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比只知道推卸责任的臭男人强。”

    那位姑娘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

    随后,二人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越吵越凶,到了最后,更是闹得不欢而散。

    也许是觉得就这样分手的话有些可惜了,于是,在二人吵架后的第三天,朱利人又去找那位姑娘了,试图与其合好。

    可是到了那里以后,却看到了精彩的一幕。

    什么?是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无非就是村里的三个混混,一人拿着一条女性的内裤,然后笑眯眯地对那位姑娘说:你把东西落在我们那里了。

    见到这一幕,朱利人立刻变得火冒三丈,当面质问她是怎么回事。

    那位姑娘本来就对朱利人有意见,现在见到他不相信自己,就冷冷地说道:“你又不是我的老公,凭什么管我?本姑娘想跟谁睡,就跟谁睡。”

    朱利人怒骂道:贱人!

    那位姑娘冷冷地回道:没用的男人。

    于是,两人再次不欢而散。

    这次事件以后,那位姑娘算是对朱利人彻底地失望了。

    既然如此,那他也是时候该找下家了,于是,没过多久,那位姑娘就跟乡长家的公子谈起了恋爱。

    这位公子是个大学毕业生,在大学毕业以后,更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县城里开办了一家公司,公司虽然不大,人员也不多,只有十几个人,但是利润也算不错,每年都能净赚个上百万。

    就在与姑娘谈恋爱之前,他已经在县城里买了房子,至于车子嘛,早在公司开办之初就已经买了,不过不是什么好车,只是一辆捷达而已。

    可是,不管怎么说,这位公子也算得上是有车有房了,更何况还是一家资产过五百万的公司的老板,这几样加在一起,别的不说,至少在整个县内,那可绝对称得上是个钻石王老五了。

    说起来,姑娘只所以能与乡长的公子相识,也纯属偶然,事情是这样的:

    这位公子到那位姑娘,同时也是朱利己所在的村子去探望自己的一位远房亲戚。

    这位远房亲戚,曾经在他家遇到困难的时候,出手帮过忙,而且还不是小忙,而是个天大的忙,似乎因此而对他家有了活命之恩。

    他的爷爷和父亲对此事一直念念不忘,所以在有了能力以后,一直都在想尽办法回报着那位亲戚。

    比如说:送米送面,翻修房子等等。

    这位亲戚,是他爷爷的唐兄弟,所以那位公子呢,也要叫此人“爷爷”。

    这位老人一辈子都没有儿女,他先后结过两次婚,可是,两个老婆却一个子女都没有给他生过。

    他也曾经为了此事,特意到医院里去查过,结果,医院告诉他,毛病不在他的老婆身上,而是在他的身上。

    他问大夫能治吗?大夫告诉他,他这是先天不育症,能够治愈的希望很小。

    听大夫这么说,他也就索性不治了,他是个豁达的人,觉得没有孩子似乎也没什么。

    于是乎,几十年来,一直都是他跟老伴在过日子,在他的身边呢,却很难看到小孩子的身影。

    他也曾经起过要收养个孩子的念头,可是,却被他的老伴给阻止了。

    他老伴给出的理由是:不是自己生的娃,养多大都是个白眼狼,等咱们老的那一天,他是绝对不会管咱们的。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让老人打消了收养孩子的念头。

    就在前几年,老人的才伴也去世了,如此一来,老人也就彻底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寡老人。

    孤寡老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常常会感到空虚和寂寞,所以,为了帮助老人解闷,那位公子不仅自己时常地过来探望,而且通过关系,为老人弄来了一个听话的老狗。

    什么?为什么弄来老狗?

    其实,这是老人自己的意思,在听说那位公子买狗解闷的时候,他特意地提出:要弄的话,就弄老狗来,不要小狗。

    他给出的理由是:老狗听话,而小狗太调皮,不容易摆弄。

    既然老人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那某人自然要照办,于是,那位公子就通过自己父亲的一位老战友,特意地弄来了一条退役的军犬。

    都说是军犬了,那肯定很听话,几乎是老人说什么,它就干什么,从那以后,老人也算是又多了一伴儿了。

    什么?为什么要用一条狗来打发老人,而不是为老人再张罗一个老伴儿?

    其实,这仍然是老人的意思,他说:岁数大了,不想再折腾了。

    那位公子也曾经提出过,要把老人给接到自己家里去,老人摇了摇头,道:我一个人过惯了,跟你们肯定过不到一块去,就不去打扰你们了。

    既然老人不愿意过去,那某人也只好遵从老人的意愿了。

    言归正传,就在那位公子又一次地去探望那位老人的时候,却被村子里的几个混混给拦住了,然后笑呵呵地对那位公子说:想跟他借几个钱花花。

    其实,也难道这几个混混会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要知道,那位公子每次来,都要开着车,而且还拎着一大堆的东西,当然了,既然是为老人准备的东西,那也无非就是一些营养品,还有水果什么的。

    不过,他的穿着倒是一般,也就是一身普通的休闲服,这样做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那位公子一直固执地认为,这包子有馅儿,它不在褶上;其二,毕竟是到农村去,就算是穿个西装革履的,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虽然他的穿着一般,但是通过他开的车,还有手上拎的东西,任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富家子弟。

    于是乎,村子里那些缺钱花的小混混,在无意之间见过他几次以后,就自然而然地将主意打到了他的身上。

    就在这几个混混一步一步地向着那位公子逼近之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说道:都给我住手。

    那几个混混下意识地回头看去,结果发现,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竟然是那位姑娘。

    想必你已经猜出来了,没错,这位姑娘呢,就是与朱利人交往过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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