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点”酒吧在T市场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了,酒吧虽不大,却极富特色,其中最大的卖点就是这里的酒和女人。
酒吧卖酒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极点’的酒却与别的地方不太一样,这里的特色突出了一个‘全’字。
所谓全,指的就是酒的种类,有别与别的酒吧,你在‘极点’喝酒,无论是上至数十万的陈年干陈年干邑,亦或是低至三五元一瓶的二锅头,只要你想得到的酒,这里都不会让你失望。
至于女人,酒吧没有女人就如同炒菜不放盐一样的无味,而‘极点’的女人如同它的酒一般,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遇不着的。
此刻的吧台边正有这么一个极难遇到的极品女人。
一袭黑色的职业套装,脸上施以精致的妆容,鼻梁上架着一副硕大的、足以遮盖住半个脸庞的黑框近视眼镜,掩住了眼中偶尔闪过的一丝锐利的光芒。
这副装扮,典型的公司白领泡夜店的形象,酒吧里随处可见,之所以说是极品,完全是这个女人举手投足间的那一抹风情,慵懒中带着一丝魅惑,再加上那突兀有致的身材,天使般精致的面容,乍见下不足为奇,却是越看越有味道,细细打量下,才发现她的一蹙眉、一回眸都足以颠倒众生。
有那耐不住寂寞的夜店之狼已经蠢蠢欲动,随意找着各式各样蹩脚的借口上前搭讪,却都被女人冷冷的眼神给击退。
叶心悠端起手中的杯子,浅浅的啜了一口,心中已是厌烦至极,夜店的男人,总是如同逐腥的苍蝇一般,眼中除了女人再无其他了,这短短的半个小时,自己打发了不下十个男人的搭讪,虽说个个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然而字里行间里透露出来的意思,谁还不明白?
叶心悠厌恶夜店的氛围,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踏足这样的地方的,只是要顺利而自然的见到目标,这里无疑是最好也是最合适的地方。
而今晚的目标就是每晚必到‘极点’的熟客颜子澈,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已经是亚洲最大财团的董事会主席的他,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所以,工作之余最大的消遣无非就是夜店了。
而‘极点’,正是他极为钟爱的夜店之一。
按捺下厌恶,叶心悠抬腕看了看时间,踩点了一周,她知道颜子澈是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一个人,若是换个说法,那就是极为刻板,以至一成不变,就连泡吧这样的娱乐活动,他都是准点到准点离开,就好像公司上班一般严谨。
这样的人,生活必定极为无趣吧。叶心悠心中暗自想着,知道一时半会儿目标还不会到,心神一松,思绪不由的又飘到了一周前……
“这么说,你想退出?”‘魔王’听见了叶心悠提出的退出申请后,语气如同冬日里站在冰面上一样的寒冷、危险。
叶心悠动了动身子,将自己的坐姿调整得更加舒适一些,这才静静的开了口:“魔王,我累了。”
‘魔王’的眼神更加冰冷了,透过狰狞、丑陋的恶魔面具,那一双深邃的双眸让人忍不住感到寒冷。‘魔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出了水晶屏风遮盖的阴影中,脸上戴着的面具在水晶灯下折射出妖异的光芒,只露出一双阴诡的眼睛和满是胡茬的双唇。一身笔直的西装在灯光下折射出极优雅的弧度,‘魔王’就是这样一个集“恶魔”和“天使”为一体的男人,邪魅而又优雅。
“夜影,你要是累了,我可以让你暂时休息。”‘魔王’的话语简短而淡漠,但是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肯定,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夜影是叶心悠的绰号,作为一个杀手,绰号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对自己与家人朋友的一种保护,用以掩盖自己真实的背景,虽然她从小就是一个孤儿,一个亲人也没有,踏上杀手这条不归路,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
然而‘夜影’这俩个字对她来说还是有着非凡的意义,当年她以十八岁之龄涉足杀手界,短短俩年时间就名震业内,迅猛、诡异的刺杀风格造就了‘夜影’这个辉煌的绰号,也奠定了她身为一个女人却让业内不敢小视的地位。
杀手界最大的组织吸纳了她,暗黑的当家人,也就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在杀手界号称‘魔王’的男人一度是他向往超越的目标,所以一旦暗黑的‘魔王’向她抛出橄榄枝,她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暗黑,几年间完成了数个最高级别的刺杀任务,顺利跻身暗黑十大王牌杀手榜,且排名第三位。
由此可见她对于暗影的重要性,所以当她说累了的时候,魔王毫不犹豫的给出了假期,这是一般杀手享受不到的待遇。
“魔王,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累的不是身体。”叶心悠无奈的摇摇头,纤指点了点自己的左面胸口说道:“我这里累了,很累很累。”
曾经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见不得光,永远追逐在杀与被杀之间,可是想不到的是,仅仅几年之间,自己就彻底厌倦了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没有恋人、没有朋友,甚至每个午夜梦回心神难安的时候,自己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打个电话去倾述的对象。
累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带给了她无尽的财富,刺激的生活方式和业内显赫的名声,然而,如今的她只想过点平常人的日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痛快淋漓的哭,可以携伴逛逛街、看看电影,甚至可以找个值得自己去爱的男人享受一下甜蜜的二人世界。
而这些,对于一个杀手,特别是一个女杀手来说,是极为奢侈的。
‘魔王’明白叶心悠的意思,稍稍沉默了片刻才冷冷的点点头道:“当初入我暗黑的时候,我就承诺过你,你可以随时退出,我绝不阻拦,如今你想离开暗黑,甚至是离开杀手界,我很遗憾,也很欣慰。”
‘魔王’负手来回踱了几步,停下定定的看着叶心悠,忽然咧唇笑了起来:“遗憾的是暗黑从此少了一个顶级杀手,这对组织来说是个极为重大的损失。而我欣慰,还有些羡慕的是,你可以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听话听音,叶心悠知道‘魔王’是答应了她的请求,不由的松了口气,刚要道谢,‘魔王’又开了口:“不过,在你临退之前,必须完成组织安排的最后一个任务,如何?”
叶心悠怔了怔,有些为难,一旦想要退出杀手界了,忽然就觉得如今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过了,所以这最后一单任务她打心底不想接。
可是看到‘魔王’冰冷刺骨的目光,她最终没有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暗黑对她不错,魔王对她青睐有加,更何况没有人可以真正的拒绝‘魔王’……
“小姐,一个人喝闷酒对身体可不好哦!”一个恼人的声音将叶心悠从思绪中拉了回来,却见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坐过来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正端着杯子故作优雅的向自己搭讪。
叶心悠暗暗心惊,自打决定退出杀手界后,自己的警觉力也随之降了不少,身为顶尖杀手,被人混到身边都不知道,要是仇敌的话,自己脑袋早就搬家了!
没有去理会身边的男人,叶心悠眼神快速的扫了一遍酒吧,这时候正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时候,蜂拥而至的红男绿女们肆意挥洒着活力与汗水,酒吧中央小小的舞池里满是疯狂扭动的人们,却不知那灯红酒绿中舞动的是青春是激情还是无奈?
在目标固定的卡座里,叶心悠没有发现颜子澈的身影,看了看时间,她忙打起精神来,就快到了!
旁边那男子却是一点眼力价儿都没有,见叶心悠没有搭理他,还当她是故作清高,嬉笑着向她靠了靠:“小姐,相逢就是有缘,我看你一个人坐在这里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或许我能帮帮你!”
说完,故意捋了捋袖子,露出手腕上那块金光闪闪的劳力士,眼中的**再明显不过了。
“要帮我就滚远点儿!我对暴发户没兴趣!”叶心悠皱眉堵了一句。
没有影视小说中所谓的透出冷酷的杀意,只因为杀手其实并非描写中那样整日里冷着一张脸耍酷,即便有,那也是不合格的杀手。
杀手干的是刺杀的活儿,要的是越不引人注意越好,要是整天墨镜风衣的扮冷酷,还用不用干活儿了?融入人群,做普通人,那才是杀手的成功之处。
所以,叶心悠的本性中也缺乏冷酷的因子,见旁边这男人炫富,忍不住就刺了一句,都什么年头了,金黄色的高仿劳力士和拴狗链子一般的粗大黄金项链已经成为了最恶俗的装扮,而这男人偏偏俩样都占了。
那男人也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倒已经大腹便便了,一听叶心悠这话,忍不住收了收肚子,眼中闪过一丝阴狠,随即自嘲般的笑了笑:“我这人没文化,见的市面也少,也就做生意赚了几个钱,倒让这位小姐见笑了。”
说着,一脸无奈的苦笑摇摇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继续说道:“这文化人说什么道不同不相为什么的,既然小姐看不起我这个粗人,我也就不扰你兴致了,这样吧,我请小姐喝一杯,就当我赔罪就是。”
酒吧卖酒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极点’的酒却与别的地方不太一样,这里的特色突出了一个‘全’字。
所谓全,指的就是酒的种类,有别与别的酒吧,你在‘极点’喝酒,无论是上至数十万的陈年干陈年干邑,亦或是低至三五元一瓶的二锅头,只要你想得到的酒,这里都不会让你失望。
至于女人,酒吧没有女人就如同炒菜不放盐一样的无味,而‘极点’的女人如同它的酒一般,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遇不着的。
此刻的吧台边正有这么一个极难遇到的极品女人。
一袭黑色的职业套装,脸上施以精致的妆容,鼻梁上架着一副硕大的、足以遮盖住半个脸庞的黑框近视眼镜,掩住了眼中偶尔闪过的一丝锐利的光芒。
这副装扮,典型的公司白领泡夜店的形象,酒吧里随处可见,之所以说是极品,完全是这个女人举手投足间的那一抹风情,慵懒中带着一丝魅惑,再加上那突兀有致的身材,天使般精致的面容,乍见下不足为奇,却是越看越有味道,细细打量下,才发现她的一蹙眉、一回眸都足以颠倒众生。
有那耐不住寂寞的夜店之狼已经蠢蠢欲动,随意找着各式各样蹩脚的借口上前搭讪,却都被女人冷冷的眼神给击退。
叶心悠端起手中的杯子,浅浅的啜了一口,心中已是厌烦至极,夜店的男人,总是如同逐腥的苍蝇一般,眼中除了女人再无其他了,这短短的半个小时,自己打发了不下十个男人的搭讪,虽说个个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然而字里行间里透露出来的意思,谁还不明白?
叶心悠厌恶夜店的氛围,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绝对不会踏足这样的地方的,只是要顺利而自然的见到目标,这里无疑是最好也是最合适的地方。
而今晚的目标就是每晚必到‘极点’的熟客颜子澈,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已经是亚洲最大财团的董事会主席的他,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所以,工作之余最大的消遣无非就是夜店了。
而‘极点’,正是他极为钟爱的夜店之一。
按捺下厌恶,叶心悠抬腕看了看时间,踩点了一周,她知道颜子澈是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一个人,若是换个说法,那就是极为刻板,以至一成不变,就连泡吧这样的娱乐活动,他都是准点到准点离开,就好像公司上班一般严谨。
这样的人,生活必定极为无趣吧。叶心悠心中暗自想着,知道一时半会儿目标还不会到,心神一松,思绪不由的又飘到了一周前……
“这么说,你想退出?”‘魔王’听见了叶心悠提出的退出申请后,语气如同冬日里站在冰面上一样的寒冷、危险。
叶心悠动了动身子,将自己的坐姿调整得更加舒适一些,这才静静的开了口:“魔王,我累了。”
‘魔王’的眼神更加冰冷了,透过狰狞、丑陋的恶魔面具,那一双深邃的双眸让人忍不住感到寒冷。‘魔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出了水晶屏风遮盖的阴影中,脸上戴着的面具在水晶灯下折射出妖异的光芒,只露出一双阴诡的眼睛和满是胡茬的双唇。一身笔直的西装在灯光下折射出极优雅的弧度,‘魔王’就是这样一个集“恶魔”和“天使”为一体的男人,邪魅而又优雅。
“夜影,你要是累了,我可以让你暂时休息。”‘魔王’的话语简短而淡漠,但是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肯定,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夜影是叶心悠的绰号,作为一个杀手,绰号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对自己与家人朋友的一种保护,用以掩盖自己真实的背景,虽然她从小就是一个孤儿,一个亲人也没有,踏上杀手这条不归路,自然也没有什么朋友。
然而‘夜影’这俩个字对她来说还是有着非凡的意义,当年她以十八岁之龄涉足杀手界,短短俩年时间就名震业内,迅猛、诡异的刺杀风格造就了‘夜影’这个辉煌的绰号,也奠定了她身为一个女人却让业内不敢小视的地位。
杀手界最大的组织吸纳了她,暗黑的当家人,也就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在杀手界号称‘魔王’的男人一度是他向往超越的目标,所以一旦暗黑的‘魔王’向她抛出橄榄枝,她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暗黑,几年间完成了数个最高级别的刺杀任务,顺利跻身暗黑十大王牌杀手榜,且排名第三位。
由此可见她对于暗影的重要性,所以当她说累了的时候,魔王毫不犹豫的给出了假期,这是一般杀手享受不到的待遇。
“魔王,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累的不是身体。”叶心悠无奈的摇摇头,纤指点了点自己的左面胸口说道:“我这里累了,很累很累。”
曾经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见不得光,永远追逐在杀与被杀之间,可是想不到的是,仅仅几年之间,自己就彻底厌倦了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没有恋人、没有朋友,甚至每个午夜梦回心神难安的时候,自己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打个电话去倾述的对象。
累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带给了她无尽的财富,刺激的生活方式和业内显赫的名声,然而,如今的她只想过点平常人的日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痛快淋漓的哭,可以携伴逛逛街、看看电影,甚至可以找个值得自己去爱的男人享受一下甜蜜的二人世界。
而这些,对于一个杀手,特别是一个女杀手来说,是极为奢侈的。
‘魔王’明白叶心悠的意思,稍稍沉默了片刻才冷冷的点点头道:“当初入我暗黑的时候,我就承诺过你,你可以随时退出,我绝不阻拦,如今你想离开暗黑,甚至是离开杀手界,我很遗憾,也很欣慰。”
‘魔王’负手来回踱了几步,停下定定的看着叶心悠,忽然咧唇笑了起来:“遗憾的是暗黑从此少了一个顶级杀手,这对组织来说是个极为重大的损失。而我欣慰,还有些羡慕的是,你可以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听话听音,叶心悠知道‘魔王’是答应了她的请求,不由的松了口气,刚要道谢,‘魔王’又开了口:“不过,在你临退之前,必须完成组织安排的最后一个任务,如何?”
叶心悠怔了怔,有些为难,一旦想要退出杀手界了,忽然就觉得如今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过了,所以这最后一单任务她打心底不想接。
可是看到‘魔王’冰冷刺骨的目光,她最终没有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暗黑对她不错,魔王对她青睐有加,更何况没有人可以真正的拒绝‘魔王’……
“小姐,一个人喝闷酒对身体可不好哦!”一个恼人的声音将叶心悠从思绪中拉了回来,却见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坐过来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正端着杯子故作优雅的向自己搭讪。
叶心悠暗暗心惊,自打决定退出杀手界后,自己的警觉力也随之降了不少,身为顶尖杀手,被人混到身边都不知道,要是仇敌的话,自己脑袋早就搬家了!
没有去理会身边的男人,叶心悠眼神快速的扫了一遍酒吧,这时候正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时候,蜂拥而至的红男绿女们肆意挥洒着活力与汗水,酒吧中央小小的舞池里满是疯狂扭动的人们,却不知那灯红酒绿中舞动的是青春是激情还是无奈?
在目标固定的卡座里,叶心悠没有发现颜子澈的身影,看了看时间,她忙打起精神来,就快到了!
旁边那男子却是一点眼力价儿都没有,见叶心悠没有搭理他,还当她是故作清高,嬉笑着向她靠了靠:“小姐,相逢就是有缘,我看你一个人坐在这里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或许我能帮帮你!”
说完,故意捋了捋袖子,露出手腕上那块金光闪闪的劳力士,眼中的**再明显不过了。
“要帮我就滚远点儿!我对暴发户没兴趣!”叶心悠皱眉堵了一句。
没有影视小说中所谓的透出冷酷的杀意,只因为杀手其实并非描写中那样整日里冷着一张脸耍酷,即便有,那也是不合格的杀手。
杀手干的是刺杀的活儿,要的是越不引人注意越好,要是整天墨镜风衣的扮冷酷,还用不用干活儿了?融入人群,做普通人,那才是杀手的成功之处。
所以,叶心悠的本性中也缺乏冷酷的因子,见旁边这男人炫富,忍不住就刺了一句,都什么年头了,金黄色的高仿劳力士和拴狗链子一般的粗大黄金项链已经成为了最恶俗的装扮,而这男人偏偏俩样都占了。
那男人也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倒已经大腹便便了,一听叶心悠这话,忍不住收了收肚子,眼中闪过一丝阴狠,随即自嘲般的笑了笑:“我这人没文化,见的市面也少,也就做生意赚了几个钱,倒让这位小姐见笑了。”
说着,一脸无奈的苦笑摇摇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继续说道:“这文化人说什么道不同不相为什么的,既然小姐看不起我这个粗人,我也就不扰你兴致了,这样吧,我请小姐喝一杯,就当我赔罪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