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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我一直在读桌子上的稿子。这些手稿不像看起来那样多,因为它不断地重复,周而复始,我渐渐感到疲惫。后来发生了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情:在丧失记忆的焦虑之中,我竟沉沉睡去;而后,带着满脸的压痕和扭歪的脖子,在桌子上醒来;想到自己要弄清的事很多,可不能睡觉啊──这样想过以后,又睡着了

    傍晚,我推了一辆自行车从万寿寺里出来,跟随着一件白色的衣裙。这件衣裙把我引到一座灰色的楼房面前,下了自行车。它又把我引入三楼的一套房子里。这个房门口有个纸箱子,上面放了一捆葱。这捆葱外面裹着黄色的老皮,里面早就糠掉了,就如老了的茭白,至于它的味道,完全无法恭唯;所以它就被放在这里,等着完全干掉、发霉,然后就可以被丢进垃圾堆。我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进到屋里,然后那件白连衣裙就挂上了墙壁。她很热烈地拥抱我,说:才出院就跑来了这让我有点吃惊,不知如何反应──才出了医院就跑来了,这有何不对好在她自己揭开了谜底:“想我了吧。”这就是说,她以为我很想她,所以一出了医院就跑到单位去看她。我连忙答道:是啊,是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她。我谁都没想过──都忘记了。她的热烈似乎暗示着谜底,但我不愿把它揭开──然后,在一起吃饭、脱掉最后一件内衣,到卫生间里冲澡。最后,在床上,那件事发生了。就在此时此地,我不得不想了起来,她是我老婆。我是在自己的家里恐怕我要承认,这使我有点泄气。我跟着她来时,总希望这是一场罗曼史。说实在的,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我已经结了婚老婆这个字眼实在庸俗。好在我还记得怎么**。其实,也是假装记得。她说了一句:别乱来啊,我就没有乱来。当然,最后的结果我还是满意的──我有家,又有太太,这不是很好嘛。

    我对她的身体也深感满意,她的皮肤上洋溢着一种健康的红色。我也欣赏她对性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但她若不是我老婆,是个别的什么人的话,那就更好了。我头疼得厉害。这是因为我不管怎么努力,也想不起她的名字来。户口本上一定有答案,要是我知道它在哪里就好了这套房子里满满当当塞满了家具,想在这里找到一个小本子也非易事她温婉而顺从,直到午夜时分。此时她猛地爬了起来,恶很很地说道:我要咬你任何一个男人到了这时,都会感到诧异,并且急于声明自己和食品不是一类东西。但是我没有。我只是坐了起来,诧异地问道:为什么她很凶暴地说:因为你拿着脑袋往汽车上撞,想让我当寡妇。我想了想,觉得罪名成立──寡妇这个名称太难听了,难怪人家不想当;就转身躺下。如你所知,男人的背比较结实,也比较耐咬。但她推推我的肩膀说,翻过来。我翻过身来,暴露出一切怕咬的部位,在恐惧中紧闭眼睛──但她只是轻轻地咬我的肚子,温柔的发丝拂着侧腹部,还响着带着笑意的鼻息。感觉是相当好的。因为这些事件,我对自己又满意起来了

    此事发生以后,她问我:上次玩是什么时候了我假装回忆了一阵,然后说:记不得了。她说:混帐这种事你都记不得,还记得什么。我坦白道:说老实话,我什么都记不得。她嗤地笑了一声道:又是老一套。你脑袋上有个疤,可别吓唬我。我说,好吧,不吓唬你──我桌上那篇稿子到底是谁写的如你所知,这是我最想知道的问题──我很希望它是别人写的,因为我对它不满意。但她忽然说:讨厌,我不理你了,睡觉。说着她拉过被单,转过身去睡了。我想了想,觉得我“记不得”了的事目前不宜谈得太多,免得她被吓着。所以,就到此为止罢。

    尽管心事重重,我又有点择席,但我还是睡着了。顺便说一句,那天夜里起夜,我在黑暗中碰破了脑袋。这说明我虽能想起自己的老婆,还是想不起自己的房子,很有把握地走着,一头撞在墙上了。失掉记忆这件事,很不容易掩饰,正如撞破了的眼眶也很不容易掩饰。

    第四章  第一节

    清晨,在床上醒来时,我撩开被单,看到有个身体躺在我的身边──虽然我知道她是我老婆,但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只能把她看作是一个身体──作为一个身体,她十分美丽,躺在微红色的阳光里──这间卧室挂着塑料百页窗帘,挡得住视线,挡不住阳光;所以这个身体呈玫瑰红色。我怀着虔诚之意朝她俯过身去,把我的嘴唇对准她身体的中线,从喉头开始,直到**中间,一路亲近下来,直到耻骨隆起的地方──她的皮肤除了柔顺,还带一种沙沙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此时我发现这身体已经醒来了;此后我就不能把她看作一个身体。此时我抬起头来,看到她的眼睛,她眼睛里流露出的,与其说是新奇,倒不如说满是惊恐之意。她翻过身去,趴在床单上。我又把嘴唇贴在她的脊梁骨上,从发际直到臀部她低声说道:不要这样,还得上班呢,语气温柔;再后来,她匆匆地用床单裹起身体,从我视野里逃开了。对那个身体的迷恋马上融进我的记忆里。

    早上,我来上班,坐在高高的山墙之下自己的椅子上,重读自己的手稿时,马上看出,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人物是我自身的写照。他当然不是红线,也不是老妓女或者小妓女,所以只能是薛嵩,换言之,薛嵩就是我。我不应该如前面写到的那样心理阴暗。我应该是个快乐的青年,内心压抑、心理阴暗对我绝无好处。所以我的故事必须增加一些线索──既然已经确知这稿子是我写的,我也不必对作者客气──人和自己客气未免太虚伪──可以径直改写。

    一切如前所述,晚唐时节,薛嵩在湘西做节度使,在红土山坡上安营扎寨。这座寨子和一座苗寨相邻,在旷野上有如双子星座。有一天,薛嵩出去挑柴,看到了红线,他很喜欢她,决定要抢她为妻。他像我一样,是天生的能工巧匠,也不喜欢草草行事。所以他要打造一座囚车,用牛拉着,一起出发去抢红线,抓住她之后,把她关在车里,拉回寨来。如前所述,凤凰寨里的人都抢苗女为妻,把她们打晕后放在牛背上扛回来。那些男人不过是些小兵,而薛嵩却是节度使;那些女人不过是普通的女人,红线却是酋长的女儿。让她被关在囚车里运进凤凰寨,才符合双方的身分。

    我的故事重新开始的时候,薛嵩已经不是个纨绔子弟,成了一位能工巧匠。这就意味着他到湘西来做节度使,只是为了施展他的才华。所以,他先在红土山坡上造好了草木茂盛的寨子,就进一步忙了起来,给每个人造房子,打造家具;而且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等到房子和家具都造好以后,他又忙于改良旧有的用具,发明新的用具,建造便利公众的设施。直到有一天,他到外面去担柴,准备烧一批自来水用的陶管子,忽然看到了红线,一切才发生了改变。此后,他就抛下一切工作不做,去建造囚禁红线的囚车──虽然凤凰寨里有很多工作等着他做。

    冒着雨季将至时的阵雨,薛嵩带着斧子出发,到山上去伐木做这个囚车。如果用山梨一类的木料,寨子里也有。但他已经决定,这座囚车要用柚木来建造。就我所知,不足三十岁的柚树只是些普通的木料,三十岁以上的柚木才是硬木,可以抛出光泽。高龄的柚木抛光之后,色泽与青铜相仿,但又不像青铜那么冷,正是做囚车的合适材料。薛嵩到山上去,找最粗的柚树下手,斧子只会锛口,一点都砍不进去──这是因为树太老,木料太硬,应该用电锯锯,但薛嵩又没有这种东西;细的柚树虽比较嫩,能够砍动,他又看不上眼。最后他终于伐倒了一棵适中的柚树,用水牛拖回家里,此时他已疲惫不堪,还打了满手的血泡。此后他把树放在院内的棚子里,等待木材干燥。雨季到来时,天气潮湿,木头干得很慢,他就在那座棚子里生起了牛粪火,来驱赶潮气。与此同时,他开始画图,设计那座关红线的囚车我喜欢这样来写。

    今天上午,有一个男人到寺院里来找我。他的额头有点秃,身材有点肥胖,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很宽的金戒指,穿着绿色的西服他说他是我表弟,在泰国做木材生意。虽然明知无望,我还是回忆了一番;但我想不起有过任何表弟。这说明我远远还没恢复记忆。然后他递给我一张名片,这张名片比扑克牌略厚,是柚木做成的。上面有镌出的绿字,陈某某,某某木材出口公司总经理。这张名片在手里沉甸甸的,带有一点檀香气,嗅起来像一块肥皂。我把它放到鼻子下面嗅着,还是记不起有这样一个表弟。于是他就责备道:表哥,你怎么了,真把什么都忘了小时候咱俩净在一块玩。我说道:是呀,是呀;但口气却没有什么把握。这个自称是我表弟的人拿出皮夹来,里面有一张相片。这是我们小时的合影──一张五寸的黑白相纸,已经有点发黄了,上面有两个男孩子,这张相片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现在我又取出了那张柚木名片,把它夹在指缝中。它好像一块铁板,但比铁要温柔。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薛嵩决定要用它做成一个囚笼,把红线装在里面,运进凤凰寨。这座笼子相当宽敞,有六尺见方,五尺高,截面是四叶的花朵形;上下两面是厚重的木板,抛光,去角;中间用粗大的圆柱支撑。薛嵩还想在笼子里装了一张凳子──更准确地说,是一块架在空中的木板;在木板上放了一块棕织的座垫。众所周知,在硬木上可以雕花。薛嵩给囚笼的框子设计了一种花饰,是由葡萄藤叶组成。但他有很久没有见过葡萄,画出的葡萄叶和篦麻叶相似。这样一座笼子可以体现薛嵩的赤诚,也可以体现他的温柔。用笼子的厚重、坚固体现他的赤诚,用柚木的质地和光泽来体现他的温柔而红线坐在赤诚和温柔中间,双手和双脚各由一块木枷锁住,显得既孤独,又高傲。整个雨季里,薛嵩都坐在那间新建的草房里,在柚树的旁边,烤着牛粪火画图。从柚树砍断的一端不断地流出绿水,不顾外面降落的雨水,草房里温暖如春。有好几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在我表弟拿出的相片上,两个男孩子都穿着蓝布学生制服。我还有点记得那种衣服,它有一个较小的直领,左胸上有一个暗兜;好处是式样简朴,年轻人穿上后,形象清纯一些;坏处是兜太少。两个孩子都留着平头,其中一个站在画面的中央,脸迎着阳光,一副虎头虎脑的模样,体质比较强壮。另一个站在画面右侧,略微低着头,把阴影留在了脸上。瘦长脸,体质也比较瘦弱。我把手指放在中间那个孩子的下巴上说:啊,原来我小时候是这样的。此时我表弟略呈尴尬之色,说道:表哥,你认错了。中间这个是我。后来,我又仔细看了看右面那个孩子,脸像和我有点近似。但我还是觉得,中央那个才是我。他或者说,是过去的我神情专注,好像很固执。他的皮肤也比较黑。在我的想象中,就是这个男孩子躲在雨季的屋顶下,在牛粪火边蜷着褚石色的身体,在画着一幅囚车的图样,想把他爱的女孩装进去。

    薛嵩决定要抢红线为妻,为此他要做一辆囚车,把红线装在里面运进凤凰寨。他把砍到的木材焙干,又找人帮忙把木头解成板材──因为木头太硬,这件事可不容易。这时候别人都以为他想要打家具,都劝他别用这样硬的木头,但他不听。他还想做两块枷,分头枷住红线的手和脚。后来他又决定从手枷做起,以此来练习他的木匠手艺。这是因为做手枷用的木料有限,做坏了也不可惜;除此之外,还可以让大块的木板继续干一干。这个东西可以分成两半,也可以借助一些卡榫严丝合缝地合为一体。当然,分成两半时,木板上应该和红线的手腕相吻合。做到这里时,薛嵩就开始冥思苦想,因为他不知道红线手腕的尺寸。后来他觉得不妨实际看一看,就丢下木匠活,出发去找红线。

    此时雨季已过,原野上到处是泛滥的痕迹──窄窄的小河沟两边,有很宽的、茵茵的绿草带──再过一些时候,烈日才会使草枯萎,绿色才会向河里收缩。此时草甚至从河岸上低垂下来,把土岸包得像个草包。渠平沟满,但水总算是退回了河里。红线就在小河里摸鱼。踏站在水里,双手在河岸下摸索,因为鱼总呆在岸边的泥窝里──水面平静,好像是一层油;河也不像在流动。这是因为雨季里落下的水太多,只能慢慢地流走。我总觉得自己在热带的荒野地方呆过,否则,这个景象也不会如此逼真地出现在我眼前。这片荒原色彩斑斓,到处是被陆地分割后的静止水面,天上有很多云,太阳也看不见。

    薛嵩就在这个景象面前,但他全神贯注地看着红线。看了好半天,只看到一个圆滚滚的小屁股;还看见一个脊背,上面有一串脊梁骨。薛嵩把每一块脊梁骨的位置和形状通通记住了,但他还是不知红线的手腕有多粗。这是因为他站在红线的背后,离得还比较远。而红线则躬下身去,闭着眼睛,双手在淤泥中摸索──这些泥是这个雨季里刚刚淤下来的,还没有变成土,所以细腻到几乎温柔,而且是暖洋洋的。有时候,她的指端遇上一股冷流,那就是淤泥下的一下股泉水。有时候她的指端遇上了一股温暖,那就是摸到了自己的脚趾。有时候手指遇上了蠕动中的黄鳝,因为现在天气暖,再加上是在软泥里,就很难把它捉住──这种东西滑得很。红线期待着手忽然伸到一个空腔里,这里有很多尖刺来刺她的手──这就是她要找的鱼窝。那里面有很多高原上的胡子鲇鱼,密密层层地挤在一起,发现有人把手伸起来,就一齐去啄那只手──其实不啄还好些,这一啄把自己完全暴露。假如发现了这种鱼窝,红线就会不动声色地把手抽回去,做好准备,再把它们一举捉光。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在河沟里摸过鱼,但是这个过程我感到十分亲切。红线全神贯注地做这些事,但也感到有一股冷流,就如一股泉水,阴阴地从背后袭来。作为一个小姑娘,她很知道这是有一个臭男人在打她的主意。所以,后来她只是假装在摸鱼,实际上却在听背后的声音:有无压抑的鼻息、蹑手蹑脚的脚步声──她准备等他走近,然后猛一转身,用膝盖朝他胯下一顶──此后的情景也不难想象:那个男人蹲在水里,翻着白眼,嘴里欧吼欧吼地乱喊一通。说实在的,我很希望薛嵩被红线一膝盖顶在小命根上,疼得七死八活。但是这件事并未发生。

    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后来,红线站起身来,用手往前顶了盯自己的腰,就转过身来;发现身后空无一人,只是在小河对面老远的地方,薛嵩坐在草地上。她眯起眼来说:噢是薛嵩如前所述,此时雨季刚过,天上布满了密密层层的云朵,好像一窝发亮的白羽毛,天地之间也充满了白云反射的光线。红线发现了薛嵩,就涉过了小河,水淋淋地坐在薛嵩身边,告诉他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比方说,现在雨季刚过,不冷不热,是一年里最好的时节。过一些日子,天气要转为湿热。再过一些日子,天气还会转为干热。这是因为她觉得薛嵩是个新来的人,不知道此地的情况,需要她来介绍一番;还因为她对薛嵩有好感。薛嵩一声不吭地听着,猛地一伸手,捉住了她的左手,用一根棉线量了她的手腕;然后又捉住她右手,量了右手的手腕。本来量一个手腕就够了,但薛嵩害怕红线两只手的腕子不一样粗,就多量了一只。假如你是一位能工巧匠,就会知道,小心永远不会是多余的。作好了这两件事,薛嵩满脸通红,起身拔脚就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未加解释。他也觉得自己的行径太过突兀。但不管怎么说,红线手腕的尺寸他已知道了。剩下红线一人坐在草地上,她觉得薛嵩的举动像一个谜。她想了一会儿,没想出他要干什么,就起身下河去,继续摸鱼。据我所知,那一天她找到了好几个鱼窝,不但满载而归,还有几个鱼窝原封未动地留着,只是在岸上做了标记。这种标记是一根竹篾条,上面用她的牙咬过。以后别人在河里摸到了这个鱼窝,看到了岸上有这种标记,就知道这是红线先发现的,是她的财产,就不摸坑里的鱼。而红线原准备第二天来摸这些鱼,但第二天她把这些鱼窝通通忘记了,总也不来摸,这些泥坑里的鱼因而长命百岁;比那些被捉住的鱼幸福得多。据我所知,后者被逮到了篓子里还继续活着,直到红线烧熟了一锅粥,把那些鱼倒进去,才被活生生地烫死了。据说这种粥很是鲜美,而且是补的。但那些被烫死的鱼不见得会喜欢这样的粥。

    等到天气热了起来,红线每天早上到草地上去捉蝗虫,用细竹签把它们穿起来。那些蝗虫被扎穿以后,还在空中猛烈地蹬着腿,嘴里吐出褐色的粘液。每捉到三五串,她就在草地上生一堆火,把蝗虫放上去烤,那些虫子猛蹬了几下腿,就僵住不动了;但它们的复眼还瞪着,直到被火烤爆为止。红线继续烤着蝗虫,直到它们通体焦黄而且滋滋地冒油,就把它们当羊肉串吃掉。蝗虫又香又脆,但这些蝗虫对自己是如何又香又脆这一点,肯定缺少理解。然后这个小女孩就到干涸的水田里去挖黄鳝;挖到以后放到干草里烧。黄鳝在被烤着以后会往地下钻去,但是遇上了一片硬地,变成罗旋状,就被烧死在那里。此后红线把它的尸体拿起来,吹掉上面的灰,然后吃掉。假如她逮住了一条蛇,就把它的皮扒掉,扔到滚开的水里;蛇的身体就在锅里翻翻滚滚。总而言之,她是这片荒原上的一个女凶手。而薛嵩却躲在家里,给这个凶手制造枷锁。

    知道了红线手腕的尺寸,薛嵩很快把手枷造成了。那东西的形状像一条鲤鱼,不仅有头、有身子、有尾,嘴上还有须。但是它身上有两个洞,这一点与鱼不同。薛嵩以为,红线把它戴在手上时,会欣赏到他的雕刻手艺。他还想把红线的脚也枷住,并且要把足枷做成圆形,像莲花的模样。但他又不知道红线脚腕的尺寸,所以又出发去找红线。这一回他看到红线在对付白蚁,把耳朵贴在蚁冢上听里面的动静。她告诉薛嵩,假如蚁窝里闹哄哄的,就是到了繁殖的时刻。当晚会有无数春情萌动的繁殖蚁飞出来,互相追逐、交配。配好以后落在地下,咬掉翅膀,钻到地下去,就形成一窝新的白蚁。不幸的是,当他们飞出蚁巢时,红线会在外面等着,用一个大纱袋把它们全部兜住;等他们在里面交配完毕,咬掉了翅膀,就把他们放到锅里去炒。据说这种白蚁比花生米还要香;要用干锅去爆炒,以后还能出半锅油。她还说,假如今晚薛嵩也来帮助捉白蚁,她就把炒白蚁分他一半。可是薛嵩另有主意,他猛地蹲下身来,用棉线量了她脚腕的尺寸,然后又跑掉了。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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