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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无怪我一发现自己失掉了记忆,就会如此高兴根据这项记忆,白衣女人是我的同门。无怪我要说:薛嵩和小妓女作爱,是同门之间切磋技艺──原来这是我们的事。很不幸的是,白衣女人比我早毕业。这样就不是学兄、学妹切磋技艺,而是学姐和学弟切磋技艺。这个说法对我很是不利,难怪我不想记住自己的师门。

    我到医院去复查,告诉治我的大夫,我刚出院时有一段想不起事,现在已经好多了。他露出牙齿来,一笑,然后说:我说嘛,你没有事。等到我要走时,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本书来,说道:差点忘了这书是你的吧。它就是我放在男厕所窗台上的暗店街我羞怯地说道:我放在那里,就是给病友和大夫们看的。他把手大大地一挥,果断他说:我们不看这种书──我们不想这种事,我只好讪仙地把书拿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本书大体还是老样子,只是多了一些黄色的水渍,而且膨胀了起来。走到门诊大厅里,我又偷偷把书放在长条椅子上。然后,我走出了医院,心里想着:这地方我再也不想来了。

    我和莫迪阿诺的见解很不一样。他把记忆当作正面的东西,让主人公苦苦追寻它;我把记忆当成可厌的东西,像服苦药一样接受着,我的记忆尚未完全恢复,但我已经觉得很够了,恨不得忘掉一些,但如你所知,我和他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认为,丧失记忆是个重大的题目,而记忆本身,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领域,是摆脱不了的。因为这个原故,我希望大家都读读暗店街,至于我的书,读不读由你。我就这样离开医院,回到万寿寺里。

    我表弟在北京呆够了,要回泰国。我纳闷他怎么呆到今天才觉得够:成天呆在饭店里不知有什么意思。傍晚时分,我们到机场去送他,他忽然变得很激动,拉着我的手说:表哥,不知什么时候再见。我敷衍他说道:是呀,是呀;心里却盼着他早点登机。只要他通过了安全门,我们就可以回家去。此后就会再也见不到这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我怎么也想不起来的表弟。他语不成声他说道:还记得吗,姥姥给我们做的蒸糕就如有一个晴空霹雳在头顶炸响,我想起了小时的大灾荒年月。

    那时我在空地上寻找苦苦菜,然后,我们俩共同的外祖母,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妇人,用这些野菜和着面粉蒸糕给我们吃。除了找野菜,我们俩还偷东西。半夜里出去,偷别人家自留地里的黄瓜、茄子、胡萝卜,假如有可能,还偷鸡、偷兔子。这些东西拿回来以后,姥姥看了就摇头。但她还是动手把这些东西做熟。然后,我和表弟就把这些没油没盐、煮得软塌塌的蔬菜和肉类吃掉。姥姥一点都不肯吃──我和我表弟是两个孤儿,但有一个满头白发,面颊松弛的姥姥。我一点都不后悔忘掉了自己做过贼的事,但我不该忘掉姥姥。我眼里充满了泪与此同时,表弟还在喋喋不休他说:现在我可过上人的生活了,要钱有钱,要老婆有老婆──姥姥在天之灵会高兴的。他一句也没提到我。我看着这个满脸流油的家伙,心里暗暗想道:我把他忘掉,这就对了

    晚上我们回家去,坐在出租车里,我闷闷不乐。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想起了姥姥,她也黯然伤神。这倒使我吃了一惊:莫不成我姥姥也是她姥姥假设如此,她就是我的表妹。按照现行法律,表兄妹是近亲,禁止结婚。这件事使我怦然心动。回到家里,她拍我的脑袋说:可怜的孤儿以后我得对你好一点。这当然是好消息。我问她准备怎样对我好,她说,以后再不敲我脑袋了。这个好消息大小一点了后来,在床上,我亲热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表妹回答是:错我是你姑妈啊。我赶紧丢下她坐了起来,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我想每个男人在无意中拥抱了自己的姑妈,都会有这种反应。然后,就着塑料百叶窗里漏进的灯光,我看到她满脸笑容,鸡皮疙瘩才消散了。看来她不是我的姑妈──岁数也不像。她说:好个坏蛋啊,提起了姥姥,正经了不到五分钟,又开始胡扯了──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我正想用这句话来说她──当然,我不会把她比作狗。看来她不会是我表妹:这不像是对表哥的态度。今天的好消息是:我未曾犯下奸污姑母的罪行。坏消息则是表妹也没有了。

    早上我来上班时,万寿寺的下水道又堵了。黄水在低洼地带漫着,很快就要漫到院子里来。我终于抑制不住狂怒,走进领导的办公室,恳请他撤销我助理研究员的职务,把我贬作一个管子工;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捅大粪。我还说,我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想见到领导和资料室的老太太们坐在屎里──这种屎里虽然有大量的水来稀释,但仍然是屎。我完全是认真的,但领导的脸却因此而变紫了。他跑了出去,很快又和白衣女人一起走回来;大声大气地吼道:身体既然没有恢复,就不要来上班。那白衣女人朝我快步走来──我不由自主地缩紧了脖子,以为她要打我一耳光──但她没有,只是小声说道:走,回家去

    然后,我们走在街上。我就像一只狗,跟着大发脾气的主人,做好了一切准备要挨上一脚,但主人就是不踢。过马路时,她紧紧揪住我的袖口,当我看她时,她又放开,说道:我怕你再被汽车撞了。而我,则在傻愣愣地想着:我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愤怒她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关心我我值得她这样关心吗最后,她把我送到了楼梯口,小声说道:人家愿意坐在屎里,这干你什么事啊;就离去了。剩下我一个人去爬三层的楼梯。爬上第一层时,我对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完全是对的──就是不能让人坐在屎里。爬到了第二层,我觉得眼前的世界完全无法理解──那白衣女人说,人家乐意坐在屎里,不干我的事──但别人为什么要乐意坐在屎里但爬到第三层,手里拿着大串的钥匙,逐一往门上试时,我终于想到,是我自己出了毛病。没有记忆的生活虽然美好,但我需要记忆。

    第八章  第一节

    千年之前的长安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在它的城外,婉蜒着低矮精致的城墙。在它的城内,纵横着低矮精致的城墙;整个城市是一座城墙分割成的迷宫。这些城墙是用磨过的灰砖砌成,用石膏勾缝,与其说是城墙,不如说是装饰品。在城墙的外面,爬着常青的藤萝,在隆冬季节也不凋零。

    冬天,长安城里经常下雪。这是真正的鹅毛大雪,雪片大如松鼠尾巴,散发着茉莉花的香气。雪下得越久,花香也就越浓。那些松散、潮湿的雪片从天上软软地坠落,落到城墙上,落到精致的楼阁上,落到随处可见的亭榭上,也落到纵横的河渠里,成为多孔的浮冰。不管雪落了多久,地上总是只有薄薄的一层。有人走过时留下积满水的脚印──好像一些小巧的池塘。积雪好像漂浮在水上。满天满地弥散着白雾整座长安城里,除城墙之外,全是小巧精致的建筑和交织的水路。有人说,长安城存在的理由,就是等待冬天的雪

    长安城是一座真正的园林:它用碎石铺成的小径,架在水道上的石拱桥,以及桥下清澈的流水──这些水因为清澈,所以是黑色的。水好像正不停地从地下冒出来。水下的鹅卵石因此也变成黄色的了。每一座小桥上都有一座水榭,水榭上装有黄杨木的窗棂。除此之外,还有渠边的果树,在枝头上不分节令地长着黄色的批耙,和着绿叶低垂下来。划一叶独木舟可以游遍全城,但你必须熟悉长安复杂的水道;还要有在湍急的水流中操舟的技巧,才能穿过桥洞下翻滚的涡流。一年四季,城里的大河上都有弄潮儿。尤其是黑白两色的冬季,更是弄潮的最佳季节;此时河上佳丽如云那些长发披肩的美洲人在画肪上,脱下白色的亵袍,轻巧地跃入水中。此后,黑色的水面下映出她们白色的身体。然后她们就在水下无声无息地滑动着,就如梦里天空中的云这座城市是属于我的,散发着冷冽的香气。在这座城中,一切人名、地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

    在长安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铺着镜面似的石板,石质是黑色的,但带有一些金色的条纹。降过雪以后,四方皆白,只有街道保持了黑色;并和路边的龙爪槐相映成趣。那些槐树俯下身来,在雪片的掩盖下伸展开它们的叶子,叶心还是碧绿色,叶缘却变成红色的了。受到雪中花香的激励,龙爪槐也在树冠下挂出了零零散散的花序,贡献出一些甜里透苦的香气,能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真是幸运。她就这样走进画面,走上镜面似的街道,在四面八方留下白色的影子。

    我在一切时间,一切地点追随白衣女人。她走在长安城黑色的街道上,留着短短的头发,发际修剪得十分整齐,只在正后方留了一络长发,像个小辫子的样子。肩上有一块白色的、四四方方的披肩,这东西的式样就像南美洲人套在脖子上的毯子。准确地说,它不是白色,而是米色,质地坚挺,四角分别垂在双肩上、身后和身前。在披肩的下面,是米色的衣裙。在黑色的街道上,米色比白色更赏心悦目。在凛冽的花香中,我从身后打量着她,那身米色的衣服好像是丝制的,又好像是细羊毛──她赤足穿着一双木履,有无数细皮带把木鞋底拴在脚腕上。她向前走去,鞋底的铁掌在石板上留下了一串火花我写到这些,仿佛在和没有记忆的生活告别。

    我来上班,站在万寿寺门口,久久地看着镌在砖上的寺名。这个名称使我震惊。如你所知,我失掉了记忆,从医院里出来以后,所见到的第一个名称,就是“万寿寺”;这好像是千秋不变的命运。我看着它,心情惨然,白衣女人从我身边走过,说道:犯什么傻,快进去吧。于是,我就进去了。

    早上,万寿寺里一片沉寂,阳光飘浮在白皮松的顶端,飘浮在大雄宝殿的琉璃瓦上。阳光本身的黄色和松树的花粉、琉璃瓦的金色混为一体;整座寺院好像泡在溶了铁锈的水里。就在这时,她到我房间里来坐,搬过四方的木头凳子,倚着门坐着,把裙角仔细压在身下;在阳光中,镇定如常地看着我。就是这个姿势使我起了要使她震惊的冲动在沉思中,我咬起手来。她站了起来,对我说:别咬手,就走出去了,仪态万方她就这样走在一切年代里。

    我迫随那位白衣女人。更准确他说,我在追随她的小腿。从后面看,小腿修长而匀称,肌肉发达。后来,我走到她面前,告诉她此事;她因此微笑道:是吗,你这样评价我──这种口气不像是在唐代,不在这个世界里;但是她呵出的白气如烟,马上就混入了漫天的雪雾,带来了真实感。我穿着一套黑粗呢的衣服,上面还带一点轻微的牲畜味。雪花飘到这衣服上就散开,变成很多细碎的水点;而且我还穿了一双黑色的皮靴。但她身上很单薄这使我感到不好意思,想到: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但是她微笑着说:没关系,我不冷。这些微笑浮在满是红晕的脸上,让人感觉到她真的不冷。再后来,我就和她并肩行去,她把一只手伸了过来,一只冰冷的小手。它从我右手的握持中挣脱出来,滑进宽大的衣袖,然后穿入衣襟的后面,贴在我胸前。与此同时,黑色的街道湿滑如镜。是时候了,我把她拉进怀里,用斗篷罩住。她的短发上带有一层香气,既不同于微酸的茉莉,也不同于苦味的夹竹桃,而是近乎于新米的芳香;与此同时,带来了**的滑腻。

    在漫天的雪雾之中,我追随着一件米色的衣裙和一股新米的香气。除了黑色的街道和漫天的白色,在视野中还有在密密麻麻雪片后面隐约可见的屋檐;我们正向那里走去,然后,爬上曲折的楼梯,推开厚厚的板门,看到了这间平整的房子,这里除了打磨得平滑的木头地板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与平滑的木头相比,我更喜欢两边的板墙,因为它们是用带树皮的板材钉成的,带有乡野的情调。而在房子的正面,是纸糊的拉门,透进惨白的雪光。我想外面是带扶栏的凉台,但她把门拉开之后,我才发现没有凉台,下面原来是浩浩的黑色江水──那种黑得透明的水,和人的瞳孔相似;从高处看下去,黑色的水像一锅滚汤在翻腾着,水下黄色的卵石清晰可见。那位白衣女人迅速地脱去了衣服,露出我已经见过的身体她一只手抓住拴在檐下的白色绳子,另一只手抓住我的领子,把修长、紧凑的身体贴在我身上──换言之,贴在黑色的毛毡上。顺便说一句,那条白色的绳子是棉线打成的,虽然粗,却柔软;隔上一段就有个结,所以,这是一条绳梯,一直垂到水里。又过了一会儿,她放开了我,在那条绳子上荡来荡去,分开飞旋的雪片,飘飘摇摇地降到江里去。此时既无声息,又无人迹;只有黑白两色的景色。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它绝不会毫无意义。

    在古代的长安城里,有一条黑色的江,陡峭的江岸上,有一些木头吊楼。我身在其中一座楼里。我所爱的白衣女人穿过飞旋的雪片到江中去游水。这个女人身体白皙、颀长,在黑色的吊楼里,就如一道天顶射下的光线;就如一只水磨石地板上的猫──这是她下到江里以前的事。我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她是我之所爱──等到她从江里出来时,皮肤上满是水渍。在水渍下面,身体变得像半透明的玉,或者说像是磨砂玻璃。整个房间充满了雪天的潮湿,皮肤摸起来像玻璃上细腻的水雾在冷冽的水汽中,新米的香味愈演愈烈。

    我在江边的木屋里,这里的地板很平整,平到可以映出人影。我终于可以听到那条江的声音了,流水在河岸边搅动着。从理论上说,有很多东西比水比重大。但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流水更重。每有一个浪头冲到岸上,整座吊楼都在颤动。就在这座摇摇晃晃的房子里,我亲近她的身体。她既冷冽又温暖,既热情又平静。在黑白两色的背景之下,她逐渐变得透明,最后完全不见了。与此同时,新米的香气却越来越浓。与此同时她说,这难道不好吗声音弥散在整个房间里。这很好,起码什么都不妨碍。我深入她的既虚无又致密的身体,那些不存在的发丝在我面前拂动;在我肩头还有两道若有若无的鼻息等到一切都结束,她又重新出现在我的怀抱里;带着小巧鼻翼冰凉的鼻子,**像一对白鸽子──老实说,形像并不像。我只是说它偎依在怀里的样子,这是我和那位白衣女人的故事,但它也可以是薛嵩和他情人的故事。是谁都可以。在这座城里,名字并无意义。

    在玻璃一样的地板上,我也想要消失。失掉我的名字,失掉我的形体,只保留住在四壁间回响的声音和**的滑腻;然后,我就可以飘飘摇摇,乘风而行,漫游雪中的长安城。

    江边吊楼敞开的窗户外面,雪片变得密密麻麻,好像有些蘸满了白浆的刷子不停地刷着,黑色斗篷的外面越来越冷,冷气像锥子一样刺着我的面部神经。而在那件斗篷内部,在这黑白两色的空间里,则温暖如春。她不再散发着新米的香气,而是弥漫着米兰的气味。米兰是一种香气甜得发苦的花。在我看来,黑白两色的空间、冷热分明的温差,加上甜得发苦的花,就叫作“性”。我不同意她再次消失,就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腕于是,她挺直了身体,把白色的双肩探到斗篷外面,舔了一下嘴唇。不管怎么说吧,第二次像水流一样自然地过去了。以后,她在我身体两侧跪了起来,转了一个身;再以后,她倚着我,我倚着墙,就这样坐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坐着会使我感到如此大的满足。

    我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个故事,觉得它完全出于虚构。那位白衣女人看了以后说:不管怎么说罢,我不同意你把什么都写上。这句话使我大吃一惊:听她的口气,这好像是发生过的事情。难道我和她在长安城里做过爱我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大的年龄我需要记忆。难道这就是记忆

    但我又曾生活在灰色的北京城里。这里充满了名字。我有一个姥姥,一个表弟,还有我自己,都有名字。我们住在东城的一条街上,这条街道也有名字。我在这条街上一个大院子里,这座院子也有门牌号数。我很不想吐露这些名字。但是,假如一个名字都不说,这个故事就会有点残缺不全──我长大的院子叫作立新街甲一号,过去这院子门口有一对石头狮子,我和我表弟常在石头狮子之间出入──吐露了这个名字,就暴露了自己。

    因为想起了这些事,我又回到了青年时代。那时候我又高又瘦,穿着一件硬领的学生上衣,双手总是揣在裤兜里。这条蓝布裤子的膝头总是油光银亮,好像涂了一层清漆。春天里,我脸上痛痒难当,皮屑飞扬,这是发了桃花藓。冬天,我的鼻子又总是在流水:我对冷风过敏。我好像还有鬼剃头的毛病──很多委托行都卖大穿衣镜,站在它的面前,很容易暴露毛发脱落的问题。我总是和我表弟在京城各家委托行里转来转去;从前门进去,浏览货架寻找猎物,找到之后,就去委托行的后门找人。走到后门的门口,我表弟站住了,带着嫌恶的表情站住,递过一团马粪也似的手绢,说道:表哥,把鼻涕擦擦──讲点体面,别给我丢人我总觉得和他的手绢相比,我的鼻涕是世上绝顶清洁之物。实际上,那些液体也不能叫作鼻涕。它不过是些清水而已。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我修理过一台“禄来福来”相机。“禄来福来”又是一个名字。这是一种德国造的双镜头反光相机,非常之贵。到现在我也买不起这样的相机。然而我确实记得这架相机,它摆在西四一家委托行的货架上。这家委托行有黑暗的店堂,货架上摆着各种电器、仪器,上面涂着黑色的烤漆、皱纹漆遮掩着金属的光泽──总的来说,那是在黑暗的年代。就如纳博科夫所说,这是一个纯粹黑白两色的故事。

    我和我表弟常去看那台禄来福来相机,要求售货员把它“拿下来看看”。人家说:别看了,反正你们也买不起;口气里带着轻蔑。这仿佛是我们未曾拥有这架相机的证明。然而下一幕却是:我和我表弟出现在委托行附近的小胡同里。这个胡同叫作砖塔胡同,胡同口有一个庵,庵里有座醒目的砖塔,总有两三层楼高罢,我们俩在胡同里和个老头子说话,时值冬日,天色昏暗,正是晚饭前的时节。这条胡同黑暗而透明,从头透到尾;两边是灰色的房屋。此人就是委托行的售货员,头很大,屁股也很大,满脸白胡子茬,和我们的领导有点相像之处。我做了很大的努力,才使自己不要想起此人的名字──我成功了。但我也知道,这人的名字,起码他的姓我是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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