能用头脑来思考的问题吧。

    狱警进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开始了告别,看守所探视的时间本来就少之又少,只是因为当值得狱警和沈夏是熟识,这才多加了许多额外的时间。

    他们珍惜着这每一分每一秒,房间里的每个人都清楚的明白,安世贤很难再次踏出这牢笼了。

    “安叔叔,再见,一定要珍重……”安若梦红肿的眼眶再次溢满了泪水,看到安世贤被武警带走,米粒大的泪珠猝不及防地滑落了下来,在她的脸上形成了一道道透明的泪痕。

    安世贤时不时回过头来,手轻轻地冲着她摇晃,示意她离开,眼中的情绪有些复杂,像是让她记住今天告诉她的事。

    在安世贤走到了长廊的尽头后,安若梦没有多余的话语和动作,只是瘫软地倒在了沈夏的怀里。

    她朱唇轻启,“对不起。”道歉是刚刚因为不想让安叔叔不高兴,她在沈夏搂住她的同时,逃开了。

    沈夏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他的糖糖又怎么可能因为安世贤地几句话就离开自己呢?

    他在心底嘲笑着自己的天真,有些后悔和安若梦闹别扭,紧紧地搂住了她,凑到了她的耳边,“不要对不起,只要以身相许。”

    说完,不顾安若梦地挣扎,拖着她向外走去。

    走远了,安若梦回过了头去,看向那有些简陋的看守所大楼,不由得心生感慨,“真是个可怕地地方。”

    享受着看守所外的阳光,微风吹拂,这感觉是那么的美好。正如她所说,如果可以,谁又愿意呆在这几乎是不见天日的地方,在这被人束缚,不得自由呢……

    吃了饭回到了家里,他们很有默契的,谁也没有再提去看守所里发生的事,只是各自洗了澡睡觉。一夜过去,两人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像平常一般去上班了,然而,他们之间的那嫌隙却因为隐忍不发而越来越大。

    经过了网络上的事件,大家都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秘书十分的感兴趣,好奇着到底是谁能够得到梁这样的男神袒护。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无数的八卦因子,谁都不肯相信齐轩的那套说辞,因此,事务所一大早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看着这么大的阵仗,本来还在车上打瞌睡的安若梦一下就惊醒了过来,纤细的手指了指那些人,话语说得有些结结巴巴的,“这,这些人都是来找我的吗?他们……”

    一旁的沈夏却没有过多的惊讶,手掌握住了她的手指,向她投入了一个眼神,示意她放心,自己迈着大长腿走了过去。

    惊觉到身后有人出现,记者们以一种敏锐的直觉转过了身来,看着来人是一个俊秀的男人,摄像机和话筒齐齐对着他,“请问您是谁?您知道安若梦小姐吗?”

    “您作为她的同事,知不知道她和梁到底是什么关系?”

    “她和梁是不是有不为人知的暧昧关系?”

    “她平常和梁接触多吗?你们在一个事务所会不会撞到?”

    随着一堆问题的提出,沈夏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是什么都听不清似的,他用手揉了揉耳朵,慢条斯理地开了口,“首先,我是这家事务所的老板,其次,我是你们口中的安秘书的男朋友。”

    一句话让在场的记者哑口无言,一时间,本嘈杂的人群寂静了下来,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谁也不敢开口。

    沈唐的老板就是沈夏,谁人不知如今他是律师界的翘楚,这可是个风云的人物,只要是他打的官司,几乎没有输过的。

    谁也不敢招惹他,却又不肯错过了大新闻,想着不说话应该就不会被他抓到错处,也就纷纷闭上了嘴,谁也不愿意做这出头鸟。

    沈夏指向一位男记者,“你刚刚问我什么?我女朋友和梁是不是有不正当的关系?你这样是诽谤知道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那个记者听了他的话,拿着话筒的手不禁微微地颤抖了一下,恶狠狠盯着他的眼睛,沈夏深邃的眼睛也注视着他。

    不一会,记者败下了阵来,他自然是斗不过沈夏的,灰头土脸地就离开了。

    剩下的记者也有不少因为害怕沈夏的追究离开了,还有小部分真的很想要得到大新闻的记者怎的也不肯走。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还没等他说完,记者们都纷纷放下了摄像机和话筒,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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