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登看到两本《鬼皮书》时,眼睛里放出的光芒让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两本东西对她的重要性。她随即又开始翻看海马的手机,看着看着,她的眉头紧锁了起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看到了手机中拍摄的那幅图画,那幅用我的鲜血浇灌出来的,闪着红色荧光的诡异图画。

    伊登还在翻看海马的手机,她的两个手下问道:“海马身上再没有什么其他东西了,怎么处置他?”

    伊登眼皮都没有抬:“你们说怎么处置?”

    一个手下笑嘻嘻地说道:“按照规矩,是要做成‘布里格’的。”

    伊登“嗯”了一声:“你们还有什么更好玩的办法吗?倒是说来听听。”

    两个人都不再做声。伊登说:“那就这样吧。”

    那两个手下听伊登这么说,眼睛都是一亮,其中一个“噌”地就从腿上抽出了一柄匕首。伊登一脚踹了他一个跟头:“这么着急动手干吗?多没意思?”那人怔楞地看着伊登,伊登一抬手,朝着我所在的地方一指,说道:“把龟仙人大叔请过来,让他好好见识见识。”

    此时,伊登原本苍白无比对的脸颊上忽然显出一抹红晕,眼睛里的光芒也显得很是兴奋。她说这句话时,故意把这个“请”字加强语调,拖得老长。那两个海盗崽子立刻冲过来,不由分说架着我就到了海马的身边。

    伊登在其中一个海盗崽子的耳边耳语了几句,然后对着我“格格”笑了几声——她笑得很娇媚,但充满了邪气,让我想到了新闻中经常出现的虐杀小动物的“00后”。反正我被她笑得汗毛根都竖了起来。

    伊登笑完了就缓缓地走开了,看得出她走得很吃力,但她没有让人搀扶,坚持一个人走进了桥楼。那个医生也跟着她走了进去。我想,她应该是要接受一次手术,把残留在她左臂中的子弹取出。

    她一走开,那两个海盗崽子一个继续架着我,另一个居然用匕首开始割海马的头颅。

    我惊骇地大喝:“住手!你们******住手!”哪知两个十六七岁的海盗崽子非但没有住手,还一起大笑起来。那个架着我的海盗崽子,还将我试图扭向一旁的头给扳过来,口中用有很浓粤语口音的普通话说道:“伊登让你看,你就给我好好看吧!”

    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海马的头颅被割了下来,鲜血流淌了一地。直到这时,架着我的海盗崽子才将我放开。

    我看到他们从海马身上的迷彩服上割下一大块布来,把海马的头颅包裹起来,用绳子扎住口子,悬挂到了舰首的旗杆上。那里原来是悬挂美军军旗的地方,如今却被海盗用来悬挂人头。头颅里的血液很快把包裹的布匹染红,然后鲜血印了出来,一滴滴点在了甲板上。

    看到有人被枪杀、格杀会让人心惊胆战,但看到有人被斩首,准确地说是割首,这让人除了心惊胆战外还会作呕。我不知道“布里格”是什么,但在伊登嘴巴里,这是一种规矩,我猜想,或许在海盗的世界里,发动叛乱的海盗一旦被船长镇压,他要面临的下场,或许就是斩首,或许就是“被坐成‘布里格’”。

    在接下来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我都没有见到伊登,也没有见到“大狙”。有人给我安排了一间甲板室作为住所——就是那间海马杀死一个船上后勤人员,并且在上面给我放血用来使得《鬼皮书》显出图形的甲板室。我没有办法抱怨,那些海盗崽子们要么看不起我,要么因为“大狙”的事情对我十分愤恨。我觉得,如果不是伊登,我早就被他们给杀了。好在我这人也不迷信,一个人把地上的血迹弄干净后,在这间“凶屋”里倒也照样能够睡着。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既不知道这艘军舰处于大洋中的何处,也不清楚其航向。一日三餐都有人送到我所住的甲板室中,唯一的不便就是气候炎热,可供应的淡水只够一星期洗一次澡。其他海盗则都是在甲板下船舱的餐厅中用餐,我能得到送餐的待遇,可能是伊登的专门关照。

    起先几天我躲在自己的甲板室中也不高兴出去,但很快发现这样做只会把自己憋疯。甲板室里只有一台笔记本,而且只能打开局域网,无法上英特网,我没事的时候只能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如此三天之后,我索性走出门,在整艘军舰上下溜达,吃饭时也索性到海盗们的餐厅中,与这些海盗们一起用餐。我这么做,倒也没有遇到什么阻拦,但所有的海盗看我的眼神都是冷冷的,也没人与我沟通交流。

    不过,我从这些海盗的交谈中,对这群人的基本情况,乃至整个“海盗朋友圈”的状况有了一些粗浅的了解。

    我先前以为,“海狗”、“海狼”都是指海盗集团中负责杀人越货的执行部门,只不过是一种事物的两种称呼而已。但听了这些海盗崽子们的对话,我才明白,“海狗”和“海狼”完全是两码事。“海狗”是一个大头目专门豢养的一批海盗,领取固定的“工资”,有“任务”便执行任务,当然任务干得漂亮还有奖金。“海狗”通常情况下不会为其他头目卖命,也不会自己在海上临时找一条船下手,除非大头目有明确命令让他们这么做,总之完全是听从大头目的摆布,是大头目所属整个海盗集团中的一个部门。

    “海狼”则更加类似于单干的“个体户”,有时候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指定船舶动手,完事后领取酬金;有时候则会自己寻觅目标,实施犯罪计划,当然由于缺乏专业的情报团队,他们自己寻觅的目标一般油水都比较少;有时候他们索性不做海盗,回陆地上打家劫舍,杀人放火。

    伊登的这伙手下,原本其实都是“海狼”。他们有的是东南亚华人,因为受到歧视,加入了小型的海盗组织;更多的是在菲律宾南部、泰国南部、印尼苏门答腊岛以及缅甸少数民族控制区内的一些参加当地**武装的娃娃兵,这些**武装包括菲律宾的摩洛******解放阵线、阿布沙耶夫武装,缅甸的克钦独立军、佤邦联军、果敢同盟军,印尼的亚齐自由运动以及泰国南部的全国革命阵线。这些娃娃兵往往不堪其所在武装内成年士兵的凌虐,自己脱离出来变成小股的、自行其是的海盗,也就是“海狼”。

    大概在两年前,一个名叫伊登的女孩通过各种秘密渠道在东南亚一带大肆招募娃娃兵海盗。伊登招人时的首要条件,就是入伙的人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以13-16岁最佳。她公开说招这个年龄段的人想法单纯,比较听话。伊登给出的条件十分优越,甚至是以一艘军舰作为总的巢穴。一时间吸引了大量的娃娃兵海盗前来加入。有一些是通过各种渠道入伙的零散海盗,但也有两个原本势力就比较大的入伙者,除了自己,还带来了一大批人。

    这其中就包括海马。海马和他手下的20多人,在入伙前就是一群“海狼”。海马据说原名姓陈,年纪虽小,但经历却很丰富。他曾经为缅甸的佤邦联军效力,后来和上司闹翻,一怒之下杀死上司,自己领着一伙人在湄公河一带专门做一些抢船的勾当,还和金三角的一些人物发生联系,进行贩毒运动。有了点资金后他搞了一条大船开始在北部湾犯案。但北部湾不比金三角,执法力量十分强悍,海马很快就混不下去了。于是他投奔了伊登,上了伊登的这艘“贼船”。伊登说这个人走路时上身会前后摇,跟海马似的,就给了他“海马”这个外号。

    另外一个就是“大狙”了。“大狙”的确祖籍福建,但他出生在印尼。作为华裔移民,“大狙”在十岁时,在印尼苏门答腊岛被当地的一支**武装捉去,成了娃娃兵。那支**武装属于亚齐独立运动的一个分支,“大狙”在里面学会了用枪、格斗,尤其是他的枪法,可以说精准至极。几年前这支**武装和政府达成协议,接受招安自行解散。“大狙”和手下十几个娃娃兵一开始也回到印尼的城市,试图重新开始正常生活。但很快,他们发现自己与社会格格不入,而且除了使用枪支几乎什么都不会,更何况作为华人,他们在印尼也得不到平等对待,经常有人骂他们“死****”。最终他们又一次拿起枪支,离开城市,在印尼西北部靠近马六甲海峡的几座荒无人烟的岛屿间,也就是先前那支**武装盘踞的地方做起了海盗,或者说“海狼”。投奔伊登后,伊登看他枪打得很好,就好像整个人就是一部狙击步枪一般,于是就也送了他一个外号——“大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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